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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部分

重启大明-第3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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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相对于那些新军矮小的身影,从队列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站到了何麻的身侧,只有十来个人,而这时候郑昂的骑兵,已经离何麻何们大约只有四十步,也就八十米左右的距离了。

“手榴弹!预备,投!”何麻吼叫着,掷出了最后的一颗手榴弹,然后他拔出刺刀,“上刺刀!”尽管只有十数人,但没有一个人犹豫,“华夏不朽!冲啊!”他们在手榴弹炸响之后,迎着大约七八步外,因为爆炸而受惊,生出些慌乱的敌军骑兵,刺了过去。

庄飞站在原地,他仍在吹着冲锋号:“滴滴滴答、滴滴滴答、滴滴滴滴答滴答答答!”

又有一些身影从队列钻出来,这一次已经来不及列队了,因为何麻他们掷出的手榴弹,并不足以和先前一样,制造出一块无人区域,只是炸伤炸死了二三十骑,又有一些战马受伤而使得敌军的攻势略有所滞,所以这一次的二十来人,一言不发地扯开手榴弹的盖子,勾上拉环,然后他们就迎着数步外的骑兵冲了过去。

爆炸,一声声的爆炸,在高昂的冲锋号里,如永不屈服的誓言。

这不是那些为了护卫家园,为了保住祖坟民壮,也不是那些还没完成新训的新军。

他们很清楚自己将会在下一刻死去,他们很清楚自己是为何而死,不论他们在冲锋号里,是否有喊出那一声:“华夏不朽!”

到了第三批赶出来的七十来个学生,他们已经连手榴弹都来不及扔了,因为敌军已经冲到了跟前,他们所能做的就是上刺刀,用还没有长成的身躯的,以良好的纪律性,下意识靠拢列成三条细细的刺刀锋线,去面对敌人。

没有什么奇迹,他们手里不是长枪,他们也不是大力士,很快的,就有好些人被撞得飞出,口鼻溢血在地上抽搐着,但他们挡住了,毫不退缩的雪亮刺刀,刺入了奔驰而来的战马身躯,在它们把他们撞飞的同时,也惨嘶着倒地。

而余下那些刺刀,失去队列杂乱便仍坚定指向前方的刺刀,让许多战马惊恐地停下步子。

冲锋号还在吹奏着,更多的学生从队列里冲出来,他们冲着敌军扔出最后一颗手榴弹,然后卡上刺刀加入了前方那三道细细的刺刀防线。

孙志强是从南海被征募的新军,他对这些还比自己小四五岁的教官,向来是不太看得起的,他认为这些教官不过是命好,被丁容城这种大官收为弟子,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在自己这些成年人面前拿腔拿调。

但在他呕出最后一口酸水时,他抬头却看着,在肇庆府的新训之中,时常骂他的那个教官,此刻就在他身前,七孔溢血虎口崩裂,看怕是被战马生生撞飞出来的,孙志强爬过去想将那个教官抱起来,却发现对方明显已经不行了,那教官就在他怀里,喷出一口血,嘴唇颤抖着,孙志强凑了过去,听到他是在说:“妈的……好、好痛……”然后就没了气息。

但孙志强放下他时,却发现教官的手,指着的方向,仍旧是前方。

新军并没有手榴弹的配给,连雷霆书院的学生,也只有一人两柄手榴弹,但孙志强抹去眼角不知是惊怕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渗下的泪,他站了起来,向前而去,他虽然没有手榴弹,但他还有刺刀。

在孙志程的身后,还有许多同样拔出了刺刀的新军。

雷霆书院的学生,是为了他们的信仰而冲上去的。

而孙志强他们,并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

“佢老母!教官为了护着我们死球了,我们就这么看着?做了那班陷家铲啊!”孙志强这么呼喊着,这么冲上去。

一点也不崇高,一点也不伟大。

但他和他的战友,加入到那三道刺刀防线,一样用自己血肉之躯,去抵挡战马的冲击,去阻挡敌人的冲锋。

被战马掀翻的郑昂从地上爬起来,生生呕了一口血,整个战场乱套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是,丁容城的五雷正法很利害,但明显也就那群少年会使,架不住二千铁骑踏过去,杀得了三百骑,还杀得了二千骑么?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挡住,但郑昂很清楚,他输了,因为肥球那边扛着长枪的民壮已经涌上了,开始在刺刀防线后面,用丈余长的长枪乱捅着,面对战马他们也许还缺乏胆气,但在刺刀防线后面,用三米左右的长枪,往那些战马、骑兵身上乱捅的本事还是不缺的。

