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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部分

盛唐风流武状元-第329部分

小说: 盛唐风流武状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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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霄不禁失声笑了出来:“看来,不管怎么样,我们这一次要狠狠地报一下仇了,至少将先前失的马匹抢回来。这下好,我又要伸手向皇帝打劫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怒之下罢了我。哈哈!——取笔墨来,我即刻修书,金先生。你……”

“六百里加急直递长安么!”

金梁凤也笑了起来,秦霄和众人也跟着一阵大笑。

秦霄心里寻思着,要工匠便罢了,但万不能再开口要钱了,不然太令人反感。不如直接要铁、要马。朝廷上地人,没理由蠢到真的运铁运马来,肯定会给钱。嗯,就这样办……

信写好了。秦霄盖上了帅印,交给金梁凤去处理。这也用不着专折密奏了,反正这些事情,终究还是要辽东军机处地人来当家处理。而且老是专折奏事,免不得会让姚崇等人反感。

干完了这些事情,秦霄感觉一阵轻松。虽然打造装备、购置马匹这种事情不是最根源的做法,但也算是有利于战。接下来,最重要的,莫过于提起将士们地士气和斗志了。

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首先,现在的幽州军大部份是新兵。他们的信念和斗志。远不能和久经沙场的老兵相比。不逝……他们也有一个特点,就是天真一些,容易被鼓动!

想到这里,秦霄心里不由得回想起许多事情来。“上”辈子的时候,革命老军——红军,在无粮无饷的情况下二万五千里长征,而且经过艰苦卓越的战争,取得了最后解放全国地胜利。那种情形。比眼下的幽州军,还要困难多了。这就是一种无比执作甚至可以说是狂热的信念在支撑。要提高部队的士气、消除战争压力,只有三种途径,其一是杀戮与破坏;其二是性减压;其三,就是狂热的信仰!

眼下,要幽州军去杀戮和破坏,是不现实的。性?拜托。现在幽州城里,公鸡都比母鸡多。女人、老人和孩子们,更多的早早被转移离开了这个大军镇。

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战士们有着无比坚定不移的信念、狂热的信仰了!这可是个技术活。不是说说“兄弟们加油,给老子拼了”就能解决问题地……身为一方之帅。首先要从自己身上体现出这种狂热,影响到身边的将军和士兵,这才有可能!

好吧,我狂热!

想到此处,秦霄凝神说道:“明日,将四门驻军和中军护军,全部集中到城南大校场。我,要亲自阅兵,开始训练!”

“遵命!”

群情激昂。

第二天,天气有些阴霾,刮起了一阵南风。本就多风沙的幽州之地,顿时四下一阵黄沙滚滚,尘嚣蔽天。天气还不是太炎热,这一阵风沙却让人感觉有些烦躁了。在外面逛一天,回来时身上就要抖落一层细沙粒。

秦霄身披金甲红袍,腰悬长刀手绰凤翅镏金铛,骑上了那匹骄傲的战马。带着三百余虎虎生威的天兵,掌着猎猎飘扬的帅旗,出了大都督府。

一个多月来,这是他第一次公然在幽州大军面前亮相,第一次正式的检阅部队。此前他也有抽空去过一两次军屯里,大致看了一下四城屯军的情况。但是像这样集中地面对大军,还是头一次。心里免不得还有些兴奋。

同样,十二万大军的将士们,心里也是有些兴奋和激动。这个大元帅来了一个多月了,头一次公然亮相。据说这人不简单,在朔方时被称为“金甲战神”,突厥人也称之为中原的“狼魔将军”。究竟会有什么独到的地方呢?众皆拭目以待!

幽州的百姓们虽然都习惯了雷雷的战鼓,但是今天这种磅礴的气势,就有些让他们惊骇了。秦霄带着天兵亲卫队走到幽州南门地时候,高耸的城楼之上七十二面巨大的战鼓同时震响,仿佛整座城池都要颤抖起来,震耳欲聋。数百面七色军旗迎风飞扬。长长的号角破空长啸,声势震天。

真个鼓角啸天战旗扬,铁马金戈震金汤!

方圆百里之内,草木尘沙张扬,人马气血贲张。

饶是秦霄这样在战场之上打滚过来的人,也不禁一阵热血沸腾,心跳加速。这种恢弘而壮阔地气势,足以让人大脑发昏甚至胆战心惊!

出了南门,十里之外。

驻扎在四门城外的幽州大军,正在将军们地带领下,朝大校场集中而来。

十二万人!

