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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弃妃难弃-第3部分

小说: 弃妃难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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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大选定在中秋八月十五,主要是给几位未成婚的几位皇子选正妃,所以只有在朝五品以上官员的女儿才有资格入选。其实元嘉的母亲是很希望她能进宫的,母亲总觉得但凭自己女儿的姿容,平淡埋没一生很可惜,除了嫁入皇室,普通官员无人能配得上她。

黎相虽是朝中首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家却极是和蔼,与夫人敬爱有加,对元嘉也从不辞严厉色。此番从朝中下来,告知了她这个消息,只淡淡问她,“元嘉,你心中怎么想的?”

她站在父亲面前,望着他那双睿智的眸子,心中似乎有个呐喊就要破腔而出。

她心一横,直挺挺的跪了下去。丞相夫人沈氏大惊失色,“元嘉,你做什么?”

父亲却长袖一挥,“且听听她说什么。”

她稳稳当当的扣了一个头,认真地说道:“女儿自知这一生或许免不了要与宫墙红瓦做伴一辈子,但是心有所想,望父母成全,否则这一生终将有所遗憾。”

黎相淡淡说道:“说来听听。”

她垂首说道:“大选还有半年,望父母恩准,女儿要出去游历半载,八月中秋之前一定回转。”

沈氏不同意,“你一个女孩子家,怎能学男子远游?”

黎相不置可否,只敲打着手边的茶碗盖子,发出叮叮声响,每一声都敲打在她心间,她紧张极了,总感觉下一刻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就能决定她的命运一样。

半晌,黎相轻轻将茶盖一搁,仿佛不经意般地说道,“你房中的那个女孩走了?”

她一惊,却瞬间明白,在这个家里,没有任何事情是能瞒得住这位当朝首辅大人的,父亲为官二十余载,他的精明又岂是她这个小小女子能够糊弄的。

她低声说道:“女儿与灵犀一见如故,她教会了女儿许多不曾知道的事情。”

黎相轻叹,“为父知道你胸有丘壑,可惜了你不是男儿身。”他顿了顿,方才说道:“我知你心中所求,但若要我依你,你需答应我几件事。”

她惊喜交加,立即向父亲望去。他却脸上无甚笑容,甚是严肃的望着她,她心中一沉,口中恭谨地说道:“但凭父亲吩咐。”

黎相注视着她,缓声说道:“其一,大选之日定在八月十五,所以你必定要在八月之前回转家中,不得有误。”

“是。”

“其二,你随身侍者可带阿茂与阿锦,阿茂身有武艺,可护你安全,阿锦略懂药理,可为你调理身子。路上你需改装易容,出门不得用真实姓名,以免传入宫中毁你清誉。”

她诚心诚意叩下头去,满心都是感动,父亲的心里永远都满载着对女儿无限的关爱。

“女儿知道了。”

“其三,”黎相的语气忽然严厉起来,她抬起头,略有不解。黎相郑重的说道:“元嘉,你要记住,你是即将待选的后妃人选,日后是要入宫的,即使不入宫,你以后所许配的人家也是天潢贵胄,位极人臣。所以父亲要警告你,此次出门游历,是父亲圆你一个心中最渴望的梦想。可是你要记住,在外面的日子,无论遇见多么优秀的男子,你也千万不可动心、动情,因为你身已由不得你了。”

望着父亲有些斑白的双鬓,元嘉忽然有些心酸,声音也哽咽起来,“父亲,女儿记住了。父母已经半百,我这不孝女却不能承欢膝下,总让父母亲担心,日后若真是入了宫,更是难见一面。如今大选在即,女儿不想着多孝顺父母几天,却总为一己之私使得父母劳心,真是不孝极了。”

沈氏也抹起眼泪,轻轻将她扶了起来,柔声说道:“母亲也是对不住你,一直忽视你自己内心的想法,你出去走走也好,你父亲说得很对,女孩子虽不比男儿,但也要多出去见见世面才好。”

气氛顿时轻松几许,黎相对沈氏微笑道:“想当年,其实你在年轻时也是极爱出门游玩的,可惜嫁与为夫多年,为夫只关心官场朝堂,也忽视了你,真是对不住。待到元嘉日后出阁,你也算松了口气,到时为夫就辞官与你一起做个逍遥闲人,出去四处走走。”

沈氏笑骂:“就怕到时候你舍不得你那首辅名头。”

黎相莞尔而笑:“名利者,皆是浮云也。”

