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重生]天王归来 >

第52部分

[重生]天王归来-第52部分

小说: [重生]天王归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能成功。

天王归来,他的舞台。

—番外开始—

《闰土和他城里老婆的乡村爱情萌芽》

源起:第一年

第一次见到元轩的时候,简达随还是个泥腿子。

他去山里割草回家喂羊喂牛喂猪,靠这个为生。生活把他磨砺的很是强大,他却是浑然不知。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也从来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除却去镇上卖东西买东西的时候,那时候他会走走看看,但在山林里很好辨别的方向,走到镇上却总是会晕头转向。

那天天气并不是怎么好,简达随看着像是晚上要下雨的样子,所以走路有点快,然后就听到了远处的声音,像是野猪在哼哼。

山里的野猪很凶猛,简达随手上虽然有刀子,但他并没有想要在这里徒手杀猪,毕竟一个人也拖不走,还不够麻烦的。

然后他就爬到树上,远目眺望。

一个少年模样的人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标识,从镇上的人口中他知道哪些是“牌子货”,但他并不知道这个牌子。

那个少年有些狼狈,他手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镇静的看着野猪。

野猪是黑色的,不大,对着少年,虎视眈眈。

简达随看到那少年虽然脸色有些潮红,应该是走了不少路。

或许是跑。

野猪大概看眼前之人着实不凡,一直跟在那少年身后,蹑手蹑脚,结果还是被那少年发现了,少年跑,它也跑,最后少年实在是跑不动了,就和它对视起来。

黑色的野猪一挺身一个哼哼,那少年往后谨慎的退了两步。

然后……

他就摔了下去。

不好!

简达随看那少年看的入神了,长得很好看,比村里最漂亮的闫静还要好看好几分。

简达随也上过学,小时候三个村子里合办过一个学校,一共两个老师,每一个教三个年级,全校加起来也就九十多个人。

这已经很多了,村里的年轻人有能力的,都外出打工,在外边混得好的,把自己的孩子接过去,混得不好的,就让孩子留在家里,给家中的老人。

叫此刻没什么文化的简达随说,那少年和闫静比起来,闫静就像是萤火虫,那少年就跟月亮一样,一个发光体。

当然这时候的他还不懂月亮不会发光,只是一个媒介。

当然这时候他也没有想过什么,“萤火虫之光与皓月之辉”这样的话。

他只是觉得那少年很好看,结果忘记了人家正在危险的境地,他却在这里远目,看着别人的脸发呆。

他急忙从树上滑下来,拎着手上的镰刀,往那边跑去。

那少年爬起来,上身的白衣服沾了灰,有点脏了,他一脸愠怒,显然没想到野猪也如此“色|胆包天”,这让他很……尴尬。

然后就有一个身影跑过来。

元轩那时候着实吓了一跳,以为第二条野猪也跑来了,那他今天可够倒霉的。

他走错路了,指南针也坏掉了,所以在树林里乱晃荡,元轩不太喜欢和人一起搭伴,经常一个人独自出行,只要不像驴友那样去危险的地方就好。

他也没想到只是出来散个心,结果还出现被野猪追这样的景象。

随着城市的开发,很多农村早已经不像是从前那样了。从前还会出现的野生动物,早就销声匿迹了。

所以显然一个拿着镰刀的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把野猪赶走,元轩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也有些高兴的。

但是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

闰土。

他刚才滚下来的时候,腰碰上了半坡的一棵树才停了下来,脚踝扭到了,腰和小腹都痛的要命。

白净的脸上沾了一点灰尘。

但在简达随眼中,元轩还是很好看的。

所以后来哪怕跟着元轩到了城市里,见到过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简达随心里也没有什么人比元轩更好看,第一感官让他的心中最漂亮的永远是元轩。

但自从他夸过一句后,元轩的脸色就很……

当然简达随不知道,夸人家漂亮最好夸女生,你夸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漂亮”,其实没多少男生会喜欢的。

又不是小女生。

简达随赶猪跑之后往元轩这边走,心扑腾扑腾的跳。

走到元轩面前他终于蓄积了所有的勇气,“你,还好吧?”

