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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星圣之剑-第89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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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洛明才回过神来。

    阿雅和黑日殿下虽然有许多共同点,但实际上也有着不少区别。

    无论是性格还是气质,都有诸多不同……至于那一小部分相同点,估计是由于二人的上下级关系吧。

    “呼……看来这家伙是永远没法再疾驰啦。”他松了口气,走到了阿雅的身边,“干的真是太漂亮啦,我都好想学这一招。”

    “闲话少说,先给我补充一点能量吧。”阿雅直接对他伸出双手,看上去就像是来问他收钱的一样。

    这倒也对,她本身是寄居在洛明身上的,并没有携带多少多余的力量,而且她自己也几乎没有恢复力量的途径。

    刚才那一击制服罗克,固然发挥出色,肯定也尽量地节省了力量,但终究还是有消耗。

    既然有消耗,就要弥补,洛明当即调集了一大团苍炎,放在了她的手中,转化为了纯净无暇的灵魂力量——一团晶莹的露水。

    她双手捧着这一团露水饮下,顿时整个灵魂体都仿佛变得润泽了几分似的。

    哪怕是残留在指尖的一点一滴,她也不肯浪费,而是伸出舌尖,将那一滴露水也承接下来。

    然后,她望向洛明这边,眼神中仿佛在诉说着“想要更多”。

    不知是天生丽质,还是故意为之,她的身上散发出一种诱惑的感觉。

    洛明略一恍惚,又重新定了定神,撇开头去,再次将一团苍炎送上。

    “不够还可以再要啊。”

    “……不行,我得忍住!”

    再次饮下露水之后,阿雅抓住自己的手,露出一副尽力忍耐的表情。

    看见洛明疑惑的眼光,她苦笑一声:“你以为你现在就能喂饱本姑娘?

    幸亏我还有着理智,否则,肯定把你这天真的家伙吸干不可。”

    “大不了就把我的斗气耗尽呗,你帮了我很多的忙,我至少也得好好回报你一次吧?”洛明仿佛是毫不在意地说着。

    “你知道我是怎样附在你身上的吗?你难道没有想过,我原本的灵魂是多么庞大吗?”

    阿雅不由得叹了口气:“单纯是我灵魂所蕴含的力量,都比你现在的灵魂加上身体还要强几十倍。要不是自我削弱了许多的话,会把你直接给挤爆的……就算我竭力控制,不对你的身体造成太大的损害,但对你的灵魂也会有很大的损伤。”

    “我在全盛期的灵魂就像是就像是火山,无时无刻不在向外辐射着力量,而你的灵魂哪怕到了现在都只是一个火炉的程度而已,要么是被我的灵魂直接给压垮,要么就是被我的灵魂影响,越来越趋近于我,甚至被我同化——正是你家乡常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洛明知道,如果真到了那时候,自己虽然还活着,但也与死了没什么区别,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或者一个傀儡罢了,所思所想,所爱所恨,甚至是思考模式都会变成另一个样子,和阿雅贴近,与之前的“洛明”却越来越远了。

    “我可是做出了削足适履那么大的牺牲,才把自己的灵魂规模暂时压缩到现在这样,附在你的身上也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而且那是在有黑日殿下的帮助下才能做到的精细的事,现在让我自己再来一次的话是办不到的。

    如果你现在给我过量的补充的话,我的灵魂会立刻壮大起来,就像是干瘪的气球被迅速吹涨起来一样,到时候,我自己都难以控制住不伤害到你了。”

    说着,阿雅握住了洛明的手:“虽然我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也很难过,甚至刚才差一点就控制不住自己了,但比起瞎操心我的事来说,你更应该首先考虑你自己的安危——你如果出了事,我做出的这么多牺牲就白费了。

    如果你真的想帮到我,就别在这种小事上纠结,赶快努力变强才是最要紧的。”

    “直到你的身体能够容纳下我全盛期灵魂的那一天,或者,能让我放心地暂时离开你的身体,不为你操心你也不会轻易遇到危机的时刻……那时我会取回我的力量和本体的身躯,来到这人间的大地上帮助你!”

