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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重启大明-第2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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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杨善不罢休:“便看那徐珵拜入如晋门,原也是以知天相而闻名的,说不准,如晋是窥得天机一二?”

丁一不得不再一次疾口否认:“安有此等事?徐大人乃是进士出身的左佥都御史,丁某何德何能?敢收这等门人?杨哥,这玩笑小弟真的当不起啊!”徐珵去治水,所以升了官,据说他认为几年后黄河会有决堤之险,主张修广济渠,倒是做得风生水起。

话到这里,杨善也就止住了,然后开始谈论风月世情等等,恍如方才的对话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他很懂得把握一个度,每一次的试探都会进一步,这一步不大不小,恰恰是丁一所能忍受、不至于翻脸的范畴之内。

聊得差不多,便起身告辞了去,在外候着的从人给这六十多岁的杨善披上重裘,他却回首很认真地对丁一说道:“老夫近日来,多有骑乘,若真纵马起来,王尚德怕不是老夫对手,哈哈哈!”

“他似乎大你十来岁。”丁一不冷不热回了这么一句,送了杨善出去,却就招手让刘铁过来,随他一同回到书房里。杨善的意思他明白,不外就是说自己还骑得动马,真个有事,他绝对不是只有一张嘴,丁某人在南京能跟王骥结盟,为何却就不能与他杨善同进退?

他却不知道,南京之时,丁一结交王骥,更多是为了绿矾。

只不过听在丁一耳里,却就有着不同的味道。

杨善是咬死了他要帮英宗复辟的。

其实丁一早就想到这老头儿为什么这么肯定了,想来,他肯定有着什么渠道,和朱永那镇守宣府的父亲朱谦一样,得知了密云前卫那一战的真相。只要知道雷霆书院学生在那一战发挥的实际战力,再看着丁一把书院选址在京师之中,自然就有想法。

按着雷霆书院京师分院的所知,如是八百足以与五千鞑子铁骑野战的学子,从东安门外稍北,与礼仪房相隔不远的这分院出发,只要杀入东安门,从东安里门一路从东长街杀过去,到了东华门口南转,便是重华宫、洪庆宫了。

重华宫,就是南宫。

幽禁英宗的南宫。

关窍一捅就破,只要知道雷霆书院学子的真实战力,连丁君玥这小女孩都想得明白,何况于历经数朝,以区区秀才混到正二品大员的杨善?

第八十三章其血玄黄(六)

雷霆书院的学子,家在京师的多少是有些沮丧的,因为过年书院并不准许他们请假。入学时是签下文书的,颇有点类如这年代,去当学徒时所签的契约,无非就是任由书院管教,只要不是杀死,打打骂骂绝对是不相干的,自然还有就是没有出师,无书院许可不得回家等等。

这些送孩子来的人家,绝大多数都是希望家里能少一张口,把小孩交给书院养活,特别是女孩子,预备着给丁一当丫环的心都有了,还在意这个?再说丁一的名声也真的不错,没有谁顾虑什么的。

所以一听不许回家,他们就有些无奈了。当然家里人是可以来看他们,这倒也让他们存了几分希冀,期待家人来访时,可以把在书院里省下的炊饼,都捎回家去——没错,他们苦恼于不能回家,便是为了这个,穷人的小孩早当家,都是逼出来的。

不过这日离年关还有二旬,助教们却就告诉大伙,这个年却要到容城去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丁君玥这么对着新生说道,“老是窝在京师,能学到什么东西?我等还随先生出关,见识了塞外风光,更在密云前卫,亲眼看着军将如何抗击鞑虏……”接在又再蛊惑着,容城有着温泉,有着游乐场,有大大的校舍等等诸般好玩事物。

十三四岁的孩子听着远足,又有众多的新奇玩艺,自然便又高兴起来。

丁一又进宫去求景帝,给这京师分院的学生题上一面大旗,以期一路上沿途官府巡检不会为难。其实也是给景帝插手书院的机会,否则的话,凭着丁容城三个字。谁真的不长眼,凑上来给他打脸?

不过景帝乐意干这样的事。

请他为书院题名时,他就把雷霆书院写成:大明皇家雷霆书院京师分院。

丁一倒也凑趣,景帝去书院看看时,安排了几个学生,说些什么:“吾等身为大明皇家书院学子,看着天子亲笔所题的校名,也该苦读经书,将来不论做得何等营生,也当争为翘楚。这才报得皇恩浩荡!”

