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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锦绣田园-第117部分

小说: 锦绣田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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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红姐果然让人送来了绣春的身契。

油菜籽成熟了,该收割了。

林辰和林睿都抽空在家里待了两天,帮林冽和林瑾收割油菜籽。其实,林睿完全可以雇两个人来帮忙干活的;林辰也可以带几个兵来干活。但他们还是选择了自己帮忙干活。

一家人一起忙活,收割,拉回家,脱粒,虽然忙碌,但却很充实,心里也很宁静。

晚上,姚子清很大方的用了一些辣椒,做了红油黄瓜伴凉面,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吃饭。

今年开春,她将去年攒的辣椒籽和紫薯都种在了院子里开的一片菜地里。如今,他们家有一百多棵辣椒,三窝紫薯。

紫薯还不能吃,辣椒却是够他们家放开了吃,还能攒下干辣椒,做成辣椒粉。

今年再留些种子,明年就能种十几亩地的辣椒了。紫薯明年也能种两亩地了。

林辰在大明王手下做的很好,虽然还没有正式上过战场,但他比起那些大老粗,毕竟是有点文化的。他记性好,小时候背的一些兵法书都记着呢,在练兵上很有一套的。他还比一般人谦虚好学,能听得进建议。和白晨、小韩、越鹏相互学习,相互讨论,相互取长补短,不但几个人都觉得受益匪浅,关系也好了许多。

“如今东洲和南边各州都已经安定了下来,等今年的夏粮收了,大明王恐怕会出兵北伐,到时候我会请命出征。”林辰道。

大明王发展膨胀的太迅速,一口气用尽之后,便要安定后方,打一下基础。等后方安定之后,自然要出征北伐。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林睿在东洲城做生意,也做的如鱼得水,混的风生水起。

大明王的到来,对东洲城的打击已经逐渐恢复了过来,他当初乘着东洲城许多富商举家搬离,人心惶惶之时,用很便宜的价钱先后买进来十几家铺面,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继续,如今这些铺面只卖出去了一小半,就已经捞回了本钱,还赚了好几千两,他觉得这样下去,他想要成为比姚旭恒还厉害的大商人,还是很容易的。

宁静的夏日夜晚,习习的凉风,天青色的星空,弯弯的月牙,一家人沐浴在银色的月华里,吃饭聊天,说着各种的经历和打算。虽然每一个人都很忙,但忙的很充实。忙里偷闲这样聚在一起说话,更是温馨而安宁。

一直到很晚,他们才收拾东西打算睡觉。

“我去洗碗。”林瑾主动揽过了洗碗的活,这样的活他以前长做,就算如今有了姚子清和绣春,他也没有因为因此就偷懒躲闲,认为这活是女人做的。

“还是我去吧。”绣春阻止住了林瑾。

绣春的年纪其实不大,也就四十三岁而已,在林家养了这些日子,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四十三岁的女人该有的身体状态,要不是之前她憔悴衰老的太厉害,如今只怕看着比四十三岁还要年轻呢。

“这怎么行?”林瑾虽然知道绣春做这些活并不累,但总觉得绣春一个长辈,在他们家却像老妈子一样,洗衣做饭,刷锅洗碗做针线的,就算有他们帮忙,也没个闲的时间,这让从小接受‘百善孝为先’理念的他总是觉得很过意不去。

姚子清笑看着绣春和林瑾,有些人天生闲不住,闲着会觉得空虚。绣春又是个自尊心较强,生性勤俭淳朴的人,闲吃闲喝反而会心里过意不去,适当的干点活,在这家里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精神上会更自信振作。

一番谦让之后,绣春还是没有让林瑾帮忙,一个人去洗碗了。

如今,那张耻辱的,象征着她没有独立人0权,属于别人财产的卖身契,已经被她给毁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脊梁骨似乎都挺直了,多做一点活也不会觉得累。

“那大哥,我们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林睿等人纷纷和林辰道别。

林辰在东洲城,虽然离家不是很远,可出于某种考虑,好几天才会回一趟家。他来了,自然该让他和姚子清多呆一会儿。

卧室,清新淡绿色为主色调,锦缎丝绸铺成的宣软的床上。

姚子清没有盖被子平躺着,林辰撩开她的衣襟,因为每日卧兵器而长着一层老茧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肚子,眼中的光彩格外照人。

