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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

星圣之剑-第175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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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往无前,光荣之道!”

    哼唱着这朗朗上口的旋律,中年学者将歌词抄录在麻布之上,确认无误之后,再小心翼翼地将其誊抄在羊皮纸卷上。

    西庇安,一个刚度过自己三十二岁生日的历史学者,由于机缘巧合,出现在了洛明的军营之中。

    如今这里已经化为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许多士兵不约而同唱着这首小调饮酒作乐。

    甚至有从附近赶来的吟游诗人第一时间学会了这旋律,弹奏着三弦琴,以这旋律为开场导出了已经几经歪曲,但还是能依稀分辨出原貌的关于洛明的种种传闻和事迹。

    原本他受老师之托,出门游历,来到梵希郡,是要收集一些民间的历史资料。

    “无知的百姓有时却掌握着真实的历史,虽然有许多歪曲,但大都是在口耳相传中无意的歪曲和夸张而已。

    而贵族们却往往长着毒蛇的舌头,一件事经过他们的嘴,便会染上毒液的色彩。”

    老师曾经这么说过——说白了,就是贵族在讲述一件事的时候,经常会将其歪曲成符合他自己利益的样子,比如故意夸耀自己的先祖,而诋毁自己看不惯的人。

    而这些事和普通民众却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因此,他们或许会添加一些子虚乌有的片段,让故事显得更引人入胜,但绝不会刻意篡改太多事实。

    在专业的历史学家面前,这其实是很容易分辨的。

    来到梵希郡之后,他便带着护卫四下游荡,有时出入酒肆,有时向乡下的老农打听旧事。

    不过,没过多久,他便注意到了怪物的出现。

    虽然身边有护卫,但也不可能和大量怪物周旋,为安全起见,他退入郡城。在郡城中无事可做,便去拜访了一下郡守康勒山伯爵。

    没想到,伯爵正好要出兵打仗,邀请他一同随行,记录战争中的故事,同时也暂时作为一个幕僚帮他出谋划策。

    虽然知道许多历史上的事例,但他本身其实对军事知识只是略懂,不敢随意发言,只是借着这个机会记录战况而已。

    总数三千多人的联军迎战上千怪物,这也不算一个小事件了,能够记录这个事件,作为历史学者来说绝对是一种荣幸。

    于是,他便目睹了洛明的崛起。

    “士兵都说,是军中的牧师希尔斯创作这歌并在军中传唱。

    听说她在取得胜利时负责看守营寨,没有什么大功劳可言。我觉得她大概是想借此沾一点胜利的光,让洛明开心,给她一份赏赐。

    但毋庸置疑,士兵喜欢这首歌,他们都认为这歌词完全属实。

    他们每每用这歌词来祝酒,并且很确信,在洛明的带领下,虽然是刀口上舔血的士兵,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年轻的洛明已经不再是崭露头角所能形容的成功者了,如果他不遭受什么意外的话,以后肯定会更加强大。

    我将他的功业与所知的一个个英雄相比,虽然我读过上百卷史书,但据我所知,在这个年纪能和他相比的,千年以来也是屈指可数。

    愿诸神保佑他不离正道,将恐惧只播撒在有邪恶盘踞的疆土上。

    西庇安,记录于梵希郡,洛明的军营中。”

    学者将羊皮纸的墨迹吹干,小心翼翼地将其收起,然后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希望伯爵醒来之后,不会要求翻阅自己的记录,然后看着这一页勃然大怒吧……

    ======================================

    西庇安其实搞错了一件很关键的事,那便是这歌并非希尔斯创造。

    她只是小市民家族出身而已,接受过最基本的识字和算账的教育之后,就被发现了牧师的天赋,送到了神殿里去。

    或许她为人还算精明果断,能够把握住机会去抱洛明的大腿。但在艺术这方面的造诣,最多也就能听出几首经典的曲子而已。

    让她创造朗朗上口的韵律,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歌曲其实是洛明亲自根据前世记忆中的旋律创造出来的,和阿雅一起写出的歌词,教会希尔斯唱之后,就让她以她自己的名义在军中传播开来。

    这并不难理解——若是洛明亲自传唱这首歌,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疑,让人心生反感。

    但由“想拍洛明的马屁”的希尔斯来唱,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士兵们有谁会不认同洛明的英勇和强大呢?有哪个士兵会拒绝拍长官的马屁呢?

