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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重生]天王归来-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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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咩大名:阮乐

外号:阮可乐

为什么,因为他和元阳相爱相杀!

元阳大名:元逸

至于什么叫相爱相杀,作者不想解释了……这一本书所有人的名字都是一个错误,深刻体现了鱼唇到底是怎样炼成的。

两人脊背挺直,面带微笑,睫毛细长,和长辈们交谈也是极为进退有度,不多时就退到了元训旁边。

元训虽然已经退居二线,这样的场合还是出来了,两个小家伙就被他护在身旁,见的也是几位老人,各有威严,却对小辈极其喜欢。

生意往来是儿辈的事情,这些小辈逗弄逗弄,还是很有趣的。

阮乐和元逸更为乖巧,那边,阮疏和元轩自然是把他们的这次邀宴缘由再次说了一遍。

这记者们暗地里揣测是一回事,原主承认又是另一回事,从前那次婚礼的波折也是有人八卦,但极少有人知道其中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都觉得这比八卦还八卦,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现在看来,这两人确实感情极为深厚,倒是出人意料。

阮咩暗地里嘲笑元阳,“以后带智商出来,不要乱信那些记者们说的东西。”

元阳撇嘴,不过还是点点头。

CX公司和R&Y公司的掌门人居然还有这一层纠葛,当晚很多杂志把陈年旧事又拉出来扒了扒,连上今天有分量的媒体,比如CX本身的子公司的一些新闻,也成了一出国民大戏,看的人津津有味。

阮乐和元逸也初次露面,进入了大众视线。

只是此刻大家都不知道,各自的选择又会让未来的路走向哪一方。

阮咩面对镜头的落落大方,那种温润却又优雅的气度,懒懒的眉眼,他的招牌动作,第一次呈现在世人面前。

合该,生在镁光灯下。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回忆杀,第一人称,主受,不喜的就慎点……

 第60章 树犹如此

我和元轩的故事;算不得如何甜蜜,如何相爱,如何宠溺。

生活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平淡,而剩下的百分之五多半还是许许多多的痛苦;以及夹杂着的快乐。

然而那些许的快乐,便足够我们坚持一生,为之奋斗,活出每一天的精彩。

溯年一生;仿佛是乘船而下;而现在逆流而上。

顺流而下时,还是两个人;说说笑笑,一晃便过去了。

而现在只余我一人;撑着小船,度过这小河,力气不足,十分辛苦。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溯回从之,道阻且长”而佳人已不是宛在水中央。

*

这个故事我不说,大约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却想就这么絮絮叨叨下去,事无巨细,便是生活。

对元轩的感情,早已不知道是什么,爱情大约已经化成了亲情,两只牵起的手是责任,时光如逆旅,我亦其中客。

他的离去,让我觉得,我的左手,再也牵不到我的右手,那处本应是左手的镜中对影,现在却是空荡荡的,坐下来看着整个院子,一下子时间就没了。

那么静谧,那么空旷。

*

医生嘱咐我说以后再也不能随便外出了,元轩走了之后,我大病了一场,就再也经不得风了。

最后一次去了元轩的墓地,看着那石碑上他年轻时候的面孔,指间流走的都是绵绵脉脉,清风吹过,甚至觉得他最后的魂魄和残念还在,呼唤着我的到来。

我知道他在想我。

我的身体条件已经是不再允许这么大胆的事情,这大约是我最后一次来这个地方,说是缅怀也好,说是纪念也罢,我只是不想忘记元轩。

五十年风雨,半世纪牵手,而我和他已然有一甲子相遇,相知,相互扶持,再也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人了。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二从心所欲不逾矩。如今耄耋,虽然年迈,却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明确前路是什么。

我还是习惯每天早上起来对着旁边说早安,尽管知道没有人会回应我;习惯性的摆上两双筷子,不然一个人实在是心里难受的紧。书房现在已经很少进了,因为颇有些睹物思人。

冬是孤独,夏是离别,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唯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而今孤独仿佛是一座花园,怒放着,凋零着。

