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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站在城市的最中央-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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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飘扬在空气中的旋律是那样熟悉,舒缓中带着不知名的忧伤,是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歌——「Scarborough Fair」。
  沈思看着肖羽,肖羽也看着他。
  多少前尘往事,在眼前一一闪过,却仿佛只是旧梦一场;如今,只剩下相对无言。
  在这个世界上,在你的一生里,总有一些事情,是你不得不忘记的;总有一些人,是你不得不错过的。
  
  「肖羽,我想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理由,也没有立场,去责怪任何人和任何事情,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你。」沈思看着停在窗台外面的一只鸽子,想必它是从对面音乐广场上飞过来的。
  以前叶未明喜欢在广场上练琴,他就经常带了面包屑去喂鸽子,借以消磨等待的时间。(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怎样一种幸福!)大概这只鸽子曾经在广场上听过小提琴,也吃过面包屑,所以它应该还记得我吧?
  可是未明——你呢?
  你还记得我吗?
  
  「沈思,你的确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肖羽的声音里听不出有什么感情,只是在陈述一项事实而已。
  「也许吧。别忘了人都是会变的,你也是。美国还好吗?」
  肖羽笑了起来。
  「走在大街上,甚至会有人主动过来搭讪,问你——Do you like a man ?」
  「那你还回来做什么?在美国混不下去了?」 沈思有些奇怪地问道。
  「当然不是。」肖羽摇了摇左手食指,「这边有一个学术研讨会,是关于颅脑外科手术的最新进展,我应邀前来作报告——顺便,也就回来四处看看。」
  「看什么呢?难道在这个城市,还有让你留恋的地方吗?」
  「有的。当然有。即使没有留恋的地方,也有值得怀念的过去。」
  当然,仅仅是怀念而已。
  沈思听了肖羽的话,只是笑了笑,忽然又想起叶未明来。今天已经是第几次啦?记不清了。反正十次八次总有。他换了一个姿势,坐得更舒服一些。
  「有件事,我从刚才就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弄到我电话号码的?」
  沈思的确有点想不通。肖羽怎么可能这样神通广大,在离开整整三年之后,还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他。
  今天早晨刚起来沈思就接到一个电话,那边的声音很陌生,只说想请他帮忙拍广告。沈思本来是不想答应的,可是那个人坚持要和他见面,说报酬好商量随便他开价;沈思一想,反正报社那边的工作也辞掉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过去看看再说吧——谁知当他赶到约好的地方,这才发现,等着他的那个人竟然是肖羽!
  「要找你再简单不过了。」肖羽不当一回事地说道,「我一下飞机就买了一份当天的报纸,那上面恰好有你的大名;一开始我还担心是重名,怎么也不相信你居然会去做摄影记者,于是我就找借口打电话到报社去,核实了一下,竟然真的是你!当然我顺便也问了一下你的电话——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思刚想说肖羽你这家伙的作风总是和别人不一样,但是当他正要开口的时候,眼光忽然被广场附近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今天不是休息日,在广场周围游荡的人并不多,放眼望去,疏疏落落也就那么十几个而已,所以沈思才会注意到那两个行为古怪的人。
  他觉得自己似乎曾经见过其中一个。
  沈思的心思同样也没能逃过肖羽的眼睛,出于好奇,他侧过脸去,顺着沈思的目光向窗外看了一下,然后倾过身子小声问道:「怎么,你见到熟人了?」
  「是,不过,我有点不太确定,不知道是不是他。」沈思皱着眉头,继续注视着那两个正在纠缠的人。
  「我看那个小朋友,好像是有点麻烦啊,要不要过去帮忙?」肖羽嘴上说得好听,一副古道热肠君子风范,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是——坐着太无聊,不如找点有意思的事情掺一脚,搅和搅和。
  沈思也不置可否,只是横了他一眼。
  这个时候,肖羽口中有点麻烦的那个「小朋友」,正在努力摆脱另外一个人的拉扯。可惜后者无论是身体还是头脑等各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能对他过分使用武力;或者仅仅是担心伤害到他而已,所以才和他纠缠了那么久,也不过是略占上风。
  一个执拗一个强势,两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一场艰苦异常的拉锯战。
  「不行,我要过去看看。」
  那个「小朋友」向这边转过脸的同时,沈思突然想到一个名字,他对肖羽抛下一句话,拔腿就走。
  「喂,等等我啊!」肖羽甚至还来不及责怪沈思,赶快掏出一张钞票放到桌子上,跟在沈思后面走出咖啡馆。
  