第一百七十九章 狼头产业(上)() 
听着阿雅的说法,洛明能够隐约觉察到,无论是她还是黑日殿下,都还有一些未来的计划并没有告诉他。

    阿雅自称是“传奇中的传奇”,这么一个强者降临地上的话,本身就会搅动起一番风云——要知道公国明面上的传奇强者也不到十个呢。

    更不要说黑日殿下这个神秘莫测而又确实强大至极的存在了,若是这位殿下全力出手,说不定整个公国,甚至大陆的秩序都会被撼动。

    但洛明并不会因此而愤怒,既然让他知道了这件事本身,那就是对他信任的证明。

    否则,从一开始就拿一个虚假的计划来搪塞他不就好了?

    “放心吧,这条命是黑日殿下救的,而我能够走到今天,也离不开你的帮助。”

    说着,洛明握紧了阿雅的手:“我肯定会好好活下去,尽快变强,争取能够有更多的条件,来回报你和殿下的。”

    “也不能说是回报吧……我们现在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了。你可以放心,你所奋斗得到的一切都是你的,谁也不能白白拿走,哪怕是我和黑日殿下也一样,这是吾等的原则。”

    说着,阿雅笑了起来:“在你的心中,莫非我们就是那种让别人努力,最后再空降下来自己摘走胜利果实的贱人?

    你不会是这样想的对吧,对吧?”

    说着,她几乎贴到了洛明的身上,抬起头仰视着他,不怀好意地笑着。

    “怎么可能啊?我这么信任你,你也得多信任一下我啊。我才不会在心里这么想呢。”洛明也笑了起来。

    没错,洛明的确没有这么想,在他的心目中,黑日殿下是恩重如山的长辈和上司,阿雅则是自己出生入死的好搭档,虽然性格上有点令人头疼,但洛明对她也是百分百地信任着的。

    “总之,若是我以后说什么要无偿征用你的东西——那一定是骗子,是冒充我的家伙,你直接拔剑斩杀那混蛋,也算维护了我的名声,是一大功劳!”

    阿雅最后斩钉截铁地说了这么一句,想让洛明安心。

    “好了,接下来就由我来炮制这个家伙吧。当然,和我之前说的一样,这家伙是你的战利品,我帮你把他收拾干净点而已。”

    然后,她抓起罗克的灵魂,将它压到了那张解剖台上,浑然不顾它那露出恐慌的眼神,手中已经握住一把手术刀,上面闪烁起了不祥的灵光。

    什么叫收拾干净啊?这是给鱼刮鳞还是宰猪拔毛啊?洛明听着阿雅的用词不禁一笑,然后便结束了这场对话。

    下个瞬间,他的眼前不再是那似梦似幻的地方,而是现实之中,那个昏暗的洞穴。

    用泥土堆起的粗糙祭坛上,那枚水晶球——也就是秘法之眼的残片散发着微光。

    周围也有那么几件铜器,还有两件银器,以及一个镶嵌着宝石的鎏金烛台,全都是被当做祭祀用具放在这里,现在自然就都便宜了洛明。

    这点东西加起来也就值几个金币,只能说是一笔小钱。

    而这个水晶球的碎片才是最大的收入之一,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它都有什么功能对自己有用,但可以先打包带回去慢慢研究,等会儿阿雅忙完手头的活计,也就能够和他一起琢磨了。

    洛明走出这个洞穴,叫了格兰蒂过来,让她帮忙保管着这一战利品。

    而其余的那些铜器、金银,就交给其他手下来收拾好了——洛明这剑师在监督着,虽然算不上神目如电,但也绝对不好糊弄。

    他们若是将一两枚金币、银币偷偷揣进兜里,洛明都压根不管,只要不是偷拿大件东西或者宝石之类的贵重物品就好。

    在两个小时之后,对豺狼人洞穴的搜索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洛明叫人往洞的最深处投入了一些木柴,然后点火燃烧,要让洞内的氧气彻底耗尽,这样一来,也就暂时让这个洞废掉了。

    与此同时,他在这个小山谷之中,清点着这一次的战利品。

    豺狼人们自己制作的食物肯定没人要,但它们也抢来了不少正经粮食囤积着,还有另外一些商队的商品,现在都可以被洛明拉去卖掉换钱。

    钱币其实并没有被找到太多,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敢和这些豺狼人直接做交易的商人,它们自身也习惯了抢劫,对金钱本身没有太多概念,不会刻意收集钱币。

