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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生子大业(甜文)-第26部分

小说: 生子大业(甜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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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理解,孕妇是一种高端敏感又脆弱的生物体。所以,文馨准妈妈以为自己猜对了,官总裁爹爹和那个苏妹妹真的有一腿。于是她万分伤心的下了床,再咬着唇忍着眼泪跑出房间。
见文馨好像误会了什么,官笑歌赶紧要追,才刚一抬脚却突然眼前一黑……





、50、生子大业(甜文)

第四十九章
官笑歌落入了一个奇怪的梦境。梦中一片雾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不多时,场景开始转换;犹如一大桶绿色的油彩从天而降;把雾茫茫的世界染成了一座森林。高耸入云的树木;青藤缠绕,密密麻麻遮蔽了天日,四周阴森冰冷的可怕。
官笑歌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茫茫然只觉得四周有无数的眼睛隐在暗处偷窥着自己;窥视的目光里带着赤裸裸的贪欲和渴求,仿佛他是一盘美味佳肴,它们期望着把他撕烂吃掉。这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过于真实;官笑歌有些不悦的拧起眉;他倒不是害怕;是骚扰的次数太多,使他很不耐烦。他只想跟个平凡人一样生活,不想因为自己体质的原因而连累谁受伤,比如自己的父母,他一出生就连累他们死去。
估计是忌惮摄魂玉的原因,那些不明物体都隐藏在黑暗中,不敢逾越雷池靠近官笑歌。如此,即使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怪梦,官笑歌还是无比淡定的立在那。
约莫过了半刻钟,几道金光蓦地在阴森的丛林深处闪现,片刻之后凭空冒出一个女子。只见她上身穿着一件长及膝盖的橙色外衣,内着黄色裹胸,腰上系着白色丝带,下身穿着件白色的短裤。她的衣服极其古怪,上面挂满了丝丝缕缕的黄色绸带,还有不少小指指甲盖般大小的金色铃铛系在那,此刻正不断发出响声和金光。
官笑歌正细细打量着那女子,突地她变出一把发着金光的桃木剑,朝着阴森的丛林就是一通挥舞,口中还念念有词些什么,最后她大喝一声身上发出无数金光。这些金光像是利箭一般,朝着阴森的丛林射去,金光所到之处阴暗纷纷散去,没过多久,四周就变得大亮,树丛也没那么阴森了。女子见状,颇为不屑的哼了一声,道:“就凭你们这些修为不足五百年的小妖也敢来此放肆,当我承露死了么!呵!”
“承露?”一直在旁边观看的官笑歌念了一句。他听过这个名字,七绝门第二绝,阴阳师承露。据消息她是文馨的二姐,没想到会在梦中遇到她,官笑歌觉得真稀奇,毕竟他只在上次去槐虚找人的时候见过她一面,两人还没熟到做个梦也会梦到的程度吧!
这时,消灭完那群妖怪的承露转过身了,她几个大步走到官笑歌面前,再淡淡道:“我们又见面了,三妹夫。”
三妹夫?官笑歌微微一怔,随即笑开:“二姐。”
承露末尾那不咸不淡的三个字,对官笑歌来说很受用,他的心情立刻愉悦起来。毕竟被文馨的姐姐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以后他的身份也更加名正言顺。当日是他逼着文馨结了婚,期间并没有通知她的娘家和七绝门两方中的任意一方,因此他多少有点介意自己是否能被他们接受。此时承露一个称呼,等于变相承认了自己,官笑歌自然要高兴。
