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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最强战将-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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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看到了,不仅是赢了,你们还在庆祝呢!”

扶真涛大惊:要是易征其这个时候翻脸那就得不偿失了。

“老大,这,哈哈,这,你看我这些东西嘛都是家乡的风俗习惯,佩戴什么狗牙,木头什么的,主要是辟邪用的。我个人的私有品。”

易征其啧啧地叹了两句:“你家有这么好的宝贝,你还会出来当个穷大兵?这可是狐人族特有的灵象牙,别看它小小的,在幽都这可是值十几万的金币。”

“什么?这个破东西值十几万?”

“对啊,你还不知道?你不会是贪它好看吧——艾,我话还没有说完呢,你跑什么?”

“一会再说,刚刚我竟然给了末子婴两个,我去要回来。有什么回头再说。”扶真涛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就跑。

“唉,这孩子,怎么话都不听我说完……”易征其摇摇头。。

近卫长任武止好奇道:“长官,你想说什么?”

“噢,当年我在幽都,生产了一批假冒的灵象牙,从那时候起谁要是卖灵象牙都是违法的,会当场被抓起来,并且罚款二十万金币。”

易征其一边走一边说,他以为扶真涛已经够夸张了,但接下来他遇到了更加贪婪的士兵。

“喂,士兵,站住!”

“啊,将军,见过将军!”

“我说你们撑旗官是不是都有这个习惯,你这一身,几件兽皮大衣,狼牙棒,手上的是什么?兽兵的戒指!好,这些都是你的战利品,但你连狐人族的战旗都收缴了,这是什么意思?”

“长官,兽人的旗帜比我们的值钱。。嘿嘿,我要拿去卖,就算不卖,拿来当地毯也是不错的。”

易征其话还没有说完,又从他面前跑过几个特别的士兵。

“站住,你们几个这一身打扮,不是火头军吗?”

“见过将军,是的。我是负责二团伙食的。”

“你去背了狐人族的大铁锅就算了,你拿这么多长矛是干嘛?这是什么?”

“嘿嘿,长官,俺没有违反规定哈,这一堆弓箭嘛,是用来生火的。这几个钱包是替他们保管的,这几只通信的秃鹰嘛,我们又不懂兽语,自然无法通信了,今晚宰来吃的。今晚将军记得过来蹭饭哦。”

易征其哭笑不得,下令道:“凡是兵器装备,每个士兵只能够配备一套,其余全部交上来!狐人族的粮草不能动,战马不能够动,至于其他的战利品,算了,现在还剩下多少就封多少吧。”

“是!”近卫队马不停蹄地去传令。

“命令队伍集合,报告伤亡人数。一团二团负责安葬,敌人的身体也一把火烧了。这里可是东大荒,不能够让游民们惧怕。三团负责伤员处理,让后勤部迅速做出伤亡补偿的方案。”

“是。长官!”

传令兵离开不久,米昱策马过来,敬礼后,大声禀报:“长官!那边有一群俘虏,人数三百七十人。要如何处置,请指示!”

易征其皱眉道:“不是说了不留俘虏吗?”

“长官,他们比较特殊,所以下官就私下决定留着他们的性命,暂时不处置了。”

“怎么特殊法?”

米昱立正汇报:“他们并不是狐人族!”

第二百二十六章 隐藏的机会

在俘虏营之中,易征其发现了数百个精灵怪。这个被大风帝国列入十二大种族之一的精灵怪种族,他们是唯一的一个几乎与“兽人”扯不上关系的种族。整个种族在大风帝国之中都是服务者,伺候者的身份。尤其是精灵怪的女性,他们身材娇小,又惹人喜欢,偏偏他们胆小怕事,没有半点攻击力。

精灵怪种族之所以能够参与十二族大东征,他们并不是真正的主力,他们更多的是喂马,烧饭,医疗,以及一切后勤的工作。。他们对于劳动有着非常执着的热爱。

米昱低声道:“长官,这些精灵怪要怎么处理?扶真涛说,这些精灵怪可以卖到幽都当佣人,他们可值钱了。在幽都这精灵怪有价没市。”

易征其想了想,道:“将他们留下。就留在身边,总有一天,我们能够用得着。”

“将军,还有一件事。听说末子婴擒住了敌首图姬莎,你现在要见见吗?”

