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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重启大明-第16部分

小说: 重启大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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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陈逸便往门外行去,但他终于没能触及房门

因为胡山已无声无息在他身后掩上来,一刀便抹开了他的咽喉。

看着仍在地上抽搐的陈逸,丁一摇了摇头:“这不行,太差了,血溅得到处都是……我去睡觉了,千万不要叫醒我!”

四、五人躺着也不觉挤的黄花梨木大床,丁一前世恐怕十年工资不够买一只床脚——没有丝毫的夸张——刚才遣退了丫环,丁一甚至弯下身子去仔细查看,那木色金黄而温润,心材颜色较深呈黄褐色,密密麻麻的小鸡翅纹理……跟前世他被借调去拍卖会负责安保行动时,那些古董鉴定师说的一样,绝对是黄花梨木无疑,丁一记得当时拍卖会上,一个黄花梨木的算盘都要炒到二十万了,这床那硕大的床脚要是剖开怎么也能做好多个算盘吧?何况这是大物件,向来都是比小件贵的,十年工资连升迁加薪算起,一百万好不好?真的不太可能买得起一只床脚啊。

但躺在这侈华的大床上,丁一却根本睡不着。先前在容城事叠事时,整个人都绷得极紧时倒也就没去空想,这时松弛下来他就感觉到一种深深的茫然。

他并不是真的一个大明的秀才,对于历史的走向和未来丁一大致上是了解的,这种王振给予的荣华富贵也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

该怎么办?

他问自己。

但没有答案。

在前世时他也看过许多穿越小说的,里面的主角都能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可到了自己这遭,却就悲从中来了。王振的世侄,听上去不错,要是早穿越十年丁一也就不怕了,至少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培养一点实力,但现在只有几个月,想这些真的都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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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种田(一)(求收藏求推荐!)

而且对于这个大明帝国,丁一根本就是空白,虽然他是一个历史爱好者,知道一些例如尊称人字、自称已名的习惯,但在这个年代混光靠这些远远不够,例如说这年头的律法是怎么样?强奸判几年?抢劫又判几年?过失杀人有什么罪?

至于还没接触到的士林,那真不敢想,就连他那寡嫂感觉都比丁一对诗文经典强一百倍!

丁一望着床顶的蚊帐,不由得一声长叹,其实,这些还真不是最重要。

最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政治派系是怎么样?他要如何在其中生存?他也不知道,除了知道阉党厂卫、勋贵武臣、清流文臣这样的概念,百户比千户小丁一知道,百户是几品?丁一问自己,拼命搜刮脑海里的记忆,但真的一无所知。

“入娘贼的!睡醒再想!”丁一对这时代的粗口,倒是很快就学会了。

凭着特种部队强悍的自我暗示,丁一很快进入了梦乡,只是这一切在他醒来之后,依旧是需要面对的残酷现状。

锦衣卫指挥同知的公事房里,已经第七次响起茶盏迸裂的脆响了。外面的力士、校尉无不寒颤,看来锦衣卫同知王山王大人今日并不太舒畅,通常这种没有声音只有茶盏迸裂的沉默,便是说明王山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当值的锦衣卫无不为里面汇报公务的同僚担忧,尽管许多人只是与那汇报公务者交情一般或是还有宿怨,但所谓兔死狐悲,今日是他,又怎知明日不是自己?

而跪在王山跟前的百户额头一条血淋淋的伤口,正是方才那茶盏掷在他头上碎裂之后的破片划出的,血正在不停地往下滴,但他却根本不敢抬手去抹,只是静静等待着上峰的训斥。

同知大人终于停下了脚了,百户的心便悬到了喉咙口,他默然在心里长叹,自己还以为这是个轻松活计,天知道为什么陈逸这经历会连接二十多天没有送出情报?而且丁宅里的奴仆都说陈管事和丁老爷去书房商谈之后就离开了,也没有跟任何一个人道别——也就是没有人看见他离开!

所谓死不见尸活不见人,不过于如此,所以这位百户是做好被撸成校尉的准备了,王山大人向来就不是手软心慈的上峰。出乎这百户意料的是,停了下来的王山并没有责怪他也没有发怒:“这是算准本官不敢把事情闹大啊。把所有人手召回来,留一两个精干的,尽量不要引起丁一注意,让他们煽动那些下人闹事,总之不定下什么强性标准,重要的就是让姓丁的不开心!天天都不开心!明白没有?”