见官笑歌放下客气,承露也不废话,直截了当的说明自己的来意。原来是她用了法术引官笑歌的魂魄来到了槐虚国,眼下他就在槐虚的迷雾森林之内,而她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鬼梦王的传说,没听过也没关系,我简单说说。三千年前天下异变,魔头鬼梦王伺机领着无数妖魔鬼怪祸乱六界,有得道高人把它们封印在了槐虚国圣坛之下,并用‘摄魂玉、金刚印、锁魔链、女娲石、水神之心’五件上古神器镇压。前几日,妖界领兵攻入圣坛毁了五神器之中的摄魂玉,我这次来就是想借你身上的摄魂玉一用。”
承露缓缓说完,官笑歌听了,眉头一动:“这借了,还有可能还我吗?”
“少了摄魂玉,被镇压的妖魔就有可能冲破封印,再次祸乱空间。天下为大,如果三妹夫不肯配合,我只能强取了。”承露看着官笑歌静静回答,眼眸一片坚定。
闻言,官笑歌沉默的看着承露,半响他大笑起来,末了干脆利落的从脖子上扯下摄魂玉,再把它递向承露。“如你所说,天下为大。”
晶莹剔透的摄魂玉在官笑歌的大掌中闪烁着魅惑人心的光芒,承露细眉锁起,犹豫片刻还是伸手握住了它。正欲拿走,官笑歌突地的开口,说:“摄魂玉一离开我,很多异物就会来攻击我。希望二姐替我好好照顾馨儿,让她务必再来救我,好好保胎,生个健健康康的孩子。”顿了顿,“告诉馨儿,我爱她。”
望着官笑歌眼中的不舍和决绝,承露的手颤抖起来。她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牺牲了官笑歌是不是正确的,如果他死了,那三妹要怎么办。不过她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因为官笑歌直接收回了手,再化成一团雾气慢慢消失。
******
犹如被天雷击中一般,倒下的官笑歌猛地醒了过来,他下意识的伸手摸向脖子,上面果然空空如也,摄魂玉已经不见了。
“轰隆隆!”
外面突地电闪雷鸣起来,从四面八方聚集了无数的乌云,浓厚一层,朝文馨的院子压了过来。正在院子里伤心的文馨不由愣住了,她仰起头奇怪的看着天空,不明白怎么突然飘来这么多乌云,且这些乌云看起来不太正常,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一样。
“哈哈哈哈哈!!!”
一阵无比淫荡的笑声突然响起,下一秒一个风骚无比的女子就出现在了文馨面前,文馨一怔:“九尾狐?”
“哎哟,小妹妹,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九尾狐娇滴滴的开口,涂着厚厚眼影的眼睛一眨一眨,身上带着浓厚的妖气。
“你来这干什么?”文馨没好气的怒视九尾狐,她很记仇的,天尽头那事她还记着呢!
九尾狐听了,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手背,再妖妖娆娆的看向文馨的房子,道:“我来干什么?还用说么,自然是为了那纯正的精气体呀!”
“你不怕摄魂玉了?”文馨有些奇怪的问,她不明白九尾狐和那些妖怪为什么会突然来到,难道他们不怕摄魂玉了吗?
文馨没能疑惑多久,九尾狐下一句话就为她解了答,它说:“摄魂玉我当然是怕的,那可是上古神器呀!不过,摄魂玉早就不在这了,现在估计在槐虚的圣坛上吧!那我还怕什么呀!赶紧过来吃了你男人的好,省的被其他妖怪抢先了。”
“什么?摄魂玉不在这?”文馨没留意九尾狐后面说的话,只惊讶的张大嘴问它前面说的事。
看到文馨吃惊的样子,九尾狐十分得意,她正想说些什么,老虎精从她的身边冒了出来。它一脸紧张的左顾右盼,道:“别废话了,抓了人赶紧走吧,谁知道上次那个什么月澜的会不会飞过来!”
蓦地想到上次的月澜,九尾狐也有些紧张,她便不再和文馨废话,径直冲向她的房屋……





