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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部分

莽穿新世界-第441部分

小说: 莽穿新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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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带着那批难民来到这里之后,选择肥沃的土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他们将野菜和粮食作物混合种植,田地里面很快就一片欣欣向荣。

    这景象看得那些转职的海盗们羡慕不已,他们纷纷跑来询问种田的技巧,当然也免不了有人想要打秋风。

    经历过末日恐慌世界磨砺的熊猫,办事效率比以前高了很多。借助几颗搞事者的脑袋,原住民和新迁入的难民们很快就和睦相处——或者至少看起来和睦相处了。

    然后,种田,建房子,搞各种附属的建设。

    不知不觉,大半年之后,一个新的城镇就渐渐成型了。

    这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城镇,居民们绝大多数都是农夫。他们在温暖潮湿的南方海岛上,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虽然有时候也会遇到大风大雨,但比起家乡那毁天灭地一般的恐怖灾难,这些小风小雨,完全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种植的第一茬作物——备灾粮食作物“厚青藤”收获了。

    这种藤蔓作物的茎叶都可以食用,叶子是不错的蔬菜,茎干罕有不少淀粉,晒干之后砸烂、磨粉,可以充当主食。

    尽管口味有点糟糕,但当第一批自产的粮食被送到餐桌上的时候,包括熊猫在内,新鱼跃镇的居民们才总算是松了口气,一颗悬在空中许久的心,总算是落了下来。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虽然来自塔拉汗领和德古拉领的援助依旧源源不断,虽然这一季的收获其实只是聊胜于无,但自己耕种的田地里面能够有足够的产出,这个事实本身就足够让人安心。

    为此,熊猫宣布,新鱼跃镇新增一个节日——以后每年的三月一日,被称之为“收获纪念日”,以纪念这人到异乡之后的第一次收获。

    第一个节日过得有点朴素,完全谈不上盛大,大家只是聚拢起来,唱歌跳舞,下午就依旧去工作了。

    但熊猫清楚地看到,庆祝之后的居民们,脸上、眼中、脚下……乃至于工作的时候,都多了几分活力和信心。

    相信他们能够在这里好好地生活下去,代代繁衍生息。

第四十二章、特雷拉的王位() 
    大陆历787年夏末,特雷拉王国出了点事情。

    国王病倒了。

    这位大家懒得记住他名字的国王年纪不小,已经是五十好几的人了。他从二十四五岁登上王位,三十多年的时间里面,一直平平稳稳,没出过什么岔子。虽然称不上是明君,至少也不是昏君。用穿越者们的评价,他属于“千千万万的庸庸碌碌的普通人里面很司空见惯的没有任何特色可言的一个”。

    至于这评价是谁说出来的,除了洛马,还能是谁?

    这位国王的实力并不强,五十多岁的他已经不能算是年富力强。这次病倒之后,他的精神明显差了很多,处理政务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甚至不止一次在开会的时候打瞌睡。

    看到国王老态毕现,不少官员和贵族都觉得,是该让新国王继位了。

    国王的一对子女年纪都不小,长公主菲斯娜今年已经二十七岁,王子锡安也已经二十一岁。无论是由公主还是由王子继位,都不用担心什么“主少国疑”。

    嗯,这话说的自然就是色雷斯王国,那位小国王到现在都还没十岁呢,也亏得辅政大臣阿兰维纳·色雷斯忠心耿耿,否则只怕早就已经改朝换代了。

    特雷拉人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但他们却又不得不发愁另外一个问题。

    该由谁来继承王位呢?

    西陆世界的政界没什么特别的重男轻女的想法,女贵族乃至于女国王都并不稀罕艾兰茨王国的开国君王就是女性,西文莱卡共和国上一代的大执政官也是女性。虽然一般来说,男性总会有一些先天的优势,但女性只要能够凭借血脉和努力走到足够的高度,至少在这个高度上,她们参与竞争的时候一点也不吃亏。