  广场附近那两个人还在纠缠中,不过看起来马上就要分出胜负了。
  「你放手!我不回家!你放开我听见没有!」聂小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拼命挣扎,想从那个男人手里挣脱出来。
  讨厌!为什么总是逃不掉!他已经很努力了。
  「小雨!别胡闹!跟我回去!」
  林清影哑着嗓子跟聂小雨讲道理——要是换了别人,他才没这个耐心呢!现在他的太阳|穴正在突突突地乱跳,满腔怒火早就到了濒临爆发的边缘。
  「我不回家!就不回!就不!就不!」聂小雨还在尖叫,林清影一咬牙,用一只手把他两只胳膊拧到背后去,就像是一把铁钳子,牢牢地把聂小雨束缚住,任凭他怎么乱踢乱扭都不管用。
  可聂小雨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啊!
  无论如何,这次就算是打死他,他也绝对不肯乖乖地回家了。
  「走开!我不要你管!走开!你让我死在外面算了!你再不放开我我要喊救命啦!」
  林清影不怒反笑。冷笑。那张俊脸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
  「你喊啊!喊啊!大声地喊,使劲地喊!我告诉你,聂小雨,这是最后一次了!绝对不会再有下次了!为了找你,我把所有的地方都跑遍了,一切能够利用的关系都用上了!你倒好,躲在这里逍遥快活!好啊,你就使劲嚷嚷吧,看我回去以后怎么收拾你!」 他已经被气得口不择言了,恨不能一拳打到那张原本很可爱,不过现在却扭成了麻花的脸上去。
  
  沈思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要出面干涉。
  「我说这位先生,你有点过分了吧?他还只是一个孩子,就算是犯了什么错误,你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啊!」
  对于从天而降的沈大侠客,林清影只是用眼角瞟了他一下,当然有这一下就足够了,他连站在沈思后边的肖羽也看到了。不过林清影显然是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一只有力的手仍旧牢牢握住聂小雨的胳膊,丝毫也不放松。
  虽然平时聂小雨的确有点迷迷糊糊,可是他对于比较漂亮的人,尤其是长得比较对他胃口的帅哥,还是很在意的;他只用一分半钟就把沈思认出来了,足以证明印象深刻。
  「沈,咳咳,沈大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说起来,沈思之所以能够认识聂小雨,还是因为叶未明的缘故。
  那天叶未明第一次在沈思家里过夜,因为不放心和他同住的聂小雨,特意打电话回去关照他。沈思听见叶未明「小雨」长「小雨」短的,又想起了远在美国的肖羽,就忍不住问他:「这个‘小雨’到底是你什么人啊?」
  「是我从街上捡回来的小迷糊。」叶未明笑着说,「改天介绍给你认识一下,保证让你惊喜万分。」
  当时沈思对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太认真。不过后来某一天,叶未明主动提出要请沈思在外面吃饭;结果当他兴冲冲地赶到那里时,却发现叶未明正在和一个相貌清秀,看起来却还未成年的小家伙比赛吃冰淇淋。那少年第一眼看到沈思,二话不说,大叫一声就扑上来,流着口水乱发花痴,顺便把手上的奶油全都抹到沈思衣服上,吓得他差一点在水平如镜的地面上摔倒。幸好当时有叶未明在旁边,他还能勉强支撑得住。
  这次见面果然是「惊喜」万分,不过从那以后,沈思就记住了和叶未明住在一起的聂小雨。
  
