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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浪子的江湖-第67部分

小说: 浪子的江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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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记错,她叫若妍。

若妍问他有没有见过江湖第一快剑手。

她望着他的眼神很奇特,就像在看着什么珍稀之物。

她问他:“是你的暗器快,还是那个人的剑快?”

想要杀悲落的人不少。如果一个人出了名,就会遇上很多意外。

意料之内的,是那些人全都败在了悲落的拳头下。

败,即死。

这是他第一次发现一个人的拳头有多么可怕。

悲落的拳法,快,狠,准。如狂风。

他甚至无法相信会有人可以躲开。

但就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那场打斗持续了很久。

他就站在旁边,看得一清二楚。

悲落的拳头,碰不到那个人丁点衣角。

而那个人的剑,自始自终都没有出鞘过。

也许是没必要。

也许是被压制着无法出鞘。

也许还有别的。

他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捧着铁书的手不停地发抖。

他一直都没有忘记把铁书交到他手上的人所说过的话。

一字一句告诉他的话——

“总有一天,你会碰见那个让你无法出手的男人。”

在江湖里,或许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人。

没有谁的剑,可以比他快。

正文 第十三章 一巴掌的温暖

更新时间:11…5 13:10:50 本章字数:3247

在男人的世界里,最缺的不是女人,也不是酒,而是朋友。

已经想不起是谁告诉她这句话了。

也许是她的小兰姐姐。

又或者是突然间明白的。

在小钟的印象里,走在前面的男人与以往的身影略有不同。

即便只是些许。

她忽然就想到了孤独。

孤独的滋味不好受,很不好受。

可以是双亲把她遗弃在荒野,以及其他人冷眼旁观的感觉。

那个时候,她只懂得哭,嚎啕大哭。

后来,她恍然到了风沙肆虐的地方,仿佛看见了一个带着怜悯去凝视她的女人。

女人叫小兰,她叫小钟。

在小钟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要带一群比她还要小——

一群和她一样遭遇了遗弃的孩子。

而他们,就生活在废弃的四合院里。每一天,为吃上几口饭忧虑。除了每天会站在门口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的小兰,小钟就是坐在枯萎的树下,托着自己的脸腮想东西。

她在想小兰姐姐去了哪里。

她在想这群孩子以后会怎样。

她在想除了自己以外的一切事情。

一个女人要照顾一群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孩子,需要多大的勇气?就像你第一次去尝试爱一个你本不认识的人,你永远不知道这个男人或者女人带给你的,究竟会是什么。

小钟自然不会知道。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兰每次回来都可以带回一些吃的,或者碎银。

直到有一天,小兰把碎银交到她手上并嘱咐她去买点吃的给孩子们时,她看见了隐约藏在小兰衣袖里的青青紫紫的伤口。像捏伤,像咬伤,或者别的。别的会让小钟感觉害怕的。

小钟开始学会偷东西。

如果可以,她相信自己会去抢。

只是她很清楚自己现在甚至还抢不过同龄男孩手上的东西。

所以她偷,只要有机会她就会去偷。

她第一次偷东西,偷的是几个烤熟的番薯,差点被棍子扫断腿。最后她还是逃脱了,因为狗洞一样的地方只有像她这样的人才会爬。她本就已经没有了所谓的尊严,而人的尊严却又救了她,世间的事就是这么有趣。

她还很清楚地记得那时候被棍子扫到的大腿的剧痛,但记得更清楚的,是小兰的泪水。

那一天,她们抱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哭。

她很快乐。

要照顾一群孩子,本就需要勇气,牺牲一切的勇气。

所以小钟哭得厉害,心里却也快乐得厉害。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的出现,或许她会一直快乐下去——

即使这样的快乐是一种苦难。

她从没有想过一个女人真的可以美到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她站在那个女人面前,就像男人一样给迷得失了魂。站在一旁的小兰背对着她,即便是用长发特意掩盖了脸上的印记,即便小兰其实也有半张妖艳的脸——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与眼前的女人匹敌,没有任何一个。