    所以,就算是由女王来继承王位,也没什么不可接受的。

    当然,一般来说,国王既然有儿子,当然是由儿子继承王位。但这些年来,菲斯娜公主的表现的确远远胜过锡安王子,却是大家都无法否认的事实。

    身为国王,最重要的是血脉,其次就是能力。从血脉的角度来说,公主和王子是一样。而从能力的角度来说,公主殿下比王子殿下可靠多了。

    这一点,光是个人武力就很明显。

    菲斯娜公主已经是一位高阶的战士,当她凝练斗气的时候,甚至能够正面挡住弓弩。以她的实力,不出意外的话,至少能够活到上百岁。这意味着就算考虑年老体衰之类的问题,她至少也能担任五十年左右的国王。

    对于官员和贵族们来说,国王当然是在位时间越长越好。在位时间越长,政局就越稳定,越不用担心朝令夕改之类的问题。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让传奇强者来当国王,几百年都不用换人,安心到了极点。

    而锡安王子就不行了,他虽然在魔法和武艺方面都有所成就,但两边的水平都不高至少没能高到足以让他突破一般人寿命限制的地步。如果让他当国王的话,估计也跟他的父亲差不多,等到五六十岁的时候就年老体衰,也就是说,他只能当三十年左右的国王。

    三十年和五十年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除了寿命之外,菲斯娜公主在“人脉”方面,也有显著的优势。

    她的门下有不少杰出的人才,而且她跟艾兰茨女王卡特琳娜陛下的关系也很好艾兰茨是特雷拉王国周围最强大的国家,而且直接和特雷拉接壤,如果由公主继承王位的话,外交方面会很有利。

    至于锡安王子……他跟莫来商业联邦五大公爵之首的“黄金公爵”戈登家族女儿结了婚,在外交方面也并非孤立无援。然而近年来,莫来联邦的形势并不好。国内收复故土的呼声很高,戈登公爵一直将其压制,已经渐渐有些焦头烂额。在外交上,他或许并不能给自己的女婿很多的帮助。

    如果莫来和艾兰茨发生战争的话,大家会看好谁呢?

    当然是看好艾兰茨王国!

    莫来人不擅长打仗,这是早就已经被人们公认的事情。他们依靠要塞防守的时候,倒是还能勉强打一打,但想要主动打出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如果让锡安王子继承王位的话,一旦莫来和艾兰茨开战,特雷拉当然要站在莫来这边这可真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谁都知道,战争的时候,要和胜利者站在一起,才能得到好处。

    尽管倾向于王子的官员们一再宣称“帮助弱者打击强者,才有助于得到最大的好处”,可大家都是人精,这话忽悠得了谁呢?

    的确,帮助弱者打击强者,可以趁机大捞一笔,甚至可能两头通吃。但前提是,你要有比“强者”更强的实力才新!

    特雷拉比艾兰茨更强吗?谁都不敢拍胸口说这话。

    相比之下,如果让公主继位的话,一旦艾兰茨和莫来开战,特雷拉就可以站在艾兰茨那边这大概不能捞到很大的好处,但肯定能够捞到不少。最差最差,也能把黄金沙漠以及更西边的一些领地纳入特雷拉的版图,让王国的领土增加一大块吧……

    所以,从外交的角度来说,菲斯娜公主也同样有优势。

    初次之外,从这些年王子和公主分别处理一些实际工作的情况看,公主殿下和她麾下的那些人才,办事能力还是很可靠的。尽管就人数来说,他们及不上王子殿下那边人多,但是就实际成果来说,并不差。

    并不差,这就够了。等她当了国王,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手可以用。

    类似这样的讨论,在特雷拉的不少地方都能听到。起初是贵族和官员们在讨论,后来就连平民们都在讨论这样的话题。

    大多数的讨论,最终得出的结论都是“公主比王子更适合继承王位”。

    如果现在在特雷拉搞个民意调查的话,或许公主殿下的支持率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六十几,得到了压倒性的优势。

    如果这是一场总统竞选的话,那么公主殿下显然优势巨大,王子殿下可能要把球王贝利、毒奶黄旭东等高手一起请来,对公主发一发功,才可能挽回劣势……

第四十三章、哈雷特公爵的宴会() 
    特雷拉王国,泉水镇。

    作为哈雷特公爵直属领地,泉水镇距离王都并不远。虽然因为地势格局的缘故,不适合驻扎军队——也没人会在距离王都这么近的地方驻扎军队,毕竟那太刺激国王陛下以及忠于他的人们了,但是泉水镇却有另外的用途。

