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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莽穿新世界-第38部分

小说: 莽穿新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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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是够了,材料和成品之间的差别,可不是小数目。何况只要再买一枚戒指的材料就行了嘛……”真残念说着出门了,作为杂货店主,他是队伍里面最擅长讨价还价的人。

    而另外一边,熊猫正在大路上快步如飞。

    他实在是等不及了。

    早一点赶到塔拉汗城,就算不能做点什么,至少可以让自己安心。

    何况他也知道塔拉汗城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要能够提前赶到,就算只有孤身一人,也未尝不能做点有益的事情。

    他当然不会傻到就这么单枪匹马去找BOSS送死,但那些在背地里面使坏的鬼蜮之辈,其实比他更怕曝光。只要设法揭穿一点阴谋,或者干掉它们一两个爪牙,都足以大大延缓阴谋的发动,甚至可能让阴谋整个儿失败。

    毕竟……塔拉汗伯爵本身就是厉害角色。

    至于这一路上的开销,他也并不担心。

    因为他有钱。

    城堡可以修复之后,会长三余无梦生先修复了照明和供水,然后就选择修复了被俗称为“福利院”的祈祷台。这个祈祷台在游戏里面有两个用处,一是每次祈祷之后能够得到一个时间长短不定的增益BUFF,二是每天第一次祈祷时,可以领到一点钱和经验值。

    对于当初玩游戏时候那群九十多级的玩家们而言,这点钱和经验值实在是没什么意义,相比之下那个增益BUFF才算是有点价值。但对于现在几乎都成了白板的穿越者们来说,增益BUFF当然是很好很强大,但那些钱和经验值才更加重要!

    毕竟,现在大家都一穷二白,什么都缺。

    祈祷台可以给予的经验值并不多,大概也就相当于做一个小任务的样子,但给的钱倒是不少,虽然多少不定,但总的统计下来,大概人均每天可以有一个金币左右。

    一个金币对于平民来说,真不是什么小数目了。“新世界”游戏里面采取的是金银铜三等币制,十进制换算。也就是说,一金币就相当于一百铜币。

    平民的各种消费,绝大多数都是用铜币来计算的。很多任务给的奖励,一般是以银币计算的。用到金币计算的,一般都是些称得上“奢侈”的消费了——比方说雇退休冒险者蓝迪乌斯的马车,就只要花一个金币。

    当然,是每天。

    所以每天一枚金币,差不多就相当于蓝迪乌斯天天都有生意,别说对平民而言,就算对冒险者来说,都可以称得上好日子了。

    出发之前,三余给大家每人发了20枚金币。这笔钱数目不大,想要买高级装备的话肯定不够,但对于旅行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第十八章、盗匪() 
就算熊猫走得再快,从加利尔镇到塔拉汗城,也不是一天就能到的。

    当初在游戏里面,如果不用传送阵的话,光靠走路,这段路也要走半个多小时。而从卡里普拉村到菲鲁曼村,只需要最多十分钟就行了。

    就算考虑到现实中在森林里面行进会大受阻碍的因素,把两边的距离折算过来,至少也是四五天的路程。

    天色渐渐黑了,熊猫却没有停下脚步,依然在夜色中行进。

    在这个世界里面,夤夜赶路是很危险的事情。无论在游戏中还是现实里,夜里出现猛兽和魔物的概率都比白天高得多。

    而且……除了猛兽和魔物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会出现。

    比方说,前面路边一块空地上,正在点着篝火烤肉的那群人。

    他们穿着和寻常平民截然不同的厚实衣服,几乎每一个人都在衣服外面裹着硝制的兽皮,这种兽皮穿在身上绝对谈不上舒服,却十分的坚固,可以提供不错的防御力。其中两个格外强壮一些的,还穿简陋的皮甲,明显是头目。

    这群人最大的特征,是他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着武器,有人带着刀剑,有人提着枪矛,还有人背着弓。尽管处在休息之中,可他们的武器却根本没有离身,就算是坐在地上的,也把武器放在一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看得出来,他们随时都准备战斗。

