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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江湖遇乱世-第120部分

小说: 江湖遇乱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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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道:“反正我们不确定能不能打过他们,反正我们不做无把握之仗,不过还是照猫画虎,用同样的方法再把那盘龙棍骗来,好溜之大吉你等会啊。”说罢,韩佩奇就要走。

    郑元规却一把拉住了他,韩佩奇一愣,郑元规道:“你做什么去?”

    韩佩奇这下糊涂了,他奇怪地看着郑元规,片刻,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定他不是因为发烧而引起的说糊话,他道:“我说得不是很清楚吗?当然是用同样的方法,把棍子骗过来了。”

    郑元规松开了手,突然冷笑道:“兄弟可真有本事啊,能骗来七灵宝剑,还想骗来盘龙棍,看来这功劳全是兄弟的了,那么能否让哥哥也沾沾光呢?”

    韩佩奇恍然,原来这郑元规是怕自己和他争功啊,想想也是,那霍隽是因为郑元规和他见过面,没有办法骗取,而这盘龙棍,韩德让并不认识他,这次本该把功劳让给他的。

    不过,韩佩奇又看了看郑元规的长像,不禁笑了出来,他道:“郑兄,你看看你,虽然是药王门的,可怎么看怎么像个杀猪的,你如何扮作书生骗来盘龙棍呢?”

    郑元规听到这话,顿时也感到很丧气,他也对自己的长相感到很生气,本来是研习医药的,本应该是仙风道骨,玉树临风的长相,可偏偏长得五大三粗,一看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要不就是杀猪的,反正没有把他联想到治病救人这点上。

    也就是因为他每次救人,别人一看他这副长相,小孩被吓哭,大人都敬而远之,虽然一身手艺,竟没有一个人敢让他去治,后来他才专门研究毒药的。

    韩佩奇看到郑元规垂头丧气的,他突然眼睛一转,又一个主意出来的,他道:“郑兄,我看那两匹马都在吃青草,看来他们几个人也都没吃什么东西,我想,他们几人在那里,好像是等着霍隽给他们找野味呢,你何不扮作樵夫,从他们身边路过”

    郑元规听完,眼睛一亮,顿时也来个精神,他道:“这样行吗?你看我长得像樵夫吗?”

    韩佩奇道:“简直太像了,根本就不用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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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角下树林中,萧绰已经来到一片溪水中,她把那红色衣袖挽起,露出了十指尖如笋,她捧着清澈的溪水,喝了两口,顿时感觉沁人心脾,她又捧些溪水泼在她如玉般的脸上,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溪边的青草地上,两匹马正在吃着青草,它们吃得是那么的香甜,就仿佛在吃着上等的珍馐美味,这让萧绰不知不觉地羡慕起它们来了,人要是也能如它们一样,只吃青草就能过活,那样过省得许多麻烦。。

第八十一章叫郑四斤() 
溪边的青草地上,两匹马正在吃着青草,它们吃得是那么的香甜,就仿佛在吃着上等的珍馐美味,这让萧绰不知不觉地羡慕起它们来了,人要是也能如它们一样,只吃青草就能过活,那样过省得许多麻烦。

    李煜也走了过来,他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颠箥,一路上真是又渴又饿,一夜的决斗撕杀,使他提心吊胆,如今放松下来,他就像一枝柳枝,随时要被风吹走了似的。

    可是他有信念在此,有希望在此,他却不能倒下,那所有的信念和所有的希望,都源于一个人萧燕燕。为了她,自然是可以连江山都不要,可是这一点却不能足以打动她。

    因为萧绰有她自己的一片领域,有她自己的一片江山,只是,她现在还没有占领而已,不过对于她来说,想要江山真是太容易不过了,她要的不仅是这些,她的心错宗复杂,也可以说人的心都是错宗复杂的。

    她,萧绰,现在她的心里又在想些什么,如果是她的心愿,她真希望做一只草原上的雄鹰,自由的飞翔,可是,她却不能随着自己的心意任意而为,人有时没有一只鹰快活。

    李煜的肚子不住的叽哩咕噜,他生平实在是没有这样饿过,可以说从来没有尝到过饿的滋味,可是他看到萧绰心里却是甜的,他道:“燕燕,你饿不饿?你说我们能不能被饿死?”

