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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最牛国医妃-第29部分

小说: 最牛国医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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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连同朱璃的视线,移到了老八脸上。

朱济文质彬彬的笑颜,像是露出了一丝鲜见的尴尬,走过去,举起手中的朱檀龙涎香扇柄,在调皮的老十一头上敲了下,对李敏说:“还请敏姑娘不要见怪。我们家老十一说话从来是这样的,不打草稿,不之前打声招呼,让我们做哥哥的时常也很为难。不过,十一爷的心肠是善良的,只是嘴巴损了些。”

六姑姑的喉咙里顿时吞下了惊诧的口水:听听这话,貌似八爷对十一爷的提议居然没有反对的意思。

也不知道这八皇子是不是觉得不想在公众面前扫姑娘的脸面才委婉说出这话来,不过,即便他当众拒绝了李敏又何尝不可,人家是高贵的皇子,拒绝个什么姑娘都不用让人惊奇。

或许,这个八爷是犹如传闻中的好人所以这样说话。

只是,那些十分了解八爷的人,似乎并不这样想。

六姑姑的惊诧是有道理的,毕竟她在皇宫做事做了这么多年,这些皇子可以说一个个从小怎么长大她都是看得见的。

朱璃的眼瞪了眼十一。

朱琪却是像是对他的目光毫无所觉,听到朱济的话马上跳了回去,对李敏说:“我八哥好人归好人,但是,你听我说,他第一次没有立即否决一个姑娘家,这是第一次,我发誓!”

这回,连念夏都听出朱琪话里的含义了,那刻惊到差点儿咬到了自己舌头:她们小姐是时来运转了吗?

三皇子不要他们小姐,但是,人家八爷欣赏他们小姐!

“十一弟!”太子朱铭跺了脚,身为长兄,带了一群兄弟出来,而且是在皇后娘娘娘家里,鲁亲王的妃子也在场,兄弟随便拿人家府里未出嫁的小姐调笑太胡闹了。

朱琪回头,像是挑衅地看回太子:“太子殿下,男未娶,女未嫁,男有意,女有才有貌,我又不是开玩笑——”

“什么不是开玩笑!”朱铭都气急了,这些兄弟难道忘了吗,今天护国公府的人也来了。

李敏一直在旁听他们兄弟说话,仔细地听,现在听见太子出来说话,当然明白朱铭的顾虑是什么。太子的顾虑是合情合理的。不管怎样,十一爷这些话肯定只能是当笑话的。不说她李敏是不是已经指给了护国公都好,皇子的婚事岂可自己定,肯定是要皇上和皇后指婚的。

再退一步说,皇帝肯定是不愿意自己儿子娶个病痨鬼,哪怕这个人只是过去是个病痨鬼,皇宫里是沾不得一点有晦气的人的,只要看皇宫处心积虑拆散她和朱璃可想而知。

是哦,不要想着只是她妹妹李莹当了小三插进来,所以毁了她和朱璃的婚事,因为,朱璃从一开始都不知道这桩婚事,可想得到,肯定是皇宫中有意隐瞒了此事。

或许她娘不愿意,可是,有什么办法,皇宫里的人就是这样不守承诺,不守信用的人。

到最后,最关键的一点是,如果不是她这个病痨鬼嫁去护国公府当寡妇,皇上要再从哪儿找出这样一个人去嫁个死人。

难,太难了。

会被天下诟病的。

李敏迈前一步:“十一爷,臣女有一事禀告十一爷,不过此事十一爷应该略有所闻,可能只是一时忘了而已。”

突然看见她主动出来开口,朱琪十分兴趣地问:“什么事?是不是考虑好我八哥了?”

“臣女并不知道八爷,臣女只想提醒十一爷,臣女并不是未嫁之身,臣女是已经被皇上指给护国公府隶爷的人了。生是隶爷的人,死也是隶爷的人了。”

雅间里忽然像是集体失语了一样,一片安静之中,宛如只有李敏那不卑不亢的清淡如风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而这种回荡,是气荡山河。

朱璃低头时发现自己的一只手不知何时又是握成了一只拳头。

皇帝的指婚,无论对或是错,都是没有人敢说一句不是的。

朱琪为此皱紧眉头,像是突然起很讨厌李敏的这种直率将场上的气氛全部打乱了,他撇了撇嘴,对李敏:“敏姑娘,我老十一长这么大,还真是第一次遇见你这种人,遇到这种事儿,莫非你不伤心难受?”