    或许是和猛兽战斗,或许是和魔物战斗,又或许……是跟人战斗。

    熊猫停下脚步,注视着他们。

    他认识这群人,或者说,他认识这种人。

    在游戏里面,这叫“盗匪营地”。

    盗匪营地有两类,一类是临时的,一类是永久的。后者往往是副本,前者则是临时刷新出来的一群怪物。就强度而言,当然也是后者比较强,但这绝不代表前者就是人畜无害的小绵羊。

    新手赶夜路的时候遇到盗匪营地,然后被一群盗匪乱刀砍回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当初熊猫玩游戏的时候,也不止一次遇到过这种事。

    盗匪营地很恶心,总是刷新在大路边上。他们的警戒范围很大,想要从路上绕过去,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而夜里离开大路……这种行为跟挑战盗匪营地比起来,究竟哪个更加作死一点,谁也说不清。

    所以当初大家都是新手的时候,往往路边一个盗匪营地,就可以堵住整个村子乃至于镇子玩家们的去路。除非有人带头,组织一群人去把它们给刷了,否则的话,大家还是老老实实待在村子里面练练生活技能,做做巡逻任务算了。

    到了后来,随着玩家们的实力越来越强,新手区域的盗匪们渐渐就不能再构成威胁了。但每当开新级别的新地图,这种路边刷新的盗匪营地,总是会给玩家们添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以至于很多玩家都在论坛上吐槽:“区区一群盗匪,级别怎么会比我们这些闯荡四方的英雄好汉还高?他们身上那套破旧铠甲,难不成是神器吗?”

    想到这里,熊猫忍不住笑了。

    笑过之后,他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去。

    走了一段路,渐渐靠近了盗匪营地。盗匪们纷纷站了起来,将武器拿在手上,在头目的带领下走到了路上,拦住了他的去路。

    眼看着为首的一个头目想要说点什么,熊猫抢先开口,打断了他的话。

    “我有急事。”熊猫说,“所以不用废话了,不想打的话就让开。”

    盗匪们没有让开。

    熊猫冷笑一声,加快步伐,直接朝着他们冲了过去。

    一个高个子的盗匪迎了上来,他手持一把有缺口、锈迹斑斑的大刀。这把刀要是在地球上,只怕会比寒光四射的利刃更加让人恐惧。

    被生锈的利器划伤,很容易得破伤风。

    熊猫当然不想要挨上一刀,所以在大刀砍下来之前,他已经侧身向前,既躲过了这一刀,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紧接着他立掌如刀,一掌切在了盗匪的右手上。

    手刀并不锋利,但用来克敌制胜的话已经足够。盗匪的右手挨了这一击,疼得根本没办法握住武器,大刀落在了地上。

    在大刀落地之前,熊猫已经冲到了和他贴身的距离,右手抓住他的衣领,左手揪住他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举过了头顶。

    “还要打吗?”就这么举着一个大活人,熊猫环顾周围,对明显受到震慑的盗匪们说,“我不想多杀人,但我也不介意杀人。”

    “提醒你们一件事,我这个人做事的风格是——如果见了血,就要杀干净!”

    随着他的话音,森然的杀气弥漫开来,让已经渐渐接近深秋的夜晚变得更加寒冷。

    盗匪们纷纷将目光投向首领,两个首领对视一眼,一个后退,一个向前。后退的那个,将背着的弓取了下来。

    熊猫叹了口气,双臂发力,将举着的这个盗匪当做一块石头,朝着敌人们砸了过去。

    盗匪们怎么也没料到同伙竟然会变成投掷武器,顿时有些慌乱。有人想要接住,有人想要躲开,原本还算整齐的环形包围立刻就乱得不成样子。

    而且,当两个盗匪扔下武器,试图接住自己同伙的时候,却发现投掷的力量十分庞大,根本接不住。结果就是三个人一起变成了滚地葫芦,摔在地上滚成了一片。

    这时,熊猫已经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冲进了盗匪们之中。

    面对手持利器的盗匪们,他毫无惧色,抡起拳头就打。盗匪们的武器往往被他躲闪过去,而他的拳头却总是可以击中目标。

    他的拳头用足了力量,无论盗匪是强壮还是瘦弱,只要挨了他一拳,就别想再站起来。或许不会当场死亡,但想要恢复战斗力,却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做到的。