易征其哈哈大笑:“好小子,还真被你们做到了。现在见什么也问不出来,养着吧,吃不了我们太多的米饭。记得不要有任何的虐待,你亲自派兵看管。”

“是将军!”

易征其看着劫后的战场,低声感叹:“由今天起,牧马行省,东大荒草海,估计要改变一下了。♀应该都会知道朝歌军的名字了吧!”

事实上,易征其还是低估了这一场战争的爆炸性。

仿佛一夜之间,朝歌军和狐人族的战斗就传到了每一个角落,并且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往外散开。这不仅仅是因为新生的朝歌军胜利,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恐惧:连东大荒草海都有兽兵了。

每一个角落,都有人紧张又神秘地诉说着自己的“亲身经历”。

“兽人来了!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好可怕。密密麻麻的兽兵,他们都会吃人。听说东大荒草海都被他们一把火烧了。他们要将整个极东帝国包围起来吗?”

“那是一支天兵,正当游民们被兽兵追杀,忽然从天而降,他们都是穿着闪闪的战甲,千米远就取了兽兵的人头。”

“嘿,你们都错了。实际上是大风皇亲征。”

“什么?大风皇不是在铁力克行省吗?怎么到东大荒草海之中去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表哥的认识了那支神秘军队的一个火头军的弟弟,他得知了这机密的消息。他们的旗帜是这样的,‘朝歌’,估计朝歌是这军队司令的名字。双方大战了七天七夜,遍地都是尸体,最后兽兵因为突发传染病,就失败了。。可惜,那大风皇还是没有抓到。”

“你不是胡吹的吧,什么传染病这么厉害?”

“嘿,这位朋友问得好。知道为什么朝歌军没有被传染吗?因为他们都服用了我家的神药,现在我这里卖剩下还有三十瓶。在朝歌军那我赚够了,就一个金币一瓶,谁要就来了!最后三十瓶啊!”

“给我来两瓶!”

一场战斗结束,瞬间就衍生出了许许多多新生的产品。。“朝歌军专用灵药。”“朝歌军指定靴子!”“易将军佩刀!(仅有三百把)”“朝歌军第三军团保险公司!”“流光战靴(正品!)”

各式各样的官报,民报,小道消息,内部神秘人透露,亲眼目睹等等,消息铺天盖地地将牧马行省,东大荒游民们淹没。

朝歌军的名字也随之被传得神奇无比。同时,所有的平民心头又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

当易征其一觉醒来,忽然发现这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他脑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极大的念头,当即下令全军回撤兰市。

章豪等手下愕然:“长官,我们才到东大荒不久。后面的车队还没有到来,跟牧场的战马交易还没有完成,这么快就走了?不做生意了吗?”

易征其心中激动,道:“这小生意丢给量钧趙就行了。我们马上回兰市,那里拥有我们更大的机会。快走!马上,全军回兰市!”

几个团座吐吐舌头:“跟牧场的二十万战马交易是小生意?老大疯了吧!”

仅仅是半天时间,朝歌军就开始了拔营离开。

加牧场之中,几个族长还想着要如何欢迎这位如日冲天的将军,说些什么才好。加勇达召集了所有的牧场游民,张灯结彩,特意将所有关于狐人族的东西扔掉,排着队伍练习了整整一晚的口号。游民们又困又累,但却没有半点怨言,终于要看见这位统领神兵的战将了。大家暗暗欢喜,跟易征其合作算是做对了。他们左等右等,忽然有个随从跑过来告诉他们朝歌军撤退了。

“什么?撤退了?他们不要战马了吗?”加勇达惊恐得不敢相信。

“要的。他们的车队三天后就到,会继续与我们合作。”

加勇达喃喃道:“有什么事情比起这次交易还要着急的?”

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如此,整个朝歌军怕且就易征其一个人明白的。在他之下,所有人都莫名其妙,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寻常的事几位团座还可以猜测一二,这一次他们压根摸不着头脑。

“老大这么急回去,究竟是干什么?难道是有大批兽兵杀到来了,赶紧跑路?”

“绝对不是。我们的车队还继续运向牧场呢。”

“回兰市有什么用?现在大家都听到了狐人族出现在东大荒,大家都惊慌得乱成一团,个个都成难民了。想着要逃跑呢!老大是回去受矿吗?他害怕我们的矿区被端了?也不可能,谁敢惹我们朝歌军?”

