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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重生]天王归来-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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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眼睛,他疑心自己在做梦。

屋顶是一幅中世纪的宗教绘画,受难的耶稣,拥有虔诚的信仰,最后却被烧死在十字架上。

他脑袋一片空白,约莫十分钟后,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头发苍白,看起来四十余岁的男人。

他面孔深邃,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黑色的裤子,黑色的手工皮鞋。手上带着银色的戒指。

简达随屏住呼吸,那人已经看到他睁眼了,这时候也不好装睡,所幸冷冷的扭头。

他平日里和元轩在一起,元轩就是这副脸,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轻蔑和懒得理会的样子,他学不到十分,五分总是有的。

“啊,阮少爷居然醒了。”那人笑起来的样子带着邪气,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像一个被驱逐的神父,对,就是这种感觉。

简达随经历吕清这种看起来仙儿仙儿的人的恶毒的一面,早已对人不报什么希望。

刚才他叫自己什么,阮少爷?

简达随敏锐的发现了什么不对,他不动声色。

“阮少爷今天难得不骂人了,”男人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鉴赏一般把简达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啧啧,心高气傲的少爷啊,终于知道低头了么?”

“你什么意思?”想了半天,简达随决定用这句万金油一样的问题,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套出来。

他刚才略微思忖,这种情况,认错人的可能性极少,看这房间装饰,也不似他熟知的中国,心中有猜测,但需要印证。

“还在倔强什么?”那人摘下墨镜,银灰色瞳孔看起来诡异极了,搭配那张脸,直接去cos电影中的坏人丝毫不过分,理想的恶棍。

他抬起手,捏住简达随的下巴,靠近,简达随挣扎,把脸扭向另一个地方,下巴很痛,他忍住喊出来的冲动,那人似乎是惊奇了一下,“咦,这么有骨气?”

靠近的时候对方身上有股雪茄的味道,元轩也喜欢抽烟,但元轩身上的味道很淡,跟他人一样清冷,不像眼前这人,只会让人生出厌恶,让人想要作呕。

想到元轩,便想到吕清,他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溺水的恐惧让这种恨意又升了一个层面。恐惧让人生出无穷的力量,也让人坚韧,老天让他活下来,必然有理由,他既然从地狱中走来,势必要报复。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那种入骨般寒冷的滋味,那种被扼住喉咙无法呼吸,生生死去的感觉,让他这一生都不能忘记。

“Rush,你中风的父亲再也护不了你了。”墨镜男在他耳边低声说话,像是魔鬼,简达随打了个哆嗦,他哪里来的父亲?自小在大山深处长大,除了养护他的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声音的姆妈,他根本没有父母,他也曾经询问过村里的人,那些人说他是有一天外来人抱给姆妈的,留下了一大笔钱,就走了。

所以自小简达随就是孤儿,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姆妈,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似乎眼前这人的战栗取悦了墨镜男,他把铐住简达随的手仁慈的解开了一下,扯着简达随的上半身让他看墙壁中间镶着的镜子,“看看你的样子吧我高贵的少爷,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你现在连一只鸭都不如!”

简达随看到镜中的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那个人,镜子中的那个人和他竟然有八分相像!

 第3章 始黑化

如果不是遇见这人,自己醒来照镜子,简达随一定会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雕题岛上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噩梦醒来,他还是可以继续在他的舞台,唱歌,台下永远有个忠实的观众,曾经很温柔,给他写过歌,谱过曲。

但事实是,他醒来了,仍然活在一场噩梦中,身边这人是个神经质,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或许可以说他只知道现在这具壳子的中文名叫阮疏,只有母亲会这么叫他,其他人会称他为Rush少爷,现在看来家族财产被夺走了,陷入了一场豪门争夺阴谋中。

除此之外呢,一无所知。

简达随闭上眼睛,睫毛颤抖,像蝴蝶一样扑闪,墨镜男以为他是不想看到自己如今的样子,开心极了,哈哈哈的笑出来。

疯子,简达随心中骂道。

“等我艾弗里接管了整个家族的事务,把你弄成我的禁脔,只能在床上活着,伺候我。”墨镜男的舌头在简达随的脖子附近游荡,简达随觉得他像是一条眼镜蛇,冰凉滑腻,让人恶心,“想到一向清高傲慢,有着洛克家族高贵血统的少爷在我身下,我现在可是兴奋的很呢。”

“滚,你这个恶棍!”简达随忍无可忍,使劲挣扎,手腕仿佛伤口裂了,撕心裂肺的痛,阮疏忍住疼痛,低头一看,发现是手腕上有伤口。

这位少爷还爱自残?

