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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莽穿新世界-第54部分

小说: 莽穿新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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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足以让洛卡镇不敢招惹的地行龙,光靠防御当然不够,攻击也很重要——所谓“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只要大家的攻击力足够高,就算遇到三只地行龙,也有将其全歼的可能。

    为此,就轮到无眠忙碌了。

    大家准备了一大批长兵器,长枪长戟长斧——有条件的话,屠龙应该清一色用长兵器,短兵器譬如刀剑之类,一则不够沉重,力量有限,二则攻击距离太短,跑到近距离去跟地行龙肉搏,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地行龙的攻击是很强的,被它打一下,一条命就要去掉半条。就算不因此受伤,近距离战斗的话,免不了沾染龙血——地行龙的血是什么味道?大家都还记忆犹新呢。

    这些长兵器并不是武器店里面出售的那种,而是洛卡镇城防军赠送的。当得知冒险者们真的在为屠龙做准备的时候,马略少爷就来旅馆拜访了他们,带来了一批坚固的长兵器。

    “碍于身份,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战斗,这些武器都是我一件件仔细挑选的,应该足够结实。希望它们能够帮上你们的忙。”他如此说道。

    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的确很出色,这些话说得大家很高兴,那些坚固的长兵器也很符合大家的需求。

    “难怪‘洛卡的枪骑士’那么优秀,原来是从自家老爹这里继承的基因好啊!”尤涅若掂量着一杆长斧,满意地说,“果然是好家伙!俺寻思着,光是这批武器,价格恐怕就不低!”

    “现实不是游戏,不会出现杀一条龙的报酬还不够买一匹马的滑稽事情。”无眠抓住一杆长枪,想要把它放上附魔工作台,却发现根本提不动,尴尬地笑了笑,说,“有了这批武器,附魔成屠龙系的,咱们这一战的把握就很大了。”

    “我记得‘屠龙’附魔需要很多珍贵的材料,你有?”长孙武好奇地问。

    “没有,所以只能弄个临时的。”无眠回答,“我要弄的不是‘屠龙’附魔,而是‘对传奇生物特效’这个附魔。”

    “灭神剑?”老虎来了精神,“你可以打造灭神剑吗?我当初在游戏里面正准备觉醒它,还没来得及凑够仪式材料的时候就穿越了……要是有灭神剑,我的战斗力起码还能再提升一个档次!”

    “我是绝对不会帮你打造灭神剑的!”无眠斩钉截铁地说,“灭神剑对所有传奇生物都有极为强大的伤害力,只要被它集中,立刻就是一堆负面状态挂上去了。这东西当然很好,但是……现在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些隐世不出的家伙,别的传奇生物只怕大多数都在咱们公会,你要拿灭神剑干啥?”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起来:“难道说,你打算用足以建立一座城市的财富,去打造一把只能比武切磋时候用的武器吗?”

    老虎这才回过神来,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灭神剑是“新世界”里面最牛逼的装备之一。这东西的图纸只能从魔界之王撒旦身上爆出来,需要的材料也大多来自于各路顶级BOSS,实力不够的玩家想都别想。它本身攻击力极高,而且还拥有对一切传奇生物特效的恐怖威力。游戏后期的高手们几乎都是传奇生物,面对这把剑的时候极为吃亏。

    所以这把剑也有个别名,叫做“竞技场之王”。

    灭神剑的图纸爆率是百分之百,公会里面几个生产系职业都学过,无眠也是。但要打造灭神剑所需的材料,那就真没办法了……

    且不论现在穿越者们能不能凑出那么多的资源来打造它,就算砸锅卖铁造出了灭神剑,也不会考虑让老虎拿去举行魔剑觉醒仪式的。

    这可不是玩游戏,爆了的话,大家是要吐血的!

    嘴上说着笑话,无眠的手下却没有停顿,他忙忙碌碌地把各种资源分门别类放进附魔工作台的魔法阵,然后指挥同伴将一件又一件武器摆到附魔工作台上,最后激发法术。

    伴随着一圈刺眼的红光,那些武器的锋刃上就有了一抹令人心悸的鲜红。

    “激发式对传奇生物特效,只能激发一次,效果大概可以持续十分钟左右。”无眠叹了口气,擦一擦汗,说,“这么长时间,应该是足够了吧……”

    “足够与否,要看到时候的具体战况。”长孙武说,“比方说,具体的阵型,战斗的节奏……等等。”

    “嗯,这些就要看熊猫他们的了。如果他们能够侦查到准确的情报,我们这一战就有足够大的把握。”

    说着,众人看向镇子东方,森林的方向。

    今天一早,熊猫就带着两个人出门去侦查,寻找地行龙的下落了。也不知道他们这一趟顺利不顺利?有没有找到地行龙的线索?