而当捅翻了几个骑兵以后,民壮的胆子也上来了,他们开始挤向前去,毫无疑问,密集长枪阵,本来就是以步对骑最标准的武器了,尤其是当这长枪阵里的民壮开始处于亢奋、骑兵又因为同伴尸体和手榴弹声响使唤战马受惊等等的因素,而失去速度的时候。

败走的郑昂不明白,但赢得战斗的肥球却明白:是信仰改变了本该溃败的结局。

第一章督广西(十八)

春雨洋洋洒洒地飘下,洗去了风中的硝烟,冲淡去地上的血污,但它洗不去的却是,那深重的死色。肥球跪在地上,抱着庄飞丝毫没有身为战胜者的喜悦,时不时发疯乱来的肥球,此时却难禁热泪满腮,他喃喃地低语:“挺住啊兄弟!你他娘的不该死在这里啊!你是先生的学生,日后就算混不上指挥使,怎么也得当个千户的人物,你傻啊!我都叫了朱永带你们快跑了……”

他不懂什么叫军官团,但他知道丁一教出这批学生,不是用来这么当敢死先锋之士,用血肉之躯,用自己的生命来拦住铁蹄的。可是无论他如何愧疚和后悔,不停呕着血块的庄飞,生命的气息已渐来渐淡了。

“兄弟!醒醒啊!你这么去了,我怎么跟先生交代啊!”肥球撕心裂腑地痛叫起来,似乎他发自于内的声音,点着了庄飞最后的一点生命力,在肥球怀里的庄飞,睁开了眼睛,他举起了手中的唢呐,那先前一直不曾停歇的冲锋号。

“华夏……”庄飞又呕出一块淤血。

肥球点了点头,含泪接着道:“华夏不朽,兄弟,我知道,华夏不朽……”

庄飞满是血污的脸上,迸现出笑意来,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将把唢呐塞到了肥球手里,“厉、厉兄……保……保……先生……”肥球捏着那唢呐,拼命地点头,“保护好先生,肥球知道。肥球知道……兄弟你撑住啊!”

但不论肥球再怎么叫喊,庄飞终于去了,无论他怎么带着笑。无论他给肥球什么,也无论他如何改变了这战局,他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的十五岁的少年。但他却又不曾离去,至少握着那把唢呐的肥球眼里,于他的疯魔,他的痞气。他的散漫之中,便多了一缕庄飞的刚毅。

相比之于肥球,朱永要振奋激昂得多。他领着那些新军还有民壮。正漫山遍野地追击着对方溃散的骑兵。他父亲就是边镇大帅,他如今就有着抚宁伯的爵位,他早就看习惯了生死,打仗。死人是很正常的。边镇上,每战皆是如此。

重要的是,自己活着,自己战胜。

将种,始终比之于普通人,还是有着许多不同的,不是一同成为了丁一的弟子,便无区别。朱永对着身边的新军吼叫着:“快点!保持队形!要不要把那些教官喊上来押阵啊?他们还有百来人能站着。要不要啊?”

那些比起新军们还至少小了三岁左右的教官,他们刚才抵挡于前的身影。是这些新军之中,血性汉子抹不去的耻辱——自己,被一群十四五岁的教官保护着,真真实实的,那些先前自己不以为然的少年,用他们的死,来让自己活着。

听着朱永的话,他们咬着牙加快了步伐,摔倒了,便籍着同伴拉扯,爬将起继续前进。

朱永看着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他又拖后了几步,对着那些怀集的民壮吼叫着:“真他娘的爽,就有那么些外地佬,来替怀集人抛头颅、洒热血地去死,用他们的命,来换怀集人的平安,很爽吧?怀集的男人,就他娘的扛个枪凑个热闹好了!你们他妈的脸红不?这些甘愿为了怀集去战死的傻子,就他妈的死余前头那几百人了!你们接着缩!他们要死光了,你们就当狗,给侯大苟的手下舔脚,把自家的女人送给他们玩弄,孬种!”

“俺们不是孬种!”那些民壮里许多人不甘心受污辱,大声地吼叫了起来。

朱永冷笑着抽刀指向前方:“那跑起来啊!他娘的,嘴上的大侠谁不会做?现在还不是要你们阵列于前,追击溃兵啊!二傻子都会的事,这要是在边镇,正是捞战功抢人头好时机,哪个当兵吃粮的,不一窝蜂往前涌?你们象个娘们一样,稀稀拉拉拖着几里路长,不是孬种是什么?”