简达随皱眉,艾弗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手腕的伤口,不止一道,粉嫩的肉翻出来,旧的伤口结痂,有些地方应该是刚去痂,看起来像月牙一样是白色的。

“你死不了的,我等你心甘情愿的爬在我床上,主动坐在我的腰上摇晃。”艾弗里低笑,“连带你那个只信奉上帝的漂亮母亲,呵呵,大哥真是有福气,可惜就是蠢了一些。她的上帝救不了她早夭的儿子,更救不了你。”艾弗里在阮疏的有着伤口的手腕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简达随没想到他这么禽兽,不防备的倒吸了一口气。

已经快要结痂的地方又开始流血,那处已经没有办法看了,各色各样的伤口,艾弗里舔了一下嘴角,把唇上沾着的鲜血舔了干净。

简达随头晕的厉害,这时候明白他肯定不是晕船晕的,而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艾弗里把阮疏重新铐在床头,纯金打造的锁链,才能锁住像Rush这样傲慢的少爷。为了美观,这上面还镶嵌着蓝色的钻石,和一个铜色的十字架。他把钥匙放在了自己马甲的口袋中,贴平,离开了房间。

简达随等他离开了房间,听到门上落锁的声音才放下心,全身紧绷的肌肉松弛了一点,刚才艾弗里那个变态真的有些吓人,他想到那个人的眼神,一阵干呕,头发濡湿,额头是虚汗。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躺平看着屋顶,思考自己的处境。

如果没有料错,他是重生了,魂穿,穿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近乎一模一样的人的身上。

从死神的手里夺回了一条命,却遇上了一个恶魔,一个中年变态。

简达随从前懒散不工于算计,并不代表他蠢。这具身体和他的融合居然没有任何不适,让他有种久违的亲切,仿佛骨血里他们两人就有牵连,天生灵魂就有感应,那种温柔的容纳,让简达随在短时间里放下了警戒,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简达随一阵晃神,往事历历在目,他的,阮疏的,面容如此相似,光影的片段都混淆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Rush,全名Rush·Lock,中文名继承了母姓阮,音译了英文名Rush,阮疏,是洛克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母亲阮谨,是英籍华裔,一个典型的书香世家养育出的女人,长相秀美端庄,性格温柔,没有主见,父亲是尤里西斯·洛克,手段刚硬,银发绿眸。

洛克家族主营石油,机械,是工党的背后有力支持,家族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简达随理了一遍,头晕脑胀。

刚才那个艾弗里是他的叔父。这个恶棍叔父是祖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个很有野心的护士,当年看护祖父的时候设法偷走了祖父的精子,怀上叔父的时候追上门想要说法,祖父直接扔钱让护士打胎。

护士没有听话,因为已经来不及打胎了,便生下了叔父,在外流浪了十五年,护士患了绝症,便又带着叔父出现,把叔父送到了祖父面前,祖父大约是人之将死忽然心善,留下了他,护士心满意足的死了。

叔父因为其私生子的身份无法继承财产,在洛克家族就像是一个高级佣人,给洛克家族打工,获取一份优渥的薪水而已,但他不甘心只这样。

在潜伏了近二十年后,终于找到机会,给阮疏的父亲下慢性毒药,整整十年,终于在父亲六十岁这年得逞,家族力量支持他的不少,艾弗里是个优秀的演说家,哪怕别人一边用着鄙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也能一边把钱从别人的口袋里骗出来。

