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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部分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62部分

小说: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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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蚊子拍掉,收好枪。检查了一遍屁股下的草皮,草皮很干爽,短裤也没湿,看来没有尿裤子。



 



女人隔了一小会又叭哒叭哒走过来。提醒我注意形象,并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



我说我得上个厕所。



对面小区有厕所!



谢谢。



不谢,再见。



等一等!



还有事吗?



你好美!



 



听说今晚上见不到我你就要死在这里?



谁说的?



你亲老表。



他说得没错,我现在云里雾里,都分不清楚哪儿是哪儿,你来晚一点我就给尿憋死了。



算了,我扶你一把……



麻烦注意点,我刚刚洗的澡,别往我身上蹭好吗!



好的好的……



你现在喝醉了是吗?



我不知道呀!



那就是醉了。



 



整整两个月,我在咸嘉新村小区的草皮上跟她讲故事,也就是我们现在待着的地方。



她跟其他我认识的女孩不一样,只有她吸引着我。



我愿意跟她吹牛皮,帮她拍蚊子,用书本给她扇风(她的书包里随时有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她也喜欢我这么干,这正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



 



等我讲完二十年来积压下来的全部故事,就跟她表白。



也就是昨天,昨天她拒绝了我而今天没有。



 



今天,等她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什么要问时,她就抬头看天上的月亮。



看了一会月亮,突然她对我说:你知道吗,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跟我认识的男孩子都不一样,你是个不一样的混混,你有爱心,很聪明,样子也很干净,我也喜欢你,希望你不要骗我。



 



我当然骗了她,我说我对她一见钟情,两个月来一直爱着她。



开什么开玩笑,我对所有漂亮的女人都一见钟情,只要她们愿意搭理我。



但那可不是爱,除非她们也爱上我。我不会爱上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只有爱能唤醒我的爱,其它任何东西都不行。所以她一说喜欢我,我就准备爱上她,我很快就爱上了她。要不是喝得有点高,反应稍逊,我会爱得更快。



 



我会把我的心拿出来,花上五块钱,请路边精品店的老板给它一个豪华包装;或者交给面包店,让师傅给它雕上花。



当我把一颗经过修饰,怦怦跳动,血淋淋的心脏盛放在精致的盘子里,端到她面前。



我知道她会喜欢的,她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她会说,傻逼,你应该配上沙拉和水果拼盘的呀!是啊!多么与众不同的一个姑娘,她总是抓不到事物的重点。



 



我跟她说我是个混混,有一卡车兄弟,我说我打架是把好手……



我打架倒的确是把好手,但她不知道我撒谎也是把好手。她太麻痹大意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在工地干活,是个农民工。如果她知道我是个农民工,我敢保证,我们走不到这一步。



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一个农民工。我在工地四年,这种事情还从来没有碰到过。



 



后来我又在工地呆了十年也仍然没有。但真的有很多傻瓜喜欢混混。这都是经验之谈。



 



如果我一开始就跟她说了实话,出于礼貌和教养,她会跟我说些客套话,说几句安慰的话鼓励的话。总之,是些她觉得她应该说的话,好方便之后的一走了之。而不是听我讲一百多个故事,问我一堆问题,好奇之下让我有机可乘。



 



后来我送她回了学校,这是我第一次送她回学校。



漫长拥挤的公交车上,没有座位,我们紧挨在一起,她拽着我的胳膊当扶手,我的胳膊比不锈钢更坚固。



车开得很慢,窗外是缓慢流动的画面,风撩起她的头发,发丝在我眼前扭动着,抽打我的脸。



她身上散发着光和热,散发出好闻的气味。我闭上眼睛,把脸贴近她。当我靠得足够近时,我的头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风停止了,时间停止了,世界一片安静。



当我把嘴唇贴上她突突跳动的太阳穴,便出现了惊天动地的大碰撞。像五千多万年前的印度板块撞击亚洲板块,在我的大脑皮层形成一块空前的精神隆起。



 



