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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不死鱼 作者:万左(晋江vip2014.2.22完结)-第1部分

小说: 不死鱼 作者:万左(晋江vip2014.2.22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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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不死鱼
作者:万左


☆、犯规

  艾白常在想,如果林山还在,一切是不是就能不这样,她和林钧能够退回到朋友的位置上,相安无事,她的一生不会这样屈辱这样不甘?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林钧的样子,是在父亲的六十大寿上。
  
  她是家里晚来的礼物,很早没了母亲,父亲一向对她极为宠溺,养成她从小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那天她穿着新买的裙子正在她的卧室里招呼着一帮小伙伴,上串下跳的,不亦乐乎,她一向是热情好客的。
  
  李珊阿姨进来了,身后带着一个拖油瓶,那个拖油瓶就是林钧,穿的不算好,背带裤已经泛白,和他的脸色一样,生硬。
  
  她绽开笑脸迎着,她有一颗小虎牙,眼睛晶晶亮,很有神采,笑起来用李珊阿姨的话说是有点坏,总觉得有很多鬼主意似地。她白嫩的小腿蹬蹬跑到拖油瓶面前,两人差不多身高,使得艾白能够平视着他,“你好,我叫艾白,艾草青青的艾,雪白的白。你叫什么?”她的声音软软儒儒的,很是可爱。
  
  拖油瓶没有说话,把头撇过去不看她,鼻腔里微不可见地哼了一声。她离他最近,听到了,一下冒了火,她不过就是看他长得好看才讨好他两句,以往谁不是拿笑脸对她?
  
  李珊阿姨最了解她,把她拉到一边,解释说,“这是你林钧哥哥,不许对哥哥发脾气。”
  
  她重重哼了一声,扭过头去,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的不满。身边的阿姨不为所动,还在对他温言善语,她气不过,偷偷看他,不防他也在瞧着她,艾白很不吝啬地给了他一个鬼脸。
  
  这还是小时候的她,或许有胆跟他发发脾气,但现在,她是万万不敢的。
  
  指针跳到了零点,身边的呼吸渐渐均匀,艾白拖着如千军万马压过的身子小心地支起,靠在床畔,拉过床头的抽屉,里面有一罐白色的药瓶。记得她以前是最受不得苦的,吃一片药一定要吃一个蜜饯,林山经常取笑她,但每逢她生病吃药他必是备着的。
  
  她没有就水,也是累极,吞了药就睡了下去。
  
  起来依然是被噩梦惊醒,身旁已经空空如也,她探手摸了摸,一点余温也无。下床的脚步不由轻快,下了楼,于嫂正在收拾鞋柜,连忙跑来,“少爷前脚刚走,要不要于嫂去叫少爷等等小姐?”
  
  艾白摆摆手,本欲出门的脚步转向厨房,她才不要和他碰上。饭桌上是西式的早餐,她不禁怀念豆浆油条的简单味道,因为她心里对他实在排斥,他吃中式的,她就说她吃惯了西式,早餐硬是被分开了做。
  
  她刚坐下,楼外就有引擎声,不一会便消失了。她心情总算又回复好,匆匆吃了一点就提上包打算出门。
  
  于嫂跟着她到隔间换鞋,边走边问她,“小姐今天还是去逛街吗?”
  
  艾白最烦她这个样子,像是监视她似的,但依然不敢怠慢,回答的声音细细软软的,“就是朋友邀着聚聚,没什么大事。”
  
  于嫂看着她穿鞋,念叨着,“早点回来,昨晚先生虽然没说,面上还是不高兴小姐晚回的。”
  
  他回的一向比她还晚,要不是你每天报告他怎么会知道,艾白吸了口气,抬头笑道,“知道了。”
  
  今天其实是有一场面试,她大学毕业两年都没有工作,面试官总揪着这个问题不放,这已经是她的第四场面试了,也是她昨天在图书馆呆晚了的原因。
  
  这份工作是她的大学同学温情介绍的,据说已经打点好了,面试只是过场。果然面试时只是问了几个简单问题,是一个文职,刚进去也就是端茶倒水,没什么大的要求,薪资是两千多元。对艾白来说多少无所谓,关键是她终于能有点自己的钱握在手里了。
  
