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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民国千金影后[重生]-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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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皓似乎见惯这类的交谈,平静地接受别人的恭维,温和地笑道:“这部戏是霍先生亲自投资,霍先生说了,要让大家舒服地拍戏,以后哪里不方便,文导演只管提出。”

    “我们定是认真拍戏,不能辜负霍先生对我们的好意,”如果没有霍先生这笔最关键的投资,他的戏要等资金筹齐不知等到何时,文国心存感激,眼下霍先生体恤他们拍戏艰苦,竟还送来这么多的生活物质,他说话的语气是十分真诚。

    连袁鸾这样大姐大似的假小子性格都忍不住感动,开玩笑地道:“若霍先生来了,我定是要地敬他一杯。”

    李皓微微勾唇,他的老板可不是这么善良的人,原先是存有目的地打算悄悄来“度假”,一听说他心尖人拍戏的地方是并州著名的贫困山区,可是连夜让财务拨款,不惜调动专列,恨不得把西南所有的好东西运输到并州来。

    李皓心里有一盏明镜,脸上神色却不变,即便他外表看着年轻,但他说话走路的作派和西南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一样,底气十足,老辣里带着一丝不显露的刻薄。就算不知道他身份的平常人,对他也不敢小瞧。

    他装作不经意地问:“那位小姐,这段日子”

    文国一点就透,“是个演戏的好苗子,不出两部戏定能捧红。”

    “咳,”李皓想要的不是这个结果,他又道,“有没有消瘦或者”

    “没有,”文国斩钉截铁,他可是一直让崔志真偷偷去猎户那里买野味给封秀秀打牙祭,女主角都没这个待遇,“保管只胖了没有瘦。”

    李皓表情难得露出片刻放松,他把视线落到不远处宁蝶的身上,在文国过来时宁蝶为不打扰他们谈话便走开了,现在不知在和女伴说着什么,用手帕掩唇地笑。

    原来她就是传闻中的宁蝶,一直想知道老板看女子的眼光,原来那般冷酷的男人,竟喜欢清水芙蓉这一挂。

    “待会我会让她过去找您,您见见就知道了。”文国极有信心地补充。

    袁鸾听这些对话是一头雾水,不过她良好的素质让她不会随便插话和提问。

    李皓点头同意,到下午的饭点了,今日起大伙再也不用吃口味古怪的饭菜,换有西南大酒店的专厨子为他们的服务。

    大家心情自然是格外的舒畅,在帐篷外的空地上摆出一张张桌椅特意为李皓接风,文国安排封秀秀坐在李皓的左边席位,他则坐右席,几圈敬酒下来,李皓神色不变,这桌陪他的主角们倒是各个喝红脖子。

    文国问:“霍先生何时到?”

    “明天。”李皓笑着回。

    封秀秀站起来,举杯敬李皓,她不知为何导演特意要暗示她敬酒,她直视李皓,青年不俗的外貌让她有些小女儿姿态地红了脸。

    文国见李皓接得平静,目光甚至不在封秀秀身上多留一刻,他心底有些纳闷,熟人见面不该叙旧吗?特别是这位熟人和自己老板关系匪浅。

    李皓喝完这杯红酒,倒是为显亲和,凑到文国耳旁问:“怎么不叫宁小姐过来?”

    这一问好似所有的迷雾散开,真相浮出,文国的脑海里一下子轰得鸣响――

    这下完了。

    他仔细回忆他怎么对待的宁蝶,删她戏份、差她干活。还给自己端茶倒水有一次故意夸她粥好,把她唯一的半截腊肠吃了一半

    越想他脸越白,给对面的崔志真使眼色。

    “哦,宁蝶啊,”崔志真明显喝高了,大舌头地道,“厨房下手不够,端菜呢。”

    文国真想跳起来咔擦给他来个一刀。

    “端菜?”李皓笑着问,文国不知他这笑里几分冷意,“既然人手不够,李某不如跟着去搭把手吧。”

    真让贵宾去哪使得,文国赶紧地起身,“不,不,李先生,让我去,让文某去。”

    哪有让导演端菜的礼,同桌的袁鸾和慕凤一起站立,争着自己出头。

    这桌的气愤,显然是陷入僵局。一下子又静得可怕,崔志真呼出的一个饱嗝都能如雷鸣贯耳,接着看他慢动作般地醉晕晕趴倒在桌上。

    文国一抹老脸,长衫被冷汗浸湿。

    “你们菜凉了,需要重新上吗?冷菜对胃不好。”向他们这桌问过来宁蝶不知所以,平常似地要为他们服务。

    这声此时听在文国耳中,已经好似天籁。

    李皓脸上常挂的笑容总算有了温度,他拦住宁蝶道,“宁小姐,李某有事要劳烦你一趟。”

