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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部分

江湖遇乱世-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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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敌,李煜在专心看着萧绰,这些话却清清楚楚地传达到了萧绰的耳朵里。

    那声音第一句虽然飘渺,可是,说了两句后,却听得越来越清晰,仿佛每说一个字,就离自己近了二三丈,萧绰抬头一看,不尽呆住。

    原来,是霍隽从云端飘然而至,而他竟然骑着一只仙鹤,萧绰知道霍隽的轻功了得,虽然仙鹤轻,但是,他只要有片纸,都能站立得住的。

    可是,那仙鹤却是极有灵性的动物,并不是谁想驾驭就能驾驭得了的,在之前那郑元规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不过,看到霍隽竟然安全地平安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还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令人愉快的呢?

    在离地面二丈高的距离时,霍隽脚尖一点,就落到了萧绰面前,他擦了一把头上的汗,笑呵呵地道:“娘个球球的,老子第一次骑着仙鹤下山,简直吓了老子一身冷汗。”

    萧绰眼角里都是笑意,却故意板起脸来,她道:“那么请问,你是怎么上去的呢?”

    霍隽道:“这个……当然是仙鹤驮老子上去的了,不过……上去时老子也是一身冷汗。”

    霍隽说完,突然对着天空中的盘旋的仙鹤,‘吱吱啾啾’地说了几句,那仙鹤竟然好似听懂了似的点了点头,然后飞走了。

    萧绰本来在他骑着仙鹤时,就已经很惊奇了,而此时更为惊奇,她道:“你在跟仙鹤说话?”

    霍隽道:“是啊,老子在山上遇到位高人,一会儿她就下来,她在山上教了老子鸟语,以后所有各类的鸟儿说话,老子全能听懂也全能跟他们对话了。你想不想学鸟语?老子教你如何?”

    萧绰还没等说话,就见一旁的李煜脸有怒气地道:“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出言不逊?一口一个‘老子’的,你如果再对燕燕这么说话,我……”。

    霍隽笑呵呵地道:“你就叫大内侍卫给老子拖出去斩了?”霍隽的脸上依然带着笑意,缓缓从怀内取出来一个油纸包。

    李煜以为他又拿暗器呢,他跟春秋四友这样的武林人物呆在一起时间长了,也知道,一般大侠的怀中都藏着暗器,绝不人藏着肉包子的。

    可是,霍隽却打开油纸包,里面真的有两个肉包子!——简直是太香了。

    李煜的眼睛都直了,对于一个饥饿得人来说,再没有比这眼前的景象诱惑更大的了。李煜张着大嘴,口水都流了一地,眼睛再也无法从那肉包子身上挪开了。

    霍隽直接把油纸包塞到李煜怀里,道:“哎,按道理正常人饿一天是死不了的,可是,你是皇帝,自然跟咱们这些穷人比不了,老子……哦,我怕你饿死,特意给你带了两个肉包子,吃吧吃吧!”

    李煜却把其中一个肉包子连着油纸包递到萧绰面前道:“燕燕,咱俩一人一个。”然后又对霍隽道:“谢谢你了,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想到我?看来你真是一个可爱的人。”说罢,一口将那包子塞了进嘴里去。

    萧绰拿过包子,却没有动,她问霍隽道:“怎么,山上有肉包子吃吗?”

    霍隽道:“不是,我认识的那个高人,她在修炼返老还童之术,是什么也不用吃的,这肉包子是我求着仙鹤让它派一只朱雀到市集内抢来的。”

    (。)

第九十七章 做你朋友() 
萧绰拿过包子,却没有动,她问霍隽道:“怎么,山上有肉包子吃吗?”

    霍隽道:“不是,我认识的那个高人,她在修炼返老还童之术,是什么也不用吃的,这肉包子是我求着仙鹤让它派”

    萧绰一皱眉道:“什么?你……”

    霍隽道:“就算给它们拿银子,它们会花吗?你当它们是人?老子……哦,对了,在皇帝老子面前不能爆粗口,后来我听仙鹤说了,他说见路上有个妇人刚刚买完,它就连着油纸包给啄来了。你别说我,其实,我也没吃呢,先惦记着你们呢。”

    李煜两口气就把那包子吃没了,他至从生下来后,好像还从来没有挨过饿,别人一天不吃饭根本饿不死,他也许两个时辰就能饿死似的。

    李煜吃完后,他听到霍隽说是抢来的,也没听清到底是谁抢的,他道:“什么?抢来的?”