    一共十八枚金币和二十六枚银币,基本上都是作为豺狼人们的饰物和玩物出现的,它们有的被穿孔戴在了脖子上,有的则是被做成了扣子,还有的被掰成两半当小刀用。

    还有一个豺狼人将近百枚铜币硬是缝在了一件麻布外衣上,做成了一件不伦不类的鳞甲——这玩意儿要么拿去收藏,要么拿去当做珍奇的纪念品卖掉算了,肯定有人愿意把它买下来,然后吹嘘这是他在战场上英勇作战,从怪物的手里缴获的东西。

    说到这里,洛明突然想起来,这些豺狼人的首级也可以派的上用场、

    原本他只是为了表功,才让手下将全体豺狼人的首级砍下,但他现在突然想起了贵族们的一种习惯:将猎物的头挂在墙上,作为自己狩猎技术过硬的见证。

    寻常贵族挂点鹿、山羊、狼的脑袋也就差不多了,真正上过战场的贵族们,就可能挂那些怪物的脑袋。

    这支豺狼人虽然弱鸡了一点,但脑袋至少看上去还算凶悍,总比地精要强得多,把它买回去挂在墙上的话,可以忽悠那些不懂行的人说这是“兽人”的脑袋。

    当然,豺狼人严格意义上说也算是兽人的一种,但在大多数人心目中最为印象深刻的,还是那名义上叫做“兽人帝国”的那些兽人部落联盟。

    那些家伙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虽然落后但也比没有强得多的文化,还有政治、军事体系……和一支身强体壮的人类蛮族没什么区别,综合来说是让附近各国都为之头疼,甚至止小儿夜啼的大麻烦。

第一百八十章 狼头产业(下)() 
那些“真正的”兽人战士,有游牧业和粗陋的农耕技术,还经常抢劫人类的粮食,饮食条件相对要好,加上它们本身的种族因素,平均身体素质比一般的成年男子要强一点。

    它们还能够自己制作皮甲和少量的铁甲,使用下到狼牙棒上到战斧战锤的各种武器。

    寻常民兵一对一打起来绝对会被兽人战士撕了,一位拥有高级剑士水平,身穿板甲,骑着战马的骑士,一般也只能对付五六个兽人战士,再多的话就可能负伤甚至阵亡。

    甚至剑师被几十个兽人战士围住,不快点找机会逃跑的话也可能丢掉性命。

    当然,兽人战士已经很强悍了,现在却并没有征服广大的地区,成为整个大陆的噩梦,原因就在于它们人口有限。

    虽说几十个兽人战士连剑师都能打败,但一个兽人小部落总共也就只能供养得起几十个这样的战士而已,其余的兽人多半是只能吃个半饱,瘦骨嶙峋,连布甲都没有,只能拎着木棍上阵的可怜虫。

    能够拿出数千兽人战士的,都算是天下有数的大部落了。

    这也就使得斩杀兽人战士成为了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美谈。在最为安全的国家腹心地带,拿出兽人战士的头颅来,都可以骗得一些赞誉。

    到了那些饱受兽人之苦的边境上,能够斩杀兽人战士的“大英雄”,往往会被贵族们敬佩,百姓崇拜,甚至可以引得女孩投怀送抱。

    这中间,其实潜藏着巨大的商机啊。

    这个年代可没有多少圣母癌,哪怕像格兰蒂那样正直善良的楷模,都不会对这些完全不同于人类的异族仁慈。

    因此,这些豺狼人的头颅,其实就和那些象牙雕刻、虎皮大衣没什么区别,不仅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自己家里炫耀武功,作为礼品馈赠他人,或者直接摆出来售卖也同样没有问题。

    至于别人把它买回家,是单纯当做装饰品,还是拿去吹嘘,这都不关洛明的事,只要能够赚到钱就好。

    这也大大拓宽了洛明的思路:在公国内部,他轻易不可能将实力扩张太多,因此需要练出一支精兵然后对外开拓殖民,在外边打下一块更大的基业。

    至于在这过程中杀掉的异族头颅,基本上都可以当做货物——当年地球上的殖民者们就经常收购那些猎头族人的人头工艺品,然后带回欧洲去卖掉,当时这一产业很受欢迎,甚至供不应求,以至于猎头族人杀光了他们能见到的一切敌对部落之后,还对着猩猩和猴子下手了。

    看着这些堆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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