    宁蝶还没反应过来,她便被李皓径直地带去最西边的一个帐篷里,这个帐篷无疑是最宽敞的,地上铺就了厚厚的羊毛地毯,双木大床是复古的雕花梨木,书桌在床前,书柜在一侧,连无线电都接了进来,帐篷里一片亮堂。

    “宁小姐觉得这里如何?”李皓期待地问。

    对比之前的环境来说,宁蝶笑道:“极好。”

    “这里就是宁小姐的房间了。”李皓说完,又截断宁蝶的后顾之忧,“之前和你同房的女子我会安排在其他帐篷。”

    宁蝶以为她的帐篷只是比其他人大一点,再无甚特别,就笑着回道:“谢谢李先生,为这点小事还麻烦到你。”

    小事?不,她的任何事,都是老板的大事。

    李皓做出单手放置胸前,鞠躬道:“好好休息,晚安,宁小姐。”

    “嗯,晚安。”宁蝶有礼地回应。

    他替她放下帘子,帘子将帐篷里的亮光抹去,外面的夜晚呈好看的墨蓝色,他把胸前口袋里的怀表拿出,打开,借助弱光看清,十点二十分。

    他们吃饭吃了足足两个小时。

    而再过三个时辰,他的老板该到了。

16。强势() 
帐篷里散发着熏衣草香,被子毛毯之类搬来前用香料熏过了,宁蝶整理被褥,上好的蚕丝,触之极软,她前世顶喜欢,现在因家境缘故倒从不盖这种。om

    这李先生的老板给大家置办这些,未免出手太阔绰。

    今日下午的工夫,那群山下来的人按李先生的吩咐修葺出一个澡堂,主要用竹子建立,不知是谁设计的样式,外面看上去雅致得像间古人用来休憩的侧室,只差装上一两张屏风。

    男女间是分开用,澡堂里接通地下水,唯一不方便的就是热水问题需要自己解决。

    宁蝶回之前的土坯房把换洗的衣服带上,林莱玉人未在,她外表迷人,又善交际,这个时间肯定还在和剧组的人玩耍。

    洗漱完宁蝶早早地躺上床,已经太久没有睡到舒适的被子,她眼睛一瞌上,困意如同海浪袭来,转瞬卷入梦乡。

    一夜睡得沉,天亮她醒来,听见耳边有悉悉索索的翻书声,她偏头去看,男人穿着一件棕色的丝质睡衣,靠着软枕半躺着,侧颜沐浴在晨光里,柔和得一塌糊涂,连翻厚册书籍的手指都透着白。

    宁蝶一扫那书的封面,菲洛万斯探案集,她班上的男同学几乎都看,不止看,还爱讨论这本红遍全国的畅销书,只是男人也看这种流行,她倒意外。

    “什么时候回来的?”宁蝶揭开被子准备起来。

    “今日凌晨左右,”男人说着,一贯脸上无甚表情。

    对话一出,宁蝶好似被震醒,她下一刻穿上拖鞋跑到离床几步远的地方,视线直直地盯着男人看。

    许是早上睡得脑子模糊,她竟然忘记此人这世不是他的丈夫。

    “你,你怎么会在我的床上?”宁蝶磕巴地问。

    霍丞跟着揭开被子下床,把床头衣架上挂着的女式大衣取下,给宁蝶披上,“这里本是分配给我的帐篷。”

    宁蝶的唇掀了掀,到底是没说话,这被人摆一道的事,她质问霍丞,就算霍丞承认了又如何。

    所幸她没有吃什么亏,身上的棉布睡衣完好,她把大衣紧了紧,道:“男女有别,你先出去让我换好衣服,我有话和你谈。”

    霍丞把上身的睡衣纽扣一个个解开,随着他的动作,衣服上的藤蔓暗纹跟着动,一颤一颤,要搅缠到宁蝶的心里去。

    他态度冷淡地反问:“难道你让我穿睡衣出去等你?”

    并州的山里四季如春,早晨的气候却也是温度低的。

    他脱完上衣,肌肉的线条一根根清晰得像精心雕刻过,他不是顶有肉的类似,却还是带给人一种强烈的男性荷尔蒙冲击。

    宁蝶别过头不去看他。

    霍丞把衣架上的衬衫取下,再接着穿好打完领结,他看到宁蝶绯红的脸,心底因她刚才逃得急而生出的不悦变淡,他了然地笑,没有去解衣裤,直接披上黑色大衣,这幅样子穿得不伦不类,但还是不影响他的帅气,他坐在床上,修长的腿交叠,问,“你要和我谈什么?”

