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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部分

莽穿新世界-第328部分

小说: 莽穿新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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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塔拉汗伯爵并没有这么做,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他看来,要么是不值得,要么是赢不了。

    “不值得”的情况另当别论,“赢不了”的情况,则一直都是马萨林心中沉甸甸的担忧。

    北境魔王……是那么强大,强大到让一位伯爵宁可接受自己大片领地被其控制,也不愿意和它敌对吗?

    面对这样的强者,他们这次的交涉,真的能够成功吗?

    此行之前,马萨林一直在担心这些。他甚至比锡安王子更加担心,因为锡安王子失败得起,他失败不起。

    锡安王子可不是一位宽厚大方的主君,要是这件事失败了,责任多半会落在马萨林的身上。

    好在经过接触,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北境魔王的确强大,的确认识很多厉害人物,但是这位魔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乖僻和孤傲,并不是那种眼睛长在头顶上,完全没办法好好说话的人。

    事实上,如果不是预先知道对方的身份,他甚至无法想象一位堂堂魔王,竟然会如此的随和。

    马萨林一边整理下次会面可能用到的资料,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看锡安王子。锡安王子正在愉快地喝茶,但在他的笑容之中,依然隐藏着一丝阴翳。

    这一丝阴翳,是那个白发的魔王眼中和脸上,从来没出现过的。

    (或许……相比锡安王子,那位北境的魔王,更适合当一位国王吧……)

第三十二章、关于封号和家族() 
    特雷拉王室和北境魔王之间的谈判,就这么不急不慢地进行着。双方平均三天谈一次,每次谈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总的来说,谈判的气氛是良好的,双方的交流也很坦率——此处“坦率”二字绝非地球上暗示着“大家意见分歧很大”的政治黑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至少双方都认为自己还算坦率,绝对没有刻意隐藏对对方不利的消息,玩坑蒙拐骗那套。

    ……对于这个说法,穿越者里面很多人都不以为然。

    你都装神弄鬼了,还叫不坑蒙拐骗?那些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东西,骗得了外人,可骗不了自己人!

    但封皇他们对此也有解释——穿越者们来自于地球,而这个世界跟地球上的那个游戏大致一样,那么穿越者们当然都是在游戏世界诞生之前出世的,所谓“先有策划后有天,我比策划早三年”绝对不是吹嘘……别人不说,至少沃利贝尔大叔肯定比游戏公司那些个策划们年纪大,他都快退休了……

    这么一说,喷子们顿时哑火了。他们总不能梗着脖子说“游戏策划们年纪比沃利贝尔还大”这种鬼话——世界上或许有六十岁的网游策划,但至少直到他们穿越那会儿,多半还是没有的——起码中国没有。

    倒是穿越之前还在日本留学的几个人表示“年纪比沃利贝尔大叔还大的策划,那边一些老牌游戏公司里面真有”。

    好在他们不属于喷子行列,倒也没因此又生话。

    经过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前后谈判了接近十轮,最终双方还是达成了一致。

    特雷拉王国的“招安”计划,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其实洛克真的不介意弄个贵族头衔,要是换成几年前的他,或许会觉得这是在跟安东尼等人同流合污,但现在他已经不会这么想了——这个世界目前就这水平,想要一步到位跨越式发展,不现实。那么就算只是照顾那些跟随他的人们的心情,他也有必要弄个名正言顺,哪怕就让大家开开心也好。

    但是,对于封号的问题,他却很纠结。

    按照谈判最后,锡安王子给他透的底,特雷拉王国会在彼此认为合适的时候正式册封他。届时他的爵位将会是伯爵,和塔拉汗伯爵地位平齐。

    那么问题就来了,他该叫什么伯爵呢?