    霍隽和萧绰一起瞅向他,两人心里都合计,李煜作为一国之君,高风亮节,平时,他更是饱读诗书,懂得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道理,更别说是抢来的东西,他一定会为吃了一个抢来的肉包子而惴惴不安、内疚至死。

    谁知,李煜却道:“抢一回,为什么不多抢些?”

    萧绰:“……”。

    霍隽:“……”。

    两人愣了片刻,萧绰突然把剩下的好个包子,又塞回李煜的手中,她道:“你饿了,都吃了吧!我还不饿,再说此时,我也吃不下去。”

    李煜接过包子,咽了咽口水,说实话就算是再给他两个他也能吃得下,可是,大家都饿着肚子,就他自己吃,他怎能过意得去?

    他对萧绰道:“燕燕,你怎会不饿?都一天没吃东西了。”

    霍隽道:“哎,唐主,我看还是你吃吧,现在是什么情况?韩德让那边还在打斗呢,我们确实是吃不下去的。还有啊,怎么可能一天没吃东西呢?现在离一天还早着呢,刚刚天过晌午,顶多也算是半天没吃东西。”

    萧绰眼角又现出笑意,可是,她却不想笑出来,连忙用她那绣着玫瑰的红纱袖口把樱桃小口掩上,轻轻地咳嗽两声。

    而李煜却看了看霍隽,他觉得有些脸红,他知道霍隽在笑话自己,他道:“韩德让打斗你会吃不下去东西?你跟他是什么关系?兄弟?朋友?”

    霍隽嘿然道:“你在地上难道没听到?他刚才说要和我做朋友。我在高处之时都听到了。”

    霍隽突然把双手分别在嘴的两边张扩开来,对着打斗的韩德让喊道:“哎!混帐驴球球的韩德让!你想跟老子做朋友,老子同意了!”

    他这话就像一股清流,直接渗到韩德让的心里,韩德让虽然全神贯注地打斗,但却听得清清楚楚,他知道霍隽就在自己身后,他知道霍隽愿意跟自己做朋友,顿时会心地笑了。

    但是,韩德让手法却没有一丝松解,他手里握着七灵宝剑,一剑快似一剑,每剑都直奔着纪彩霞的要害,他不能松解,只要一松解,纪彩霞就会乘虚而入的。

    谁知纪彩霞根本就没有动剑的意思,她的内力深厚,那金铃出的音乐也十分动听,竟然是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

    韩德让虽然不懂心侓,但是,总被她的音乐所干扰,这曲子实在是不得不听,而一听,就难免分神,不仅分神,这金铃所出的曲子,让人总是不自觉地想放在一切,静静地坐下来听。

    韩德让控制力是极好的,可还难免要分心。等他挥剑又是一抡急攻全都刺空了之后,纪彩霞忽然一笑道:“年纪轻轻,有这样的剑法,在一般人说来已是很难得的了,但以你的家世和师承说来,若以这样的剑法去闯荡江湖,不出三五年,你父亲和你师傅的招牌只怕就要砸在你手上了。”

    在漫空剑影之中,和缠绵悠扬的音乐之中,纪彩霞居然还能神定气闲,好整以暇地说话,这使韩德让更加心急和气愤,怎奈剑锋偏偏沾不到对方衣裙。

    韩德让声若洪钟,他道:“你在江湖上白混了,我这剑法怎么会给我师父和父亲丢人?你难道不知道,我明明是使盘龙棍的?”

    纪彩霞还是轻轻微笑,她原本让韩德让感到非常奇怪,又不知道奇怪在哪里,直到此时,韩德让终于想明白了。

    一般的胖子,她要是胖得话,就会哪里都胖,胖得很匀称,而纪彩霞则不同,光看她的脸,简直如同惊艳的少妇,让人过目不忘,她的脸是那么地精致,根本找不到上了年纪褔的双下巴,可是,她的身上,却偏偏像挂着一个水桶。

    这让韩德让怎么看怎么别扭,再加上,她手里握着的鱼肠剑出的铃声,也让韩德让感到别扭无比。韩德让想闭上眼睛,不去看她这别扭的身材,但却现闭上眼睛,耳朵也一样能听到她那别扭的铃声。

    原来韩德让一剑刚要刺向纪彩霞的咽喉,便现纪彩霞身子在向左转,他剑锋当然立刻跟着改向左,谁知纪彩霞身子根本未动,他剑势再变,还是落空,所以他这数十剑虽然剑剑都是致人死命的杀人之手段,但到了最后一刹那时,却莫名其妙地全都变成了虚招。

