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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第11部分

小说: 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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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呀,想什么呢?”囡囡醒了。 

“在想上哪儿里去玩一次。”我说的是实话,我脑子里终日都在盘算着上哪去找个地 
方住下来,再也不回到武汉。 

“你想跑?”她的脸色骤然紧张起来,“别跑,跑到哪里我都有办法把你追回来,早告诉过你了。” 

“不见得吧,”我也是鬼使神差,对她说,“有个地方你追不到。” 

“哪里?” 

“天堂。”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来这么说,大概是心情莫名其妙地好起来了的关系吧,也难怪,货车驶出了城市,驶上了高速公路,沿途的城市渐渐被青葱的田野所替代,满目里不再是高楼、汽车和郁郁寡欢的行人,而是换作了池塘、白鹅和大片大片的桃园,奔跑的孩子、电线上蹦蹦跳跳着的麻雀,还有轰鸣着的拖拉机,不觉间就像瓢泼大雨般洗清了心里的幽暗部分,正所谓:一片秋山,能疗病客;半声春鸟,偏唤愁人。 


“天堂?”囡囡一把抓住我的手,“你想干什么?” 

“你放心吧,不是要自杀啊什么的,想起来了而已,”我哈哈笑起来,逆着风大口大口吞咽下新鲜的空气,“对了,你小时候有没有什么理想?” 

“当然有了,”说着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想当演员。” 

“难怪难怪,长得漂亮嘛。”我继续问,“那你想演什么样的角色啊?” 

“切,你骂谁呢,我傻我知道,”她照着我的肩膀擂了一拳,“想演那些受苦受难的角色,没想到吧。” 

“受苦受难?” 

“是呀,要么就是为掩护同志被敌人抓着了,又是坐老虎凳又是穿竹签什么的;要么就是忍辱负重,受尽了误解,最后也没过上好日子,别人看着都流眼泪的那种,像《渴望》里的刘慧芳,反正要是悲剧,反正要受苦受难,还一定不能是光为自己,怎么说呢,有点像牺牲,对,就是牺牲。 


“从小到大我就是这样,就说不上学来武汉打工这件事情吧,我也知道弟弟的病没救了,我就算挣再多的钱寄回去也没用,可就是要来,觉得非要为弟弟牺牲不可,你不许笑话:我来武汉的时候,坐在汽车上,脑子里全是刘慧芳的影子,还忍不住把她的生活想像成就是我的生活,想着想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个人的理想,竟是为别人去牺牲,如此怪异的理想我在此生里还是第一次听说,她就寻常般随意说着,我听来却觉得心惊肉跳,似乎有一根针扎在我最敏感的地方,我不得不再去想想她说过的“一根筋”,“一根筋”到了这个地步,我的脑袋都蒙了,全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么,你现在——”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问了,“是在为我牺牲吗?” 


“不知道,”她侧过头来,直直地盯着我,“但是我知道我爱上你了,我要一条路走到黑了。” 

“……”我再说不出来一句话。 

“那你小时候的理想呢?”正恍惚着,听见她问了我一声。 

“纵火犯。”我想了想说。 

“哈,纵火犯?” 

“是啊,小时候我在宁夏,住得离戈壁滩不远,宁夏那地方雨少,干得很,划一根火柴差不多就能把戈壁滩点燃。小时候我身体差,要是遇到打架什么的,别人还没动手呢,我就先倒下了,所以也没什么人和我一起玩,我都是独来独往,多少有点自闭,可能也正是身体差的关系吧,我还反而特别喜欢那些有力量的东西,像摔跤啊什么的,大人们杀羊的时候,我一个人躲了老远偷偷看,满地都是血,既害怕,又觉得刺激。 


“我们那儿不是有很多胡杨吗?有的干枯了,就收到一起,在院子里堆起来当冬天里的柴火,有时候堆得比我们住的屋顶都要高。我们那条街上有个年轻人,哥哥打群架的时候被人用西瓜刀捅死了,他也是那种瘦瘦的身体,听说肾有问题,平常也不大说话,谁都不会想到他会为他哥哥报仇。可能是打他哥哥的人太多了吧,他报仇的办法就是烧街。” 


“烧街?” 