元轩一挑眉头,对方声音意外的好听,虽然远看上去有些黑,但仔细一看就会觉出,眼前这人肤色是蜜色的,眼睛是琥珀色中带着蓝,十分纯净的感觉。

“你再说一遍。”元轩忽然开口。

他刚才只顾着听别人声音了,因为蜜色少年的话有些奇怪,一时听起来却是没有懂其中的意思。

简达随倒是吓了一跳,心里咀嚼了一遍自己刚才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吧。

于是他又忐忑的,不安的,把刚才那句话说了一遍,说话语速放慢。

倒是之前去镇上,有人嘲笑过他的口音问题,因为这个村落有着自己说话发音的方式,从小在这里长大的简达随也是这么发音的,他的名字也是一种音译化而得来的。

这话的原意,是幸运。

他离开村落,和一个富家少爷,大家确实觉得他很幸运。

他那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

哪怕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但他依然很幸运。

简达随一句话说完,元轩总算是听懂了他的意思。

他暗暗脚上用力,觉得虽然疼,也不是不能忍受,遂回答,“还能走,你知道这边怎么到XX村吗?”

XX村有车,他虽然游荡了半天,但应该没有走多远。

简达随看了看天色,很快就要下雨了,XX村离这里还很远,天黑之前绝对走不完。

而且说实话,这雨势估摸着会有些大,他所在的这个村和少年口中提到的那个村之间每次下雨,都会出一条河,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简达随艰难的给漂亮少年说了一下情况,还暗暗强调了一下下雨后的山里是很危险的。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比较随性,喜欢自取。

 第54章 缘起缘灭

“你到那边做什么呢?”简达随装作无意间问了一句。

“我在那边租了一套农家乐的小院。”元轩道;“如果不回去;我今天没有地方可以住下了。”

他本性就不喜欢打扰别人。

简达随冲口而出;“不然你去我家?!”

他眼神亮晶晶,让元轩生出一丝警惕,但那副淳朴的模样实在是太有说服性了,元轩也学简达随刚才那样看了一下天,发现确实乌云滚滚。

“好,”他说完觉得不对;少了些什么;又加了一句,“麻烦你了。”

其实话出口简达随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家里,除了姆妈的床,就只有他那个小床了。

但话已经出口了,就不能后悔。

他心里很忐忑,害怕少年的拒绝。村里不少女生都对他隐隐约约示好,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但都谨慎的拒绝了。

但面对元轩,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生出好感。

后来简达随深刻反思了这个问题,想想大概是因为元轩那张脸,好看。

当然他再也不敢开口这么说,元轩会脸黑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长相,不说在村里,就是在荣海市也是出挑的,切石掘玉,元轩首先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

当然也把他藏得好好地,本能如此。

元轩极少喜欢过什么东西,他不缺,多少人示好,都只是因为他爹元训,他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接近他。

除了小时候一起长大的,还有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帮助他的简达随,他其实算是再无朋友了。

对于简达随的占有|欲,应该就是那时候发现简达随的好,就起了心思的。

怕简达随恃宠而骄,就在私下里替他铺垫,黎菲林后来不让简达随住在元宅,他也顺势直接在外边入手了一套公寓,让简住在这里。

黎菲林总是喜欢邀请各种各样的人在元宅,父亲偶尔也会在那里会客,所以与其让简达随在那边,他其实更愿意自己偷偷藏着简。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背叛,那种感觉像是一道安全符,贴在元轩心中。

而在外人面前,他一向表现的简达随可有可无,这样也是为了他的安全。

他这样的人尚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可能随时被元父的对手起了黑手,这个圈子里绑架被绑架被撕票的虽然极少,但一旦遇上了,就几乎没有活路了。

元轩不想。

保护一个人,就要远离他,这是他的悲哀。

此话在后,暂且不表。

且说简达随见元轩点头,也没好意思说我背你吧,他在前面扛着几捆草,后边跟着一瘸一瘸的元轩,这情形看起来颇有几分好笑。

简达随就这么偷偷摸摸的瞄几眼身后的元轩,见他走了一段路之后脸色反而苍白起来,有几滴豆大的汗顺着白皙的脸颊流下,愣了一下。

他一定很痛吧,都憋到这时候还不说。

简达随停下,把背上的草给扔到地上,眼睛看着那少年,“你是不是受伤了?”