女人的笑很柔和很甜美。她给孩子们带来了很多好玩的东西,还有衣服和食物。

女人的名字很奇怪。有时候叫秦月,有时候叫刘小芳。

她不喜欢这个女人。

因为女人带给她的礼物不是别的,是一柄匕首。

她很奇怪。小兰的表情很古怪。

她看不懂女人,也看不懂那个时候的小兰。

女人只是一直对着她笑,笑得很美。而她看着,身子禁不住打了下冷战。

一如匕首上的寒芒。

女人有时候是一个人来,有时候是和小兰一起。

小兰开始三天两头消失,只是每次回来都会有很多银子。

她再也看不见小兰身上的伤痕。

她也不用再经常出外偷东西。

孩子们很快乐。

但她不快乐。

至少她已经有很久,没有再看见小兰的笑脸。

除了,无尽的黯然。

究竟得到了什么,究竟失去了什么。

那个时候,她根本无从明白。

就像她第一次问小兰脸上的印记一样。

带给她的只有莫名的神伤,和小兰流露出来的笑。

那样的笑脸,她不想再看见。

仿佛是做了一场噩梦。然后突然清醒,很突然的。

除了满身的血,还是血。

血迹斑斑的院子。残缺的柱子,破碎的石头。刺目的红。

身边的异响让她回过了神。

恍惚着回头像是看见了一个叫小兰的女人。

小兰的手里有把匕首。她的匕首。沾满血的匕首。孩子们的血。

小兰把匕首刺进早已死去的孩子胸口,拔出。飞溅的血红色液体,落在衣服上,脸上。诡异的眼神,诡异的笑。

小兰对着她笑,张合的嘴巴依稀说着什么。

似乎是在叫唤她的名字。

——小钟。

——小钟……

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在跑。

她拼了命的跑。

小兰的叫唤声远远被抛离在身后。

狂跳的心脏无法承担起惊惧的思绪,她根本没有办法去回想这情景的一切,包括缘由。

她只知道自己不想死。

她不想死,不想死在小兰的手上——

也许她还要留着命去找回真相。

后来,她出卖了自己。

男人把她当成了一道菜。她能从自己身上得到银子。银子能买吃的,穿的。

为了活命——只要她还能够活着,出卖自己又如何。

随着出卖的次数多了,随着时间的过去。

她发现自己似乎连灵魂都已经出卖。

直到这一天。

这个男人一巴掌打醒了自己。

“小钟,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他说要带她去见一个叫慕容燕的女人。

而慕容燕——

她看得很清楚,那个在酒楼静坐的女人见到她时,像是看见了什么,神色奇异。

不,也许并不是在看她。

“小剑,你为什么还没离开杭州。”

她下意识望去,发现身边的男人笑了。笑得很轻,很淡。

至于他笑的是什么,她不知道。

她相信在那里的慕容燕也不知道。

没有谁会明白。

男人走了。

把她托付给那个叫慕容燕的女人。

男人走的时候,像一阵风。

仿佛只是在恍惚间。人已经消失不见。

站在怔然发呆的女人旁边,说不出是什么样的心情。

也许是恨,也许是感激。或者还有别的。

她伸出手,抚上自己的脸。

似乎还有一股温热的男人的气息,残留在上面。

正文 第十四章 杀手与商人

更新时间:11…5 13:10:54 本章字数:2999

或许有这么一种说法——

在这世上最可怕的职业不是杀手就是商人。

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是要成为杀手。

他可以主宰很多人的命。他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就去夺走一个人的命,可以是为了银子,可以是为了权利,还有女人。杀手可怕就可怕在,他想要杀一个人,手里有没有武器都一样能够做到。

你永远想不到想要一个人死可以有多少种方法。

淬了毒的食物,点燃的迷香,隐藏起来的暗器。甚至是一个人的血肉之躯,如果一个人的实力已经去到一个可怕的境地,他想要你死你最好选择自杀。

最让人恐惧的不是知道自己将要被人杀死,而是不知道自己会是怎么个死法。

女杀手,往往会比男人更可怕。

她可以让你得到她的,在你最快乐的时候把发钗悄无声息地刺进你的太阳穴。如果杀手是个女人,很有可能会是个喜欢享受的女人。

包括欢娱,包括让手沾染血腥的瞬间。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杀手,都很可怕。

商人也一样可怕。

商人可怕是在于他们眼里,只有利益。

没有利益的东西,他们不会去贪图。而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可以做出让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他们可以出卖朋友,他们可以欺骗所有的人。他们甚至可以逢场作戏,白纸黑字的字据他们都可以转着弯来玩弄人。