    “我只希望他们不要挂掉。”正在用磨刀石研磨那些武器,让它们更加锋利的荷鲁斯停了下来,笑呵呵地说,“自从咱们穿越以来,熊猫几乎出一次外勤就挂一次,这次怕是也不例外吧。”

    “闭上你的乌鸦嘴!”

第四十九章、踏入丛林() 
深秋的森林里面挺热闹,飞禽走兽都在为过冬做准备,忙忙碌碌。

    走在森林里面的三个人,此刻也一样的忙碌。

    穿着罩袍的“赏金猎人”不断观察周围的情况,时不时跑到某棵树旁边仔细看看,又趴在地上琢磨一番,也不知道在念叨些什么。

    他的种族是高等地精,职业是盗贼系的“暗行者”,最擅长的就是潜行和追踪。在这种茂密的森林里面搜寻强大怪物的踪迹,正是最适合他的工作。

    跟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一身毛发犹如银丝一般明亮的德鲁伊“呼和浩特我最帅”逗弄着停在自己肩膀上的一只小鸟,还在不断地剥松子喂它,也不知道一个狼人和一只鸟究竟有什么共同语言,聊得那么开心。

    熊猫算是唯一无聊的人,但他也没闲着,脚下走路,手上拿着一根灰红色的金属棒,用力掰折,试图将它折弯。奇妙的是,这根金属棒每一次被折弯少许之后,很快就会复原,变得和之前一模一样。

    这东西是“搞事小队”的专职商人真残念在塔拉汗城逛街的时候发现的,它叫臂力棒,是一种简单的魔法道具,可以用来锻炼臂力。用法和地球上同名的东西差不多,只是没有那么方便,锻炼起来比地球上的臂力棒吃力得多。

    在这个世界上当然有需要锻炼的人,自然也就有各种锻炼器材。只是这类锻炼器材都是魔法道具,产量不高,销量也不高,一般只有在大城市才可能买到——塔拉汗城就是大城市。

    真残念不是锻炼党,但城堡里面有一大群穿越之后转职健身一族的锻炼党,所以看到这些锻炼器材之后,他就想要买一些。结果问了价格,吓了一跳,最后只买了这根最便宜的臂力棒。

    “就这么一根只能用来折弯和恢复的棒子,居然也要二十枚金币,简直荒谬!”回来之后,他这样抱怨,“不如我们改行做健身器材吧,我觉得这个很有赚头。”

    “有利润但是没销量的东西,做来也赚不到钱。”

    “……说的也是。”

    最终这东西被熊猫买下,为此他掏光了自己最后的积蓄,变成了一只穷光蛋。

    但这东西显然很合他的胃口,天天闲来无事就拿着练啊练啊,毒舌的荷鲁斯就曾经说过:“这样下去,总感觉熊猫会把自己练成秃头。”

    “秃头?”

    “是啊,我秃了,也强了。”荷鲁斯做了一个曲臂展示肌肉的动作。

    熊猫并不担心“变强但是秃了”的问题,作为一个熊猫人,他不觉得秃子与否可以算得上是问题——熊猫就算不秃,难道能好看到哪里去?

    这就像长得帅如吴彦祖的花样美男,会为脑袋上莫名其妙掉头发而苦恼,但长得像成奎安的彪形大汉,一般就不会在意这种问题了。

    熊猫自我感觉就属于后者,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秃顶。

    相反,要是变秃就能变强的话,他真是求之不得!

    一路走来,相顾无言,三个人都不是多话的——哦,最帅的那个话很多,但他正在跟一只小鸟聊天,顾不上别人。

    过了许久,小鸟飞走了,“呼和浩特我最帅”还挥挥手向它道别,才对大家说:“咱们这是到哪里了?”

    “你一个德鲁伊,在森林里面向别人问路?”赏金猎人没好气地说,“你是来侦查的,还是来搞笑的?”

