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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皇姑-第51部分

小说: 皇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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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郎点头:“是燕王。”
“沈兆言?!”
七郎道:“他已经是皇帝了,九五至尊,不能再直呼其名讳。”
杨末无法把沈兆言这三个字和九五至尊等同起来。她太过惊讶,脑里有些乱,稍稍平定心绪,追问道:“燕王即位,那越王呢?越王殿怎么样了?”
七郎明白她担心什么:“越王还是越王,他毕竟也是先帝的骨肉、陛的亲弟弟。不过……先帝驾崩后没几天,白贵妃悲伤过度,也跟着去了。”
杨末脸色微沉:“贵妃怎么死的?”
七郎心虚不答:“问这个干什么,你跟越王母没什么交情吧。”
杨末抬起头来看他:“你肯定知道,是不是?”
七郎撇撇嘴,小声道:“自尽殉情。”
“自尽殉情?”她冷笑出声,“七哥,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七郎被她冷淡的目光盯得不忿:“你这么看我干吗,你到底是跟自己姐姐亲,还是跟无亲无故的白贵妃亲?反正她是自尽的,为丈夫殉情不比功败垂成大势已去绝望而死好听么?太后都能容越王,不至于容不一个太妃。”
她把脸转开,没有说话。
七郎语气稍平,问:“末儿,燕王即位、三姐成了太后,这是光耀门楣的大喜事,一荣俱荣,我们杨家的儿女以后也可以尽展抱负,不必担心再像爹爹那样处处被文臣挤压,难道你不高兴么?”
她没有直接回答:“人人都知道,先帝一直有意立越王为储。”
“但他最后还是没有立,不是吗?先帝虽然亡于盛年,但从卧病到驾崩也有四个月,大臣们多次联名上表请求立太固国,他如果定决心要让越王即位,这四个月里有的是机会,为什么他不立?没错,如果先帝再多活十年二十年,等越王长大成年,皇位肯定是他的。但他才十岁,十岁的越王,十七岁的燕王,哪个更适合继承大统?还有他们背后的,妒悍骄纵阴狠毒辣的贵妃,和被先帝亲口誉为女中宰相的淑妃,谁更适合当太后辅佐幼主?先帝是宠爱贵妃、宠爱越王,但他也是明君,他得保住祖宗留来的江山基业,保住天黎民百姓的安乐太平。”
七郎越说越激动:“你换个角度想想,假如现在即位的是越王,白贵妃当政,她能容得燕王和淑妃吗?会只让淑妃自尽了事吗?洛阳早就血流成河了!她连先帝的后宫都能搞得乌烟瘴气,这样的女人能治理得好八千万人的国家?何况北面的鲜卑又刚刚出了那样的乱,仁怀太和慕容筹死了,主战的拓跋氏权势滔天,盟约名存实亡,如果咱们国内再出动荡,没有明主砥柱中流力挽狂澜,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趁机……”
他的语声在看到她眼睫上那滴晶亮的泪珠时戛然而止,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慌忙解释道:“末儿,我……我不是……你别难过……”
“我没事。”她抬手把眼泪拭去,“七哥,你说得对,燕王即位、淑妃临朝,对咱们家、对整个大吴都是好事。我只是觉得……越王殿还那么小就没了母亲、没了亲人,太可怜了,妇人之仁作祟而已。”
两人已经走到城门口,七郎道:“出来转了好些时候了,累不累?要不我们回去吧。”
杨末道:“七哥,你陪我到城墙上去看一看好不好?”
七郎命抬辇的家奴停在城墙,自己扶着她从城墙后的楼梯慢慢走上去。雄州城墙一再加固,高逾五丈,城中除了一座宝塔再无其他建筑高过城墙。站在城头可俯瞰城,向北则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平原。
天高云阔,极目可见天地相接处一道晶璨的玉带。杨末指着它问:“那是不是白河?”
七郎道:“白河距此有二十余里,这儿看不见的。那是易水的支流,西北上游和白河相交。你想看白河的话,等你再好一点,哥哥骑马带你去。”
“不用了,白河我见过的,两个月前我们刚从白河上乘小舟偷渡过来。白河那一边,就是鲜卑地界了。”她举目眺望天边反耀日光的银亮河流,“那个地方我不想再去了,这样远远看两眼就好。”
七郎明白她又想起了伤心往事,一手揽住她肩膀道:“别想过去不高兴的事了,你看这大好河山,如此辽阔壮美,一眼望不到边际,有没有觉得胸中豪情顿起,想要以血肉之躯守护保卫它?”