  重要的是,到时候离开他,她也能过得下去。
  
  她对温情很是感激,面试完便拨号约她吃午餐。地点约在温情办公的大楼下,艾白不免有些紧张,这里离林氏太近了。
  
  她选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叫了杯咖啡安静的等着。
  
  温情半小时后到了,笑眼歪歪,“怎么这会喝起咖啡了?我记得大学那会你就爱喝橙汁啊,还一定要鲜榨的。”她和艾白只能算是半个同学,艾白大一就休学了一年,那会刚跟他们一起军训完就走了。她对她的印象是在军训结束的班级聚会,艾白坐在角落安静地喝橙汁,小口小口地抿着,那会他们还是穷学生,约在校园外的一个小饭馆里,灯光暗了点,人群里她却是眉目分明的,睫毛低垂着,特别专心,好似手上这事是顶重要的。温情性格开朗,转眼间看到她就合眼缘,隔着几个人喊了声,“艾白!”声音脆脆的,很是嘹亮,艾白立刻抬起头,眼里波光潋滟,露出小虎牙,竟也是个开朗的小妞。聊得投缘,却忘了互换号码,一个假期过后,便听说艾白休学了。之后便隔了一届,终归在一个专业,温情想是可以再续前缘,结果竟也不常遇到,远远看过她眉目淡淡的模样,再没有那晚的感觉,怎么说呢,好像有点冷漠。
  
  而上次在街上之所以认出她来,还是有那晚惊艳的成分在的。她坐在对面打量着现在的艾白,与那晚的她更是远远不同,那笑都是温婉的,客气的。
  
  艾白不自然地推开身前的瓷杯,没有继续橙汁的话题,“想吃什么?不用客气,今天我请。”
  
  “这可是你说的,这么久没见,定是要狠宰你一顿。”温情半开玩笑道。
  
  艾白莞尔,“随时欢迎。”
  
  温情见她神情舒展,生动的模样,心情大好,“不如吃完饭一起去附近逛逛?”
  
  艾白愣了一下,“你下午不要上班?”
  
  “没事,我是记者,就说出去跑新闻了。”
  
  艾白心头一动,点头答应道,“好啊,我正好要购置些衣物。”
  
  两人一拍即合,颇有点当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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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家”时,于嫂守在玄关说,“怎么这才回来?少爷刚刚发了好大的火!”
  
  艾白抬头看楼上,大眼里浮出几丝惊恐。她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躲,长期的相处她也摸出几分他的脾性。
  
  她匆匆换好鞋走到厨房,小心地泡了杯柚子茶,用瓷盘端着,想想又切了片柠檬,装饰在玻璃杯上。这才上楼去。
  
  他的卧房里已经有杯子的残骸,看来真是发了火。艾白不知道是哪里置了他的气,他不是一向无往不胜的吗?虽然艾白没有刻意关注过,但从电视报纸上也知道这几年他的光芒更甚了,林山不在了之后他便是林氏唯一掌门人,现在企业越做越大,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艾白永远不能懂商人们的心机,朝夕相处六年,她还是不懂枕边的这个男人。
  
  她龟步挪到床边,他总算抬起头来。其实他的皮相不错,棱角分明,甚至比林山精致几分,林山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或许他是继承了他母亲的美貌。
  
  “怎么舍得回来的?”他的一双眼睛箍着她,不放过她一个动作。
  
  艾白端着盘子往他面前凑,“喝点茶,我刚泡的。”
  
  他像是没听到,又问了一遍。
  
  “这是我住的地方,我当然舍得回了。”艾白小声地咕哝了一句。没想到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住的地方?”他轻轻重复一遍,可艾白分明感到屋里的气压更低了,她永远做不到识时务者为俊杰,明明怕的要死,还是逞强,“对,住的地方!你以为我会把这破地方当家吗?”
  
  下一秒她手中的东西被掀翻在地,连带着她的心哗啦一声,她的衣领被他紧紧掳住,差点喘不过气来,“你再说一遍!”
  
  他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怒火,带着暴风雨前的阴沉,可惜她也激了,口不择言地继续喊道,“你以为住在黄金屋里就是少爷了吗?在我眼里你永远是那个小乞丐,我和林山的小跟班!”
  
