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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部分

重启大明-第465部分

小说: 重启大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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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都海的父亲便是绰罗斯巴西特穆尔,他是也先的亲信,历史上还当过也先的丞相。

所以巴达玛这话,并不是胡乱说出来的。

“额赫,我们去找满都海的男人!”满都海出了一个这样的主意,“他一定有许多、许多的糖!我们去了,每天吃糖,吃到额祈葛不杀他了,我们再回来,好么?”

巴达玛却打碎了小女孩的幻想:“不行。”她对满都海说道,“额祈葛和你男人,总得死一个的。你选哪一个?”于是满都海就哭闹了起来,她不要选择,两个她都不想要他们死。

丁一若是这个时候,知道这帐篷里一大一小的对答,只怕会头痛欲裂,大小不良这个词。安在她们身上,应是度身定做的头衔。不过丁一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很忙,在十万铁骑里他自然不可能一个个杀过去,但在这雕沟沟口,他却就可以做许多事。

当朱狗剩领着那百骑折回去的时候,丁一已领着张懋,潜行渗透到离蛤蟆石大约五百米的所在,出乎丁一的意料,这雪夜里,几乎便没有巡逻的小队,就连哨兵,大多也靠近着火盆烤火,因为他们都是精锐,所以不少人披着铁甲,而铁甲在夏天会传递高温,在雪夜里也同样会传递着寒意。

如论正面搏杀,这些足以守卫也先大帐的瓦剌勇士,以拳脚也好,冷兵器也好,便是现代大国的顶尖精锐,也不见得能在他们手头上占什么便宜——别说什么科学、理论之类的,草原上就是纯粹的丛林法则,能守卫在这里,就是在草原上一次次搏杀,血战余生留存下来的角色,当真面面来厮杀,这些人哪一个也不是易与的,要不然的话,想想宣府大同的城墙,那么好打?想想二十万大军、几十万民夫,如何被二万骑破尽?虽说王振这个军事白痴罪无可赦,但单是正军就足足多出十倍,别说大明的装备,绝对要比关外苦寒之地的瓦剌军马强得多了,在移驻土木堡之前,也有五万骑兵杀上,结果如何?全部殉国了。

而能在这里守卫,自然又是那二万人之中的强者,绝对是过硬的身手。现代搏击再残忍,除了地摊小刊上子虚乌有的黑市拳赛,现实上,最残忍的不过是首推笼斗,但笼斗也有分指手套,也有裁判,也有规则。这个年代,完全就没些东西:竭尽所能,杀死对方,或被杀死。

这些守卫就是这么活下来的人物,他们的强悍,完全不用质疑的。

至于也先所说的两头白狼,万中无一的锡古苏台和兀鲁黑墨尔根,就更不必提了。

但对于特种渗透的防范,丁一却就高估他们。

他已带着张懋,在这昏暗的雪夜里,至少渗透了近千步,也就是近乎两千米,根本就没有人起疑,甚至他还跟着为数不多的一支巡逻小队后,说了一句:“孩子饿了,想出来寻点活物,找点马奶……”结果那队巡逻的军兵还给了张懋一块类似奶油饼之类的东西,丁一更是混了几口马奶酒喝,跟着他们走了百来步,才闪进边上的帐篷里去。

“睡觉。”丁一用蒙古话这么对着张懋说道,然后就挤在满溢着臭脚味的帐篷里,随手扯了边上的毡毯盖在身上,真的就这么开始准备睡觉了。陈三的测距是有误的,他毕竟不是丁一,那块蛤蟆石离大帐,不止他说的五百米,陈三再有天赋,他终归连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没有上过,在侦察专业里,有些东西是需要数学基础的。

丁一到了实地以后才发现了这个问题。

四五百米,那把狙击枪十一厘米的散布,还是可以接受的,就算因为射手的操作,再多一两厘米的误差,至少还是可以命中目标,丁一又不需要把也先暴头,只要瞄准躯干中央,能命中就达到战术上的目的。

因为知道历史走向的丁一,是清楚瓦剌内部也有着众多的派系,阿剌知院杀了也先,然后阿剌知院又被其他的部落头人干掉等等,只要也先中弹,只要这枭雄露出了虚弱,许多原来抑压着的潜流,自然就会涌动!

但真的去到蛤蟆石,那就太远,足足有八百米甚至更多一些!