阮疏是个优秀的继承人,可惜他不够无耻,一个正直的人想要斗败一个无耻之徒,光明正大的方法,只会被对方的暗箭给重伤。

他是来给母亲过生日,没想到父亲和母亲已经被控制了,而他在晚上喝牛奶的时候没有注意,中了艾弗里的招儿。

为了不让阮疏大喊大叫,艾弗里用药用的很精准,即卸了阮疏的力,让他叫不出来,又给他割腕放血,这样他连起身的力量都很弱,只能晕着晕着在床上躺着。

想到这里简达随轻轻闭上了眼睛,心想好一出鸿门宴,豪门争斗的惊心动魄,让他光是看,就觉得累。他刚出狼窝,就入虎口,当务之急,就是如何从这虎口中逃脱。

他微微侧身,发现旁边也有一面镜子,这屋子里似乎四面都是镜子,艾弗里大约是想要看到他失态,阮疏从小就是贵少爷,对这个叔叔算不上是傲慢,但阮疏本身就清冷,跟艾弗里不说什么话。艾弗里永远笑脸相迎,没想到背地里出了这么一招。

简达随试着找东西捅开那个手铐,却是徒劳,金链铐的很紧,这么挣扎,除了手腕被勒得痛楚,皮开肉绽,其他都是徒劳。

但他必须想办法自救。

简达随继续翻阮疏的回忆,试图从其中找出这里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哪怕只是和艾弗里有间隙,有利益冲突,此刻都可以用上。

阮疏的母亲一直跪着她的上帝,从未多看他一眼,大约这样的家族环境轮不上这样一个女人多嘴,便卸去自己的责任。因为从小失去了胞弟,自多自责,一心一意侍奉神明,希望向上帝赎罪,免去苦难。

冷酷的父亲尤利西斯·洛克一句“洛克家族不需要多余的继承人,他只会招来苦难”,便宣告了一个新生儿的命运。

刚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弟弟被直接送出去,任其自生自灭,出生便被宣布死亡,洛克家族只有一个继承人。神父宣布双胞胎弟弟死亡的举动,使得一向软弱无主见的母亲心如死灰。

从阮疏的记忆里看到这一段,简达随全身不可自已的颤抖。

胞弟,双胞胎弟弟……

“你母亲那早夭的儿子”

他和阮疏八分相似的面孔……

从小只有姆妈照顾他……

他是被人抱过来的,并且叮嘱要一直在山村里生活,不能外出。

如果这一切不足以说明一个事实,那么人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简达随终于明白,原来上一世自己没爹没娘,没有祖父母,什么亲人都没有的原因,是他被这个家族抛弃了,送到了大山深处自生自灭,一个比死亡稍好一点的答案。

洛克家族位于雾都,而他生活的地方是相隔万里的中国,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被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照料到大。

而和他出生只差几分钟的那个人,享受着一切。

简达随从小一切靠自己,想要努力回报的姆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临终时告诉他去“外边的世界”,他才离开了那个居住了十五年的地方。

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上一世就被剥夺。重生的这具身体,原来是那个占便宜的。

他是那个被送走的,弟弟。

前世他被人设计,算他蠢算他活该;前世他被人当成弃子扔掉,算他命不好算他倒霉。

然而既然他重生了,既然他回来了,就要拿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犯傻一次,但不能再傻第二次,从前懒于算计,被元轩护得太好,认为这世界都是好的,没有上心,结果被扮成兔子的野猪给吃了。

那只野猪的头上,还带着一朵白莲花。

简达随心中冷笑,面上不动声色。他既然重生,那么势必要活下去,才能不辜负这一番“奇遇”。

只有蠢货才会满足于墓碑上人们的赞颂,面对现实并且勇于夺取的人才能胜利。迈克尔·道布斯早就说过,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房间安静的像是坟墓,而他在深夜的墓地缓缓睁开眼睛。他是从地狱来的人,无所留恋,心中只有复仇。

你是谁?

I am Rush。

那些设计他的,害死他的,觊觎家产的,在周围虎视眈眈的,他会奋起反击,一一解决。

那种在水中痛苦挣扎,却只能等待死亡的窒息感,那种恐惧,他不想这辈子再尝试第二次。

 第4章 没有神

恐惧予以人无限力量,比尊敬更甚。

天花板上那副耶稣受难图仿佛在警示着他,耶稣教导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一本《圣经》却只有寥寥数语关于朋友,最后他死在了十字架上。

my elderly brother,我将要取代你。

如果还有什么愿望,就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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