易征其不仅仅是带着流光战士回兰市,在途中还强行将车队的一半新兵带走。幸好,这一场战斗过后,放眼整个牧马行省,东大荒草海还没有人敢再打他们朝歌军的主意。

几位团座不明白,数万朝歌军也不明白。但他们跟随易征其已久,都十分清楚易征其的做法。他们大部分时候是猜测不出来的,并且他们心中都有肯定:这一次肯定又有什么大的赚头了。

这个信念就算是最底层的巡逻士兵也拥有:“嘿嘿,易将军这么突然,看来又有肉吃了。”

只有那些游民们暗暗奇怪:这些朝歌军竟然对易征其有热衷的崇拜,几乎接近了盲目!

朝歌大军风风火火赶回去兰市,丢下二十万匹战马,易征其,究竟想做什么?

第二百二十七章 扩张版

易征其火速赶回兰市,这里平民的恐惧状态果然跟预想的一样。♀人们都以为大风兽兵要打到来了,根本压不住颤抖的心,又开始纷纷收拾包袱,卷起被盖要逃难去了。

整个城市没有一间店面是正常营业的,不是老板跑了,就是服务员不干了,要不然干脆就是遭到了抢劫。街道上的平民行色匆匆,相互打听消息,偏偏又找不到一个能够相信的人。

朝歌军一路都是急行军,眼看就到兰市。易征其却喊停了队伍,给了一个小时的休整时间:“全军,列队。。打起精神,将你们的战甲都给我擦干净!发现谁脏兮兮的进城,军棍三十!”

朝歌军听了顶头老大的这个命令,马上开始了清理。四个团座握住马鞭一个个地巡视:“都给我擦干净了!否则军棍三十,罚三个月粮饷!”

到了下几个的队长,他们更加凶狠:“赶紧赶紧,连鞋底都要擦干净了!否则,军棍三十,罚三个月粮饷,降职两级!”

最后就连马夫都被威胁一遍,虽然他们不明白马夫再降职两级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们将全身擦得干干净净。

米昱是唯一的一个不懂就问的团座,“长官,兰市几乎是我们的据点了,这次回来为什么还擦干净战甲?”

易征其哈哈一笑:“你知道平民是从什么地方看见军队的强大?那就是‘阅兵’,我们刚刚和狐人族一战,平民人心惶惶,他们心里没有底,我们正好做一次大阅兵。♀就在这兰市之中。看见了吗?整个牧马行省最繁荣最多粮食的城市,从明天起,这里就是我们朝歌军的了。”

米昱一惊:“这?怎么可能?”

“哈哈!那你就好好看着!下令!列队!进城!展示出我们朝歌军威武的一面!”

咚,咚,咚,咚——

朝歌军敲响了战鼓,大批大批的流光战士开始了移动。最前面是一批威武的骑兵,齐头并进,高大的白色战马,是特地从加牧场挑选出来的,几岁的小孩子远远看见也惊怕得退缩。

那些猎猎的朝歌战旗,一面接着一面,延绵而去,犹如一条长龙。

因为他们都是流光战士,战盔,战甲,战靴等等,步行之间发出了沉重,铿锵,富有节奏性的声音。这一支大军还没有进城就引起了全个兰市的轰动。老老小小,男男女女全都涌到街道上去观看。

朝歌军像是一条铁甲长龙,他们的步伐发出轰轰作响,以及沉闷,厚重的行军声音。♀不仅仅是朝歌军感觉这一种隆重的威严,就连一旁密密麻麻的平民也受到了感染,惊讶地,不敢相信地看着。

“朝歌军,这就是朝歌军!”

“都是流光战士!”

“就是他们,他们打败了兽兵。听说东大荒草海都被兽兵占领了,被易将军带兵去击垮他们了。”

朝歌军平常除了训练还是训练,自从经历了与狐人族的战斗之后,新兵们得到了脱胎换骨般蜕变。他们从来没有享受过被当成英雄般的待遇,此刻,看着那些平民吃惊,崇拜,狂热的眼神。朝歌军们一个个挺起胸膛,步伐踩得更加的响亮。

一个个鼻子几乎要翘到天上去,恨不得写几个箩筐大的字挂在胸前:看,老子就是你英雄,老子就是朝歌军,老子就是流光战士。

朝歌军的前头部队进城之后,接着就是章豪的第一军团,不知道从哪一个角落,忽然爆发出激动的呐喊声:“朝歌军!好样的!”

“朝歌军!朝歌军!”

“流光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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