    韩德让咬紧牙关,又一剑向纪彩霞的胸膛刺出,他心里合计,‘这次无论你玩什么花样,我都不上你的当了我的方向再也不会改了,而招式再也不会变了’。

    只见纪彩霞左肩微动,身子似将右旋。

    要知道,高手相争,讲究的就是观人于微,“敌未动,我先动,敌将动,我已动”,韩德让是白山仙翁之徒,自然明白这道理,眼神之利,亦非常人能及。对方的动作无论多么轻微,都绝对逃不过他眼里。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他才上了纪彩霞的当,当他看出纪彩霞好似要将右转时,他的招已经早过纪彩霞,变了过来,谁知纪彩霞根本就没有动。

    韩德让这一剑又刺空了。

    (。)

第九十八章 不可思议() 
要知道,高手相争,讲究的就是观人于微,“敌未动,我先动,敌将动,我已动”,韩德让是白山仙翁之徒,自然明白这道理,眼神之利,亦非常人能及。对方的动作无论多么轻微,都绝对逃不过他眼里。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他才上了纪彩霞的当,当他看出纪彩霞好似要将右转时,他的招已经早过纪彩霞,变了过来,谁知纪彩霞根本就没有动。

    韩德让这一剑又刺空了。

    韩德让这回空白刺出数十剑虚招,这次他拿定了主意,纪彩霞无论怎么样动,他全都视而不见,这一剑绝不再中途变招,闪电般直刺纪彩霞胸膛。

    谁知,这次纪彩霞身子竟真的向右一转,韩德让的剑便擦着纪彩霞的胸膛刺了过去,又刺空了。等韩德让觉招已用老,再想变招已来不及了,只听“呛”的一声龙吟,纪彩霞长而纤细的玉手指在他剑脊上轻轻一弹!

    纪彩霞虽然体形甚胖,可是,她长得偏偏又奇怪得很,她的脸和四肢一点赘肉也没有,其实这样,更显得身体的不均称看着别扭。

    韩德让忍受着眼睛的折磨和耳朵地折磨,强忍着跟纪彩霞打斗这么长时间实属不易。因为,他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这是他父亲交代下来的事情,不管对与错,他都要无条件地完成。

    更何况,这一回,韩德让自己也觉得这纪彩霞心地实在是不纯的很。她实在是对不住自己的伯父。说白了,她只不过是想占据伯父的心,从而来刺激自己的父亲。

    虽然说女人为了爱情可以不择手段,可,血浓于水,韩德让觉得纪彩霞不仅对不住他伯父,更对不住他们韩家一门,看来红颜祸水这句话是真的没有错的。

    可是,他却根本打不过纪彩霞,如果盘龙棍在手也许会好说一些,可是,如今盘龙棍被染上了巨毒,自己拿着这七灵宝剑,实在是不得心应手。

    可是,韩德让却毫无退缩之意,宁可战死也不退缩,这个观点不是在战场上养成的,而是做为一个男人的起码尊言问题。

    韩德让出手极快,就像闪电,可是在纪彩霞眼里,就如同放着慢动作的画面,她轻轻摇头,道:“太慢了,太慢了,你就不能再快些吗?”

    韩德让开始时还不信,他对自己的身手还是很自信的,他觉得这只是纪彩霞在故意气自己而已,刚开始和纪彩霞打斗时,还能兼故着跟她说上几句话。

    可是如今,受到双重感观的影响,他只能静心沉气地打斗,只要一说话更加分心,其实,渐渐的他的体力和身手早已落在了下风。

    纪彩霞却还是那么地神静气闲,她好像是猫,而正在逗一只马上要到手的老鼠。而这只老鼠就是韩德让。当年自己的一颗春心都给了他的父亲韩匡嗣。

    她清楚地记得,多年前,每晚皇帝兴意正浓时就会让她们舞上一曲,而自己最善长的是高山流水。每每那时,皇帝身边总会有一个英气十足的年青侍卫站立一旁。

    她只要看到那名侍卫,她的心就醉了。那名侍卫有时会对皇帝窃窃私语几句,然后浓眉大眼经自己的身上一掠,自己的心就是一颤。

    也许不求皇帝把自己许给韩匡嗣就没有后来的那么多的烦恼,多年后,纪彩霞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句话,那就是‘自不量力’。

    是的,她忘了自己的出身,忘了自己的身份,去追一个虚无飘渺的事情。也许两情相悦这种事情会成功,可是,明明是自己的一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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