后来车到站了,我们穿过一条小巷子。灰白色的围墙,暗绿色的树木,路灯坏了一些,地上有许多坑。



她把双手背在身后,走在我前边蹦来蹦去,凉拖叭哒叭哒,带起地面的尘土。



尘土飘了起来,粘在我的鞋上和腿上,粘在我的呼吸道和肺里。而我,没有在那儿留下一块皮屑一丝气味……



 



实际上她们的学校有个后门直通咸嘉花园小区,近得很。



我一路送她到宿舍楼下也没有超过十分钟。



我当时走在一群骄傲学子中间,与他们擦身而过。



 



这让我很紧张。我太紧张了,因为我太喜欢这里。



做梦都向往这里,我每天朝着这里的方向睡去和醒来。



你们无法理解,我有多羡慕这里的一切。



我多么希望可以有一个机会,同他们共享这一片小小的天空。



但命运安排我在另一个地方服刑。那里没有任何希望和乐趣可言,没有女人,没有一切,那儿只有一群停止干活和赚钱就会虚弱地死去的精神病,和一堆停止运转就会很快冷却的机器。



 



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在我面前骄傲。他们充满活力,前程似锦。



只要他们知道我的真正面目和目的,随便走出一个人来,拦下我这个装模作样,来寻找优越感的家伙一顿羞辱。我都无力抵抗,哪怕身后有一卡车兄弟。



 



还好是晚上,酒精也帮了我一点忙,我心里有底多了。



 



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这种体验,大千、小千、鸡头他们是无法想象的。



所以他们是真正的混混,而我不是。我为之紧张,为之激动,为之沾沾自喜,为之夜不成寐,为之发狂的玩艺,正是他们所唾弃的。



以至于他们看起来像野兽一样纯粹,像魔鬼一样可爱。



 



除了这些活灵活现的形象,它还以抽象的故事、音频的形态出现:“你要听话,你要做个好人,你不要跟人家比。你不要想那些下流的事情。你不要在外面闯祸。你不要这么懒。你不能这样,你应该这样。”



 



这是你的命。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其它的爱,更高级的爱。我没有见到过。



这令我对她的爱也显得信心不足。但我会爱下去的,直到不爱为止。



 



 



 



王二屎,80后农民工。@王二屎w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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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13 我丧失魅力的那一年

t xt+~小<说+天>堂

作者淡豹



 



王大趴认为全世界我最好看了。我认为全世界王大趴最逗了。



 



要再过很久,我们才会意识到这俩判断不可能为真。尽管当年我们刚在大学相识时,确实就是那么想的,真心实意,反复提请对方重视这两项发现。我对王大趴很不解,“内女生可不爱洗头了,她怎么能看不上你呢?不可能。她必须是不好意思。你多好啊,多逗啊。”王大趴有一回看到我蓬头垢面去食堂抢小炒,数礼拜间一再表示心痛,“白好看了,不知道人得对自己外貌负责任吗!”我跟他耐心讲解:食不厌精你懂吗,该小炒11点整开门点灶,11点05就一溜长队了,非跑不可。他让步,告诫我说那也不能跑得咬牙切齿啊。



 



是等到后来,王大趴辗转离开我的生活,我才逐渐意识到自己无非是世间寻常一土妞。再后来我有了这个那个男朋友,他们中当然没人认为天底下我最好看。听到他们说“你不算丑啊”,“跟我以前女朋友比也差不太多吧”这一类混账话时,我经常陷入一种急赤白脸的无赖情绪中,想,王大趴可不这么觉得。



 



很难找到语言向他们说明王大趴对我意味着什么。就像我找不到密码来打通记忆与12年后的此刻。



 



认识王大趴,是刚上大学,我16,他17。我俩都急于世故,对年龄不好意思,惯报虚岁,我说本人17,转年么可就将要非常成熟了,分分钟的事儿,他自诩18得绰绰有余。他们学院在我们系楼下,学号挨着,宿舍楼相邻,我们系毕业授他们的学位。想不认识,不太现实。



 



