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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战王的小悍妃-第72部分

小说: 战王的小悍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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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蝶灵从未见一个女子这么特别,又这么爱脸红的,一把拉着她就走进了夜总会。
·······
时间退回黄昏时候,夕阳西下,幕色将临时分。
天狼帮的狼堡,建于一座小小的山头上,他们将自己的窝称之为狼堡。
天狼帮的帮主司徒狼君召开天狼帮的帮会,将跟随慕容绝色去碧翠湖围攻过战王殿下的十几个徒子徒孙揪了出来,要他们出去任由战王殿下处置。因为,整个天狼帮此刻已经被官兵包围了,不但弓箭手排排伺候,更有炸药随时可以从空中丢下来。
十几个天狼帮的徒孙被五花大绑着,由天狼帮的帮主司徒狼君押着,走出大门。司徒狼君站在门外用内力将自己的声音远远地送出道:“战王殿下:我司徒狼君一向敬重战王,视战王殿下为战神。参与围攻战王殿下一事,是本帮的十几个败类,为了钱财而做下了对不起战王殿下之事,实非本帮主之意愿也。今将参与之人除已死之外所剩的十二个绑之任由战王殿下处置。还请战王殿下高抬贵手,念在昔日本帮主也曾带领徒孙们助过战王之战,就此撤兵如何?”
整个狼堡此刻已经被重重包围着,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天狼帮的帮众有一千多人,此刻这里就有七,八百人之多。狼堡外,重重层层的官兵中有一大队的骁奇威逼地在一排排站着,战王殿下段逸尧亲自带领人前来,意在围歼整个天狼帮。
但是,他们倒没想到,这天狼帮的帮主竟然是一条不怕死的好汉。此人年五十岁上下,高大威武,头发花白,络腮胡子,国字脸,眼如铜铃,精光四射。他竟然将十二个人绑了,自己单枪匹马,主带着这十二人出来,一直走到高高在坐在战马之上的段逸尧面前,让这十二个人一齐跪下。
然后,他抱拳中气十足地朗声道:“战王殿下,犹记得,四年前,雪国渭水之战?老夫当时带领一百多个徒众,为战王殿王潜入冰河,凿穿敌国的草船,助战王争战。今日我帮中出了无耻之徒,擅自为财而死,合灵渺宫及青冥派围攻战王于碧翠湖,实非老夫之意愿。战王殿下带重兵围歼我天狼堡,非要灭我天狼帮么?”
段逸尧寒眸森然地坐于战马之上,薄唇紧抿。碧翠糊的刺杀行动之后,青冥派惧怕于他的报复,连夜解散了。天狼帮的帮主所说也是实情,他确曾助过他一战。但那人,鼠,蛇,狼之一战,他的一队官兵死得有多惨?而他身中箭毒,若非自己及时救治,还当真就把命送上了。





卷二,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111章,她有那么宝贝么?(加更三千字求月票!)
更新时间:2014524 15:06:14 本章字数:9200

一个将军代替段逸尧说话道:“司徒狼君,若非我们王爷念在你当日有助战之功,此刻就已经将你这狼窝给夷为平地了。你认为就这样绑十个八个人出来,跪拜一下就没事了?”
司徒狼君道:“当然不是。”他说着,回头对两个跟在后面的长老声如宏钟般问道,“执法长老,对待这种擅自作主,贪财作歼犯科,危害本帮,违反帮规之人,应如何处置?”
两个长老凌厉在答道:“断去双臂!”才说完,两个长老就抽出了刀剑,手起刀落,那动作如行云流水般,顷刻之间就将十二个人的双臂全部削了下来。血淋淋之中,登时就让地上多了二十四条血流如注的手臂。而这十二个人也当场就倒在地上晕厥过去,不知是死是活。
司徒狼君闭眼侧脸,然后抱拳向段逸尧说道:“战王殿下,如果你仍然要杀,就请取老夫的项上人头去吧!本帮其余的人毕属无辜!还请战王殿下能心怀仁慈,高抬贵手,放过本帮。”
这司徒狼君并非贪生怕死之辈,以他的武功,要一个人逃生还是有可能的。但官兵已经围了个水泄不通之下,乱箭之中,他的徒众硬闯出去的机会已不多,何况还有炸药。
这炸药的威力很是惊人,除了官兵之外,普通人没有,有的也只是少量。然而,谁都知道,战王殿下最有威力也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就是他拥有全国最多的炸药。让人以轻功驾驭大鸟,即大型的风筝,从空中丢下,那确实能顷刻之间就将一个山头夷为平地。
所以,司徒狼君斧底抽薪,将自己送了出来,摆在了段逸尧的面前,以过去之情相求,实是最为明智的决定。
传说,战神王爷段逸尧虽然心狼手辣,霸气天成,但却最为敬重不怕死的英雄好汉,更加是一个感恩有义的战神王爷,所以,跟着他的人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他卖命,忠心耿耿,死心塌地。
这司徒狼君搏对了!如果他今日但凡有一丝应战之心,必遭倾巢灭顶。但他却是带着十二个人出来斩了他们的双臂,自己跪下,任由宰割,双手抱拳道:“战王殿下,本王一向仰慕战王的风采!如果战王殿下愿意收降,本帮之人随时愿意听候战王的差遣,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上。但战王殿下仍然非灭本帮不可,那老夫也无话可说了。”
紧跟着,天狼帮的人竟然都自动自觉地举着双手出来,向战王殿下跪拜,任由处置。
于是,这一场官兵围歼天狼帮之战因此并没有开打。
段逸尧高声问道:“司徒狼君,本王现在只问你一句:这些人参与刺杀本王,当真非你所示?”