景帝听着很是高兴,此时丁一来请他题旗,自然是不会推辞的了。

只不过题完之后,景帝却就淡然对丁一说道:“如晋啊,母后那里。难得你来,她老人家方得展颜。以朕想来。汝双亲已然仙去,母后与李原德的母亲,都是你的义母,都在京师;于先生是你师长,也在京师;柳氏、萧氏现今也在京师,不若这个年。你便留在京师过吧!也好陪你的义母和师长,尽上一份孝心啊,如晋以为如何?”

丁一听着,面上便露出喜色来。却是道:“这,合适么?犹是年关,安得入宫?”

景帝看着丁一的表情,心中倒是略略安定了些,脸上也有些笑容:“如何入不得宫?哪个敢阻朕的义弟?兴安,你下去查查,哪个狗才敢难为如晋,给朕打死了。”丁一愿意留在京师,景帝自觉先前的厂卫的禀报,便有些不诚不实了,所以也是借机敲打内廷一番。

“不、不!臣只是担心有违于礼……圣上,固所愿也,不敢请耳!”丁一连忙为兴安解脱着,一脸掩饰不住的欢欣神情。他之所以会让京师分院的学子去容城,是因为他前些日子已收到容城传来的线膛枪样品。

丁一早就料到,景帝大抵会留他在京。

因为密云前卫的局势,必定已经瞒不下去。

密云前卫的棱堡群于十月底就已然完工,丁如玉霸据朵颜卫的事实,就算不派兵出关侦察,只要铁门关那边有几个锦衣卫出关略为查探,都能有所察觉的。所以丁如玉也没打算瞒下去,和阿儿乞蛮明里暗里做了几场的战报、捷报、鞑子首级都连连送了到京师来。

而密云前卫也就成了第一个孤悬关外的卫所,丁如玉的捷报里,还提到缴获,说是如果到了明天开春,密云前卫应能自给自足,不必依赖关内输送物资,这么弄着,颇有一些听调不听宣的味道。

事实上,兵部让丁如玉回京述职的公文,就被拒绝了,理由就是关外鞑虏猖獗,正在肃清余敌。只不过丁如玉又自请御史、太监监军,意思无非就是真的走不开,但还是服从朝廷命令的。

但这只不过是表面上的形式。

于谦也好,景帝也好,没蠢到那程度,真派了御史和太监去了,出了关外,还不得老老实实听丁如玉的分派?要真敢拿起监军派头,丁如玉把他们一刀杀了,真的埋都不用埋,直接把尸首扔进关来,说是鞑子偷袭便是了,了不起再送一百几十鞑子首级,说是为这监军报了仇,朝廷能拿她怎么样?

所以景帝要做的,就是看住丁一,他很清楚,丁一就是丁如玉的命脉所在。

厂卫是有来报,说丁一挟徒南下,怕是惊恐丁如玉的事连累到他头上,要逃窜回容城,凭仗着在当地的势力,以使着朝廷投鼠忌器;或是说丁一准备半途独自离队逃脱,再伺机潜逃出关云云。

景帝本就不太相信丁一会干出这样的事,因为他很清楚丁一的身手如果要偷偷溜走,只要把柳依依和天然呆送走,以他丁某人雪夜踏敌营的本事,有的是办法可以溜走。并且景帝感觉就是柳依依和后宫这边合作的生意,单这收益也足以保丁一不死——他很清楚,丁一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兴安不见得就不知道这些事,只不过下面报上来,是通过金英的路子,他自然也不可能阻拦,内廷的斗争不见得就比外廷斯文,往往这些被阉割了的太监,手段更加残忍。兴安不可能无缘无故去树敌,丁一又没有给他什么好处,再说这种限制军将亲人的手段,向来也是潜规则的。

丁一出得宫去,刘铁早早就候在那里,却是暗地里给丁一做了一个手势,丁一微微笑了起来,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一按马鞍跃身上了马,在那些亲卫的护卫之下,马蹄纷飞踢起街面的积雪,一路向前去了。

这批书院的学生去了容城,回来的就不是这些人了。

刘铁这个手势,是线膛枪的量产样枪,已经送到京师来了,等这些书院的学生去容城过完年,丁君玥带回来的,便将是随着丁一出关与鞑虏交战的那八百学生,当然杨守随这样并非军户、战争孤儿出身的,会被留下来。

按丁一的估计,大约能随丁君玥上京的,至少有四百人,加上在京师分院中转为助教的警调连、在金鱼胡同养伤,已差不多康复的近百人,他将拥有六百人左右的队伍——五个装备了前装螺旋线膛的遂发枪、使用条状底凹弹的步枪连。

