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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重生名门世家-第170部分

小说: 重生名门世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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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吗?”

    林以勖看了一眼地址,本来温和的神情忽然郑重起来。他打量我一眼,从口袋里掏出对讲机说了什么。他说粤语也很好听,我一边花痴,一边坐上警车,车里冷汽开得很足,我舒了一口气,舔着冰激凌同他搭讪。

    他目不斜视,把车开得很稳。我爸买的别墅在山顶,听说能看到维多利亚湾的夜景,越往上走树越多,我总算问出林以勖的名字,车却煞风景地停了下来。车外,我爸的秘书正喜极而泣地奔上来,我啧了一声,还故作天真地问:“以勖哥,留个电话给我吧。”

    林以勖笑了笑,没说话,秘书把车门拉开叫我:“明烛,你跑到哪里去了,差点儿吓死我!”

    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向你撒娇是很要命的事,我被他拉下车,还不忘转身向着林以勖挥手。遮天蔽日的树荫里,他没有回应我,车窗玻璃慢慢升上去,脸隐在后面再也看不清。

    这一天我遇到他,从此幸福与不幸福,都与他有关。

    那年我十六岁,从大陆转学到香港,语言不通,学习压力又大,古板的教会学校一日三餐都要祷告。我爸人忙事多,无暇管我,甩下大笔钞票让我买东西。我翻墙出去,买加冰的丝袜奶茶,提着去和林以勖偶遇。

    其实不算偶遇,秘书帮我查了他的资料,大陆仔,品学兼优,家贫,读完高中应聘了警员,现在正在实习,算起来他只大我三岁,却稳重得像我的长辈。

    香港的夏天热得让人抓狂,林以勖却要冒着烈日在街上巡逻,从背后看去,他的警服被汗湿透贴在背上,显出他瘦削美好的肌肉,宽宽的皮带一扎,勾勒出他漂亮的腰线。我擦干净口水,状似无意地走过去碰了碰他:“阿sir,我要报警。”

    看到是我,他有些无奈:“你怎么又来了?”我眨眨眼不说话,他叹了口气,“不可以逃学。”

    我简直爱死他对我无可奈何的模样,于是把奶茶递了过去:“天气这么热,请你喝茶。”

    街上有人好奇地看向我们,他终于接过奶茶,随手拦下一辆计程车把我塞了上去:“快点儿回学校,学生就要好好读书。”

    我装乖巧,车开出一个路口,我又下车偷偷跑回去,他那么好看,总有人路过时回头看他。我有些不乐意,翻出手机把他的简历又看了一遍。

    一个月我没去找他,老老实实在学校好好念书。我爸难得回家,看我坐在那里练钢琴,不可思议地说道:“天上下红雨了?你也能安静坐着练琴?”

    我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女佣端来咖啡,我谄媚地接过递给他:“爹地,几日不见,你怎么又英俊了不少?”

    “零花钱不够用?”我爸抽出支票簿,“直说想干吗吧,你这样我犯怵。”

    要的就是我爸这句话,过了几天,我带人扯了横幅拦在林以勖的必经之路上,他难得没穿警服,像个上学的大男生一样穿了t恤、牛仔裤。看到我时,他停住步子,微微皱起眉问:“你在这儿干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帮你庆祝生日啊!”我示意跟班们把横幅扯开,上面印着的“生日快乐”极其醒目,可他眉头还是没有松动:“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我当然不能说自己暗中调查他,苦思冥想许久只好撒娇:“以勖哥,我替你办了个生日宴。”

    我期待地看着他,他却摇头道:“抱歉,我有约了。”说完,他说了声“借过”便继续走。

    从没人这么当面拒绝过我,但我既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兴致昂扬,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说:“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你还没看呢。”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纸,上面印着的字,大意是说林以勖表现优秀,特升为正式警员,下面还盖了香港警署的公章。

    按理说,他不该转正这么快,但我缠我爸很久,我爸总算帮我打了个招呼。

    林以勖瞥了一眼纸上的字,我能感觉他深吸了一口气,终究还是停下了步子。

    “盛明烛。”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好听得令人陶醉,“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只想陪你过生日。”

    那天他到底还是跟着我坐上了车,按计划,我们先去了迪士尼,然后是海洋世界,最后在中环的米其林餐厅,我包下全场,安排了一支乐队为我们弹奏乐曲。

    缓缓流淌的乐声里,他表情僵硬地对我说:“盛小姐。”

    “叫我明烛。”我纠正道。

    “盛小姐。”他坚持道,“你没必要这样。”

    “我喜欢你。想把好的都给你,为什么没必要?”