*

元家老宅小公园里的那几棵树倒是长得越来越茂盛,一晃眼,元轩已经走了一年了。

记得去年的时候他还说过,今年大约树便会长到十多米。

种植的时候,那棵树苗不过一米长,堪堪及至腰部,那棵树原来的身高如何,他看书说生长速度如何,到什么时候会长成什么样子。

他简直是把树当成儿子来对待。而今,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种树人却已然不在了。

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有时候仔细想想,便觉出天地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之感。

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最后一句: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别墅前方院落的那棵树,还是茂盛的。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

写下这些话不久后,便有一天,惊雷不断,似要大雨,其中一道雷,忽然劈向了那棵树。

当时并不知道这噩耗,只觉得雷声扰人,躺在床上,借着雷光,对墙呆坐。年龄越大,也就越是少眠,容易惊醒。

况且元轩生病那段时间,我总是担心晚上他有什么事情,更是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醒来,怕睡着睡着,他就找不到了。

这也就有了今天这几乎无眠的夜晚,先是雷声不断,之后就有了雨,大雨磅礴,又是大风,风声雨声雷声,声声入耳。

约莫过了三四个小时,雨声才变小,淅淅沥沥,拾起手表一看,发现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这表还是很久之前得到的,他一支,我一支。我还时常拿着手表看时间,他那支已经随着他去了地下。

*

第二天推窗看窗外的时候,发觉少了什么东西,才知道前院那棵树被那道雷劈下,了断了生机。

当时心中忽然一空,忽然泪如雨下。

就像是心缺了一块。

那之后原来那棵树占着的地方,终究还是没有再种上一棵,只因为再来的那棵树,必然不是原来的那个,正如逝去的人,不会是原来的那个。

*

中间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受了一次惊吓。

阮乐接替了公司,当初他先进入了时尚圈,后来又转入娱乐圈,我和元轩都想着他既然喜欢,就做下去,我们可以为他撑起一把保护伞。

更何况阮乐本就聪慧,他不像我,也不像是元轩,比我俩都更聪明,比起元逸,我更担心他,多一分聪慧,就是多担负了老天的一份厚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当时想,如果有这样的代价,让我来承担好了。

我知道他最初的感情,但那时不被允许的,元逸更是不知道,总是当做兄弟之情。

幸而阮乐心中明了,我不点破,元轩更是沉默,居中人于情之一字懵懂,如此,竟也是走了出来。

随时间过去,他也总会淡忘的。有些事情不如意,也只有勇于承担,才能成长。我对他并无他求,只希望他过的快乐些。

只是后来没想到,出事的是元轩。

*

阿尔茨海默病,我没想到他会得这种病。

起因就在有一天早上,起床之后照常说“早安”,他问,“你是谁?”

问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是清明,带着茫然和懵懂,甚至有点无助。

当时我只感到全身冰冷,体会了来自于世界的恶意。

那天早上我解释了很久,他是谁,我是谁,我们如何相识,又如何走到这一步。

他似乎是从心底深处有熟悉感,所以很快的接纳了“我有一个伴侣”这个事实。

但于我而言,这是天降的灾难。

*

从三十岁后,从未表现过畏惧等情绪的他,开始不喜欢外出,总是发呆,不爱说话,不爱社交——尽管他从前也不如何参与这些,但现在连我也被阻挡在了世界之外。

我和他仍然生活在一处,却似是有一层界膜隔离,认识十年的时候出现过这种感觉,没想到五十年后又有了这种让人恐惧的情绪。

每天早上起床,身旁都是陌生人,这种感觉让人生出隔阂,我不厌其烦的对他解释,用最温和的态度面对他。

事实上我也要疯了。

*

后来和他一起去了医院,听到医生的解释。

渐进性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人格改变及语言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医生吐出这些词语,我觉得那一刻,我患上了理解障碍,有些不能理解他说的这些词语。