    “我是来提供传送门的。”自诩帅哥的某狼人笑呵呵地说,“现在大家掌握的传送法术里面,成本最低的就是我的‘树木传送术’。找到了地行龙之后,就要靠我开传送门,迅速回到森林边缘。除此之外,我还需要做别的吗?”

    赏金猎人气得无话可说,转头看向熊猫。

    “我是来提供一个肉盾的,如果需要的话,我负责给你们断后。”熊猫说,“这批的几个肉盾里面,如果一定要牺牲一个的话,显然是牺牲我比较合算。”

    “你看看人家熊猫!多有自觉!你就不能学着点吗!”

    “他长得那么丑,我学他干什么?”

    赏金气得鼻子都歪了,二话不说就一个滑步冲到最帅面前,抡起拳头就是一个上勾拳。

    这一拳打中了,可并没有什么效果,反而是他自己被最帅还手一巴掌,给拍得趴在了地上。

    要论战斗力,在不动用兵器的前提下,一个高等地精的潜行系盗贼,怎么可能打得过一个高等狼人的德鲁伊?

    看块头就知道不可能的。

    这一巴掌也没能把地精怎么样,他冷笑一声,一个翻身跳起来,往旁边的树荫里面一钻,身影顿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脚步声都听不见了,也不知道究竟躲在哪里。

    于是就轮到狼人担心了,他头顶上的耳朵不停地晃动,鼻子也接连吸气,想要靠听觉和嗅觉寻找潜行躲起来的地精,但全都一无所获。

    “传奇潜行”要是能够被这么简单地破掉,那赏金这么多年的级就白练了。

    要不是他的技能持续时间不够长,又有冷却的问题,光凭他一个人,就能在这危险的大森林里面来去自如。

    片刻之后,狼人终于露出破绽,被地精绕到背后,双手合拢,食指中指并起来,给了他一个惨烈的“千年杀”。

    这一招实在是太过凶残,狼人顿时就瞪大了眼睛。要不是熊猫立刻捂住他的嘴巴,只怕他的惨叫声会把森林里面所有的魑魅魍魉全都给引来。

    最终狼人和地精狠狠打了一架,两个人都打得鼻青脸肿。总的来说地精因为体格的缘故肯定更吃亏一些,但相比挨了千年杀的狼人,鼻青脸肿什么的,似乎也算不上是很大的问题。

    这当然是因为有熊猫镇压着,不让他们动真格的缘故。否则要是两人施展真本事,就绝对不会是这么和平的结果了。

    无论是盗贼的潜行背刺,还是德鲁伊的自然法术,都是能够将敌人给一击致命的。

    等他们打完了,看着两个灰头土脸的人,熊猫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几个年纪大的都一致要求我带队了,他们大概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了吧……”

第五十章、反思() 
在外行人看来,到森林里面搜寻地行龙,似乎只要一个德鲁伊就能完成,不算是多么困难的任务。

    这个想法当然是错的,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德鲁伊,也不能长时间在自己不熟悉的森林里面孤身行动,那是找死。

    虽然德鲁伊的确可以常年生活在森林里,甚至于孤身一人在深山老林里面住上很久。但那是有前提的,他必须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和这片森林、这片土地互相呼应,将自己的自然能量和这片大地上的万物联系,使得自己成为森林和土地的一部分——完成了这个过程之后,他想住多久就能住多久,在因为衰老而使得自然能量衰减之前,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但当德鲁伊来到了一片陌生的森林里,来到了一块陌生的土地上,他并不比别的野外冒险者有更大的优势。充其量他的法术更加适应野外的环境,能够在这种环境下发挥出更大的威力来,仅此而已。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位德鲁伊会首先选择在森林边缘行动,而不会贸贸然深入其中。而如果森林里面再有地行龙之类霸主等级的生物存在,大多数德鲁伊都会选择对这片森林敬而远之——除非他们的数量够多,形成了足以威慑地行龙的力量。

    就凭“呼和浩特我最帅”这一个德鲁伊,当然不可能威慑地行龙。哪怕再加上“赏金猎人”这个盗贼,还有熊猫这个圣武士,也根本不够看。想要能够威慑地行龙,像他们这样的至少要有六七个人,才能做到这种事。

    没办法,地行龙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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