司徒狼君道:“当然非老夫所示。老夫对战王殿下如何,战王殿下应有感知才对。本帮中人对战王殿下更加崇拜如神。那只是少数的败类啊!还望战王殿下明察秋毫。”
“撤!”段逸尧瞧了一眼地上那十二个人,和那二十四条血淋淋的手臂,以及此刻全部跪下的狼帮帮众。他扬手一招,只说了一个“撤”字,就“驾!”的一声,打马回身,就此放过了天狼帮。
“一次机会,好自为之。”远远地,段逸尧丢了一句话回去。
“撤!”一个将军高叫一声,“怦!”地,一支信号的火花射向空中,在空中炸开来。那是撤兵的信号弹,天狼帮因此得以在江湖上继续生存。
莫雨打马追着段逸尧,跟他并驾齐驱之后,问道:“王爷,就这么放过他们啊?”
段逸尧马上英姿飒爽,回头高声问道:“本王难道是噬杀的暴王么?你要不要杀跪着没有反抗的人?”说着,荚马奔驰中的他,脑海中忽而飘过,某小女人撬着嘴巴说他喜欢打仗,让百姓民不聊生的话来。难道是他喜欢打么?如果他们都跪下表示驯服,他也可以撤兵啊,不是?
莫雨“噢”了一声,心想战王殿下这次可是心软了些吧?都浩浩荡荡地调动官兵将天狼帮包围了,只要一声令人,担保那天狼帮的人一个也走不掉,不把他们全部灭绝才怪。如此放过他们,也不知日后是福还是祸。
······
回到战王府上,到处已经挂起了灯笼。段逸尧沐浴更衣后,在寝室里由着小春子和小秋子帮他整装衣裳。他在穿衣铜镜前照来照去的,系上了腰带,好象有些不满意似的挑剔着问道:“小春子,你说本王穿紫色好看还是白色好看?或者换换,穿穿多些绣花的红色?”
小春子听了愕然一惊道:“王爷,是小春子为爷王搭配得不好么?王爷可是无论穿什么都好看的呢。王爷就算是什么都不穿也好看。咳咳,小春子的意思是,王爷是天元国的第一美男子呢,紫色,白色,锦色,哪一种色都好看。主要不是什么衣裳好看,是再不好看的衣裳穿到王爷的身上之后,也变成最好看的衣裳了。”
段逸尧一听,板着脸孔道:“小春子,你要是敢在本王的面前说些应酬话,滑溜着的话……”
“王爷冤枉啊!这哪是应酬话?小春子说的是实话啊。”王爷怎么了呢?王爷可从来就不会在意奴才们选什么衣裳伺候他穿上的。但王爷偏爱紫色和黑色,白色,这三种颜色,小春子自然很是清楚。可王爷什么时候这么注重穿衣裳了?
正穿戴整齐时,闪电进来。
“有事?”段逸尧仍然在铜镜前端详着自己。
“王爷,信王那边传来消息。信王突然受了重伤,传了宫中的太医,说是被老鼠咬伤的,浑身都被老鼠咬得血肉模糊。”闪电回禀着,嘴角已经挑起了一抹古怪的笑意。
段逸尧听了,这才不看铜镜,回过身来。一双长眸眯缝着,立即问道:“王妃此刻身在何处?她是否离开过夜总会?有没有受伤啊,什么的?”