第一次正规见面,是几个人相互忽悠着去学校讲堂看一场无逻辑演出。体裁为现代多媒体音乐剧,欧欧欧,内容为江姐在牢里苦受折磨。舞台上大背板血光四射,满场刺啦啦响,当年的我还没太看过鬼片,台上女演员飙一个高音我就激灵一下。王大趴坐我旁边,可能以为这儿有个电击成魇的病患,我抖一下他就大力转头,表情惊悚地关怀我一眼,整场戏下来我俩相当于自带3d。



 



就这样成为小伙伴。他夸我好看,我先脸红,渐渐就自内而外地信了。他擅长在夸我时脸上带一副震惊的表情,潜台词是“不能够啊!”“不会是真的吧!”我不信才怪。我最初是在嫌他现眼时,讽刺他“你够逗的啊”,然后觉得他不是可笑是可乐,直到打定主意认为整个校园里没谁比他更有意思。后来我想,大一那年,其实还是我们两个本来已经相当普通的人的人生中,我比较难看、他也不太擅长逗人开心的一年。



 



17岁时的大多数事,我都不记得了。秋天很快变成冬天,北京频繁下雪,冰化时我的亲人检查出一种晚期癌症。他们住在王府井的台湾饭店,每周有三或四天,我走出45号宿舍楼,5分钟走到小南门,转弯,过马路。海龙大厦楼下的比萨饼店刚改成肯德基,海淀站有三路公共汽车到西直门,一路车到西单,任何一辆都能把我带到地铁站,我不太在乎快慢。在王府井站下地铁的人多数嘈杂欢快,去多了我就忘了自己是要去哪儿,去做什么,出地铁的路上往往没来由地高兴起来。病人入院后,我常住在宾馆,有时在房间翻书自欺欺人,有时在楼下待着。也没零用钱买饮料,在大堂咖啡厅待到脸皮扛不住,我就去门口坐看玻璃外的“西洋镜”。王府井小摊更换得快极了,从炸鸡摊到烤串摊到一片空荡,到又推出来烤台湾香肠的透明机器,就是一个多月间的事,我想以后要做挑战杯论文兴许可以写这个,但始终打不起精神去玻璃另一边做摊主访谈。



 



那时我不太回学校上课,但也拒绝去病房。王府井一带电线杆上时常贴有协和医院号贩子的小广告,蓝笔写电话号码,红笔写科室名字,我觉得这颜色不对,贴小广告也不对,有一次突然就很生气,拿自己的笔给涂黑了。



 



原先王大趴叫我短信之王。那个学期一天天过得很快,干燥得像沙,我感到滑离课本与小炒构成的生活已经颇远,越来越少和同学联络。王大趴当时在忙些什么我渐渐不太知道,就像那段时间我不很清楚系里课程的内容,以至于偶尔回到学校时,系里教授看到我出现相当惊讶,说以为我已经出国了。在不大用电话的那段时间里,我快速把自己转型成谐星,白天在消沉中看杂志记段子,晚上把它们当作真发生过的事,娱乐我那些最初常哭、后来每每在离开病房的压抑与劳碌后忙于释放对彼此的指责的家人,告诉他们今天我回学校上课,有一教授特好玩儿。



 



有时候不经意,段子就讲重复了,我吓出冷汗,赶忙添油加醋,找补出新故事,但他们好像也听不出来。



 



后来我觉得这么自我隔离在酒店房间不是个事,得像家人一样有个每天重复的日程表才能感到自己不是闲人。我就每天上午跟家人一起出门,说我坐地铁回学校了,其实去东方广场逛街,吃冰激凌当午餐。那个春天我将东方广场繁多楼层中店铺的位置次序铭记于心,现在仍多少记得。有一个下午我在mudd店里打发掉大把时间,交款时看见王大趴和一个我脸熟的女生走进来,我想起来,哦,对,他最近忙着谈恋爱呢,好久不联系了。我别过脸,在款台磨蹭一会儿,见他女朋友拎几条牛仔裤进了试衣间,过半分钟从里面伸出一只手臂招呼一下,他也跟进去了。



 



我心想,小子真出息了啊。晚上我给他发短信,说,“你特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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