丁一奔回金鱼胡同,马上屏退了无关人等,与刘铁吩咐道:“此去,一定要六百人全员都装备上景泰二年式步枪,才回京;教文胖子他们也跟着上京;你不要上京了,容城那边是我们的底子,文胖子他们一走,工场也好,产业也好,就全指望你了。”

“弟子明白。”刘铁知道这时候不是卖口乖的时节。

丁一点了点头,取了直尺和铁笔,用了半个时辰,又画了一份图纸,等得墨迹干了,方才交给刘铁,对他道:“若一月底仍不能成行,则由丁君玥按定下章程,带人上京,文胖子等人暂不上京,工场那边生产出所需枪械之后,教他们生产这东西,五十具,火绳引信的硝基榴弹五百枚,不必送来京师,你按图中所示试验,能顺利发射,便批量制作。”

“是,先生。”刘铁郑重地把图纸叠好,放到贴肉的口袋。

他不明白这个按图纸所示,这用手持的铁管有什么用,为什么木柄的手榴弹又改回成火绳的。其实只不过是丁一目前能实现的工艺,要制作卵形的延时引信或是碰撞引信手榴弹,都有着不小的难度。

而掷弹筒,就是刘铁觉得没什么用的手持铁管,适合它抛射的,便是卵型的手榴弹。

五个步枪连,尽管仍是遂发枪和黑色的火*药——因为熟铁枪管根本不太可能承受得了黄色火*药的爆炸而不变形,至少丁一没有这种把握,而这种装量的试验,不单需要成本,也同时需要时间。

虽然仍是一分钟两发左右的速度,但有了膛线的步枪,可就不比五十米外只能靠着齐射杀伤的滑膛枪了。加上如果理想的话,还有掷弹筒的面杀伤压制力量,丁一觉得,只要杀入东安门,便有极大把握杀过东大街,冲入重华宫。

把守东安门的将领,恰恰就是王骥在南京给他那份名单里的其中一个。

景帝已经要让他留在京师,不让他回容城了,丁一便也不再准备虚与委蛇下去。

对于一心想坐稳位子,想把皇位留给自己儿子的景帝,丁一感觉他实在无法忍耐下去。

景帝,事实上也不见得会让他再忍多久。

这不是丁一与景帝之间的战斗。

而是一个民族复兴的第一步,与历史车轮惯性轨迹的抗争。

第八十三章其血玄黄(七)

四蹄踏雪这几个月里渐渐养出了些膘来,这匹明显是和阿拉伯马或是顿河马杂交出来的战马,自从丁一领着几百学子入关之后,它也就没有什么奔驰的机会,尽管每天马夫都会带它出去跑上一阵,但毫无疑问,它仍然对沙场与鲜血,充满了希冀。

无法发泄的精力,让马棚里的其他马匹都遭了秧。四蹄踏雪凭仗着远比它们高大、强壮的身躯,挤压、蹬踢、嘶叫着,压迫着它们的生存空间,哪怕单独把它关在一个隔开马棚里,它也会用强劲的后蹄踹破木板,然后继续暴行。

于是马夫不得不去找朱动:“大人,把它阉了吧!这战马要上阵的,若是被敌军母马勾引去了,那就是大麻烦,到时怕对先生来说,也是不利的!再说这普天之下,除了种马,哪有战马不阉的?”

朱动听着也是道理,这可不是华夏民族的创举,而是从匈奴那里学来的法子,草原上除了种马之外,雄马也是一样阉割的。倒不是说阉割了就不会被母马勾引,太监还要找菜户呢,主要是阉割之后,战马会更温顺一些,更容易驯服,便于骑乘。

四蹄踏雪如果不是它实在很优秀,只怕也不会到了今日还没被阉掉。这种高大的马匹,其实在草原上不是没有。蒙古人在成吉思汗的带领下,杀到欧洲的时节里,重骑兵在军队中的比例,是达到四成的。以纯种蒙古马的体型,不太可能常例性地负荷起重装骑士与马铠,再进行作战。所以必然是会用缴获的顿河马和阿拉伯马之类马匹,来充当重骑兵的座驾,而这些马种随着蒙古大军回到草原,必然也会带了一些种马回来。与蒙古马杂交之后留下后代。

但是几乎继承了阿拉伯马和蒙古马双方优点的四蹄踏雪,也就是负重能力强、冲刺速度快、持久性耐力好,就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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