那些民壮扛着长枪,拼命向前,至少有七成人终于也跟上了前头那些新军的步子。

事实上,这真是二傻子也能做的事?扯吧,两条腿的步卒追六条腿的骑军,对方又是一心逃命,哪里是什么易事?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凭仗着人的意志,生生把马拖垮,毕竟侯大苟手下,还没奢侈得和鞑子一样,一人数马。

朱永没有骑马,他也在咬牙赶路,他的脚上也是一样火辣辣地痛,他也心痛那些倒下的学生。但将种出身的他却知道,如果放弃追击,那才是对那些倒下的兄弟最大的不敬——不单将教那些敌军逃出生天,而且对方如果训练有素的话,还可以在撤出沙场脱离接触之后,整队重来。

这个时候,他无法跟肥球一样抚尸痛哭,他不想让那些倒下的学生,白白地死去。

朱永用他的方式,悼念着那些英魂。

不是眼泪,是敌人的血。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杜子腾的战局上,却就没有肥球这么多起伏曲折,可以说,是极为无趣和平淡。他率军追上了侯五领着准备去奇袭县城的五千步卒,然后杜子腾用二千人,以连为单位展开齐射,基本形成三秒一百多发子弹的不间断射击。

这种射击只持续了三分钟,也就是每人平均发射了三次,在战场区域投放了六千发铅弹之后,侯五的五千步卒就达到了五百人左右的伤亡,并且杜子腾这边,似乎永不间断的射击——每枝步枪每分钟一发的射击频率,连枪管过热的问题都不会出现——这种无形的精神压力,很快就让义军五千步卒崩溃了。

而那两千轮射的部队,就咬着三千多名往怀集方向逃窜的义军小跑跟进,被杜子腾留为预备队的千余新军,杀猪屠狗一般,极为轻松地解决千余无头苍蝇一样,盲目乱窜的义军,到了后面几乎没有用子弹,在那些充任班排长的雷霆书院学生的带领下,上了刺刀,五人一个战斗小组冲上去,看着服饰不是新军的红色战袍,五把刺刀就这么捅过去,除开见机快,马上弃械跪地的,没有不被捅得躺倒的敌人。

因为熟知地形而随军前来的原广西总兵官陈泾的幕僚,骑在驴上几乎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这可是侯五带着的逆贼啊!不是新入伙的贼人,是早年就附逆,先跟蓝受贰后跟侯大苟的老贼来着!”说着他还用拐棍拔着路边的死尸,“这是刘黑狗啊,反贼里有名的凶人……这么好打?”

杜子腾听着微微笑了起来,他当然不象这位幕僚一样糊涂,也不认为侯大苟的军兵不堪一击。战事,讲究的无非就天时地利人和,以已之长,击敌之短。古今中外,没有不是这样的。野战本来就不是侯大苟手下军兵的强项,这五千义军步卒,败得一点也不枉怨,他们擅长的是山地战,正如侯大苟自己说的“官有万兵,我有万山!”

而在发现杜子腾他们之后,侯五并没有选择山地作战,而是仗着已方人多势众,和带着先前与明军作战,几乎未尝败绩的骄傲,在这片开阔地摆开阵势来与杜子腾对决,他首先就抛开了义军精于山地作战的长处;

所谓临兵斗者阵列于前,一旦阵列于前,那么纪律就显得极为重要了,任是再好的身手,千百根枪捅来,千百条刀砍来,千百根箭射来,全是无幸免的,但在纪律这方面,哪怕是才训练了个把月的新军,有了雷霆书院的学生充任基层骨干,毕竟是接受着现代步兵操典训练的军队,纪律性要远远强于这些义军;

以其之短对我之长,又以骄兵对严阵以待的军阵,又以冷兵器对热兵器,绝对败得不冤。

但杜子腾又不是脑袋进水,当然不会去给那幕僚讲解这些东西,只是微笑对他说道:“家师,丁容城。”又高声对着已打扫完战场,正在整队准备赶上前方队伍的千余战士喊问道,“吾等是谁?“

没有时候,会比已方几乎全无伤亡,而刚刚象杀狗砍猪一样,清扫了战场的士兵更自豪壮迈的了,他们高声地、亢奋地回应着杜子腾的问题:“大明铿锵好儿郎!容城麾下第一师!万胜!万胜!“

千余人的声音如此雄壮,并且他们极为兴奋,喊叫了一遍又一遍,吓得那幕僚差点从瘦驴上跌下来,不觉拗断了几条灰白胡须,摇头晃脑感叹道:“真虎贲哉!正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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