“小的领命!”

刚刚逛了一下自个后院的丁一,感觉前世有十几幢高层的住宅小区绿化,还没有自己刚才走的半个后花园大。他刚把手上的书籍放下,身着立领面裙、外罩暗红披风的雪凝便端着莲子汤迎了上来,纤纤玉手取了洁净白巾轻轻地给丁一拭去额头的汗水,要说不爽是假的,这么一个美女侍候着要还不爽,大约是性取向有问题。

只是丁一此时正发愁的却是如何掌控自己的命运,性命和美女,丁一还是老老实实地关注后者。当看着如玉悄悄从后门带着包裹进来,丁一便对雪凝道:“做点绿豆汤吧,可惜没有冰,要不下点冰,冰镇绿豆汤感觉就不错……”

“老爷,地窖里是有冰的。一会做好之后奴加上一些。”雪凝轻轻地说道,很自觉就离开了,这让丁一对她又多了几分欣赏,这人漂亮身材好是一回事,知道轻重懂得避嫌就愈加难得了。

当看到如玉放下的包裹,丁一不禁眼中出现了期待,但打开包裹之后还没有拿起,那种期待就消失无踪了。因为丁一一看就知道,这把登山镐完全无法达成他的要求,不论是从硬度还是恝性上。

抱着最后一点希望,丁一持着那两把登山镐走到假山边上,用力地挥动它们砸进了假山里,然后握着手柄做了一个引体向上,果然不出所料,其中一把就崩了刃口,而另一把开始顺着牵引力而变形。

“这就是你说的江湖中有数的铸剑师?还一年只铸五把刀剑……天啊!”丁一抱着头把那两把登山镐扔掉,这个时代的工业基础真的太差了,质材本身就有许多问题,锻造工艺和热处理也极落后。

看来自己的期望值太高了,这个时期别说登山镐,大约要弄把t7工具钢水准的螺丝刀,恐怕都是一个奢望。丁一不停地走来走去,因为他闯了大祸,他把瓦刺的马价压到了十份之一,他点着了瓦刺侵明的导火线!

尽管王振很明确告诉丁一这不是他的问题,而丁一自己也能想通国力强弱才是根本、马价不过是战争的藉口,但这大明朝的读书人和官员,有几个人看得清的?几乎就没有吧,那么王振死在土木堡之后,自己也就完蛋了!搞不好要比王山、王林他们还死得惨死得快,因为自己就是去压马价的那个人。

至于说劝王振别煽动天子亲征云云……得了吧,别说只是叫一声世叔,就算亲叔,丁一也知道这种军国大事,王振必有他自己的目的,不可能轻易被说服或者说根本不可能说服得了王振的。

要想不死,其实很简单,就是土木堡战役里护住当今天子,这就是唯一的生路。

所以丁一捉紧时间给那个锦衣卫总旗胡山和他跟来的几个小旗,制定训练计划,并且绘制出了一些他认为这个时代的工艺能实现的器械图样,让如玉去寻高明的匠师打造一些工具。

一支战力强悍的小分队,装备合适的小器械,以超越这个时代的战术水准,乱军之中用保护人质的行动方案,不是没有可能把英宗抢回来的——没有狙击枪可以用弓弩来替代,没有霰弹枪也可以扛两箱一窝蜂之类的原始火器。这些都可以折衷的,倒是一些小工具如果无法实现,那么根本就纸上谈兵。

例如这两把登山镐,就一个人的体重都承受不了,想要捕捉到某个敌人的漏洞背着天子偷城而出?不出意料,背着天子那个家伙必定跟皇帝一起摔成肉饼吧?又或者制定溃围撤退的路线,没有便捷式的指北针,靠这个时代的司南或是看云看树轮什么的,野营么?那可是在瓦刺凶残大军包抄之中的行动,也许一弹指的失误和耽搁,就足以让整个计划破灭了。

“少爷,忠叔安置好丁直他们,应该明天就到了,他老人家应该认识更高明些的铸剑师吧,也许……”如玉在边上安慰着丁一,但后者却苦笑地摇了摇头,这不是技艺的问题,这是原材料材质的问题,是整个时代的工业基础的问题。

