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 >

第368部分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68部分

小说: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死一般冷清的寝室楼里渐渐有了人声,走廊里的脚步声逐渐密集,终于有人开门了。他考完试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还行,这次肯定过。然后我们就又没心没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游戏,看了看电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烫之类,买了一堆没用的小东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腿软地回来,就像以前的每个周末那样。



回去的路上,我特别不开心。彻头彻尾的昏闷,无聊,失落,迷茫,像脏玻璃上的一层厚厚雾气,叫你看不见未来。



这可是在青春年华啊。



 



回学校的路程很远,我坐在出租车上,靠着他的肩膀,不知不觉睡过去了。我是个睡眠极差的人,连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别说什么在课堂里,在车上,飞机上……那种瞌睡我从来都无福享受。但那个下午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靠在一个人的肩上,在车里,睡得像猪。



该下车了,他轻轻地叫醒我,我还在梦里,迷迷糊糊下了车,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他就一声不吭拿着我们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实实一步步走着。我看着他背影,想起刚才的那一觉,就跟自己说,该是一个多么信任,多暖心的人,才能让我在车上都能睡死过去啊。



 



老孙的四级总算是过了,也毕业了,回了河北的家里。可是他家里管得太严了,父母压根不让他出来,要在本地给他安排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然后房子车子都是现成的,再相个亲,跟着就该结婚生子……总之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标配人生。他连我的生日,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都没法出家门,到天津来一趟。



忘了是二十二岁还是二十三岁生日,我一个人上完课,也懒得动,没精打采地一个人蹲在寝室里看电影。我就想啊,他家里这么严,他这么大个人了,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我俩在一起也只是浪费时间,都这么不上进,英语连个四级都过不了,还谈什么一起出国……谈什么未来。你家有钱,你不努力都能活得这么好,我没这么好的命啊,我拼死了才能得到的东西,你轻轻松松与生俱来,什么风雨都有父母替你挡。我倒是也想指望你啊,可你这是能让人指望的样子么。算了,还不如各走各路,我没那么好的命,耽误不起,还得奋斗呢。



话说回来,当时也没有女汉纸这个词儿,所以我还拿分手的决定引以为豪,闺蜜说,见过嫌没钱而分手的,没见过嫌有钱而分手的。



做决定之前,我去了一趟他老家见他。他还蒙在鼓里,兴冲冲地告诉我,已经在北京的新东方报了名了,要学托福,学gre……这样才有正当理由不在家里住,他们也管不住我了,到时候我经常来找你……



我一时心不忍,分手的话也没说出来。见完了面之后,回去想半天,还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台词老套到俗,“我们分手吧,我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



若说辞职有裸辞一说,那我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在没有成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拥有最好的对方。”但当时我也是一塌糊涂的我,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我所料,分手说出来,他也没闹,也没挽留,就像一刀捅进棉花里,没有痕迹,没有声音,连刀子都陷进去不见了。



他只是在最后一次约我见面的时候,带了一大箱子东西,在滨江道的星巴克里面,把所有有关我记忆的东西,全都还给了我。包括里面7个笔记本,抄满了从我们认识第一天起,所有的短信记录。一笔一笔,一个字一个字。



他说,我也没你那么会写,我写不出来。只能都抄下来了。



我看着那一箱子的时光,头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么叫“头晕目眩”,而他的那种平静,让我后知后觉,其实我还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从我说出了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



失去一个人并不难受,难受的是无可挽回。



 



我后来才知道,分手之后,他痛苦得大病一场,抑郁且终日不食,瘦了10斤。她爸妈吓疯了,带他去欧洲旅行散心,转了一大圈回来之后,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着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从一个家门都出不了的家伙,变得能一个人独自开车从河北到安徽,去见一个相好的妹子。



我知道了之后,真是气坏了。打个比方,就像你买的股票越跌越凶,苦苦捏了两年都没舍得割肉贱卖,最后终于判断没有看涨的可能,三思而弃。结果一出手,转天股价就反弹上天。



 