杨末笑了笑:“我要是留来跟你一起守卫边疆,你肯不肯收留我?”
七郎拍胸脯道:“没问题!马上封你一个校尉当当!”
七郎带她沿城墙走了一段,指给她看各处山川河流、田野村庄。回到登上楼梯的城墙处,家奴还在城候着。杨末走到楼梯边,忽然又回过头去向北遥望,七郎催促道:“走吧,城头风大,别又给你吹着凉了。”
杨末站着没动:“让我再看一会儿。”
七郎陪在她身边,过了许久,听见她低声问:“你刚刚说……他的谥号是什么?”
七郎想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声音也低去:“仁怀,魏帝为他加谥仁怀,以天礼葬于燕州西山北麓。”
仁怀,慈民爱物曰仁,慈仁短折曰怀。他短暂的一生,就用这两个字评述概括。后世的史册上会潦草地记上一笔,魏帝宇文敩,有过一个未及登基、年少而亡的长,仁怀太。
他二十八岁的生命里,与她只有过短短数月的交。狼山初遇七天,无回岭匆匆一面,洛阳重逢数日,上京燕州成婚半年。说羁绊深重,其实真正在一起的日,掰掰手指也能数得过来。
如今斯人已逝,回想起来记得最深的,却还是芙蓉汤池中那一晚,他说过的那句话,当时并未在意,此刻却清晰地浮现在脑海心头,有如预言。
他说:“末儿,你放我进来了,就别想我再走。”
她双手按住心口,无法负荷地弯腰去。
最后的最后,从身到心,终于还是沦陷。
他永远地停在了那里,不会再走。
《皇姑》上卷·意难分


、第59章 番外迎新春

宇文徕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梦里他有一个很长的名字;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奇怪文字书写出来。虽然没见过,却知道那些文字的含义;这大概就是梦境的奇异之处。
梦中的世界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那里的大地居然不是方的而是圆的,有的人生活在圆球这一边;有的人生活在那一边。因为圆球足够大;平时人们并不会觉察到大地不平。从圆球的这边到对面足有三万里之遥;却有一种大鸟似的交通工具,在天空飞翔;只需六七个时辰就能到达。
他的梦境就在这样一架大鸟的腹舱里开始。鸟舱很大;每排并列坐十个人还有空余,各种各样的面孔、头发和肤色,一大半都是胡人;其余则是汉人,他的长相混在其中一点都不显特别。舱壁有小窗,低下头能看到窗外是瀚海一般的浓云,聚集在脚下翻滚,十分奇异的景象。
“让我坐窗户边上吧,一会儿降到云层下面,我想拍几张照片。”
他转过脸去,看到一张熟悉的灵动面庞,脸上是雀跃期待的表情,不由微笑:“末儿。”
她的脸红了红:“不许没事就对我放电。快点换过来啦,等开始下落就不能离开座位了。”
放电?他觉得这个词有点陌生,但隐约又知道大概是什么意思。
她的装束和平时大不相同,头发剪得很短,俏皮地贴在耳边。周围其他人也和她类似,男人全都是短发,女人有长有短。他摸了摸自己头顶,也是短发,毛茸茸的有点卷,奇特的手感。
大鸟飞进了云层,窗外全是白茫茫的浓雾,原来云和雾其实是一种东西。他忽然想,按照这种飞行的速度,从上京到洛阳都用不了一个时辰,那末儿岂不是随便什么时候想回家就可以回家了?
脑子里这么想的时候,另一个念头浮现出来,他们现在确实正在回她家的路上,一座江南的水乡小镇,回去探望她百岁高龄的祖母,一起过他们的国家最重要的节日。
“你不是从小在首都长大的吗?”出发前他这样问她。
“但我祖籍在江南,奶奶、伯父、姑妈他们都在老家呢。我也好多年没回去过了,上一次还是出国前。今年是咱俩结婚后第一次过年,我们那儿的习俗,新婚夫妻年头上都要拜访家中长辈的。”
想到这儿他松了一口气,梦境里他们也是夫妻。
这时窗外已经不见了浓雾,天气晴好,天际蔚蓝澄澈。她凑在窗户边上往外看,兴奋得手舞足蹈:“看下面看下面,好漂亮啊,冬天都这么美!不行我得多拍几张照片。”她手里举着个长方形的小匣子,对着窗外咔嚓咔嚓比划,一边比划一边说:“这就是我的故乡,江南水乡,吴越之地,人间天堂,听说过吗?我们中国有好多文学作品赞美它的,写江南美景的古诗特别多!”
他点点头:“久闻大名。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杨末回过头来,一脸惊讶:“你还会背这个?”