但商人不能说是卑鄙。基本上商人所做的,什么人都可以做。或者说大部分人无意中做过了,却不知道,也不会承认。

商人只是把这样的事情明显化而已,其实也不会差多少,只要是一个人。在这世上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活着的这辈子没有让自己良心失望过,所以商人不卑鄙,至少他们也敢于承认在他们眼里只有或者

大部分都只是利益,无论朋友,亲人甚至爱人。

商人其实要比很多虚伪的人好,因为他们也是为了生活,只不过是活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同,但他们却要比那些虚伪的人更被人厌恶。

即使很多人都知道人活着总会不一样,但商人的嘴脸始终难以让人接受。商人要掩饰嘴脸,总也要赚上一笔钱。虚伪的人起码还会在某些时候意气用事,而商人就是满眼的钱。

所以很多人都会讨厌商人。

杨不问就很讨厌商人。

也许这与他的出身有关,也许没有。杨不问宁愿面对一个足以让他身首异处的杀手,也不愿意面对一个商人。当然如果一个人只能有这样的选择,他的运气也算是到头了。

杨不问站在一家客栈门口,默然看着在客栈内给小二们发银子的老板娘,紧锁的眉头从进门到现在都还没松弛过。他怎么也想不到,之前那两个到小店找他的人带给他的指令竟然是让他到这里,向这里的老板娘,拿一口棺材。

或许也还没有人想过会在一家客栈里找到一口棺材。

老板娘停下手头的活儿,抬起头,看着杨不问,动人的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说让你来拿棺材,便一定是在这里拿吗?

老板娘很年轻,比杨不问还年轻。

虽然是道道地地的商人,但还留有少女独特的气息。猜想,也正是因为她可以毫不做作地用衣袖抹去额头汗水,举止间流露出的带着些许稚嫩的少女气息,才让杨不问接受吧。至少,杨不问现在不会觉得有过多压抑感。

年轻的老板娘略为轻快地走在小道上,杨不问在后面。

一路无言,只有那挥舞着细小枝藤的年轻的老板娘哼小曲儿的铃音,以及路边的虫鸣鸟叫,还有杨不问走路时不时踩上小石块的声响。

杨不问踩过的小石快,全都变得粉碎。这并没有其他的理由,就好象一只狐狸邀请一只鸡去做客一样,什么时候该连拍带飞着离开便什么时候下手。

年轻的老板娘突然停下脚步,转身望向杨不问。

“你是不是想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年轻就会当老板娘?”

杨不问皱了皱眉头,眼神闪烁。也没有等杨不问回答,年轻的老板娘已经在掰起手指,数着什么,数了一会,又冲着杨不问嘻嘻笑了起来。

“我说我四十三岁了,你信不信?”

清冷的光芒悄然洒下。风清冽,也不会有丝缕热力

远离了集市,人气便也去了许多。

托着双手,仰躺在屋顶,剑就搁在身旁。他望着浮云碧空,双眼依稀闪烁,想着什么。末了,闭起眼。似乎总是应该这样,要放松自己,要成全自己。

该怎么样便怎么样罢。

也许他现在只是想好好的睡上一觉。

无所牵挂。

“知不知道你现在全身上下都是破绽?”阴冷的语气飘然而至,似有若无的杀意。

仿佛没有听见般,他的身子便连颤都没有颤动一下。

他的仇家不会少却也不太多。若是说起在杭州这个地方,或者也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站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大大方方地向自己施加压力。

这个人自然便是何霄。

任谁的师傅被杀,任谁的尊严被挑衅,也都难免要至死方休。

虽然两人的层次略有不同,但胜利却很有可能是在于一个人的手头是否握有另外一个人的把柄。比如女人。

何霄此时就站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只不过一个是在屋顶上,一个是在地上。

他听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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