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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第11部分

小说: 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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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过玛丽王后,也关押过罗伯斯庇尔或者是丹东——我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这两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中的一个。我们兴致勃勃,走马观花地看完了牢房的遗址还有陈列在牢房里面的蜡像。不失时机地对任何一样可以开玩笑的东西开些不那么高级的玩笑。重金属一本正经地说:玛丽王后的胸真有这个蜡像这么大吗?然后,不知不觉间,我们就来到了后院。是一个类似天井的小小的院落,地板上全部都是青苔。角落里有一个石雕的水池,一个长满铜锈的水龙头不怒而威地滴着水珠。一个跟我们一样的游客漫不经心地走上去,拧开这个水龙头,灌满他自己的矿泉水瓶子。我们四个人不知为什么,看到这个人如此随便地拧开这个水龙头灌水的情景,不约而同地沉寂了几秒钟。然后蓝缨迟疑地把手伸出去接这个龙头滴出来的水珠,像是被烫到了似的惊呼着:“好凉啊。简直要冻着骨头了。”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说不定玛丽王后在临上刑场前,也如这个游人一般,喝过这个水龙头里的水。几个小时以后,她走上了断头台,这个傲慢、挥霍无度的女人在断头台上不小心踩了一下刽子手的脚,然后她依然风度翩翩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发现,美扬不见了。几个人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去寻她。再一次看到玛丽王后的蜡像时,我简直都想用我中国口音十足的法语问她一句:请问陛下有没有看到我们的同伴。原来美扬一直都待在那个小院落里面。我们看到,她弯下身子,把她白皙的手伸到那个水龙头下面,就维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似乎也已经凝固成了蜡像。那些在蓝缨口中,凉得会冻着骨头的水一点一滴地在她的手心里聚集着,那只手显然已经变成了冰雕。

听见我们叫她,她转过脸来,嫣然一笑。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非常强烈地转瞬即逝。我们几个人都有点惧怕这种灿烂得没有道理的微笑,然后她说:“我刚才看见了玛丽王后,真的玛丽王后。”

“神经病啊。”蓝缨骂了一句,随即大家都开始嘻嘻哈哈地开玩笑了。她毫不在意,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她说的恐怕是真话。也就是在那个瞬间里,我才突如其来地有了一个念头:美扬怕是一个不可能活得很久的人。我自己也马上就开始嘲笑自己这种荒唐而又迷信的念头了。不过我的确是在这个时候,隐隐约约地明白了,美扬身上那种令人难忘的东西是什么。她如此年轻,可是她眉宇间却拥有一副非常沧桑甚至是萧条的神情。尤其是,当她粲然一笑的时候。

威士忌喝完的时候,我又要了一大杯啤酒。冰凉的啤酒才能唤起一点身在夏天的感觉。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端着啤酒离开吧台的时候,听见身后一片嘈杂声中,一句非常纯粹,非常清楚的中国话:“郑韬,真的是你。好久没见!”

苏美扬端着一杯跟我一模一样的啤酒,笑盈盈地站在我的身后。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蠢货。回想起几分钟前我还在一本正经地考虑着到底用怎样的方式喝完眼前的威士忌才能适度地表达我对死者的怀念,这个美丽的死者就笑意盈盈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仿佛是上天敬我的一记响亮的耳光。我怎么会愚蠢到去听信几个陌生人茶余饭后的闲聊?

于是我非常尴尬地微笑着:“嗨,美扬,真的是……好久不见。”

“两年半没有见面了。”美扬精确地说,“总是想着,这个周末一定要给郑韬和蓝缨打个电话。可是每个周末快过去的时候才跟自己说,还是等着下一个周末吧。”她轻松地微笑,表情一如既往。

“谁说不是,”我点头,“我们也是一样。”

“我看呀,”美扬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啤酒,“咱们都是被这个没有效率的国家变懒了。总觉得日子还长得很,什么事情都不用着急。好像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

“没错,”我苦笑,“你最近还好吗?”

“老样子。去年年底的时候跟一个画廊签了约。时不时地给他们画几幅,这间酒吧的工作是两个月前才辞掉的。你呢?”