十二万人整齐划一的奔跑而来,在高高的点将台前,排成了十五个方阵。左威卫与左骁卫,各分前后左右中与左右虞候军七军,每部各领不同颜色的军旗,各有一个掌旗使、有都尉统领。再加上秦霄帅麾下的中军,共计十五部方阵,整齐划一的集结完毕。

秦霄昂然矗立在点将台上,将凤翅镏金铛斜插在身旁,右手支出威武横握;左手微曲放在腰间,握着风雪刀的刀柄。他微眯着眼睛,看着滚滚黄沙之中十余万血性男儿有条不紊的集结,灵魂都在一阵悸动。

这就是大唐的军人!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撼卫安宁与荣誉、不求回报的军人!

真的很可爱!

十二万人,集结完毕。十五个方阵,整齐的摆在黄沙校场之上,阵列并然。南风吹着旗帜,猎猎飘扬。战马打着响鼻,战士们纹丝不动。十余万人马的呼吸,也几乎能够让大风止步。

点将台上,李嗣业、李楷洛等二卫的将军,陪同一起站于台上。这一次新组建的幽州军,他们也是头一次集中检阅。果然是气壮山河、威武不凡。举目望去,滚滚黄沙之中,似乎都看不到方阵边界。那站在最后的战士想要跑到点将台前,怕是都是发足狂奔一盏茶的时间。

这个时代,没有扩音器,秦霄只好点起三千中军,站在点将台前当充当自己的扩音设备了。

一阵大风吹起,大校场上传来一阵呼啸之声。大军阵中,却是寂静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点将台上——看着那个金甲红袍、手握神兵的将军!

秦霄仿佛也感受到了这种有质体般的目光,就落到自己身上。似期盼、似疑惑、似敬仰、似畏惧、似怀疑,不一而足。

秦霄深吸了一口气,眼睛中迸射出凛然的神采,右手抬起,将凤翅镏金铛在点将台上用力一顿。

铮然巨响。

层层荡开!

第394章 你们是英雄!

凤翅镏金铛这一击下去,震起的铮然鸣响,如同水纹一般的荡漾开去,掠过每个人的心间。

其实离得远了的将士们,根本听不到什么声音,甚至有些都看不清楚秦霄的表情。

但人总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容易被环境里的气氛所影响,被旁边人的情绪所感染。秦霄的这一个细微的动作,让点将台旁边的将士们不自觉的浑身一震,站得标直挺拔。每个人的眉宇间,都流露出了那种坚毅与刚果的神色。

以点将台中心,一股肃然凛冽的气息,四下传荡开去。

秦霄昂首挺胸朝前走了两步,剑眉略挑,眼睛凛凛的环视了眼前的将士们一眼,猛然一下挥起手中的凤翅镏金铛,大声吼道:“向英雄致敬!”

中军的李嗣业和李楷洛这班将军,以及三千护卫中军,同时举起了手中兵器,跟着大声吼道——“向英雄致敬!”

巨大的声浪滚滚荡开,似乎都将旗帜吹得翻滚起来。

站在前排的旗使与都尉们,都感觉心中一阵震荡,整个人顿时迷失在这种磅礴的气势中!

那个以秦霄一个人为中心,喷发出的汹涌气势!

大校场上传来巨大的回音——“向英雄……英雄致敬、致敬!”

没有人想到,秦霄会用这样一句话做为开场白,而不是那种官腔十足的客套对白。这一句吼出来,原本还有些心不蔫站在后排的将士。也被实实地吸引了注意力。那些早早注目在这边的人就不用说了,马上就被这种特殊的开场白深深吸引,顿时对秦霄大感兴趣起来。

秦霄看着众人的反应,心中暗自满意。手中地凤翅镏金铛缓缓的放了下来。依旧立在自己身边,鼓足了真气大声道:“你们是血性的男儿!是民族的脊梁!是中华的骄傲!”

秦霄每说一句,就停顿半刻,台下的“扩音器”将这些煽情的大吼传遍大校场。

每个人的心中,都在热烈的颤抖!

这种直白的赞美、淋漓的夸耀、奔放的激情。顿时深深的感染了每一个人。

激动地情绪,就像是疯长的艾草,飞快的在十余万人心中滋长蔓延。

每个人的心都在颤抖,热血都在奔腾。身体内,仿佛一只牛犊在左冲右撞,气血翻腾不休。

“父母以你为荣;妻儿以你为荣;皇帝以你为荣;大唐以你为荣!”

