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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星圣之剑-第8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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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她之前被连续两次干扰,剑势已经有些散乱,没有缓和调整而是继续发起抢攻,终究有些破绽。

    格兰蒂这一剑不错,但在行家里手的眼中看来,姿态有那么一点不自然,无论是发力还是重心调整都并非最佳。

    而洛明,正是为数不多可以看破这一缺憾,甚至加以利用的人之一。

    别说竹剑了,师弟师妹们拿着真剑和空手的自己对练,都已经有几十回了啊!

第14章 破剑之法() 
“洛明,既然你选择以用剑为武器,那么自然也要掌握应对剑的方法。

    你二师父的剑道天下无双,就连我也差她半座山那么高,一剑破尽天下万剑,根本不担心这问题,但她也教不了你。

    纵然你天赋异禀,再加上运气好也得花个五年才能到我的水平,更别提你二师父的水平啦。”

    说起二师父的剑来,大师傅的脸上也露出了敬畏与骄傲。

    随即,他话锋一转:“但她不起杀心的话,已经轻易伤不到我了,被她砍了这么多年,你师父我已经练就一套空手破剑的绝技——

    除了你二师父以剑破剑无双无对之外,我这套就是天下第二!”

    ==================================================

    洛明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并非自满,而是对师父的信赖与骄傲。

    他的身体突然前倾,左手搭在了剑上。

    并非以血肉来阻挡锋利的剑刃,而是五根手指乃至一块手掌的肌肉绷紧,像是台钳一般夹死了没有杀伤力的剑脊。

    剑刃离手心只有一条缝隙,剑只要稍微摇动得厉害点就可以划出血来,但洛明根本没有给对方留出这个机会。

    别看这一抓似乎简单,若是抓的不准便会被削掉手指乃至半个手掌;若是力道不足或姿势不对,也根本无法将剑身夹死。

    当然,对方毕竟是握着剑柄,比捏住剑身要容易发力,真要靠这招来对付剑客,必须得是自己本来就更强许多,以大欺小才行。

    现在自然没这个条件,但洛明也不打算硬拼,他只是短暂地钳住剑身,另一只手迅速抬起,拂在了格兰蒂握剑的手指上。

    “啊!”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输掉了。

    如果洛明是敌人的话,把她的手打伤让剑脱手都是很容易的。

    虽然她自己一直留着几分力,但洛明不用剑就抓住自己的破绽,同样也离出全力差的很远,足可见他绝非庸手。

    “空手就能打破我的连贯,你对剑术的了解一定也很深,真想和你的剑比试看看啊……”

    说着,格兰蒂将长剑收回剑鞘,露出惋惜的神色:“但真剑比试很容易拼出火气来,稍有不慎就会负伤。

    你应该不会下死手,但哪怕是小伤,也会影响任务。唉,是剑师的话就好了。”

    这倒是实话,刀剑一般来说没有小刀那么锋利,但稍微施加些力气随意挥动,也可以砍破表层的皮肉,再多用些力气就不只是皮开肉绽,甚至可能伤筋动骨。

    剑师就可以短暂地用斗气笼罩全身,一般箭矢和劈砍根本无法突破防御,但二人现在可还做不到呢。

    “就算没有出全力,但总算体现了一部分吧?你觉得怎样?”洛明也没有再弯弯绕,当即进入了他渴望的正题。

    其实格兰蒂也不喜欢绕来绕去,直说还正好,她当即回答道:“空手都能和中级剑士一拼,你的实力当然没有问题。”

    刚才那就是格兰蒂对于中级剑士的认识吗?比起之前杀掉那少爷的保镖要强一点,但强的也有限。洛明再一次认识到自己已经超越了这个层次的事实。

    “只是半路突然加进去一个人,也不知道雇主会不会收……我来担保的话信誉应该不成问题,实力又充分,他好像为了这任务也不在乎一点小钱的样子,我想应该没问题吧。”