当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因为想到姚子清好像并不喜欢孩子而心情还算平静,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肚子里这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精血结合孕育出的生命,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爱。他想好了,就算将来她不喜欢这个小生命看,他也会很爱他(她)的。

姚子清也面带笑容,温柔的看着林辰,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如此耀眼璀璨的笑脸,她就可以不计较别的,好好的生下,养大这个孩子,好好的爱这个孩子的。

……

油菜籽收割完没几天,小麦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夏天雷雨多,收割小麦必须要尽快,不然一场雷雨,可以让小麦倒伏,甚至发芽,若是运气不好,下一场冰雹的话,就更糟糕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林家村里,不论男女老幼,只要不是身患重病,或者实在太老太小太懒的人,几乎都忙碌出动了起来。绣春也很想去割麦子。她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曾经的生活还记得不少。那些记忆,比她在姚家时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要让她怀念。因为那时候她是有亲人,有自己家的。

可惜,从小就当丫鬟,做的最幸苦的活便是洗衣裳,对于割麦子她实在是不行。

林家的小麦不多,只有三亩,其实并不是很急迫,林瑾和林冽用两天就能割的玩,以前给地主家打短工的时候,就是体质较弱的林瑾,一个上午也能割将近一亩地呢。林睿比林瑾手快,也能割一亩。不过,那样的速度是他们玩命赶出来的。

倒是林冽,虽然体力很好,但割麦子属于技术活,光体力好还不够,还要速度快,所以他反而不太能比得上林睿和林瑾。

至于林辰那个‘十项全能’的大哥,一个上午能割一亩半呢!

听着林瑾和林冽说他们以前干活多厉害,多玩命,绣春母爱泛滥,觉得心疼不已。姚子清却多了个心眼。

有些性格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林冽干活喜欢拼命的性格,到现在也没有减轻多少,林瑾之所以每天都跟着林冽下地,除了想要帮林冽外,主要的目的其实是看着林冽,免得林冽干起活来太投入,又犯不要命的‘二’病。

割麦子等农活,坐起来时经常要保持一个动作,也许不一定有连武功幸苦,但对身体的损伤却比练武更厉害。

不过,林瑾其实也很容易投入某一件事情里,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拼起命来。

“小五,你和绣春留家里,太阳出来时注意些绿豆汤,做些点心给我们送来。”姚子清叮嘱了一番林煜,便跟着林瑾和林冽一起,也去了地里。

“好。”林煜撅嘴,不怎么情愿的答应。

他也想要跟着姚子清去地里,想要跟着三哥和四哥做点农活。幼年时只能像笼中的金丝鸟一样,被哥哥们细心教养呵护着,却什么都帮不上他们,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和隐痛呢!如今有了机会,他很想证明一下自己呢。

“那媳妇,要不要我把车赶上?”林冽问。

“不用。”姚子清摇头。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姚子清每天都跟着林瑾和林冽下地,林睿也回来帮了半天忙。有姚子清看着,林瑾和林冽边干活边说笑,不慌不忙的收割了五天,才把三亩麦子收割完,都码在地里。

姚子清也尝试着割了半亩地,速度居然比林瑾还要快。

干活如果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度,便是一种煎熬,但向他们这样,悠着干,玩着干,就是一种消遣和游戏了。

那些浪漫文人所向往的男耕女织生活,应该是指这种生活吧。

可惜,真要只靠着种地养家,想要这么轻松可不容易。他们家这三亩地打的粮食,只够他们家吃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林辰和林睿不怎么回家吃饭,他们家也不用缴税的原因。

割完麦子,就该将麦捆拉回家脱粒了。

这是农活里最幸苦,最需要劳动力的活,一般都是好几家合作,把麦子铺在平坦的场地里,用驴或者牛拉着石磙一遍遍的碾压,将麦粒从麦秆上碾压下来,然后把麦秆分离,在利用风向与木掀等农具,将麦壳顺风扬出去……。

姚子清早就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又坚持每天修炼功法,还真就和林家村里大多数女人一样皮实,以前能做的活,现在照样能做。