    于是,希尔斯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让这首歌传遍了整个军营,接下来,又传出了军营之外。

    至今为止,联军中其他几支部队中也有不少人会唱这首歌了。

    虽然他们并不是洛明的手下,但自吹自擂一番“我曾经和歌里这位传奇的勇者并肩奋战”也很不错啊,够拿来吹个十年八年了。

    这首歌伴随着大胜的消息迅速传开,为洛明带来了非同凡响的知名度。

    就这三天,已经有十几个年轻人来到军营中,宣称愿意为洛明这样的豪杰效力。

    他们有的是投机者,有的则是真正敬佩洛明的武勋,希望获得一同建功立业的机会。

    又有好几家大商人运来酒肉犒军,说是犒军,洛明还收到了加起来将近四百枚金币的礼物。

    四百枚金币对他和大商人来说都并不算太大的数额,但已经充分表明了他们愿意友善来往的意愿。

    或者说,一起发财。

    毕竟,洛明造出肥皂差不多有半年了,第一批投放在郡城中,获得了不错的反响。

    这就证明了他除了身为一个贵族领主之外,也有着商人的思维。

    虽然这样一来,很难有商人能从他的手中骗到巨大利益,但至少洛明会对商人很开明地接受大多数平等的正常交易。

    哪怕和他正常做生意,也绝对能获得不小的收入。

    如果有安全获得利益的渠道,这些家大业大的大商人其实是不会去轻易尝试风险大的方法的。

第三百五十六章 透支() 
一不仅是商人来巴结洛明,在伯爵昏迷的期间,原本顺从他的几个小贵族也跑到了洛明这里来。

    甚至,连伯爵的一个封臣都偷偷地跑来,想和洛明商议卖主求荣的事。

    这大概就叫做墙倒众人推吧——没办法,谁叫伯爵连战连败,自己都身受重伤,如今还躺在床上呢?

    对这样的诱惑,洛明稍微心动了片刻,不过最终还是告诉他稍安勿躁,又稍微许诺了他一点好处,暂时把他稳住。

    且不提洛明和伯爵刚才还是联军中的盟友,突然就开始互相损害,会极大地影响到声誉和信用。

    其实洛明如今也真的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做这样一件大事了,这才是关键——否则他就算下了黑手,其实也总能找出点理由来尽量遮盖过去。

    但有心无力那就没办法了。

    三天前的中午,洛明在战场上使出了诸侯之剑,将爆发到极致的主教斩杀,领域也好斗气也罢,就像是一层纸那么轻松地被划开了。

    然而,这样的一剑却并不应该是他这个阶段所能使出的。

    春秋战国时的诸侯是怎样的?不说那种千乘之国,就算小诸侯国,也总有方圆几十里的土地,放在梵希郡内就可以直接占去全郡的一半,这还只是“诸侯”的门槛而已。

    较大的诸侯国,甚至和如今的整个洛萨公国一样大。

    只有这样的体量,才能支持起真正的诸侯之剑。

    当然,之前那一剑,他也只算是徒有其表而已。否则真正全盛的诸侯之剑一出,这种大剑师一口气斩上六七个又有何难?

    但哪怕是徒有其表的一剑,也足以将一个大剑师斩杀当场,当然,这消耗也不可能小到哪里去。

    一言以蔽之——洛明严重透支了。

    他自身的斗气和生命本源其实都还算好补充,吃点好的,用苍炎烧点尸体,再休息两天,也就差不多了。

    但比起这些来说,他的领地的损失,就不是能够轻易弥补回来的了。

    毕竟,诸侯之剑凝聚出那样强的杀伤力,其实是抽取领地、人民的能量。

    此刻的洛明,和始皇帝、隋炀帝有着类似的感受——刚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就发现民生疲敝,府库空虚。

    那两位自傲的皇帝自然选择用鞭子驱赶老百姓接着劳作,誓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尽可能多的任务。

    再忍耐一下!再多干一点!万里长城,秦驰道,大运河,征高句丽无论哪一项都是利在千秋的伟业,能够造福天下千万生民!你们的下半辈子,还有你们的子子孙孙都会受益无穷!