    虽然语气中还不太确定,但洛明觉得,有这些条件就已经相当稳妥了,只是格兰蒂自己不肯夸下海口说绝对没问题而已。

    她是个异常认真地对待承诺的人呢,不过这样倒也不坏,洛明自己也喜欢“不轻诺寡信”和“一诺千金”的作风。不承诺也就罢了,承诺了就要做好。

    二人回到旅店,洛明又点了些肉食吃下,便在格兰蒂的带领下前往当地的佣兵公会。

    佣兵,也就是雇佣兵,最初产生是由于职业士兵太贵。

    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小贵族难以负担多少职业士兵的训练和日常维持费用——每天都得发工资,除了打仗之外光吃饭不干活。

    既然这样,倒不如在关键时刻花钱雇佣一些专业的士兵来。花的钱再多也只是一次性。

    而一般对付盗贼什么的情况,征召点民兵,由两三个职业士兵领头就行了,压根花不了多少钱。

    几百年前世道混乱的时候,几乎每个小领主都和邻居打做一团,大部分佣兵接的任务还是以参与战争为主。

    但这个百年,大陆的秩序相对稳定了许多,各国的国王都在试图加强王权,严明法度,至少国内贵族间的内战数量减少了许多,少数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有国家供养的职业士兵出动,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养活那么多佣兵。

    可以说佣兵已经渐渐转入半民用领域,小贵族、商人甚至有钱的平民都可以雇佣点佣兵来做些任务。

    这也使得兼具中介和公证性质的佣兵公会变得盛行起来,权柄大大加强,在大多数城市里都至少有个办事处。

    必金城这里佣兵数量不少,更是有一间二层小楼作为公会分部的据点。

    没有什么华丽装饰,但能够容纳四五十人而不拥挤,可见其不容小觑了。

    看门的老佣兵看见格兰蒂,就收回了眼光,任凭她带着洛明这个陌生人进去,而一句话都没有问。

    首先是登记注册一个佣兵的官方身份,虽然洛明在这个世界理所当然是黑户,但原本这个世界的户籍制度就不严格,佣兵这种四海为家的人更是不会计较。

    这一次姑且也就算是上了个佣兵户口呗,拿着一块黑色的木质徽章,背面刻着自己的姓名以及一个编号,这就是黑铁级佣兵的身份证明了。

    当然,就算有格兰蒂的担保,有些程序也没法免除,洛明只是跳过了最初的见习期——这个阶段的菜鸟佣兵只能接一点组队驱赶野狼或者地精的小任务。

    虽说如此,但洛明也只是成了最低的黑铁级佣兵……这个任务虽说黑铁级也可以参加,但报酬和格兰蒂比起来就很低了。

第15章 佣兵() 
有位商人在投机交易中大赚了一笔,但他不想被称呼暴发户。

    一天他突然想起祖上曾经出过小贵族,只是那位祖先喜欢到处探险,最后进入附近的迷雾森林中,一去不复返。

    于是这位商人便来到必金城,发布了大型任务。

    请大批佣兵结队带他去深入迷雾森林,试图找回那位祖先身上的佩剑、家徽戒指等贵族身份的证明,找回他的尸骨安葬回家乡想必也会成为一件美谈。

    当然了,佣兵们实力不同,具体任务和报酬也截然不同。

    黑铁级佣兵在这次任务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网式搜索尸体罢了,其实换些老百姓来都能做。

    那位富商只是害怕若是雇佣普通人,被野狼什么的袭击,伤害惨重,会影响他名声罢了。

    不用说,这种任务危险性低下,自然也没有多少报酬,只有发现尸体的那一个人才可能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思。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负起对付迷雾森林中魔兽的责任,更危险,但报酬也相当丰厚——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之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单纯用来在旅店吃饭住宿的话够花半年。

    别看半年似乎不算长,但那是用来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招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十二枚金币,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银币,一万两千枚铜币,已经算城里一户普通人家全部的积蓄了,这样的任务如果能接到两三次,有些佣兵甚至可能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买上一百亩地,两三个农奴,就算是小地主乡绅了。