“十一弟——”朱济轻轻拉了拉朱琪,意思是要他够了,说话有个度,如果得罪到皇帝头上,哪怕他是皇帝的儿子一样脱不了身。

李敏摇头:“十一爷莫非忘了,隶爷乃天下英雄,是为保家卫国在沙场上捐躯的,单凭这点,无论哪个姑娘,都该舍身为英雄做点事,对不对?臣女不过只是尽一份力。”

朱琪的脸蛋一窘,望着她:“得了,我老十一嘴巴再厉害,都说不过你。”

皇家再如何对护国公府的种种有意见都好,都绝不能否认到朱隶的功绩。

众人听朱琪这话也就一笑,算是化解了场内的尴尬。

卢氏向众位皇子福身:“若无它事,臣妾随鲁王妃,带敏姑娘到桃源斋一聚。”

太子含头。

李敏与卢氏等人送走太子及众位皇子以后,再从右边抄手走廊出去,前往桃源斋。

朱铭率领一帮兄弟,连同孙晋宏,是回怡情院。

走到半路,朱琪突然又出状况,抱住肚子说:“太子殿下,我肚子疼,想去如厕。”

朱铭回头,看他那抱着肚子都快摔到地上的样子,叹口气说:“肚子疼,要如厕,去就去,何必和我说?我难道还能阻止你如厕?”

“是,太子,那么,我一个人去太孤单了,八哥陪着我,好不好?”

这个老十一撒着娇说。

你多大年纪了,是三岁小孩吗!太子朱铭忍住了肚子里要蹦出来的这句话,算是允了。

朱济对此都有些愧疚,对太子抱拳:“二哥,我陪十一弟去了就回来。”

“快去快去!”朱铭挥挥手。

等朱济与跟来的太监扶了十一到就近的院子找如厕之后,朱璃望了望他们两个走了之后的背影,靠近到太子身边,低声说:“太子,臣也有点事要去处理,还请太子恩准臣离开会儿。”

这一个两个,突然都干嘛了?

朱铭再次回头,看了朱璃会儿,与朱璃对了下眼神,也是无声叹气:“行,你去吧。”

“谢过太子。”朱璃拂袖退下,带上马维,急匆匆从右侧的小桥离开。

朱铭看他离开,再看看身后跟着自己的那些弟弟,只有老七年纪最大了,问:“你要不要也和他们一块去?”

“不了,二哥,我——”老七那个表情不知道该笑该哭,“太子应该了解我,我不像老三,也不像老八——”

朱铭那口气叹的越深了。

穿过桥面,朱璃撤到了无人的小院子时,扶住了身旁一棵槐树。

马维像个形影不离的影子一样,紧紧尾随在他身后。

只听他说:“上次我去尚书府的时候,你没有跟来。”

“是,三爷当时派遣了奴才去办事,三爷难道忘了?”

“没有忘。我是担心有人阻拦,让你去皇上的玉清宫盯人。”

“结果,皇上并没有派人来阻拦三爷到尚书府向尚书府三小姐求婚。”

朱璃修长如竹的睫毛半垂:“你知道为什么吗?”

“臣只能推测,皇上是默许了三爷和三小姐的婚事,事实后来也是如此,皇上亲自指婚,三爷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马维铮铮的目光看着他,像是有几分担忧几分困惑,在他眼里,似乎主子哪儿好像有点不一样了,好像心思哪儿转变了,“主子,莫非您——”

主子该不会是对三小姐变心了?

不,这不可能。之前,为了李莹,不惜冒可能被皇帝砍头的代价去尚书府阻拦护国公府与李莹的婚事,可见朱璃要娶李莹的决心之大。

“臣不懂。”马维道,“三爷对三小姐是真心情意,尚书府哪怕发生什么事儿,怎能动摇到主子对三小姐的情意?”

“这话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怎么可能对她变心,你们家三爷是这样的人吗?”朱璃的眸中突然多了几分冷冽。

“不,不是,是臣说错了话。”马维啪啪,甩了自己两巴掌,同时跪下请罪。

“行了。”朱璃神色微沉,擦过他身边,让他不用跪了,“找人盯着老八,不知道他又想做出什么事来。还有,你,亲自到顺天府一趟。”

“顺天府?”马维吃一惊,按说不是盯着八王爷比较重要,为什么是派他去顺天府。

“今日不是押了几个重犯去顺天府吗?太子是心肠好,但是往往因为心肠好显得太过于相信人了。这几个犯人,说重要不是很重要,但是,毕竟是差点伤害到鲁亲王王妃的犯人,要是顺天府没有秉公办理,放了犯人跑,出了什么事,你说,太子用不用负担起这个责任?这事,可是都发生在太子的姥姥姥爷家里。”

马维听朱璃这么说,却总觉得朱璃是话中有话,归之奴才只要听主子的,含头道:“三爷对太子是忠心耿耿,望太子登基之后,不会忘记三爷的好。”