“就是把整整一条街烧掉。烧之前大概准备了好几天,在每家院子里堆的胡杨上都偷偷浇了油,我放学回来的路上,正好看见他开始点火,一家一家地点,从一家院子里刚刚跑出来,马上就跑进了别的院子,没多大功夫,整整一条街道就烧起来了,他一边举着火把往前跑,嘴巴里一边在叫着什么,声音很大,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清楚,他脸上的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我完全被眼前看见的吓呆了。 


“满街的人都从院子里跑出来了,都吓傻了,只有我一个人跟在他后面跑,他跑到哪儿我跑到哪儿,他一直跑着叫着,我真不敢相信,一个身体和我差不多的人,怎么一下子变成了那个样子。我还记得那天天上有好大一团火烧云,太阳也没落山,地上的火,还有天上的太阳和火烧云,把我的眼睛都快刺瞎了。 


“那时候就想当个纵火犯,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后来也有了具体点的目标,但是后来不管在哪里,做梦的时候老是梦见变成了纵火犯,举着个火把到处跑,倒不是在烧街,就是举着个火把到处跑,跑着跑着自己就强壮起来了,一下子变成了比楼房还高的巨人。” 


“是这样的啊!”我都讲完有一会儿了,囡囡还在盯着我的嘴巴看,可能还在想像着我讲的那副景象吧,过了一会儿,她兴奋地一拍我的肩膀,“将来咱们要是上了天堂的话,蟠桃宴啊什么的都不参加,我就陪你当纵火犯,把玉皇大帝的后花园烧掉,怎么样?” 


黑的是夜幕,白的是土家族人的头巾,绿的是樱桃树,红的是山顶上的篝火和挂在樱桃树上的樱桃。我拎着瓶樱桃酒端坐在一棵樱桃树下,醉眼朦胧地看着远处的囡囡和一大群人围着篝火又唱又跳,和我一样,她手里也拎着一大瓶樱桃酒。我又何曾想到过自己会置身于如此场景之中:就像一场狂欢,漫山遍野的人都拎着樱桃酒且唱且舞,不曾到此地的人一定会觉得遇见了土家族人的盛大节日,其实不是,所有的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送葬,现在,死去的人正和篝火一起被欢乐的人们围在了中央,其实,说是一场盛大的节日也没有错,眼前情景在土家族人那里本来就被称为“跳丧”。 


我背后的樱桃树上传来一阵细碎的声响,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道名字的鸟正好落在树枝上,扑扇着翅膀。我顿时想起一句诗来,诗是一位德国诗人献给他名叫埃利斯的亡子的:当乌鸫的叫声从林子里响起,埃利斯,这就是你的死。 


说来话长。中午到了县城,这才知道,樱桃节虽说是在县城里举行,演出却是在距县城四十里远的一个镇子上,那镇子从古到今都是樱桃盛产之地,但是路不好走,仅有的一条公路也形同虚设,所以,要想去那里只有步行。我多少觉得有些丧气,问囡囡怎么办。“能怎么办?”囡囡绕到我背后把我往前推了一步,“继续走呗。” 


那就继续走吧,不过说实话,因为一路上都是在樱桃林里穿行,倒并没觉得多么累,满目里都是绿色,满目里都是红色;要是渴了的话,抬手摘头顶上的樱桃吃便是,这里的樱桃比别处的樱桃都要甜些,成熟期显然也要晚些,大概是霜冻期比别处要长的关系吧。在铺天盖地的绿色里,阳光愈加明亮,简直可以称得上绚烂,天气却并不热,清凉的风从山谷里吹出来,掠过村落里的烟囱和树梢,吹翻了囡囡在县城里买的草帽,我迎着风奔跑着追赶草帽,一时竟觉得回到了多年前在宁夏的一幕之中:在一条并不宽阔的小河里游完泳之后,四下无人,天地静默,我赤裸着奔向了火烧云笼罩下的一座古城堡。 


“喂,你看!”我正埋头在前面走着,突然听囡囡叫了我一声,一回头,吓了一跳:囡囡竟然穿了一件戏装在身上,是花旦穿的那种,穿起来还不算完,还故意做出一副在舞台上走台步的样子,见我哈哈大笑,她更得意了,双手抱拳对我一弯腰,学着越剧里的音调:“梁兄,英台有礼了——”一言未毕,忍俊不禁,也和我一起哈哈大笑了。 