我细细地端详着她,她似乎是有了一些改变,牛仔裤和垂着网状流苏的黑色上衣上缀满了亮亮的珠子。唇膏也变成了闪着珠光的颜色。她曾经从来不做这种亮闪闪的打扮,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很适合她,让她身上沾了些非常适度的风尘气。我笑着说:“我已经不念书了。做导游,其实是在给我爸打工。无非是为了混口饭吃。什么都不大在乎了,就连蓝缨看我越来越不顺眼,好像也可以不怎么在乎。估计是活到另外一种境界去了。”

“你和蓝缨这么多年也不容易。”她摆出一副老朋友的样子劝我,“你看我和重金属,过去觉得根本没什么可能分手,最后还不是连两年都没有撑过去?所以说,你们俩都七年了,是特别难得的。能挽回的话还是尽量挽回的好啊。”

“你呢?”我赶紧转移了话题,“这两年,身边有男人吗?”

“男人那种东西,”她淘气地拖长了音调,“要多少都有啊——”然后我们俩一起非常开心地大笑了起来。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手中的杯子,清脆地碰了一下。

“来,喝一个,美扬,”我诚恳地说,“庆祝重逢。”

“没错,庆祝久别重逢。”她专注地盯着我,眼睛里漫上来一股黑暗的水汽,那是一种令我特别感动的神情。

然后,事情就有些混乱,但其实是按照意料之中的那样有条不紊地发展着。我们不断地碰杯,不断地庆祝重逢,酒意上来的时候,人们都很容易地就肝胆相照了。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们到底喝了多少,就连是什么人付的账也搞不清。再然后,我头昏脑涨地拉着同样晕乎乎的美扬走到了地铁里。再再然后,当我突然清醒的时候,已经站在美扬的公寓门口了。

“我是今年一月才搬到这儿来的。”她握着一把老式的钥匙,笑吟吟地打开了门。

我不是小学生,我当然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既然都到这一步了,那就让它继续发生下去好了。在这一刻装模作样地道别显然更不地道。美扬走进了浴室里面,然后我听到了淋浴喷头的声音。我一个人歪在沙发上天旋地转地躺了一会儿,一阵恶心就突然间涌了上来。来不及多想什么,我也立刻冲进了浴室里,抱着马桶一阵狂吐。耳边,淋浴喷头的水声生机勃勃地回响着,似乎淋湿了我的脑膜。

吐完了,把马桶冲干净,清醒了,再打开水龙头洗脸漱口。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应该跟正在洗澡的女士道个歉。所以我抬起头,冷不防地,发现美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浴帘拉开了。

我细细地凝视着她的身体。我本来想说:“好漂亮的文身。”但话到嘴边的时候,发现那根本不是文身。她的腿上,脊背上,腰上,长着一层银色的闪着蓝色光泽的鳞片。是非常微妙的一种银色,灵动而寂静。再仔细看,她的脚趾缝里,已经长出了同样是银色的蹼。她一览无余地站在我的面前,忧伤地看着我,在一个本来是最普通的都市男女偷情的晚上,向我暴露了她最珍贵、最绝密的隐私。

我这才知道,她原来如此信任我。

“郑韬,”她悲戚地说,“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我摇头,慢慢地说:“美扬,塞纳河的水很凉吧?”

“你全都知道了?”她惊异地瞪大了眼睛。

“我是今天刚刚知道的。”我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她,果不其然,她的身体冰凉。就像多年前,关押玛丽王后的监狱里的青苔。

“郑韬,你不怕我?我现在是鬼。”她安静地含着眼泪。

“我一点都不怕,美扬。只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么做。”我说。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郑韬。我只是寂寞。可是当我发现就算是死也消除不了寂寞的时候,鳞片已经慢慢地长出来了。所以我偶尔会溜出来,到我原先常去的地方逛逛。幸亏塞纳河是不结冰的,所以我怎么样也不会被封在冰层下面。不论是什么时候,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出来看看。今天遇上你,我真的很高兴。”

我慢慢地亲吻她的鳞片,我们疼痛地痴缠。那个夜晚似乎是一个时光的伤口,所有的欲望和柔情都源源不断地,像新鲜的血液那样涌出来。“天哪,郑韬。”她陶醉地叹息着,“我真是嫉妒死蓝缨了。”

我捧起她的脸,非常庄严地说:“你记得,我会经常带着团里的游客在塞纳河上坐游船,如果你看见了我,一定要想办法跟我打个招呼。明白了吗?要经常地跟我打招呼,不然我会挂念你。”

“好。”她点头,甜蜜地微笑,“这是个秘密,咱们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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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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