闪电回道:“王妃么?王妃那边的消息是。王妃好象有出去过,回来时带了一个长相很高的女子回来。听说是王妃在路上救下的,被人追债的女子,叫叶素素。王妃好好的,没有受过什么伤。”闪电一时之间不知王爷为何如此问。
“噢!那就好,她没受伤就好。”只要她不是带个男子回来,带个女子回来有何关系?想了想,他说道,“给我皇兄送份慰问礼物过去,就说本王祝贺他早日康复。”被老鼠咬了么?那天在碧翠湖,他手下有一队的官兵被蛇鼠咬死。
“是。”闪电笑着出去了。
闪电出去之后,段逸尧喃喃道:“小东西!竟然自己独自去冒险!有精彩的事情也不等着本王一起去做。这个得罚!罚打小屁股!”说着,又在镜子前面这里撩拔一下,那里拉整一下,瞧瞧自己此刻穿着的红色锦绣花衣,妖娆得如同一个新郎官一样,他倒是也觉得有些满意自己英俊的相貌。
小秋子和小春子两个小太监的眼睛眨啊眨的,都觉得他们家的王爷变了!变得太多了!变得太可怕了!怎么象个娘们一样出门前这么支支整整的,整老半天了?以前王爷可是懒得照镜子的呢。
“怎么?本王哪里不妥么?”段逸尧见两个随身的小太监目光那一闪一闪的,也知道他自己近来是有些太注意着装了么?可是,最近他的小王妃恢复了容貌之后,那天姿国色艳压天下,他站她身边总觉得必须注重一点,免得配不上她。
“不,没有,没有哪里不妥。王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天元国无人能敌。”小春子连忙卖口乖。
“那就好。瞧起来顺眼么?会不会显得太过花俏了?”他撩了下额前的一缕青丝问道。
“没有,是刚刚好,穿出了王爷的风采。”小春子又竖起大拇指赞道。
“是穿出了王爷的独特风格!”小秋子也抢着说了一句。
段逸尧终于出了门,他要去找他的王妃沐蝶灵。这么几天来,小灵子天天打扮得象天仙下凡一样。她居然让一间“夜总会”在七天之后就能开张营业。他只是从旁给她协助罢了,从头到尾,她打着“战王妃”的名头,居然把皇上,皇后娘娘,四弟,五弟,六弟,七公主……他们都拉来入“股”。
段逸尧现在是彻底地相信,他的小王妃是真的来自于未来,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她的许多观念和名词都是他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如果是生活在这个时空中的女子,绝无可能有着那么多不可思议的新潮概念。
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个时空中的人做生意都还是家族式的,非常保守,独家独户,绝不容许别人来染指。但她却提出了那个什么“股份制”。自己经营,却让别人来坐享其成,就如她所说的参股分红。更加让他想不到的是,连皇上和母后,四弟五弟六弟和公主们,都被她拉笼了来,纷纷参与,让她的“夜总会”得以非常地顺利开张。
所以么,那小家伙是忙得个不亦乐乎,再加上他在养伤之中,这几天来,他都安份守规地,能守着信用,没动过她呢。
只是么,守信用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守信用,他每天至少冲几次冷水浴,练习几次寒冰功。而沐蝶灵因为他天天所表现出来的的君子风度,已经可以夜夜在他的怀里睡觉,睡得极为香甜,可以流口水打呼鲁了,简直就当他不是男人了。
········
沐蝶灵带着叶素素回到夜总会之后,七公主段逸芝跟着她屁巅屁巅地上楼,问道:“三皇嫂,这是哪里捡来的乞丐么?一身的褴褛!嗯,臭!”这七公主时时就喜欢显出自己公主的身份,高人一等。
叶素素不高兴地回道:“我不是乞丐!我是战王妃的奴婢。”
七公主打量了一眼这个身材比她还高的女子,瞧她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友善呢,所以冷哼一声道:“你么?也想做本公主三皇嫂的奴婢?你配给她提鞋么?”
七公主上次跟沐蝶灵打过一架。可是,现在她的态度早已经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原本经过那次打架之后,她就已经对沐蝶灵有所欣赏了,只是面子问题,她也不好意思来找沐蝶灵。
没想到沐蝶灵却找上了她,让她参股这个夜总会,她当即就拍板同意了。关于赌庄的生意, 一直都是大皇兄在做,谁不知道大皇兄赚银钱赚得盘满钵满了?她们想赚银钱却苦于没有门路啊。这战王妃上门找她,她还不立即沾上么?
所以,此刻的七公主对沐蝶灵早已经刮目相看,时时刻刻都想粘着,对别人,她是觉得给她三皇嫂提鞋都不配了。
叶素素听七公主这么一说,竟然扁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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