三日后,元嘉就在阿茂和阿锦的陪同下,乘坐了一辆很简单的马车离开了她所居住了十五年的丞相府。刚出京城之时,她还有一刹那的恍惚,似乎不敢相信,她真的就这么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要独自去闯闯那片未知的天空。其实她知道,父亲一直是很开明的豁者,却不料竟然能放任她到如此地步。有如此的父亲,真是她一生的幸运。

她很快就渐渐释然了离家的新愁,马车刚一出城,她就被城外的各种事物迷离了双眼。即使是路边不知名的小野花,还是崭露出头的绿色小嫩蕊,她都恨不得能一一用手指去抚摸,用鼻尖去轻嗅。马车里她和阿锦总是大惊小怪的指着远方看到的一切新奇事物,有时是一家农户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有时是林子里飞起的一只怪鸟,她们都会看得目不转睛,心里激动不已。

她们一路走走停停,按照阿茂给她们作出的一份简单路线,她们会沿着京城一路南行,五日后会到大周境内最高也是风景最好的的一座山,骊山;然后继续西行,半个多月后会在江南一代乘船,观海;往北走地势逐渐平坦,有无垠荒漠与广阔草原,去看看北方民族的豪迈与热情,随后就要赶在八月之前赶回京师,参加大选。

其实时间还是比较紧张的,但是她们谁也不去考虑时间的问题,就按着原定计划一路前行。她们尽量保持着低调行驶,穿的衣服也尽量是朴素不张扬的,她的脸上戴了一张薄薄的面具,是父亲在临行前给她的,很透气,几乎没有感觉。她曾在镜子前照过,面具将她整张精致的脸孔遮的严严实实,鬓边的接缝处甚至看不出是戴了面具的样子。镜子里的她已变成了一个平凡到了极点的女子,五官毫不出色,微白的脸孔上甚至还有几颗小小的雀斑,只有一双星眸还能看出她的几分往日神采。

这样的她,甚至连阿锦都比她要灵动好看的许多,她却不甚在意,平凡人的生活,她已向往的太久了。

正文 第四章 夺笔

五月初,春暖花开,气温极是舒适宜人,元嘉她们已经来到了江南的江宁地区。江宁是一个不大的小镇,但是四通八达,往来不少各地域行商做买卖的,将这原本贫瘠的小镇带动的繁荣起来。

江宁盛产雕刻、刺绣、水产海鲜、陶瓷竹木工艺,茶叶也很是出名,黎相酷爱饮茶,元嘉买了好几罐江宁特产的绿茶,像是碧螺春、陆郎茶、雨花茶之类的,打算回家送给父亲,也买了好几件精美的刺绣竹木工艺回去送给母亲。

江宁临海,是以盛产海鲜,元嘉三人在江宁镇住了两日,就打算去海边看看。

来到海边,元嘉才发现,以前书上描写大海的词语根本不足以描写大海的万一,站在海边,才发现自身的渺小。远处的海一眼望不到边际,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几只海鸟或远或近的飞着,远方几只渔船上的渔民悠闲地撒网,甚至隐约还传来渔民的歌声。

她激动的几乎落泪。深呼一口气,都是带着湿咸的有些土腥味的海水味道,可是元嘉觉得一切都好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里,这才是她所向往的生活。

脚上的软缎鞋踩在细细的海沙上,觉得轻飘飘的,玩心顿起,元嘉脱掉鞋子,一只手将鞋子提着,另一只手将裙摆拎起,飞快地在沙滩上跑了起来。

阿锦吃了一惊,紧追了上去,阿茂轻轻一笑,也不着慌,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跑的累到了极点,元嘉大笑着坐倒在地,阿锦也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噘着唇说:“小姐,你跑这么快做什么。”

元嘉喘着气笑道:“真是畅快淋漓,很久没这么痛快了!”

阿锦也坐在沙滩上,侧着脸看着元嘉,觉得元嘉的眉眼无一不带笑,两只眸子熠熠生辉,原本平淡无奇的脸孔也顿时让人觉得生动起来。

阿锦笑道:“小姐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元嘉闭上双目,感受着海风的吹拂,口中呢喃:“是啊,我真想一辈子住在这里。”

在海边逗留了很久,快到黄昏时,惊叹于海边落日的美丽,元嘉拿出纸笔,在海滩席地而坐,飞快地在纸上捕捉那一瞬间的美丽。她用的是灵犀走时留给她的铅笔,一路走来,她都用的是这个,因为简单、便捷,不用磨墨,携带也方便。