“你们是荣誉与尊严地象征,是天下最值得尊敬的男人!”

身为一个军人,秦霄打从心底里尊敬这些将士们。虽然眼下是有意用煽情来调动将士们的积极性。但更多的是一种真实的想法与说辞。也唯有真实、贴切的话语,才能真正的感动这些将士们。秦霄明白,跟这些将士们说教一般的讲什么“民族大义”、“责任与理想”是没有什么收效的。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文化与见识。他们只能理解最浅显地道理。只能接受最直白的意思。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心中充满对敌人的仇恨,对自己感觉到骄傲、自豪甚至是狂妄!坚定唯一地信念,那就是杀敌再杀敌!

这就是最简单的狂热!有了这种狂热,人就可以不怕死,不顾一切地冲突向前。到了战场上,没有比不怕死的人更可怕。

不怕死的军队,战无不胜!

秦霄深深的理解这个中的意思。

果然,说完这些话,这些将士们顿时如获知己。感动不已。他们背景离乡,告别了妻儿老小舍弃了平安殷实来到这个生死难测的地方,不求富贵、不求荣华——求的不就是一个理解么?

理解他们的苦、理解他们的无私、理解他们的辛酸!

秦霄做到了。他知道,千里长征人未还,家人会思念将士;将士们同样也会思念家人。说出那番“父母妻儿”以他们为荣的话后。许多将士顿时感慨万千的激动起来。更有一些满腹委屈的新兵们,眼睛里已经噙上了泪。才当了几个月的兵。却受了这辈子从来没受过的苦。

一切,都只为了荣誉和尊严!

说完那些话,秦霄自己也被眼下这种狂放与悲壮的情绪所感染了,真的变得狂热起来,嘶声吼道——“秦霄,以兄弟们为荣!”

十万将士,顿时自发爆发出海啸般的大吼,舞动手中兵器大声吼道——“大唐!大帅!大唐!大帅!”

整个沙场顿时一阵颤抖,狂风四作,天上的阴霾飘散无影!

气势如火!气势奔雷!

幽州城中的百姓被吓坏了,以为平地出现了滚雷——整座城池都在颤抖起来。

刀枪如同海浪一般此起彼伏,闪耀着欺日的寒光;那嚯嚯的巨响,如同雄浑的交响乐。

战士们,真的很简单,很单纯,也很可爱。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日三餐,和别人的一点理解。如果能有一些赞美,那就更加心满意足了。为了这一些,他们就可以拿性命去交换,无怨无悔。战场之上,那么多连姓名都无法去考证的烈士,他们到死也只是期盼这些东西。什么官爵、富贵、名声与幸福,是那样的遥不可及。

从本质上讲,秦霄的确是这些将士们的知己。他深切的理解一个军人,需要的是什么,心中坚持的是什么。

狂热的激情,奔放在大校场上,久久不息。秦霄就站在这个狂热的中心点,感受着灵魂被震憾的那种快感与激动。

许久。

秦霄扬起凤翅镏金铛。十余万人陆续安静下来。

秦霄拧着眉头,大声道:“可是,我们已经有数万地英雄,倒在了北狄的疆土上!”

全场静悄悄的。气氛有些悲怆起来。大风吹过,每个人的心头都笼上一层阴霾、伤感与愤怒。

“北狄,杀我们地父母,杀我们的兄弟,杀我们的亲人!”

“北狄!抢我们的儿女、抢我们的妻妾。抢我们地牛羊和财富!”

“英雄们,你们同意么?”

十万人大爆发,疯狂的大吼——“不同意!”

巨大声浪,盖过以往任何时刻。

十万人,狂热了!

刚刚心中充满了荣誉与自豪的骄傲男人,马上被现实抽了耳光又有壮志而又暴戾!

这是人心中最本能而直觉的反应,秦霄深明此道。理解得十分透彻。唯有从人心入手,才能真正鼓动他们的情绪,唤起他们心中那种潜在的野性与杀意!

声浪刚过,秦霄又吼道:“可是——他们已经那样做了!”

“抢回来!”

“报仇雪恨!”

“杀光北狄!”

“踏平蛮夷!”

这一次。十万人乱套了,吼的不再是统一的口号。每个人心中都已是充满了仇恨,吼出来地,就是心中最直接的想法。

仇恨的力量、憎恨的力量!——无穷无尽,敢叫人以命相搏!

这是最简单地狂热,最本能的狂热。被人抢了东西,被人羞辱,被人杀了亲人,这就能唤起人心中最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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