我觉得那一刻,元轩眼中有惶恐。

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一样。

如果我绝望了,他会更绝望的罢。

*

后来我开车回家,路上的车子很多,但置身其中,也只看得见前后左右,还有身旁的人,轻微的呼吸。

医生说,此刻的元轩,就像是一个小孩。

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小心翼翼,这是我的感觉。

我从来不知道他小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以为也是那么冷漠,不留情面。

但父亲说过,元轩小时候,也只是很沉默而已,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爱毒舌,和人像是隔了千里之距。

小时候长相精致,像一个冰雪娃娃,后来的性格越长越歪而已。

但此刻看到的他,也只是话很少,望着车窗外的景象,一言不发。眼中谨慎的很,像是与世界为敌。

*

“我们回家。”我开口给他解释。

元轩点头,或许他不记得我是谁,但觉得熟悉。

不然他怎么只跟着我走?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夜幕如同野兽,张开大口吞噬了一切,我沿着似乎通向天边的路,驱车前行,元宅已经成为了老宅,甚至有成为荣海市保护住宅的趋势,毕竟这宅子年份确实有些了。

这片地方人渐渐的多了,围绕着几处没有拆的古老宅院,是新兴的商业区域。

我只希望在我和元轩离开之前,这里还能够保持它一贯的平静。

*

也许是夜晚的静默让人心情沉淀了下来,呼吸着新鲜而冰凉的空气,我想,也没什么,左右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他不认得我,我也认得他。

不如把每天早上都当做重新相识,再重新熟悉对方,把关系拉近也好。

已经到了这个年纪,说爱也有些肉麻,他于我,我于他,都是打断根骨连着筋的家人,我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我。

这样,很好。

我不奢求他能够把这病治好,再想起从前。毕竟去想这样的事情,只会让自己一遍又一遍的陷入绝望。不如想着,如何每天让他再次认识我。

一天一天,也许总会有一天他睁开眼睛,不认得我,却坦然的接受我是他家人这个事实。

*

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把元轩弄丢了。

那段时间是我最为惶恐的时候,迫不得已,联系了阮乐和元逸。

我想如果元轩是清醒的,他其实不会喜欢这么多人知道他病了。

他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会得这种病。

元逸和阮乐倾尽全力寻找,他们各自的伴侣也一同回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

终于找到了他的下落。

我是在机场外面见到元轩的,当时他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似是在发呆。

我从来没有见到他如此落魄,如此伤心,他失神的望着前方,眼圈青黑,走进他的身边都可以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香烟的味道。

强作镇定,望着登机口,像是什么重要的人离开了。

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隐藏在柱子的后面。

*

后来他把头深深的埋进了自己的膝盖,背一抖一抖。

可怜的他大哭起来,我走了过去,蹲了下来,抱住了他,他仿佛感知到了是我,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他走了,不见了。”元轩哽咽道。

我拍了拍他的背,用沉默回答了他。

他口中的“他”是谁,这时候于我而言是一个谜团,但我并不想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问他,所以带他回家。

路边行人匆匆,没有人多看我们两个一眼。没人可以看透,擦干眼泪,走路依然风度翩翩的元轩此刻其实是孩童的灵魂,有着大人的外皮。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谁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关心别人呢?都是那样的匆忙,如同以前的我一样。

*

我拉起了他的手,带着他四处去散心,明知道这样子做真正的效用并不会有多大,但是仍然这样做了。

因为从前我们,并不会有这样闲暇的时光,牵手走在街道上,掩饰身份是一样,觉得没必要这么肉麻是一样,都是利落的性格。

但现在老了,脸皮却也学会扯下来,觉得要做,就这么做了。

整整一天,我们手拉手,我没有敢告诉他,我感到了及其的幸福。

我心中对自己带了那么一点鄙视,可是仍然接受着这样的幸福。

我们相遇在少年,我爱他在蜕变的那一刻。

现在在我们中间横亘着一条那么宽阔的时间长河,和一道看不见的空间深渊,但我们彼此相爱。

尽管他忘了,但我没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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