“我不应该会背吗?”白乐天的诗词文字浅显,老妪能解,最易背诵,这首《忆江南》是他幼时第一个读的长短句。
她凑过来问:“你还会背什么呀?吟诗太娘娘腔了,三字经,会吗?再高深一点儿的,《出师表》、《岳阳楼记》,能不能背?”
《出师表》和《岳阳楼记》就算高深?他继续点头:“可以。”
她满意地打了个响指:“等见了我奶奶,你就背《出师表》给她听,我敢保证她那些孙子重孙没一个背得全的,看她还念不念叨我嫁了个洋鬼子。”
洋鬼子,听起来似乎不像是好话。
飞行落地后,杨末的堂哥堂嫂来接他们,之后还要再坐一个多时辰的车才到。梦境世界的车也是奇形怪状,像座矮小的乌龟壳,弯腰才能坐进去。车前没有牛马驱使,赶车的人也不用鞭子,只需转动一个圆形轮轴,速度比马车快许多倍。
杨末和兄嫂用他们家乡的土语寒暄,这回他就听得半懂不懂了,只觉得听上去软糯娇嗲,十分悦耳,说什么反而不在意。
当然,也跟说话的人有很大关系。
杨末发现他一直在盯着自己看,脸又红了:“你干吗老看我,看外面啊,看外面的风景!”
他指了指她身侧的车窗:“我看你那边。”
前排堂哥笑着用他能听懂的语言说:“你别光顾着跟我们说话,把妹夫晾在一边。你们俩还在热恋期吧?恨不得黏在一块儿才好呢。”
杨末不好意思地辩解道:“哪有,都认识三年了。”
堂哥说:“别藏啦,你俩的浪漫史小萱都告诉我们了。你们三年前在弗罗里达一见钟情,但是没来得及留下联系方式,去年六月份在纽约重新遇到,就天雷地火一发不可收拾地恋爱上啦,处了两个月就去把证领了,是这么回事吧?”
堂嫂谑道:“哎哟哎哟,之前只知道小妹闪婚嫁了个老外,没想到这么浪漫,跟电影里演的似的。”
杨末面红耳赤:“小萱这个八婆,就知道告诉了她跟昭告天下没区别了。哎呀,你们都知道了,那奶奶知道吗?”
堂哥说:“什么事能瞒得住她老人家呀。”
“完了完了,嫁个洋鬼子也就算了,还闪婚,奶奶肯定要骂死我。”
堂哥说:“一早就认识还好啦,两个月不算太短,只要你们俩处得好,管别人怎么看呢。奶奶是刀子嘴豆腐心,叫你回来过年,不就是想看看新孙女婿吗?”
她一心急就揪自己耳朵,把两只耳朵揪得红通通,抬手还想去揪时,发现耳朵被他捂住了:“看你耳朵都红了,疼不疼?”
堂嫂在前面嗤嗤偷笑。杨末恼羞成怒:“还不都怪你,才认识两个月就情圣似的求婚,我脑袋一热就答应了!就不能多等一会儿吗!”
他的手捏着她柔软的耳廓就舍不得放下来:“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决定要娶你了。”三年,两个月,已经很久了。
堂哥和堂嫂笑到内伤。
杨末的老家在市郊一座小镇上,家里亲戚众多。她父亲有七个兄弟姐妹,他是家里最小的一个,一生为国奉献,夫妇俩快四十岁才生了杨末这个独女。所以杨末在家里辈分特别大,大伯父的孙子都比她早两年结了婚,孩子生出来得叫她姑婆,家里一堆同龄的都得叫她小姑妈,这回还带了个小姑父回来。小姑父被大伙儿围观是免不了的,尤其这位小姑父还是个洋鬼子,除了亲戚,一路上简直被镇上的乡亲们夹道欢迎。
他听到有人窃窃私语:“真是老外啊。”“老杨家的姑娘真时髦,出国带回个洋女婿。”“还好嘛,也是黑头发黑眼睛,就是块头高一点,长相跟我们差得不多,还挺好看的。”“嘿!岂止挺好看呀,像电影明星!”还有一些难懂的地方话。
杨末尴尬地牵着他的手小声说:“小地方,没见过外国人,您多多包涵啊。”
“没事,习惯了。”在上京和洛阳出游,哪回不是满街围观的人群摩肩接踵人头攒动,不往他身上扔东西就算很有礼数了,“我听出来了,他们夸你找了个漂亮女婿。”
杨末红着脸瞪他:“不要脸,有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吗?”
他笑着看回去:“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难道你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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