、51、生子大业(甜文)


第五十章
天上乌云密布;层层叠叠堆积在一起缓缓压下,云层间电闪雷鸣;情形无比骇人。寻常人家见着了;多半会以为是又要下暴雨了;因为凤都国近一个月来频繁下雨,所以大家都习惯了。众人纷纷收起衣物关紧门窗躲避,唯有文馨这个当事人知道不是下雨,而是有妖魔作祟。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文馨一时之间还没能消化这个事实。不过九尾狐敢这么大胆的带着群妖来捉人,那就代表摄魂玉真的不在官笑歌身上了,可这是怎么回事呢?刚才她还见到摄魂玉在他脖子上挂着呢;好好的怎么就不见了?
文馨思来想去的弄不明白;不过眼下她也没空细想;因为九尾狐已经朝屋子扑去了。她当然不会让它们抓走官笑歌,她再怨他,心里头也是在意他的,怎么可能让他被这些妖怪害死。想罢,文馨掏出身上的鞭子甩在屋子门口的柱子上,再抓住它先一步挡在了九尾狐面前。
“有我在,谁也不许进去!”
听了文馨的话,已经扑到半空中的九尾狐冷笑一声:“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凡人,还想挡住我这个有千年修为的九尾狐吗?”言毕,它猛地一挥爪子,一道红光就划向文馨。
红光冲自己砍来,文馨也不怕,她把手中的鞭子甩的“啪啪”直响,一个转身用力甩了出去,与半空中的红光相撞,居然一鞭把红光打到了边上的荷花池里。见状,九尾狐有些不敢置信的停了下来,它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道:“我是不是眼花了,凡人的鞭子居然打落了我的法术?”
文馨闻言很是得意的收回鞭子,再轻蔑的看着呆住的九尾狐,说:“谁告诉你我手里的鞭子是凡人的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的师父是古盘上仙风啸洛,你觉得作为他的徒弟,我用的东西会是凡物?”
简直是奇耻大辱,身为妖怪居然被一个凡人鄙视了,九尾狐瞬间怒了,它恶狠狠的露出尖牙瞪着文馨:“那又如何,什么古盘上仙,都是屁话!你师父不过是个没了修为的傻瓜神仙,他早不是什么上仙了,现在还未必能打得过我呢!”
“轰隆隆!!!”
九尾狐话音刚落的一刹那,天上突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雷声,雪白的闪电划破了浓密的云层,情形看起来比刚才还要吓人。群妖有些害怕的瑟缩了□子,一些胆小的已经变回原形逃跑了,只有修行较高的一些妖怪留了下来。
都说举头三尺有神明,这话看来一点不假,估计九尾狐的话惹着天上哪位神仙了,所以放天雷示警吧!不过这事文馨和九尾狐哪知道啊,只当是真要下暴雨了,前面说过了啊,凤都国这一个月来一直下雨呢!
天公要下雨也随他便,这事文馨和九尾狐也不在意,前者本来就管不着,后者想只要不是天雷劫就好了,于是该打该杀照旧。九尾狐还真不信文馨一个能打得过它这个修行千年的狐狸,所以又扑了过去,还变出九条尾巴来打。
都说双拳难敌四手,文馨虽然跟洛半仙学过个一招半式,不过这玩意对付常人还行,打妖怪嘛,还是洗洗睡算了吧!所以,不出五分钟,战况很明显了,文馨一条神鞭也打不赢九条尾巴啊,打不赢的结果就是被一条大尾巴打飞了。飞在半空中的时候,文馨是害怕的,她自己摔了没事,可肚子里还有个刚满三个月的呢,要是一不小心摔没了怎么办?还好,她落地前被一个有力的臂弯接住了,这臂弯的主人就是我们的官大总裁官笑歌是也~~~~
还好接住了,官笑歌抱着文馨,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看到文馨被打飞的那一瞬间心都快蹦出胸膛了,是超常发挥才接住了她,如果没接住,他一定会恨死自己的。果然他不配拥有最爱的人,无论是谁,都会被自己特殊的体质连累。得到这样的认知,官笑歌突然觉得好无力,他连拥有自己所爱的资格都没有吗?上天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些,他一出生就害死了自己的父母,从小到大除了江别鹤之外,没有一个朋友。人人都说他是妖怪,所以才会吸引那些个奇怪的妖物,还说跟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被害死。
别看官笑歌现在很风光,其实他的童年很悲惨。从小就失去父母,又因为特殊体质的原因常常被妖怪咬,如果没有碰到大操帝国的王后玉禄宠,估计他早死了。很小的时候大家都厌恶他,把他当瘟疫一般躲着,还命令自己的孩子不准跟他一起玩,他是在众人的嫌弃和歧视中成长起来的。后来遇见了玉禄宠,她把他带回皇宫,亲手给他戴上了摄魂玉,再让他和太子清蒸一起学习各种学科,自此他的人生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不辜负玉禄宠的期望,官笑歌开始发奋学习,把所有科目都学的很好,再加上他天资聪明,因而很快就成了能独当一面的佼佼者。学成之后,官笑歌离开皇宫,从一名普通百姓做起,找工作上班积累经验什么的,后来慢慢的就有了今天的辉煌成就。
十多年的打拼,官笑歌从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孩变成了叱咤商场的总裁。现在的他,举手抬足都占有很大分量,但是,他依然无法拥有自己所爱的人。十一年前,他二十岁,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时候的他只是个小上班族。两人很相爱,她带着他回了她的老家槐虚,见过她的父母,甚至连结婚的日期都定好了,可惜……
为了威胁官笑歌,妖怪抓走了他爱的那个女孩,按照狗血剧情演下去,女孩最后还是死了。于是身心受挫的官总裁再也不敢轻易爱上谁了,就怕害了她,从此之后除了发泄欲望之外,他没有跟任何女的好过,也因此在清馆结识了风流十七爷江别鹤,两人一回生二回熟,变成了好兄弟。不过他这个好兄弟此刻不太称职,他都被一群妖怪围着了,保护他的居然是他怀孕三个月的老婆???这剧情是不是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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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请问风流倜傥的十七爷此刻在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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