那么就算排除射手的因素,枪械本身的散布也有一英尺,三十厘米左右,这误差要是上下误差也罢了,左右误差的话,根本就打不到人啊!要注意枪械本身的散布,是指把枪械固定住,然后多次击发,再对各个弹着点进行测量,也就是说:不是这枪的瞄具有问题,通过射手修正可以纠正过来的事,十一厘米,就是击发之后,子弹可能出现在以瞄准点为圆心,半径为十一厘米的圆之中的任意一点。

八百米,丁一之所以没有说话,是因为他不想骂粗口。

所以他让巫都干和李云聪都回去都音部落,而他带着张懋,准备潜伏到离也先二百米的距离,再进行狙击。当然他会准备好撤退的路线,不过混在这些军兵里,就是一个最好的掩护色,天地在这风雪中一片昏暗,等到雪晴能看清彼此,丁一相信,他已能成为这些军兵里的一员。

他用这种办法,干掉过不少现代的毒枭,然后安全地撤退。

只是他并不知道,也先选了十支精锐的小队,正在十万铁骑里搜寻着他的影踪。

其中更有一支,是真正万中挑一的高手。

第三章心如铁(九)

阴冷的帐篷里,除了边角火盆的一点点热气,其他的位置真的就冷得不行,也许对于蒙古人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卸了甲可以入睡的温度,但对张懋来说,真的很难受,比丁一出关带着他北上的一路,那宿营的雪窝子更难受。

因为丁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不是白搭的,不单会选避风的所在,而且在雪窝子里,都会放置几个精致的铜制小暖炉,通风做好了,也不会有中毒的危险;并且还有英国公府里带出来厚重的皮裘,能够很好的保温。

这一些装配,因为出任务轻装和伪装的前提下,都被留在都音部落了;而守卫也先的士兵,当然是哪处地形险要,就在那里扎营,不太可能选择避风的所在,所以在这帐篷里,张懋是极为难受的,并且那一帐篷的脚臭味,更让他闻之欲吐。

所以他根本就睡不着,坐在丁一边上看着就要哭起来。这让丁一很无奈,只好坐起身来,挤到火盆边那个散发着酒气的壮硕蒙古人身边,轻轻拍了拍他,那人反应极为神俊,回手一拳就捣了过来,这年代一般人就算身手再好,也是冷不防就中招的,因为这人看着就是喝到烂醉,谁料突然就这样暴起?

但丁一却从容偏头避过,双手一错架住对方的肘、腕关节,膝盖顶在对方后腰,用蒙古话低声笑着说道:“别闹,一会贵人们听见了,又该吃鞭子……我部落里有一头小狼崽子跟着出来。弓马是极好,就是身子骨有些弱,扛不寒气。都音部落的帐里。都是孬种,连个小狼崽子都容不下,我听说阿勒赤歹是个英雄,带那小狼崽子过来你这边挤挤,成不?”

刚才跟着那巡逻队走了一段路,却不是白走的,丁一是留心着巡逻队里的那些人说的每一句话。例如阿勒赤歹这个名字,就是巡逻队里提了几回,说是脾气不好。喝了酒又好闹事,他们都说只要不是打死人,就别去理会这厮。

所以丁一才专门选这帐篷,就算没有张懋这孩子。天亮了。丁一也是要和这个阿勒赤歹拉拉交情的——整个帐篷就此人身上洋溢着酒味,丁一想认错也不行,就算认错人,其实也不打紧,对方必定会说自己不是丁一要寻的人,那么,如是对方凶恶,结果了就是。

那蒙古人闷声闷气地说道:“有什么不行的?你去领那崽子来就是。有本事的崽子都冻死冻伤了,部落以后还怎么活?多大一个事。赶紧领过来!”他不见得就是这么好说话,只不过左手被压在自己身下,右手被丁一卡住,腰眼又被膝盖顶着,除非拼着肘关节折断,要不然压根就动弹不得,再悍勇的人,也不至于为了火盆边的一点位置,去拼着断手的代价吧?

丁一对他道了谢,松开了他之后,那蒙古人一下子坐了起来,不哼不哈又是一拳擂了过来,不过这拳去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因为丁一的手已经伸到他眼前,掌心上托着两个压扁了的金戒指,对他说:“我得回去,不然一会该说我逃了回去,小崽子还请你平日照看一下。”

那蒙古人沉默了一阵,收回了悬在半空的拳头,取走了丁一掌中的两颗金戒指,点了点头道:“成,阿勒赤歹收了你的东西,定办妥你的事,那崽子要真是弓马过硬,平日不会有人害了他,但要是那颜教上阵……”