    “当然不能了”萧绰还没有说话,离这不远处的韩德让已经说话了。他正坐在溪边不远处的青草地上,他手里扶着盘龙棍,在那里闭目养神。

    折腾了一夜,此时对于韩德让来说,最需要的不是一顿饱饭,而是,急需要补充体力调节内力,他此时可以说是养精蓄锐,专心致志。

    虽然是山角下,没有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但是此时刚刚这了三月,而且在这枝繁叶茂的树林之中,风一吹,也让人觉得寒意渐升。

    韩德让的青色衣衫上沾满了烟熏火燎过的痕迹,他就那样闭目坐在那里,却稳如一座泰山,风一吹,他依旧衣袂飘飘,依旧尊严威猛不可侵犯,就像一只雄狮,虽然在那里闭目打盹,可谁敢靠近侵袭?

    李煜自然是不敢招惹他了,可是,此时他却主动,跟李煜说话,这让李煜感到惊奇,李煜不由得望向韩德让,韩德让也突然睁开眼,他还是坐在那里,可是,李煜看到他睁开眼的那一刹那,不由得也是一颤。

    韩德让道:“你才饿了一宿,怎么会饿死?再说了,正常人都是晚上睡觉,都是不吃饭的。你昨天晚上只不过是睡得晚了一些而已。”

    李煜道:”可是,我睡得并不舒服,浑身难受死了。再说天到此时,早该吃饭了呀,难能跟你们习武的比,那么抗寒抗暑,而且还抗饿的。“

    韩德让却突然微微一笑,他道:”看样子你底气十足,一点也不像马上就要饿死的人“韩德让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站起。

    李煜还要说什么,可是,萧绰明显感觉到韩德让的神态不对,她推了一下李煜,示意他不要在说话,可就是这么一推,已让李煜心神荡漾。

    萧绰黛眉一皱,轻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一阵风吹过,韩德让已来到了两前面前,萧绰甚至这问话还没有问完,那韩德让就已经到了。把李煜着实吓了一跳,从心神荡漾的飘渺空间中,又移到了现实中来。

    韩德让轻声道:”东边来了一个人。”他的语气坚定,简直是毋庸置疑,他说完就把两人挡在自己的背后,他把盘龙棍往地上一顿,静观其变。

    李煜被韩德让宽大的背影挡住,有些影响他的视线,这一路上,刚刚韩德让是第一次跟自己说话,而且面带嘲讽,好像自己是个吃货似的,李煜不知怎么对韩德让一点好感也没有,除了有一丝丝的害怕,就只剩下抵触了。

    再怎么说他也算是南唐国主,再怎么说他也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怎么说也比这个五大三粗性情莽撞的人强上不知多少倍,他居然敢对自己的妃子居心叵测,这简直是让人气愤。

    还好,这气愤的情绪随着一个人的到来李煜瞬间就消失了。

    远远走过来一名樵夫,他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他身高八尺左右,身宽能有三尺多宽,就像一座石碑,长得又像是墩墩实实的一座大石墩。

    他光头没戴帽子,挽着牛心发髻,他天庭有些发秃,只有转圈有头发,面如青蟹盖儿,两道刷子眉,一对环眼,大鼻子头,鲢鱼嘴,满嘴的大黄板牙,光着膀子,露着一拃多长的护心毛,胳膊粗的像房顶的椽子,大腿粗得像房梁,穿着多爪麻鞋,打着鱼鳞裹腿,大衩蹲裆滚裤,腰里扎着一巴掌宽的犀牛皮带。

    使李煜眼前一亮的并不是这樵夫的长像,而是,他挑着重重地一摞柴草上,居然还绑着一只麋鹿,一只死了的麋鹿,李煜口水差点都流了出来,他仿佛闻到了烤麋鹿的香味。

    李煜竟然不顾萧绰和韩德让的挡拦跑了过去,他来到这樵夫面前,轻施一礼道:“请问这位樵夫,你这柴上面的麋鹿卖不卖?”

    樵夫一抬头,黑红的脸上更现出一丝惊讶,他又看了看李煜身后的两人,开口问道:“呀,请问这位先生,您贵姓高名?为何到此处啊?”

    李煜随口说道:“在下姓李名”

    李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韩德让拦了一下,韩德让道:“他叫李小六,我们是到河东投亲的,请问樵夫,你高姓大名啊?”