谁知道这已是第三回了,仍然无法达到丁一最低的标准。

于是如玉也加入了不停走来走去踱步的行列,过了良久,她突然停了下来,一副邀功请赏的模样:“少爷!少爷!奴奴想到了!王恭厂!只要咱们能让王恭厂的匠师给打造,想来定能堪用的……”她犹怕丁一不信,却又说道,“天下最好的匠师便是在王恭厂,象少爷你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便是王恭厂出的,江湖的匠师很难打造出这样的刀,不单是技艺,单是铁便拿不到最的,除非跟忠叔那把兵刃一样,找到陨铁去打造……”

这倒让丁一的眼睛再度亮了起,没错,原材料!

若按如玉这么说,这个王恭厂倒是不失一个希望,如果有远超别人质量的铁矿石,从原料上解决问题,也许可以达成丁一的需求,特别是如玉说起那把刀,丁一也是看着那把刀,才觉也许这个时代的工艺,可以实现他的需求。

“王恭厂的匠师很难请他们动手?需要许多银子?”丁一着急地问道。

但如玉摇了摇头。

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匠师的问题,反而王恭厂的匠师地位并不高,难题在于因为王恭厂就是大明的兵工厂,隶属于工部。

而丁一怎么去说服工部的人同意让匠师给他制造物件?去找王振?是想找死么?

不要幻想什么骗过王振,一个能权倾天下的家伙,会很好骗?难不成这大明从天子到文武百官全是智障么?想要骗过王振,那和找点砒霜吃吃看会不会死,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只要让王振猜到一点边角,那么就等于仗还没打先告诉他“几十万大军全完了,你死定了,随军勋贵也死定了,我准备到时带着皇帝跑回来!”对于这年代的人来说,这就是诅咒,王振再念旧情,也不太可能容忍的。

“没事,如玉帮了少爷很大忙了,王恭厂的事少爷会想办法的,你不用担心。”丁一所能做的,也只有安慰如玉了。一个人不开心总好过两个人一起不开心,何况于看着那张精致的小脸皱起眉头,也着实教人心痛,“江湖上能弄到硫磺和硝石吗?嗯,你看看要是方便就帮少爷弄一点回来。”

丁一说得随意,如玉却认真地点了点头,人,被需要真好,这能让她感觉到自己不只是一个依附着丁一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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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种田(二)(求收藏求推荐!)

如玉开心地说道:“少爷放心,如玉帮手做事,做许多许多的事。”丁一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又把那雪白脸蛋捏着往中间一挤,如玉就不干了,挣脱开跑远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坏少爷!奴奴最讨厌少爷了!”

其实,丁一只是想把所有郁闷都自己担负罢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不应该负担太多的东西,他只是纯粹地想让她开心起来。至于暂时没法让王恭厂的匠师打造自己需要的东西,但丁一并不气绥,凡事只要有目标便总有解决的方案。

而更重要的一点,丁一发现那个花王已在两个时辰里第七次走错进了后院了。

这是偶然?或是花王不知道后院不让他们进来?丁一冷笑了起来,这种伎俩要能逃过他的耳目,那才真是见鬼。

前院的那些奴仆丁一有点头痛,因为明显有超过二十人每天在往宅院外头传递消息,这还只是丁一发现的部分。但他实在也没有三头六臂更没有参谋班,所有的东西只能依靠他自己,又要给自己进行恢复训练,又要掩人耳目训练胡山那几个锦衣卫,也许在这一刻,是丁一最为期盼老管家忠叔到来的时候。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空去弄什么宅斗,只要这些下人别太过分,丁一也真没心思去理会他们。

丁一是细细推敲过自己该怎么办的,但想来想去都全无头绪,所以他决定不再去想。不去想并非坐以待毙,而是抛开一切让自己困惑的东西,按自己熟知的流程来办,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潜伏在敌人之中的间谍、卧底在犯罪群里的刑警!

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他需要一个目标,一个崇高而伟大的目标,崇高和伟大,说起来象是一个笑话,但当一个人真的要把自己的生命和一切全部投入其中时,就需要这个东西。在几百年后,建虏入侵的《七大恨》根本就是瞎扯,但连建虏也知道得这么扯,不这么扯的话压根鼓不上勇力来南侵。

丁一想了许久也想了许多,他确定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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