不过,林瑾和绣春还是总不放心她,一天到晚的唠叨着要她各种小心。

拉麦子自然要赶车,和以前一样,还是林冽赶车,林瑾和姚子清做车厢里。林煜在家里当了几天‘大姑娘’,今天硬是也跟着坐上了车。

林家村人的地一般都在村子西北边,还有一部分在南边,东边并不多。东边许多离林家村很近的地方,地都是别的村的。不过,他们家的地却都在东南边。在他们家附近,还有房敬轩家的地,喜儿家也有二亩地在这边。

地在一个方向,半道上他们便先后遇见了房敬轩家和喜儿家的车。

与大多数勤恳的农民一样,房敬轩两口子都起来的很早,姚子清他们出门时,人家都已经拉了一车往回赶了。

房敬轩和他大儿子一起赶着车,两个儿媳妇和他们家大孙子跟在车后。

“三爷,四爷,你们这也是去拉麦子?”房敬轩和村里许多人一样,也在不知不觉中就改了对林家几兄弟的称呼。

“嗯。大叔,你们家今年收成很好啊!”

“哈哈,今年还可以。你们这拉回去,碾麦子的时候打算怎么办啊?”

“我们家东西不多,到时候大叔你们来给帮忙啊。我们也会给你们帮忙的。”

“好啊。”

说着话,两家便错了开车。

喜儿家的车是喜儿爹一个人赶着的,喜儿已经嫁人了,今天也带着她男人来帮忙。喜儿爹的性格和妻女完全不同,属于地道传统的农民,长的身材高大,看着很健壮,估计喜儿的体形就是遗传自他。他的五官应该是属于上等,很英俊的,却因为常年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生生降了一个档次。性格比较内向,勤劳质朴,还有些大男子主意,在父亲跟前,喜儿跳脱的性子安静了许多。

“子清姐,三爷!四爷!”喜儿不待父亲和林瑾他们打招呼,就抢先一步招呼了一声。

姚子清三人也都寒暄了几句。

就这样,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就到了他们家地里。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空气里都洋溢着热火朝天的因子,一片片平原里,一垛垛金色的小麦宛如一道景色,有些地里的麦子还没有收割,金灿灿的一片。

天高地广,空气清新,在这样的氛围里,人心里的各种杂质都会被得到净化,变得无比纯粹简单。

几个人将小麦装上车,然后用一根草绳捆紧,紧绳这个活最费力气,自然是林冽的。

然后,还是林冽赶车,林煜和姚子清坐在高高的麦捆上。林瑾没有再坐车,跟在车后步行。牛车慢悠悠的就回了村子里。

等车走到他们家院子外的平地里,他们发现门口的墙边白将军他们来时定下的一排拴马桩上,栓满了马。甚至拴马桩不够,还有十几匹马没有栓,在附近转悠。

这又是谁来了?

“哈哈哈……”忽然,一阵粗犷的大笑声从他们家院子里传了出来。

“越鹏来了?”

这是,车渐渐的靠近了门口。他们家院子外的场子很大,足够碾麦子了。不用找专门的场地。

林辰、白晨、越鹏和一个身穿银色盔甲,眉目锋锐冷硬的少年将军走了出来。

林瑾不敢怠慢,林冽也连忙跳下了车,去给白晨、越鹏和那少年将军见礼。他们如今只是身无寸官的平头百姓,而这三人都是将军。

大明王虽然还没有称帝,但却已经称王,手下的文武百官都是仿照着东螭国的官制。

不过,东螭国除了开国初年之外,一直都是重武轻文,就算是当初被誉为战神的战王时期,武将的身份也只是勉强追平文臣,而且坚持了不足十年。大明王这个还处在打江山阶段的势力,却是重武轻文,文官的作用简直就是为武将服务,搞后勤的。

姚子清和林煜也不好意思悠哉悠哉的坐在近两米高的麦捆上晒太阳了,起身轻飘飘的就一跃而下,俩人身法相近,落地无声,宛如两片树叶。

“三弟,四弟,这位是韩将军韩明辉,今年十八岁,和三弟你同岁。”林辰看林瑾和林冽与白晨、越鹏相见过之后,目视那少年将军介绍道。

林瑾和林冽转身面向韩明辉,这是一个无比耀眼,存在感很强的少年,脸上带着少年人才会有的稚嫩而嚣张,血气方刚,锋芒毕露,大热天的居然一身戎装,那么相貌只属于中上,也会不由自主的令人生出颤栗拘谨或者自卑之色来。

“韩将军,林瑾这厢有礼了!”林瑾面带微笑,颇有些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行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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