    它是一个以饮宴而著称的小镇。

    这个小镇旁边,有著名的“泉水庄园”,那座庄园相当于小镇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中分布着一个个花园、小广场,以及宴会厅。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有适合举行宴会的场所;无论一年四季,都有风景宜人,让人流连忘返的好去处。

    因为这种原因,泉水庄园里面几乎每天都在举行宴会。有时候是哈雷特公爵自己搞,有时候是别人借来搞。哈雷特公爵对此也乐见其成,甚至有“泉水庄园是我的,也是大家的,是所有热爱欢庆的人们的”这样的话。

    今天,泉水庄园里面自然又在举行宴会。

    宴会的主持人是哈雷特公爵,主题则是庆祝一个不热的夏日——是的,因为今天下了一场大雨,风也不小,所以天气比正常的夏天要凉爽许多。

    这样的理由足够举行宴会吗?对哈雷特公爵来说,已经足够了。

    王都新贵,普雷特·雅玛子爵百无聊赖地坐在宴会大厅外面的阳台上,一边俯视着庄园里面正在忙碌的大批仆人们,一边慢慢地喝酒。

    作为赫赫有名的“水晶宫博物馆”的主人,这位子爵拥有令人咋舌的财富。在他的博物馆里面,陈列着许多让公爵大人都为之眼红的宝物。但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够从博物馆里面偷走哪怕一根钉子、一块石头。

    子爵本人也是著名的铠甲大师,他善于打造坚固的全身甲,在他的手下,沉重的锤子宛若变成了绣花针一般,能够将钢铁打造成各种不同的形状,拼接、组合、雕刻……最后的成品,就是一件件与其说是武器装备,不如说是艺术品的铠甲。

    这些年来,王都的大贵族们如果拿不出一两套雅玛工坊出品的铠甲作为摆设,就会被人瞧不起——这说明他要么没钱,要么没审美的眼光,总而言之,是个很差劲的货色。

    而且,雅玛子爵还是菲斯娜长公主殿下最信任的大臣之一。每次公主殿下有什么事情要做,都会邀请他一起商量该怎么办。而商量的结果,三次里面就有至少一次,是把事情交给雅玛子爵去做。

    雅玛子爵也从来没让长公主殿下失望过,他总是能够把事情做得很好,无论是需要财力还是人力,又或者是武力,他总是能够办到,从来没有失手过。

    所以子爵自然就成了各种宴会都要邀请的红人,无论是他作为大富豪的身份,还是作为工匠大师的身份,又或者作为艺术家的身份,再或者作为能臣的身份……总而言之,他是一个被人们欢迎的人物。

    然而被人们欢迎的雅玛子爵,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宴会。

    至少,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贵族风格的宴会。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普雷特·雅玛坐在阳台上,一边看着宴会大厅里面觥筹交错的欢乐景象,一边看着庄园里面仆人们辛苦劳碌的景象,忍不住暗暗摇头,“这景色看多了,就能够理解洛克那家伙的心情——贵族这东西,真心是社会反动力量的代表啊!”

    但他可不会把这种话放在宴会上说出来,尽管他并不在乎得罪人,也完全不买哈雷特公爵什么帐,可无端得罪人,实在不是一个生意人该做的事情。

    嗯,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生意人,无非他做的是艺术铠甲生意罢了。

    就在这时,他注意到了宴会大厅里面,有蓝发的中年男子,真一脸阴郁的坐在角落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喝闷酒。

    他忍不住眉毛一挑,嘴角微微翘起,端着酒杯走了过去。

    “辛格尔德将军,看来你心情不大好啊?”说着,他坐在了对方旁边,完全没有顾忌对方身上那阴沉沉的低气压,以及脸上那几乎就差写出来的“生人勿进”的疏远感。

    蓝发的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往旁边让了一点,疏远之意昭然若揭。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一个体面的贵族应该举起酒杯致敬,然后转身离开。但普雷特·雅玛似乎并没有看出对方的意思,一点也没有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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