    这个问题刚刚被提出,就立刻有人大叫“当然是德古拉伯爵”。

    没错,“新世界”这个游戏里面的吸血鬼,是按照游戏《恶魔城》系列里面德古拉伯爵的风格设计的,和诸如《暮光之城》、《惊情四百年》之类作品里面的吸血鬼完全不一样——最大的差别就在基本属性,吸血鬼的基本属性是“黑暗”和“龙”,而不是“黑暗”和“死灵”。

    尽管大多数吸血鬼玩家都选择专攻死灵法术,很少有人去专攻龙语法术,但属性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对死灵特效的武器砍在他们身上,并不会有什么额外的效果;反倒是屠龙剑砍上去效果拔群,一剑就能要他们半条命。

    洛克并不介意被当做德古拉伯爵——他印象中的德古拉伯爵也不算特别坏,更多的算是造化弄人,走着走着就走到大魔王的路线上去了,纯倒霉而已。自己借用了对方的名号,没准还能改善一下吸血伯爵的名声呢。

    但是……当真正要决定的时候,他却又犹豫了。

    “这个名字……会不会有点太晦气了?”他问。

    熊猫看他满脸纠结的样子,叹了口气:“觉得晦气的话,就换个好了。‘幸运伯爵’挺好的,‘莱克’这个姓氏虽然已经有别人用了,但那个贵族地位不高,也不出名。你要用这个封号的话,日后别人说到‘莱克家族’,多半说的就是你了。”

    “前提是,他要能有家族才行。”毒舌的矮人洛马嗤笑着说,“看他的样子,一准是过劳死的下场,哪里可能有时间留下子孙后代!”

    洛克很难得地没有反驳,他也知道自己的确有操劳过度的问题,这段时间也的确累死过一两次。

    “反正我们穿越者是不死之身,没准过个几百年,他都还活着……到时候收些养子什么的,家族也就建立起来了。”熊猫说,“安东尼不就正在考虑收养子嘛。”

    作为当代的塔拉汗伯爵,安东尼自然也面临着家族延续的问题。他当然不敢自己真的娶妻生子——他的种族是变形怪,甚至连人类都不是,就算结婚生孩子,不考虑生殖隔离,生下来的也只会是个半变形怪,一眼就会被认出来。

    所以他考虑的,就是收养子。

    他对外用的理由是“年轻时候练武受伤,有碍生育”,表示要领养族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在他族人的子嗣之中,排在最前面的自然是老塔拉汗伯爵长子哈雷·塔拉汗的孩子。哈雷有三个子女,一子二女。但哈雷的儿子年纪稍稍大了点,今年已经接近二十岁,实在不适合培养成他的接班人。这个孩子也知道自己不仅没资格继承,而且还很惹叔叔的嫌弃,所以一直在外求学,计划当一个学者,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哈雷的两个女儿里面,年纪比较小的那个今年五岁,倒是很可以培养一番。但既然横竖都要用养子了,那么当然是领养一个儿子最为合适。毕竟当代的“塔拉汗伯爵”今年才刚刚三十岁,还年轻得很呢。

    所以安东尼倾向于让正在王都学习魔法的安娜·塔拉汗赶快结婚,生个儿子来继承塔拉汗伯爵的位子。为此他不止一次给安娜写信,催促对方不要沉迷学习不可自拔,要趁着青春年少去谈恋爱,找个合适的男人结婚生孩子,为塔拉汗家族嫡系的繁衍作出应有的贡献。

    他三番两次三番两次地说,几乎每一次写给安娜的信上都要谈这些,现在那位在王都魔法塔学习的“北境之花”已经只要听说家乡来信,就愁眉苦脸,犹如地球上被父母催婚的大龄女一般,恨不得跳到街头咆哮三声,以表达自己的郁闷。

    但再怎么郁闷也没用,安东尼已经下定了决心。

    安娜可是金卡角色,生下来的孩子肯定资质不凡。把这孩子好好教育一番,早点培养成人,他也好早日退休,享受愉快的冒险生活。

    他可不想像洛克一样,成为“过劳死”的代言人!

第三十三章、参军() 
    五月初,正是塔拉汗城一带天气最好的时节。不热也不冷,穿着一件麻布单衣走在街上,吹着风走着路,舒舒服服。这时候田地里面也没什么特别忙活的事情——塔拉汗现在流行的是种木薯,这种作物冬季在暖房育种,三四月间播种到大田里面,然后就只需要日常的管理,一直到十月甚至十月末十一月初,足足在田里生长二百天左右,才能长得厚实饱足,蕴含充足的营养,一口下去又甜又糯,味道十足。

    几个年轻人结伴走在路上,有人脚步轻快精神抖擞,有人惴惴不安却眼含期待,还有人愁眉苦脸,分明是被硬拉过来的。

    “汤姆,本恩,我真的不想去!”矮矮胖胖的迈克摇着头说,“我不想当兵啊!”