“太子心肠仁善,只要不是有奸人在太子耳边谗言,不怕的。”朱璃深思道。

见主子决心已定,马维叩首答是,随之奉命前去行事,一会儿功夫,即消失在他身后。

李敏跟随在章氏身后,一路在错综复杂的宅院里走着。

皇后娘娘的娘家磅礴气势,交错的小路院子古井,几乎一模一样,只让人觉得是走在迷宫之中。

要不是她稍微停住步子,定睛看清楚了,快误以为那只伫立在枝桠之中的绿色鹦鹉,是每个院子都养有一只的鸟儿。

其实不是,那样的绿鹦鹉,是别具一格,鹤立鸡群,全身油绿的毛发,只有额头有一戳火红的毛儿好像是戴上王冠似的。

这样稀缺的鸟儿,世界上极为少见,皇后娘娘的娘家再有钱,也不可能每个院子都养这样一只,并且还任它乱飞,并没有用笼子拘束住。

见她停住步,回头看,六姑姑顺着她的视线只看到那郁郁葱葱的枝桠,没有看见到那只躲藏在枝桠里的鹦哥,问:“二姑娘是看到什么了?”

“姑姑,这儿养鹦哥吗?”李敏突然联想到上次去春秀宫时,皇后娘娘住的宫殿里,好像也是挂了一只鸟儿的笼子。

或许皇后娘娘因为娘家的关系,一家子都很喜欢养鸟。

六姑姑猜到她所想,笑道:“孙大人是平日里喜欢养鸟儿,最喜欢养的是鸽子,后院有一个舍院,专给鸽子们住的。”

这样说,那鹦哥不是这家里养的?

李敏顿觉质疑时,目光再射过去,只见那只应该会说人话的鹦哥,仿佛察觉到了她的质疑,赶紧拍拍翅膀从枝桠之间飞了出去,逃之夭夭。

绿鹦哥飞出了皇后娘娘娘家的后院,越过两条街,落到了一辆停靠在小巷里的大马车上。

伏燕掀开车帘让它飞进来。

鹦哥进了车内找不到地方落脚,直接落到了趴在马车里打盹的金毛头上。

金毛感觉头顶上戴了什么,甩了甩,没有能把它甩开,再睁开眼看见主人不说话,便是没了动静。

朱隶横躺在马车的卧榻上,还是大胡子乱蓬蓬的头发,只有身上换了一身比较干净的衣服,因为李敏让他住到她药堂后院时说了,住到她那儿的人,无论是谁,都必须保持干净!否则,哪怕他是她老公,她都要把他赶出门。

好凶狠的未过门的媳妇,他小生怕怕的。

与邋遢的胡子完全不相符的修长文雅的手指,抓起了盘子中的花生,抛进白亮的牙齿之间,嘎吱,咬了半颗,另外半颗吐出来。

金毛伸出舌头,准确接住那半颗花生,美滋滋地在狗嘴里咬着。

一人一狗,玩这个接龙游戏玩的正欢快。

绿鹦哥埋头整理完自己身上漂亮的羽毛,才抬起头说话:“被打了——”

“啥?”一个骨碌,朱隶从卧榻上坐了起来。

吊儿郎当闲逸的神情不见了。

绿鹦哥被他眼底里瞬间爆发出的戾气吓了一跳,咯吱咯吱在金毛头上跳了几步:“不,鹦哥咬人,没有被咬。”

听到后面这句,朱隶摸了下心窝口,里头那颗心怦怦跳,好像心有余悸。

绿鹦哥见他站起来钻出了马车,不解地望着他。

朱隶回头,瞪鸟儿一眼:“她是你女主子,说话客气点,要叫她王妃。”

“王妃。”绿鹦哥规矩地跟着学叫。

伏燕见他出来,怕他被刮到风,连忙把披风披在他肩上。

朱隶问:“公孙呢?”

“在皇后娘娘娘家。”

公孙良生是化了妆进百花宴里观察动静去了。

“主子莫非忘了?”

“忘了?”朱隶好气又好笑的,他这两个人,一个骁勇善战,但是脑袋如猪,一个脑子是很好,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我是问你,他在光禄寺卿家办事的?你没有听见那绿鹦哥说了,说她差点儿被人打了吗?”

“主子。”听见这话,伏燕小心翼翼提醒,“鹦哥是公孙先生带进去的。”

意指关键时刻放鹦哥咬人的,也只可能是公孙良生。

朱隶这是心里太急了。他向来是很信任公孙良生的能力,不该对此有所怀疑的。

怎么办?

他这心里头是痒痒的,一刻都坐不定似的。朱隶摸了摸自己胸口,听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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