    只要安分守己,许多小贵族也不会拒绝一位身怀不错武力的前佣兵定居。

    洛明当然不会这么年轻就买田归隐,但他有这一笔钱的话,可以支撑半年,就完全有充足时间做出一些事来了,到时候大概也不会再为一些小钱而担忧吧。

    不过,格兰蒂果然是一诺千金。

    既然洛明现在还只有黑铁级的评级,不能单独承接高级任务,就算雇主同意佣兵公会也不会轻易放行。

    那,就和他组合成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集体去接任务即可。

    虽说这也算是一种钻空子,但一般情况下自有雇主会去分辨,总不至于给拥有黄金级领队的一群黑铁级佣兵发那么多份黄金级的报酬。

    如果能过雇主那一关的话,也没必要刁难这么多,至少在佣兵公会的规章制度上没问题,出了什么事也是雇主自己愚蠢的责任,怪不到办事员身上。

    很快,手续就算是办好了,唯一让洛明吃惊的,就是格兰蒂居然悄悄塞了五个铜币过去。

    五个铜币也就是一杯麦酒的价格,就算格兰蒂也付得起,但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态度了。

    “唔,没关系吗?”洛明小声地问道。

    “嗯,我可不是那种迂腐的人。虽说这也叫收受贿赂,但他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是么?你的实力绝对帮得上忙,那个商人也不会嫌你一人的报酬太多。

    我想想……琅松那个蠢货贪污得太狠,连马儿的饲料钱都克扣,最后有匹马饿得摔倒,把小查理摔伤,最后爷爷把他拉去吊死了。这种只会坏事的人,就是一分钱都不贪,也不该让他管事。”

    格兰蒂若无其事地说出了很恐怖的话语来,听起来倒也不像是吹嘘,其中有些信息很让人在意,不过洛明还没有那么八卦,听听也就算了,不至于再三追问。

    “这个世界对付贪官污吏,可从来都是剁手起步吊死拉倒呢,当然几枚铜币还算不上就是了。

    所谓人权、平等,废除死刑之类的,在大众的文化水平变得极高之前反倒是麻烦的根源……你前世的世界,似乎都没有达到相应的条件呢。”

    阿雅如是说道,不过洛明却没有怎么听。

    “嗯?你对这些不感兴趣么?”

    “不是不感兴趣,只是现在听来也没什么用吧?”洛明在心中回答道。

    “你不会一直做一个孤身一人的佣兵的,格兰蒂小姐就是可以拉拢的人选,次一级的炮灰只要你显示出实力就会自己聚拢过来。建立一个佣兵团并不困难。

    将佣兵团作为晋身之资粮,向某位为富不仁的贵族投诚,接着再想办法偷偷弄死他,自己获得更多的领地并且独立,靠联姻又能够获取更大的一块土地……反正不过是杀个恶人,有我帮忙成功率可不低,简直物超所值!

    目前大陆的平稳只是暂时的,说不定过一二十年就会战争再起,那时你我齐心协力,在人间搞出一番大事业来……”

    说实话,洛明对这个计划的抵触也不多,他又不是有心理洁癖。

    但现在可不是展望未来的场合,就在这时,有不少佣兵已经陆陆续续来到了佣兵公会的门口,而其中的几位更是走进了屋内。

    基本上,走进屋内的佣兵都戴着青铜色,甚至是银色的徽章,而格兰蒂这时也已经把她作为白银级佣兵的标志……挂在了斗篷的胸前,仿佛一枚胸针似的。

    “小格兰蒂,来的挺早啊……嗯?”

    为首的是一位大叔,甚至接近爷爷的级别,发间露出一些银丝,看上去怕不是有五十岁,只是浑身肌肉结实,上面还画着野蛮人似的纹路,背后背着的一把重剑更说明其实力不凡。

    看见格兰蒂,大叔便热情地打了声招呼,但看见坐在格兰蒂身边的洛明,便露出了有些疑惑的神色。

    “这位是新加入的队友吗?”一位英俊的金发男子微笑着问道。

    “嗯,这位是洛明,我的朋友,刚组成了小队,实力比起我来也绝对不差。”说着,格兰蒂还拍了拍洛明的肩膀。

    看起来格兰蒂在当地佣兵间人际关系还真不错,洛明这么想着,也顺势自我介绍了两句,和几位高手互相问候。

    “我说,这不太对啊……”

    突然,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了。

    “嗯?”格兰蒂疑惑地看向那边,“怎么了?”

    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青年走上前来,盯着洛明胸前的徽章,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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