    “你还太小,不明白什么才是喜欢。”良久。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该好好学习。”

    我知道,他不信我喜欢他,只以为我是心血来潮。

    时间会证明一切,我端起酒杯对他说:“以勖哥,生日快乐。”

    他敷衍地同我碰杯,窗外。大簇烟花燃起,他的二十岁生日,在我的陪伴中落下帷幕。

    林以勖曾经是个好学生。

    他拿过港大的录取通知书。全额奖学金,可那一年,他母亲得了病,再无力工作。所以他没有念大学。当了名小警员养活自己和母亲。

    第一次在资料上看到的时候,我没觉得有什么,可后来他总叮嘱我好好上学,我才知道他的内心里,其实还是渴望读书的。

    他真是太可怜了。想明白以后,我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专程跑过去问他:“以勖哥,你当初想念什么专业?”

    日子久了。他再没问过我从哪里知道他的资料,我当是彼此之间的小默契。这次也不例外,闻言他很淡然地回答:“医学。”

    “怪不得你应聘了警察,你一定很喜欢救死扶伤。”我顿悟,“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报考大学时,我填了港大医学系,我爸极力反对,他想我念商管,将来接他的班,可我态度坚决,固执地拒绝了他。

    那是我和我爸第一次吵得那么凶,他甩了我一耳光让我滚。我很有骨气地滚了出去,却发现偌大一个香港,我竟无处可去。

    最后我哭着敲响了林以勖家的大门。

    天上下着雨,我披头散发,泪和雨水一道流淌而下。他被我吓了一跳,立刻把我放进家门:“你怎么了?”

    “我被赶出来了。”我抽噎一下,自觉换上门口的女式拖鞋,“可以收留我一夜吗?”

    他犹豫一下,像是在思考。我连忙掐了自己一把,让眼泪淌得更汹涌。大概看我实在太惨,林以勖很艰难地点了点头:“只有今天一晚。”

    我换上他的大衬衣,故作性感地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他端了碗面出来,无奈道:“不冷吗?来吃面。”

    抱着那碗面,我珍而重之地吃着。他坐在一边,手机屏幕时不时亮起,短信一条条发过来,他又耐心地一条条回过去。等我把面吃完,他终于将手机倒扣在桌上,疲惫地叹了口气。

    他把唯一的卧房让给我,自己睡客厅。我其实不介意和他睡一起,他却抱着被子替我关上了门。床上有淡淡的剃须水味道,我喜不自胜地滚来滚去。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吵架声惊醒的,透过门缝看去,林以勖正在和一个女人争吵,女人有一头长长的头发,烫成大大的波浪,只看背影就感觉性感撩人。

    “林以勖,你太过分了。”女人指责道,“你让别的女人穿我的鞋,睡我的床,和我的男人眉来眼去,你当我死了吗?”女人甩了他一巴掌后扬长而去。我小心地推开门,慢慢走了出去。

    他坐在沙发上,双臂张开搭在沙发靠背上,头扬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

    窗帘半遮着窗,露出将亮未亮的天色,一抹潋滟的朝霞凝在灰白的天空,却只让人觉得空旷。那一巴掌甩得很重,他脸上慢慢浮出一个鲜红的掌印,我心疼地伸手去摸,还没碰到就被他狠狠握住手腕。他张开眼望着我,眼神锐利凶狠,像是猎食的鹰豹,看得我不寒而栗。

    片刻,他松开手,苦笑一声:“我冲你发什么火……”

    “对不起。”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低下头,“我真的没有地方去了才会来找你。”