  「小雨,你没事吧?」
  沈思先问了一句废话,然后才把视线转向林清影——这个男人长得不错,衣服也穿得很有品味,不太像是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沈思再回过头去看看聂小雨——他现在安安静静地呆着,既不吵也不闹,像只乖巧的小鸽子,刚才那股又倔又拧的劲头全都不见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连肖羽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清影看出了他们的疑惑,主动解释道:「我是小雨的哥哥。前一阵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小雨突然从家里跑出来,一点消息也没有,害得大家都替他担心。」说到这里,林清影狠狠地瞪了聂小雨一眼,「我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才找到他,可是他却不肯跟我回去。」
  聂小雨在一旁大叫:「你根本就不关心我!我才不要你管!」
  这就等于间接地承认了林清影说的话全部都是事实。不过,沈思从遗传学的角度,认定这兄弟俩肯定不是一个妈生的,虽然看起来都很养眼,但是外形相差也太大了。
  「小雨!」林清影实在忍无可忍,抓住他胳膊的那只手暗地加了点劲,立刻就让聂小雨疼得眼泪汪汪,可他还是嘴硬,不停地跳着脚嚷:「我不回家!偏不!」
  沈思看着任性的聂小雨,开始后悔起来,觉得自己不应该趟混水,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外人不方便掺合。
  肖羽觉得无聊,已经打算要走了。
  「沈思,你现在住什么地方?给我留个地址好吧?」
  「最近我可能会出去很长时间,房子马上就要退租了,你找不到的。具体什么时候回来,那可没准。」
  也许,也许他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充满记忆的城市了。沈思转过头去,发现聂小雨还在那里和林清影撕扯不清,不由得微微一笑,「小雨,别撒娇了,还是跟你哥哥回家吧。」
  
  沈思和肖羽就要离开广场的时候,背后传来聂小雨的声音。
  「沈大哥,你等等!」
  聂小雨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和林清影飞快地讲了几句话,就向沈思跑过去。一群正在悠闲觅食的鸽子顿时被惊起,在广场上空低低盘旋了几圈,又落回原处。
  「怎么了?」
  沈思停住脚步,发现林清影只是远远地站在广场那边,注视着聂小雨,却并没有追过来。
  「沈大哥,你真的要走?以后,以后再也不回来了?」聂小雨跑得有点气喘。
  「也许吧。」沈思看了一眼肖羽,「将来的事情,谁知道。」
  「那么,你,你不去看看未明吗?」聂小雨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他,他病得厉害,一个人,一个人在医院里很孤单。」
  
  有什么东西被刺穿了。
  这一切,老套得仿佛是电影里那句再熟悉不过的经典台词——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you never know what you will go to get。
  

第九章 像一个刺青永远抹不去
  叶未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看见童年的自己,跑着,笑着,穿梭在阳光之中,天空很高很蓝。
  他看见少年的自己,因为厌倦了书本的枯燥和乏味,立志要去学音乐,却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

  他质问身为数学家的父亲,你用10个数字创造出一个无限真的世界,但是我只用7个数字就能创造出一个无限美的世界;我的人生是我自己的,为什么要听从你的安排?父亲无奈,只好答应让他去学音乐。
  在音乐学校里,他成为最优秀的学生之一。每一个老师都对他赞誉有加,校长甚至认为他是自己一生中所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学生。「他对音乐的感觉,是溶化在血液里,天生就带来的。」校长这样评价道。
  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暗中为他倾倒,他不是不明白那些热切的目光包含了多少爱慕,可是他却偏偏喜欢上一个同样优秀的男生。
  他在午夜里徘徊,他用小刀割破自己的手心,他发现自己的鲜血竟然也是红的,是热的!
  原来他并不是一个怪物。
  于是他直接跑去找那个清秀的男生,对他说「我喜欢你!」
  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遭到耳光和唾弃,那个羞涩的男孩子反而轻轻地抱住了他。
  他们在午后的教室里亲吻,甜蜜中透着一丝丝青涩。也许是真的太幸福了,他们竟然没有发现别人的存在。
  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教务处长找他长谈了一次,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流言蜚语逼得那个男生不得不退学。学校决定把他开除。他不顾一切去找他,才知道他已经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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