说着就朝我扑过来,两只长长的袖子垂在地上,差点就把她绊倒了;扑到我身上来之后,笑得更加厉害,气都喘不过来了,突然,眼珠一转,鬼精灵劲就上来了,拿出一件小生穿的蓝布长衫,非逼着我也穿上不可。 


我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不光苦笑着穿上了戏装,还戴上了戏帽,看起来也应该和舞台上的小生差不多了。 

幸亏一路上没有人遇见我们,要不然非被吓昏过去不可:樱桃林里走着两个穿戏装的人,一边走还一边哈哈大笑着,要是我走在哪条山路上蓦然遭遇此等情状,可能也照样会被吓得魂不附体。心情舒爽至极,不知怎么想起了越剧《红楼梦》里的《葬花》一折来,应该是在电台里听过的,此前从未唱过,现在却自然而然哼了起来:“……听何处哀怨笛风送声声,人都道大观园四季如春,我眼中只是一座愁城,看风过处落红成阵,牡丹谢,芍药怕,海棠惊。” 


“你还有这种本事啊?没想到没想到!”囡囡一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揪住我的衣领,“不行,你得教我!” 

那就教吧。于是,囡囡便挽着我的胳膊,和我一起边走边唱起来,其实我顶多也就是一知半解,往往唱了两句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唱,几次准备作罢,可是她不依不饶,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至于跑调跑到了什么地步,只有天知道。不过,我真是高兴,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高兴,心里觉得奇妙:就在几个月前,我还是独身一人地满城市乱转,也从未打算将自己要死了的消息告诉任何人,而现在,我身边的女孩子不光知道了我的死讯,还喜欢着我,爱着我,挽着我的胳膊,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禁不住轻轻而激烈地颤栗起来。 


——我们行在天上的神,我不管了,我要在眼前的欢乐里沉醉下去了,如果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死在这欢乐里再也不醒来,权且当做是我的回光返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唱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爬上了一道山冈,躲藏在群山里的镇子终于影影绰绰地现出了轮廓。 


“太可怜了,”这时候,我听见囡囡说,“我要是林黛玉,就先把自己葬了,管它是芍药还是海棠,两眼一闭,就全都和我没关系了!” 

我转过头去,一边脱掉身上的戏装,一边盯着她看了那么三两秒钟,明明心里有团乌云,说出来还是句玩笑话:“有个性。” 

四十里路走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不过总算顺利地找到了接洽的人,对方也还相当热情,可是今天回武汉显然是没有可能了,对方告诉我们,到武汉的车一天只有两班,今天的两班车早就发走了,没办法了,只好在这里住一晚再说,接着,他们就在镇子上的招待所给我们安排了两个房间。 


从招待所推窗出去,就可以见到一条干净异常的河流,并不深,清可见底,河床上怪石林立,囡囡显然是高兴坏了,从她的房间蹿到我的房间,又从我的房间蹿回她的房间,最后一遍进我的房间的时候,重重往床上一倒,对着天花板说:“真希望一辈子住在这里算了。” 


“那咱们就在这儿住一辈子好了。” 

但是,我打趣的话根本就难不倒她,她猛然一翻身,正对着靠在窗户边抽烟的我,“这可是你说的,算不算数?” 

“……不算数。”我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笑着对她说。 

在此地,即使到了晚上八点,天光依然大亮,寻了家小店吃罢晚饭之后,经人指点,我们上山去看陨石,听说河对岸的山上有一块陨石,至少有一千公斤重,躺在那里和一座小山峰差不多大,已经有百多年光景了;我和囡囡卷起裤管,踩着河床里的石头过了河,钻进密不透风的竹林,沿着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慢慢往前走,鸟声鸣啭,泉水丁冬,眼前所见皆是生机盎然,假如自己的身体里有什么污浊之处,置身于如此情景中,也早就一扫而空了。渐渐地,天色黯淡了下来,夜晚降临了。 


怪了,尽管来之前已经详细问过了那块陨石藏身的地方,但就是找不见,转着转着就迷了路,脚下的小路渐渐消隐在草丛里,天色越来越暗,我点起打火机,扶着囡囡在竹林里东奔西突,好不容易又找出一条路来,顺着这条路往山顶上爬,不过心里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只消回头看一看,满镇子的灯火就近在眼前,依稀还能听见河边有人在石头上捣衣服,只是觉得有点遗憾,那块陨石倒是真没办法谋面了;快到山顶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就像是有一大群人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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