  她被压倒在床上,与他严丝密缝,恐惧排山倒海,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哭喊道,“你下去,不要碰我!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晚了!”他冷酷地紧盯着她,眼里闪过一丝痛色,疯狂地撕扯起她的衣服来。
  
  “今天是十七号,单数,今天你不能碰我!”她还做着最后的挣扎。
  
  哭咽声尽数被他吞灭,她强迫着接受他的唇舌。突然下身一凉,像要被撕裂般的痛楚袭来,她浑身一僵,安静下来。
  
  摇晃,哪里都在摇晃,她看着天花板,流不出泪来,心里只求着快点结束。突然疼痛里夹了一丝快感,渐渐越来越盛,她紧紧咬住唇,压抑着呻—吟,眼里重新布满怒火,觉得屈辱,又觉得自己贱得很。
  
  完事后,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眼里的一切好像大火燎原,都被烧尽了,死气沉沉。
  
  他坐在床边,背脊像沉默的弓,危险又有力量,令她生畏。
  
  他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她像个破布娃娃,早不能回应什么了,很难想象就在一小时前,她张牙舞爪的样子。
  
  “工作给我辞了,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她一抖,终于有点反应,却没有说话。
  
  他皱眉,声音像从地底传来,“好好记住今天,这是你犯规的惩罚。”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写的小说进展太慢,慢到自己都写不下去,因此双十一这天开新文,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啊




☆、孽缘

  待他一走,她便冲进洗手间冲澡。踩在瓷砖上的小腿仍在发抖,战战兢兢,她扶着墙,稳住身形。
  
  热水洒在身体上,她终于有所缓和。泪水顺着水流滑下,原来她并不是无知无觉的。
  
  洗手间的门哗地被打开,林钧沉默地立着,墨黑的眼里看不出情绪。
  
  她愣愣的,回看着他。
  
  “你就这么讨厌我碰你?”
  
  她啊地惊叫一声,拿浴巾裹住光裸的身子,也许是受过了教训,她缩在墙角,防备地看他,不自觉地发抖。
  
  他眸中一紧,她怕得却更厉害了。
  
  门重新被关上,刚刚的一切像是梦一样,他就这样放过了她!艾白怔怔地,却不敢拿下浴巾冲澡了。
  
  其实这几年他也并不是这么爱强迫她,他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单日分房,双日行房。本来这是她提出来的,她要求一周最多两次,他不依,依旧每日来她房里,她一直哭闹,他终是改口,分单双日,她便坚持单日分,为的是31号和1号能有两天的权利,他也不在意她那点小心思。待到一号他来她房里时,她搬出这事他才明了,她至今还记得他脸上一闪而过的懊恼,足足让她自娱自乐一阵子。
  
  她就是喜欢看他吃瘪,看他对她无可奈何,如果没有了这些乐趣,她不知道这昏暗的日子她以什么活下去?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只能学着享受。
  
  当然她不是一开始就懂得这个道理的,林山刚出车祸那会,父亲的公司濒临破产那会,她还是个倔强的大小姐。她听说林氏已经由林钧掌门了,于是出门特意选了她十八岁生日时林钧送给她的编织手包,她一次都没用过,收了礼物便压在一排名牌包的最后一个,毕竟这个包和她的其他宝贝比起来,太寒酸了,她才不愿意背呢,可现在毕竟有求于他,她不得不低头。
  
  一路上很容易到了公司最顶层,后来想想,像是这一切都是计划好的。林钧那会刚接理公司,一定是分—身乏术,但她不管,她请求他帮她父亲一把。
  
  他斜睨着她,坐在真皮躺椅上,高高在上。也许他是注意到她的手包了,看着它沉思了一会,对她说,“你先在会客厅坐会,我考虑一下。”
  
  尽管是求人,她也不愿意放下架子,像只骄傲的孔雀退出他的办公室,或许就是这样的态度惹恼了他,让他想把她的羽毛通通拔掉,不然他不会那样残忍地递给她那样一份难以启齿的合约。
  她把它狠狠甩在他的脸上,大声呵斥,“我是你弟的女朋友!”
  
  “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他竟说出这样不近人情的话!她怎么能跟他交流,他分明就是魔鬼,没有世俗观念,又痴心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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