让我气坏了的还在后头。他开始痛定思痛,发奋图强,从一个四级都过不了的水平开始学英语,花了快两年,总共考了6次托福,4次gre,终于被纽约的学校录取,并拿到了签证,在我刚好快毕业的时候,去了美国。



嚷嚷半天,结果去成美国的是人家。



 



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贱,回到他的博客去看,有一则写的是:“走得够远,已经忘记当初是为什么出发。沉甸甸的时间与辛劳,喜泪参半。”那个博客里写满了他这两年的时间如何度过。我一边看,一边掉泪,想了许多的如果,最终都只有但是。



 



“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个边啊尿尿一下。”老孙说。



我把脸对着窗外,车里放的是杂七杂八的交通广播,可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回忆如山,重得我抬不起头。要不是他说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么让当时的心情收场。八年了,覆水为什么难收,说白了,因为干都干了。



他把车子靠边,打开车门,两步跑到角落里,对着墙解决。等他回到车上来的时候,他开出了两步,眼睛瞟后视镜的时候,才看到我的脸,吓得他一脚刹车,问,你怎么啦?



我心一横,想着,反正脸都丢尽了,也不怕再丢一层,豁出去了。



 



于是我就着两管鼻涕加两窟窿眼泪水儿,跟他说,老孙,这一趟来北京出差,本来没想见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临时有变,就空出来了,我就突然想来见见你。我也没有想到你会回我的短信。



我们认识有八年了。有时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现在我的生活挺整齐的,也安静。早睡早起,在家里赶稿子。有时候夜里气氛到了,会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儿。说是突然想见你,其实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前几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个博客去看了看,觉得时间真快……别的没什么了,我只是想和你说一件小事。你当然不记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来,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们分手之前,有一次我们打车从滨江道回学校。那出租车上,我居然靠着你肩膀睡着了,还睡得特别死,都做梦了。到下车了的时候都不知道。这种事从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一辈子能遇到过这么一个让你安心的,在车上靠着就能睡着的人,挺值得的。



回想从前那会儿,我真是够一塌糊涂的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见笑了。经过这些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变好很多,大约是我最好的时候了……你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好了。



……



你别送了,我下车了。前面就是酒店了,下次来北京再见。



 



他沉默不作声,也没有看我。



我觉得再多一秒都呆不下去了,打开车门下了车。身后没有声音,过了一阵,响起了车子开动的声音。我没敢回头,脚步停了一下,努力分辨声音的来去。然后我终于确认,他的车子已经渐渐驶离了。那一瞬间我伤感极了,却又如释重负。没有什么偶像剧里的谁飞奔追上谁,大雨里拥吻。那是一个平静得连风都没有的夜晚,街上没有人。



而那一条没有风,没有人的街,就像我们如今的心。它曾经人来人往过,热闹过,可是每当夜晚来临,它却只是一个人卧在黑暗里,静静地想,什么时候,只要有一盏路灯亮,一盏,就好了。



 



七堇年,作家。微博id:@七堇年。近期有新作《平生欢》面世。


Www。xiaoshUotxt。cOm



VOL。430 预谋邂逅

t@xt‘小说天〃堂

作者阿肆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



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的每天日程。



他住得比我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好东张西望,来一辆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跐溜地蹭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站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围成一圈聊天的另一边,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把球砸到我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



 



写过情书想过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的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礼拜。



于是在早放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时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



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



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一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移民去了荷兰。



我以为没有被你看出破绽;却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后来我高考真的没有落榜,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来我工作,后来我辞职,后来我成为了“炸鸡少女阿肆”。



后来有一天我在私信里面看到一条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写:



“其实那天我想跟你说的是,喂,我要走了。”



我点击进那个人的主页,所在地显示为:荷兰,阿姆斯特丹。



他最新的一条微博是:



“这不经意的片段,是你预谋的偶然。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后面添加了一条分享阿肆的歌曲《预谋邂逅》的链接。



我有点怔怔的,回忆里时常冒出来的那个没有下文的“喂——”终于以这样的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