“上阵自然是生死怨不得人了。”丁一笑着接了下去,然后又赞了一句,“你的身手很好,哪日我得了马奶酒,来寻你摔角玩耍。我叫扎达兰,是随都音部落一并出来的,这崽子叫双乎日,我们的部落小,头次打密云就死得差不多,都音部落……”

阿勒赤歹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示意丁一不用说下去:“都音的人,真和野狼一样,寻常别去惹他们,你不和他们闹,却是对的,你打得赢十个,打不赢百个,小崽子,过来这边,睡吧!”又对丁一说道,“天亮了你来寻我,阿勒赤歹这边是有酒喝的!”显然他对丁一的身手也很赏识。

丁一点了点头,揉了揉张懋的脑袋,便出了帐去。

至于张懋在帐里如何存活之类,那不是丁一担心的事情,他不可能全程照料着张懋,那样的话,出关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人总是要自己成长的,丁一帮到这里,也算很到位了。

他并没回都音部落,而是就近摸进另一个帐篷,丁一只对帐篷里还在赌钱的人说了一句:“阿勒赤歹是必定要全身流血而死的!借个地方挤挤,明天天亮了,我再去跟他做过一场!”便有人同情地劝丁一算了,还有人听着,却就说是能跟阿勒赤歹动手还没躺地上的,也算身手过人了,便伸手过来搭丁一的手臂,意思就是觉得丁一吹牛,要伸量他一下。

有人就劝算了,不过更多的人是看热闹,丁一也不躲闪,任由对手搭着自己的手臂,便在对方将要发力之际,腾空朝对方腰腹一踹,将那人摔得飞了出去,立时也就没人再找丁一的麻烦,倒还在中间不算太靠近帐门的地方,腾了点位置给丁一。

丁一这一晚很快就睡着了,那几个在耍牛骨赌钱的蒙古人,原本还有些想头,觉得丁一这厮颇有点来历不明,不过看他身手不错,又是和阿勒赤歹结怨,又睡得安稳,也觉得若是有什么问题的人,哪能睡得这般安心?反正天明了,去寻阿勒赤歹问一声就是了。

天亮不等这个帐篷里人去问阿勒赤歹或是盘查丁一,自称名叫“扎达兰”的丁一,就自己去找阿勒赤歹了,虽然雪还没停,不过丁一走过去,就冲阿勒赤歹招了招手,后者显然没有辜负巡逻队对于他的评价,没风都要折腾出三尺浪的货色,一见着丁一,想起昨晚吃的亏,哪里还按捺得下?立时拔开身边同伴,便冲了出去。

丁一也不客气,用擒拿手法迎了上去,准备一搭着对方,直接一个十字绞就准备将他固定解决战斗。因为这是守卫也先大帐的帐篷,装逼不能在这里装逼,战斗一拖久了,惹得也先和赛刊王那些人关注,那他们跟丁一的距离倒是近了,只是丁一动手之后怎么跑?难不成丁某人来这里殉国当烈士?不论是他和张懋,都是真的没有这种打算啊。

但这一回丁一失算了,阿勒赤歹硬生生就刹住了前冲之势,能进出这左右帐篷里的,哪个是庸手?那都是能看得懂门道的,一时不禁喝起采来,有人已在和同伴说道:“扎达兰倒是摔角的好手,只是那体格吃了亏,阿勒赤歹这么站着,一个都顶他两个了!”

这是很实在的,丁一的身体的根骨,压根比不起他在现代那因为天赋出色而被选拔去特种部队的身躯,这原本就是一个秀才的根底啊!在搏击上,这玩意到了一定程度,真的要看天赋的,正如苦练上几十年,再怎么刻苦,要没天赋的话,怎么成不了林丹、李娜、马拉多纳还是许海峰、王义夫,到这个层面上的水准,天赋的优势就显出来了。

“阿勒赤歹若是夹拳脚,扎达兰不用三合就输了!”有人更是下了定论,因为摔角还可以借力,技巧在这里面还占着很大的比例;但如果夹杂了拳脚,那黑熊也似的阿勒赤歹,相比之便是穿着牧民破羊皮外套也一样显得体态修长的丁一,那拳脚的力量,真的任谁来看,都明白那是强大太多了。

别提什么古典式摔跤,这不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场,古代奥林匹克早在千年前就被罗马皇帝废除了,现代奥林匹克还要再过几百年才开。这是瓦剌常备军的精锐所聚集的地方,什么规则?对于沙场喋血的人来说,弄死对方就是规则,唯一的规则,对于同伴来说稍好说,关键时刻大约能收手的话,就是弄残而不是弄死,不能收手?蒙古人向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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