    “当兵有什么不好的?”高大的汤姆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这位邻居,“待遇好,工资高,还能学到本领——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伯爵老爷改变了征兵的惯例,像我们这种农民家庭的孩子,是根本没机会当兵的!”

    “谁说的,以前村里就有好几个人当过兵……”迈克不信。

    “那也能叫当兵?农闲的时候跟着练个几回,学点基本的军规。等到真正要出动的时候发一杆长矛,平时主要的工作是服侍人和牲畜……那能叫当兵吗?那根本就是去当仆人的!”

    “当仆人也没什么不好……”

    汤姆瞪大了眼睛,怒喝:“你给我有骨气一点!当仆人有什么好的?要当就当老爷!让别人来服侍你!”

    他目光扫过两个同伴,叹了口气,说:“伯爵老爷现在招的兵,都是‘正规军’——你们知道什么叫正规军吗?就是天天训练,住军营,吃军粮,发军饷,铠甲武器都不离身,走到哪里都很威风……”

    他想了想,说:“记得邻村的杰克吗?就是那个‘竹竿杰克’。”

    “当然记得,他又瘦又高,所以才叫他竹竿嘛。”

    “他家里没田,全靠给人打短工过日子,饱一顿饿一顿,所以才长得又高又瘦。两年前,他说‘我想要活出个不一样来’就离开了村子,知道他现在干什么了吗?”

    两个同伴都摇头。

    迈克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当兵了。当初他离开村子之后不久,就跑去当了兵。前几天我在集市上看到他,他穿着明晃晃的铠甲,佩着一把长剑,手上还拄着长枪,倒转枪尾当棍子,一下就把个喝醉了闹事的冒险者给打趴在地上,真是太威风了!”

    他的眼中露出了神往,语气也变得轻快起来:“我也要当兵!我也要像他那样威风!我也要让大家都佩服我!杰克能做到,我当然也能做得到!”

    迈克和本恩对视了一眼,暗暗摇头。

    汤姆自从几天前去过集市回来,就一直心神不宁的,现在看来,他当初分明是被刺激了。

    这也难怪,杰克那个破落户都能靠着当兵出人头地,混得像模像样,汤姆一向觉得自己又聪明有能干,他怎么能够不想要出人头地呢?

    其实迈克和本恩也未尝不想出人头地,本恩虽然平时不怎么说话,心里却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他觉得只要能够当几年兵,学会一些本事,回来哪怕继续种田,也能成为村里受人尊敬的人——村里几个当过兵的老人,都是被人们尊敬的角色,农闲时候民兵训练,他们就是民兵的头儿。

    本恩没有汤姆那么大的野心,他只要能混成个民兵头儿,就知足了。

    至于迈克,虽然他嘴上一直在反对,可他实际上也还是顺水推舟地跟着来了——他没有汤姆和本恩那样想得清楚,但年轻人谁不想要出人头地?谁不要想在别人面前摆威风?所以尽管他不停地抱怨和怀疑,但脚步可没停。

    这三个年轻人从早上出发,中午的时候在一个路过的村子里面稍稍休息了一下,足足走到傍晚,才抵达塔拉汗城。

    亏得他们年轻身体好脚程快,否则的话,这段路一般人是要走两天的。

    当然,如果不是塔拉汗城现在取消了宵禁制度,夜里也不关城门,以他们抵达这里的时间,怕是只能在城外过夜了……

    三人纵然年青体壮,这么一天走下来,也累得不轻。有件事的汤姆壮着胆子向城门口的卫兵打听了一下,当得知他们走了一天过来,想要参军,那几个原本一脸严肃的卫兵都笑了。

    “又是想要当兵的小伙子!”

    “这几个小伙儿不错呢,我看好他们。”

    “别的不说,光这双腿,就肯定能够符合要求——潘达教官肯定会喜欢这几个能跑的。”

    “好了,别废话了。”卫兵小队长用枪尾敲敲地面,让大家收敛笑声,然后给三人指明了方向。

    “放心去吧。”他说,“招兵处肯定还没休息,你们现在去,应该正好赶上晚饭。”

    三人又惊又喜,顿时觉得脚下都更有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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