    宁蝶蹙眉道:“今日同床的事当是我走错地方,霍先生你要明白,我不是那种生活开放的人,这几年西南受到西方文化的熏陶,男女间有不少露水情缘的风气,可我是难以接受的。om”

    霍丞毫不避讳地盯着她看,“宁小姐,你说话有语病。”

    他认真地纠正,“你说是你跑错地方,接着反过来指责我思想作风不正,宁小姐,你怎么能是非曲直不分,这样抹黑一个军人。”

    宁蝶咬牙,她就知道他是个无赖。

    “在西南,随意抹黑为维护和平而努力的军人可是大罪,但你我毕竟相识,我不会把你的话放心里。”他继续得寸进尺。

    意思就是说宁蝶的话他当没听见。

    “怎么?”他见宁蝶站着不动,笑问,“宁小姐打算一直站着然后欣赏霍某换衣的美景?”

    再和他这样聊,只会被牵住鼻子走,宁蝶自寻话头问他:“为什么你会来并州?”

    “难得放假,正巧我投资的一部戏正在并州拍摄,顺道过来看看,哦,对了,”他想起什么,复道,“其实我也不是一个思想开放的人,昨晚的事如果宁小姐要我负责,我绝不会说出不字。”

    “不需要,”宁蝶直接了当地拒绝,她算是明白了,这部戏既然有霍丞的投资,肯定离不开陈粤明的原因。

    这群人,都没一个好的。

    枉她还把陈先生当绅士,把李皓当成热心的朋友。

    她气呼的把衣架上所有自己的衣物一件件拿上,赶着要掀开帐篷的帘子出去,这时霍丞又道:“宁小姐,还记得来时你给我的欠条吗?”

    宁蝶一愣,道,“我不是给了你二十五块大洋吗?”

    “可你还欠我七十五天。”

    宁蝶见不得他开心,他开心,她就郁闷,宁蝶从大衣口袋里摸索出一枚大洋,一鼓作气地拍在桌上,“今天一整天我不想见你。”

    她就打算这样用大衣把自己裹着,里面只穿一套纯白的棉布睡衣,蓬松着短发,踩着绣花拖鞋回土坯房。

    霍丞拉住她胳膊,拉得紧紧的。

    “宁小姐,”他的语气危险,“你留这,衣服换好,我出去。”

    帘子一闪,他人便真离开了。

    宁蝶没有多余的工夫想其他,她把睡衣脱了换上日常常穿的素色旗袍,把橄榄绿的大衣穿戴整齐,把鞋子也换成绣花鞋,衣柜上挂了一副长镜子,她临走前对着它梳理头发,在发现脖子上不得了东西的后,她举着的手一下子搭在头顶上。

    那是紫红的、属于暧昧留下的吻痕。

    她这下是真气了,抱着睡衣走出帐篷,看见霍丞在门口站着,她冲他瞪了一眼,眼睛里有怒火,“你真是个流氓。”

    而对于无赖来讲,女人的含羞带怒的骂自然是夸赞,霍丞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依旧风轻云淡的态度,没往心里去。

    宁蝶走了几步,没解气,掉头回来,对着霍丞的俊脸扬手补上一掌。

    这巴掌来得突然,霍丞被打得唬住,回过神一阵火便往肺里烧。

    他连夜赶火车,本已疲惫至极,睡得也并不踏实,此刻耐心殆尽,他强有力的大手直接把宁蝶的胳膊扣住,然后拉回帐篷里,不顾三七二十一,强横地吻住宁蝶的唇,不容许她有一丝反抗的余地。

    这吻原先只是在唇上辗转,到后面宁蝶被他吻得窒息,又挣脱不开,松开贝齿要呼吸的一瞬,霍丞的舌头轻巧地进来霸占,侵略她唇里每一块的地方。

    光是吻仿佛浇灭不了霍丞的火气,这火烧得太旺,好似宁蝶就像是一汪水,只有她能灭,他已经按耐不住地剥去宁蝶的大衣,一双手在她腰上磨蹭,他的吻一路下移,移到宁蝶白皙的脖子上,在锁骨处细碎地轻咬。

    他把双腿发软的宁蝶架到床上坐,抬起她的大腿,旗袍一寸寸往上卷,霍丞的手开始侵城略地,空气中都是温热的风,吹得人口干舌燥,他急于要找到一个发泄的路口,却在手指滑过那里的一瞬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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