    然而即便如此,熊猫还是陷入了包围之中。所谓好汉不敌双拳,仅仅几秒钟之后,他身上就挨了一刀。

    好在,他穿着铠甲。

    他的铠甲并不是长孙武那种看起来像是铁罐头一样沉重的全身重甲,但也不是寻常的皮甲,是以皮甲为基础,将一条条坚固的铁条用铁环固定在上面的铠甲。这种铠甲正式的名字好像叫板条甲,沉重而且坚固,防御力十分可靠。

    按照狂热的盔甲爱好者长孙武的说法,板条甲是一种历史悠久坚固可靠的重型铠甲,早在两千年前就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最后被防御力不如自己的锁链甲淘汰,关键原因在于——它特么实在是太重了!

    这种铠甲如果只在身体正面和背面装金属片的话,就会有明显的防御漏洞。而如果用甲片把这些漏洞也补上,重量就会变得很恐怖——长孙武他们那个铠甲格斗俱乐部曾经试着复原过一件,整个俱乐部里面最强壮的家伙穿起来之后都累得气喘吁吁,尤其是肩膀疼得要命。

    但这种问题对熊猫来说是不存在的,他的力量足够强大,体质足够强韧,作为圣武士,他还有“重甲”技能,可以有效地降低重甲对身体的负担。

    所以穿着这样的重甲走路和战斗,对他完全不构成影响。

    这件沉重的铠甲,只会给他的敌人带来绝望。

    就像刀砍在他的身上,反而被甲片弹开的那个盗匪脸上的表情一样。

第十九章、夜战() 
刀砍在敌人背后,结果却被“当”的一声弹开,这实在是很打击士气的事情。

    盗匪们就是这样,他们眼看无往而不利的背后偷袭都没有能够奏效,顿时面面相觑,不止一个人的脸上露出了惧怕之色,甚至已经有人在悄悄后退。

    作为刀头舔血的好汉,他们杀人不眨眼,挨刀子的时候也不会缩头。然而不怕挨刀子,不代表他们不怕遇到根本打不过的敌人。

    面对一个穿着重甲,刀砍上去都砍不伤的对手,他们自然就怕了,就想到了要逃跑。

    熊猫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他立刻改变目标,朝着那些已经露出惧怕之色,甚至于开始后退的盗匪逼近。

    他是莽夫没错,但谁说莽夫就没脑子的?

    有脑子的莽夫,才是真正强大的莽夫。这正如穿越之前,一位他很推崇的游戏高手所说的那样,有智慧的蟑螂,才是强大的蟑螂。

    只会无脑莽的人,领悟不到“莽”的真正精髓。

    一个真正的、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莽夫,他所追求的不是怒吼着“WAGHHHH”冲锋,而是怒吼着“WAGHHHH”冲锋,把敌人给打败了,或者至少打怕了。

    要是得不到任何效果的话,那就只是送死罢了。

    熊猫从来不喜欢送死,他在PK的时候,杀人数总是比被杀次数要稍稍多上那么一些的。

    如果他只是个无脑送的蠢莽,又怎么能够让大家信服,稳坐冲锋队长的宝座?

    “莽穿地球”公会的冲锋队长,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在战斗中,既然发现敌人有破绽,那就应该抓住破绽穷追猛打,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要命的问题,最后让敌人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才是熊猫最大的追求。

    现在,他就在身体力行这个追求。

    眼看着那个穿着刀枪不入重甲的大块头逼近,那些原本就已经慌乱的盗匪们更加惊慌,他们连连后退,嘴里还发出惊慌的叫声,明显已经没了斗志,眼看就要逃跑。

    就在这时,熊猫注意到了一点寒光。

    他下意识地侧头一闪,听见利箭破空的声音从耳边掠过,躲过了一支冷箭。

    朝着冷箭射来的方向看去,只见那个之前后退的盗匪头目已经带着几个用弓箭的盗匪,找到了不错的位置,正开弓搭箭瞄准自己,想要偷袭呢。

    “靠!”

    就算淡定如熊猫,这时候也忍不住骂了一句。

    他当然不能就这么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等着挨冷箭,于是猛地一个冲刺,拼着又挨了几刀,一把抓住了一个盗匪,拿着这家伙当盾牌用,朝着弓箭手们冲了过去。

    不把这几个弓箭手干掉,还怎么能够安心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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