元轩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全身无一处不痛,在这之前他几乎不停的走路,然后又被野猪追着跑,最后又摔了一跤,滚了半个山坡,被树撞了一下,脚踝崴着了。

靠着意志强忍着,他才撑到现在,但已经快要撑不住了,脚踝刚才应该不仅仅是崴着了,应该是不知道哪里碎骨了,现在简直要把他疼的崩溃。

“我背着你吧。”简达随终于大胆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元轩看了眼地上的几捆草,又看了看自己背上的背包。

背包里是一些必须用品。

算了,都到了这种境地还干嘛要干净啊。

于是……

简达随背着元轩,元轩手里扯着一根绳子,把自己的背包扔在那堆草上,捆到一起,拿绳子,拖着。

幸好身边没有人,不然真的是……

“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元轩在简达随的耳边问。

简达随的耳朵简直要红了,他自己的感觉是烫烫的。

“简达随。”简达随这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好难听。

“什么?”元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打谁?”

简达随于是说了好几遍,每一遍慢到一定程度,而且努力的吐字清楚。

元轩这才明白是简达随。

这名字念起来真的很饶舌。

但莫名其妙的,他又觉得很好听。

“名字很好听。”元轩低声在简达随的耳边夸他。

幸好他看不到自己的脸色,简达随心想。

简达随虽然背着元轩,但并不觉得累,一来是元轩长得好看(说了好多遍了,儿子你没救了),二来他从小背的东西,没有比元轩轻的,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元轩体重这时候也一百二,身高已经一米七五,说起来还可以长。

简达随和他差不多,看起来很瘦,但没想到力气这么大,背了一路,走了大约十多公里,看到了一处村落。

这时候已经有了炊烟,天也有黑了的趋势。

进了村口,很多房子门口都坐着老人,看到简达随还笑着打招呼,说着元轩听不懂的话。

这回是彻底听不懂了。

他这才知道简达随会的那两分像的普通话,也是老师教的,老师教了一年觉得太辛苦了就跑路了,和简达随有眼缘,留给简达随一本字典,几本书,就离开了这个落后的山村。

所以简达随只上了那一年学,之后的东西很多都是他自学的。

姆妈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他接过家里的活,每天都勤劳的去割草种地,只是偶尔会发呆,想着外边的世界。

听镇上的人说了很多,每每看着他都带着鄙夷。

那时候城镇对于山村的优越感,是真的存在的。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存在,还越是露|骨。

他穿过村落,在最北头一个很破很破的房子面前停下来,声音中带着喜悦,“这是我家。”

没有大门,正中间的门进去,就是堂屋,左边有一个房间,右边有一个房间。

进去左边的房间就是姆妈睡的床,再往里还有一间小屋子,是个粮仓,里面是屯的小麦。

简达随说着,往后边走,没有把元轩放下来。

后边的房间门口只有一道布帘,掀开之后,元轩看到了里面的风景。

一张一米多宽的床,没有桌子,只有一个小板凳,看上去是大型的树被砍了,直接锯出来的木桩子,被拿来当板凳。

上面有个窗户,幸好现在是夏天,这样的瓦片房说起来也算是不算热,但对于元轩来说有些难以忍受,但他这时候没有丝毫的抱怨。

带他过来,还背了他一路,走这么远的距离,没有丝毫的怨言。

简达随已经很好了。

他不是不识抬举的人,虽然性格说不上好,但还是很懂事的。

床头放着两本书。

简达随把元轩放到床上,掳上去他的裤子,看到他脚踝处已经红肿了。

元轩有些羞赧,他洗澡都不会有人看的,干嘛这种眼神看着他!

很尴尬很尴尬,是那种尴尬,不是那种尴尬。

因为简达随的眼神很像是驯鹿……很温柔那种。

元轩被他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