    但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服苦役的老百姓才不管这么多,若是连眼下都似乎活不过去的话,他们宁可短视一点,不去考虑未来的事,不会好高骛远。

    于是,便一同闹腾起来,哪怕以秦帝国的强大军事机器,都在东征西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渐渐疲惫,最后被野心家们看准时间,一举掀翻。

    后人天天咒骂着前朝的残暴,却完全不提是享用着他们留下的遗产才创造出盛世。

    洛明可不想变成那样,因此,他现在便只能选择暂时休养生息一段时间。

    明天他就要带着大胜之军和战利品回到领地上去,当众奖赏立功者,宣布对伤残者的赡养和对死者的祭祀活动。

    然后将大部分士兵解散回家,组织春耕,在这之后,人心安定下来,才能接着做事。

    虽然短期内他很难再集中力量做什么大事了,但有一些好处,却是并不需要付出什么,就可以拿到手中的。

    就比如说审判庭愿意为洛明表功。

    一枚白银的勋章躺在铺着天鹅绒的木盒中,在最中央镶嵌着洁白的剑与盾——看上去比较温润,却又远不及真正的玉石。

    这是类似地球上汉白玉的材料,说白了就是品质较高的大理石而已。但它却是高洁而又简朴的象征。用它打造的剑盾,便是代表着审判庭。

    这是一枚一级热诚捍卫者勋章,能够获得它的人在大陆上都算是屈指可数——想要获得它,就要在并非审判庭内部成员的同时,又为打击邪恶做出了巨大贡献。

    打击邪恶做出巨大贡献——这基本上都是审判庭的任务,而且一般来说,这样大的邪恶都是处在圣战的期间。

    但这次比较特殊——若是没有洛明的话,一个大剑师领着上千怪物,便很有可能击溃伯爵之后再打退审判庭的第一波攻势,然后在郡内横行肆虐。

    到时候,可能有数万人受害,都会被转化为更多的怪物,或者被献祭给邪神。

    接下来,这股壮大起来,数量可能上万的兽潮会转进如风,糜烂数郡。

    到时候,就算是大公和公国审判庭总部都会头疼了——至少得派出上万军队,花费钱粮无数,才能镇压下去。

    洛明的功劳,便在于免除了这种可怕的前景,自然当得起这样一枚稀有的勋章。

    佩戴着这枚勋章的话,审判庭序列的中下层甚至见了他需要行礼。

    而洛明的事迹,也被雕刻在了梵希郡审判庭分部的墙壁上,和数百年间梵希郡的伟人们并列。

    就在此时,格兰蒂敲了两下门便推门进来。

    “洛明,我听他们说伯爵好像已经能够下地走路了!”

    说着,她便搂起洛明的胳膊,拽着他走向外边。

    “因为这老鬼的错,害得你身陷险境,差一点就可能会出事必须得好好宰他一刀才行!”她气呼呼地说道。

    洛明笑着应是,从侧面看着她的脸庞。

    两腮气得雇了起来,就好像仓鼠一般,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之情。

    一想到这样的好女孩这么关心自己,洛明就想要感谢冥冥之中的命运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话。

    恋慕自己的人,敬仰自己的人,崇拜自己的人,信赖自己的人虽然对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未来还会有大劫降临这种事有所怨念,但现在洛明也已经找到了许多美好的事物。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位君主,他对未来要做什么已经再无迷惘。

第三百五十七章 妥协() 
一洛明这一次拜访康勒山伯爵,身边带着的护卫便不仅是格兰蒂一人而已了。

    当然,他才阵斩了一个大剑师,还得到了审判庭的嘉奖,伯爵自然没有胆量对他下手。

    但洛明这一次带护卫也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摆谱。

    在任何谈判中,都有数不胜数的影响因素——逻辑、辞藻、现实中的局势、负责谈判者的胆量和气魄

    当然也包括洛明多带的这四位护卫。

    他们并非什么高手,也不是高贵的骑士或者什么贵族之后。只不过是从亲自面对过大剑师的那些士兵中挑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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