    韩德让说完这话,李煜也是一惊,在这荒山野岭的偏辟之地,自己怎么能随意的就把真实名姓告诉陌生人呢,看来自己的经验还是太少了。

    李煜惊奇的是,韩德让居然说自己名字叫李小六,自己身为江南的一国之主,怎么让他随意给起了这样一个贱名?真是有辱身份,不过自己确实排行第六,这也就勉强罢了。

    可还令李煜更加惊奇的是,这韩德让刚才还在离自己十多丈远的距离,可是,还没等自己说完话,这韩德让竟然就来到了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全然不知,他是怎么来的?飘来的吗?

    那樵夫脸上一副憨厚的表情,他道:“哎,这位兄弟真会说笑,我一个山野村夫,哪里有什么贵姓高名啊,我姓郑,家住山后的村落,只因我生下来四斤半,家人给我起了个名,叫郑四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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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换肉来吃() 
可还令李煜更加惊奇的是,这韩德让刚才还在离自己十多丈远的距离,可是,还没等自己说完话,这韩德让竟然就来到了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全然不知,他是怎么来的?飘来的吗?

    那樵夫脸上”

    此时,萧绰也缓缓走了过来,按道理,遇到一个陌生的男子,一个小姑娘应该回避才是,可是,萧绰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不是不懂礼数之人,而是对这样的礼数视为粪土。

    她道:“郑四斤,我们是去河东投亲的,马受惊了,我们错走到此地,如今还没吃东西,你这身上的糜鹿可不可以卖给我们。”

    郑四斤黑红的脸上露出爽朗的笑意,他笑得脸色更加黑红,显得更加憨厚了,他道:“哎呀,你们要去河东啊,那兵荒马乱的,好像大宋正在跟河东打仗呢。”

    这话让李煜听起来却是一惊,他对萧绰道:“燕燕,你看……”他的意思是,既然双方打仗,那肯定是过不了雁门关了,不如咱们还是回南唐吧。

    可是,除了李煜外,韩德让和萧绰早已现些端倪,萧绰轻轻笑道:“郑四斤,没想到你一个山野村夫,竟然见多识广的,连远在河东的事,你都知道。”

    这郑四斤当然就是郑元规所扮了,他此时也觉得说话有些露嘴,竟然让这个女孩子现了一些问题,这个女孩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郑元规来不及多想,他也不用多想,此次前来,本来就是要把盘龙棍骗走就好,而且是尽快骗走。

    他打个哈哈,道:“哎,几位是外地来的,对此地有所不知,这紫蓬山上有个李陵墓,还有个西庐寺,又叫做李陵寺,这些年兵荒马乱的,上这西庐寺上香请愿的香客众多,我因家就在此地,所以也每每上西庐寺上香请愿,这些事情都是听香客说的,甚于这些是不是真的,我却不知道了。”

    韩德让道:”郑老兄,你以砍柴为生,经常到市集中卖柴,消息自然灵通些,请问郑老兄,你打柴为何不见砍刀,而这鹿,你是怎么样打死的呢?“

    郑元规一听,心里不禁一颤,妈的,这傻大个儿竟然观察得这么仔细,看来不仅这个女孩儿子已经现些问题了,连这个五大三粗的韩德让也觉得不对了,要尽量快些把盘龙棍骗走啊。

    好在,郑元规脸就是那黑红的颜色,否则一定会被看出来他的脸色不对,不过郑元规很快就稳住情绪,他虽然没有韩佩奇那样灵活多变,可是做为药王门的掌门也不是白给的。

    郑元规笑道:”你这兄弟说得不错,我还有个兄弟在深山之中,我们是一起来的,只因今天收获颇丰,他让我先把这些柴草和鹿送回家中,然后再去接应他,所以,砍柴工具全在他那儿呢?“

    萧绰一愣,随即说道:”哦,你还有个兄弟啊,对了,我们同行的还有一人,他去山上捉野味去了,不知你们刚才可看到他了吗?“说罢,萧绰把霍隽的身高体貌向郑元规叙诉了一遍。

    郑元规心里暗暗吃惊,这霍隽果然是跟着他们三人一起来的,只不过,河东五十寨寨主跟这契丹的走狗韩德让怎么会走到一起去了呢?

    可是,这实在不值得让郑元规多想,他只想快些把盘龙棍骗走,妈的,为什么韩佩奇骗走霍隽的七灵宝剑那么容易,而自己骗走一根盘龙棍却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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