刚刚画完,却见阿锦轻轻牵扯她的衣袖,低声说道:“小姐,你看那个人。”

元嘉抬眼望去,却见几步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男子。那男子一身素白的锦袍,青丝如瀑散在脑后,面目极为俊逸。细长的凤目定定的注视着落日,眸中显出浓浓的悲伤,落日的余晖披在他的身上,显得很是落寞孤寂。

元嘉不知怎的,心底竟然被也带出一抹伤感。不知觉中手中已换上另一张纸,手中的铅笔已在纸上临摹出那人的肖像。还未完笔,那人却已被她的举止惊动,侧过脸,弯起一对好看的眉疑惑地盯着元嘉。

阿茂远远的看见,赶紧上前几步护在元嘉身畔,阿锦也赶紧站了起来,几人都不知此人的来历,心中有些紧张起来。

元嘉却有些赧然,未经别人的同意,却画了人家的肖像。她轻声说道:“抱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

那人目光流转,从她的画再转到她手中的笔上,未待元嘉口中的话说完,就从她手中拿过她的画笔,放在手中仔细把玩。

元嘉眼中闪过一丝恼怒:“请把笔还给我。”

那人目光清冷却不答话,手中反转,手中笔顿时被他藏了起来。元嘉怒的站了起来,“快将笔还给我!”

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啸,那人侧耳一听,身形一动,远远掠了出去,几个起伏就消失在了海边。元嘉一惊,欲待去追却被阿茂拦住。阿茂声说道:“小姐勿追了,那人轻功极佳,即使小人去追也未必能追得上。而且武林中人不是咱们能招惹的。”

元嘉不禁气馁,心中却极是舍不得那笔,“那是灵犀送我的,原本就没有几只。”

阿茂笑道:“虽是紧要的物事,小姐却还剩几只,咱们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多惹事为好。”

元嘉心中虽不舍,却也只得作罢。她却不知,因为这支铅笔,她竟会与那个人有着无尽的纠缠,甚至他成为她纠葛一生的梦魇。

没了兴致,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三人收拾了一下就回到了小镇,又住了两日就再次动身向北走。越往北走,地势越见平坦,民风逐渐豪爽彪悍起来,菜肴中也多见辛辣之物,菜品多以红烧,卤炖的为主,大米也逐渐被馒头、面条所取代。

天气渐热,已临近六月底,雨水也多了起来。北方多贫瘠,官道也不像南方那样修的宽敞好走,多是坑坑洼洼的泥路,尤其是一下大雨更是泥泞难行。

这一日,天气本来看着还不错,因为酷热难耐,元嘉几人就在一条小溪边补充了一下水源,本想洗洗脸休息一阵再走,却不想一阵大风以后,天气立马阴沉下来,不出片刻豆大的雨点泼洒似的淋了下来。

元嘉和阿锦立刻上了马车,阿茂飞快地驾起马车奔驰了起来。雨越下越大,路面也更加难行。元嘉喊道:“阿茂,要不你也上来躲躲吧,过一阵雨势小了再走。”

阿茂大声说道:“小姐,这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眼看就要天黑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晚上还没有住宿的地方,车和马都会淋坏的。”

元嘉不再说话,她知道阿茂说的很对,而且北方没有南方那么安全。京师靠近南方,相对来说,南方的治理还算比较不错,民风也很淳朴。但是北方本来就离京师较远,近年来塔塔族也经常骚扰边境,虽然此地离边境还很远,可这一路行来,却仍是遇到过两次匪盗劫径的,幸亏阿茂功夫不错,匪盗人数也不多,只是一些穷苦百姓讨生活,也就躲了过去。

天快黑了,如果雨势仍不停止,不光是马和马车会淋坏,人也受不了,何况没有人烟的黑夜,安全没有任何保障。

马车飞驰着,在夜幕就要降临的边沿,远远的终于望见一个村落,阿茂长出一口气,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打了一下马背,大声说道:“小姐,前面有村庄了。”

元嘉和阿锦都松了一口气,这对她们来说真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很快的马车就到了村庄前,天已经全黑了下来,雨却越下越大。阿茂将马车停在一个废弃的草棚下,元嘉和阿锦下了车,虽然打着伞,身上却很快被雨水打湿。

元嘉四处望了一下,村庄很小,顶多也就十来户人家,分的也比较散。农家一般都家贫,无钱点蜡烛,油灯也会很节省着用,一般都早睡。此时虽然刚刚天黑,却几乎没有一家是亮灯的。阿锦来到一户人家前,很用力的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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