    其实我是骗他的,我包里有全城所有五星酒店的金卡,可我就是这样一个心机鬼,这么期待住在他的房子里,缠在他周围。果然,林以勖的神情缓和下来,他抹了一把脸站起身:“不怪你,天亮了,该送你回家了。”

    瞧,哪怕我破坏了他和女朋友的感情,他也会绅士地把我送回家,“仁义礼智信”刻进了他的骨子里,放在古代他就是大侠,而我则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妖女,哪怕万劫不复,亦甘之如饴。

    回家以后,我爸没收了我所有的卡,苦口婆心劝了我很久,大意是他只有我一个孩子,不求我将家业发扬光大,只求我念完商管以后不要被人骗光了。

    我托腮听了半晌打断他:“我答应你。”

    “怎么不听劝呢……”我爸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惊讶道,“你答应了?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阴谋自然是没有的,而我唯一的条件也不是很难达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我伤心地低下头,隐去眼底的泪光,“原来不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良久,他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接过那张旁听证,“谢谢。”

    我在心底比了个胜利,知道自己赌对了。

    首先,他是个绅士,不可能对女生发太大的脾气;其次,他是真的想读书。所以这份礼物,无论如何他都会接下。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林以勖没有选择医学系,而是陪着我念了商管。

    你看这个男人,如此贴心,我要如何不爱他?

    是的,我恬不知耻地将他选择商管归功于自己,毕竟除了这个理由,我想象不到别的原因,可是后来的事实狠狠给了我一耳光,让我知道自己的想象有多贫瘠,自己的自信又多么可笑。

    开学时我坐上副驾驶,把手里提着的冷饮递了过去:“等很久了吧。”

    “不久。”司机低沉地开口,“盛小姐,你到底想干什么。”

    望着他那张沉郁的脸,我不由得放软声音:“以勖哥,你生气啦?”

    他用沉默回答我,发动车子向学校开去,一路上只有冷气的声音响起。到了学校门口,他停下车,我却不肯下车。

    “以勖哥。”我努力组织语言,思索怎么和他解释,“我不是故意把你拉来当我的司机的,你一直想读书,所以我帮你办了旁听证。无论什么专业你都能去旁听。当司机是个借口,这样你不用请假也能读书了。”

    说着,我将握在手里很久的证件递了过去。上面印着林以勖的照片,英俊开朗,一如初见。他像是吃了一惊,紧皱的眉峰松开,又很快聚拢:“盛小姐,无功不受禄,我不能收。”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我伤心地低下头。隐去眼底的泪光,“原来不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良久,他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接过那张旁听证,“谢谢。”

    我在心底比了个胜利,知道自己赌对了。

    首先,他是个绅士。不可能对女生发太大的脾气;其次。他是真的想读书。所以这份礼物,无论如何他都会接下。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林以勖没有选择医学系,而是陪着我念了商管。

    你看这个男人,如此贴心,我要如何不爱他?

    是的,我恬不知耻地将他选择商管归功于自己,毕竟除了这个理由。我想象不到别的原因,可是后来的事实狠狠给了我一耳光。让我知道自己的想象有多贫瘠,自己的自信又多么可笑。

    大概是有林以勖陪伴,我的大学四年过得很快。对我而言,学业不算太忙,对林以勖来说,却翻倍辛苦。

    他婉言谢绝了我爸的工资,靠干一些别人不想干的脏活累活来赚外快。

    多少次我看到他课间疲惫地趴在桌子上补觉,上课铃一响又精神抖擞地记笔记,班里测试,他次次都拿第一,连教授都起了惜才之心,拍着他的肩膀劝他考研究生。

    我很心疼他,却又有些骄傲,这就是我看上的人,他不靠别人,自己就能把腰挺直。我越靠近他越会被他吸引,哪怕没有那张俊美的脸,他也能在人群里发光。

    这几年里我或真或假同他告白过很多次,每回他都拒绝了,大概是我提到他的次数太多,连我爸说:“既然他这么好,有空带回来给我看看。”

    我卡了壳,故作娇羞地避开这个话题。林以勖总拿我当小孩子看,他对我的记忆像是停留在初见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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