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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再铸皇明-第50部分

小说: 再铸皇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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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三个女人的声音响彻秋日的夜空,好像雏凤的鸣叫,虽然暂时还有些孱弱,却似乎注定要震撼这个古老的国度。

第六十四章 POV:陈佩儿 杀伐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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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面色如常,但是手心已经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不同于小姑子柳青,她并无武艺在身,遇到贼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而侍女白芷倒是一脸兴奋之色,但是她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哪里懂得这世上的艰难残酷。

    但是不论如何危险,如何艰难,陈佩儿都不容许自己退缩。

    喊杀声逐渐近了,远处影影绰绰闪现出几个人影来,陈佩儿眼神极好,一眼就看到了十五六个身穿黑色夜行衣,手里拿着短刀短剑的人。他们的穿的夜行衣通体用黑布制造,一些如胸口、关节之类的地方还专门用褐色牛皮包裹,显然是起到保护要害的作用。他们手里拿的刀剑都不长,最长的一个锋刃也不过一尺,显然是适合近身搏杀的兵刃。

    柳青神色凝重,悄悄对陈佩儿说道:“武家有言,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这些人敢拿这么短的兵器,显然是精通近身搏杀的,到时候嫂嫂要小心保护自己!”

    陈佩儿不动声色:“知道,小姑也要注意,万金之躯,不可以置身险境!”

    柳青哈哈一笑:“我等的就是这一刻,我从小练武,父亲、大哥、二哥都不支持,但是我知道这辈子定然有用上的时候!今天哪怕就是战死在这里,我也要和他们打到底!”说完,她竟然大声吩咐道:“柳和,你看着贼人距离,到三十步、二十步、十步时呼我!”

    她话音刚落,三个家仆立刻高声呼喝道:“是!”他们没有拿弓,却在背后背着三杆标枪,这标枪约么有二尺长,通体用桦木打造,镔铁的枪头在月色的照射下泛着冷冷的光,显然是杀敌破阵的利器。

    贼人急速跑来,从面巾上面露出的眼神中都浮现出一丝惶急,显然是没有想到竟然后有追兵,前有强敌。

    领头的大汉手里拿的是双刀,他高呼一声:“兄弟们,从前面冲过去,要是让他们给围住就完啦!”说完,打个呼哨,一马当先地冲了过来,他身材高大,气势非凡,冲锋起来好像一匹奔马,令人看了忍不住为之气夺。

    在他们身后紧紧追着的是徐捕头,他眼见陈佩儿带人不退,有些焦急地喊道:“柳夫人,这里有我就好,你们保护好自己,不要与贼人硬拼!”

    陈佩儿大声说道:“徐捕头不必担心,今日我姐妹三人率领家丁三十五人守在这里,敌不退,我不退,保护家园,家在人在!”

    她的这番话意志坚强、掷地有声,俗话说“将是军之胆”,主帅的胆气往往决定了下属的战斗意志,眼见她如此坚强,家丁们纷纷叫好鼓劲,竟然隐隐有了一点精锐之师的感觉。

    柳青射箭了,她将手中的宝弓拉满,这张弓由秋天采集的上好的竹料打造,由能工巧匠精心用角、筋、胶、漆凑合打造,弓身没有任何装饰,中间用桦树皮卷缠,方便弓手持握,红漆刷在弓身表面,既能防止雨水侵蚀,也能增加部件强度。这把弓的强度并不高,据柳青说只有一石半左右,这是因为女人先天力量有劣势,不能和古之名将相比,但是柳青胜在眼神锐利、例不虚发,也有自己的优点。这把弓被拉满了,复合筋制成的弓弦在空中拉成一个完美的半月形,柳青将一支透甲锥夹在手中,眼神凝重,不喜不悲。

    “嘣”,一声脆响过后,这只箭离弦发出,在空中发出尖锐的啸音,准确地射中一个贼人的喉头。

    因为从来没有亲身上过战场,陈佩儿此刻才发现生命竟然是如此的脆弱:那支破甲锥的箭头和贼人的皮肤接触的一刹那,她好像接着吹来的风声听到细微的一声“刺啦”声,就像轻轻撕开一层布帛,又好像揭开麻糖的江米糖纸,这个声音之后,她就见到一朵鲜红色的血花在那人喉头绽放,这血花绽放的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至于陈佩儿刚见到血花开花,下一刻就发现血花已经凋零衰败,再也无处可寻。

    陈佩儿心中一动,原来杀人竟然是这样的简单吗?一支箭、一把刀、一杆鸟铳就可以杀死一个耀武扬威、持刀持剑的贼人?

    她转头又看了看柳青,却发现她根本没有去看自己的成果,而是又拿起一支箭,没有瞄准,直接射出,这次运气不大好,只射中了贼人的大腿,却仍旧废掉了敌人一个战斗力。

    “三小姐,贼来三十步矣!”柳和高声喊叫!

    “贼来二十步乃呼我!”柳青继续拉弓放箭,表情不悲不喜,没有任何波动。

    又是一箭,又夺去了一个贼人的生命。而敌人已经进入了二十多步的范围,而在这个范围,似乎敌我已经亲密接触,陈佩儿似乎可以闻到从敌人嘴里传出来的臭气以及他们被撕裂的伤口传出的血腥气。

    白芷弱弱地低呼一声,随后似乎觉得有些不太好,立刻捂住嘴。这个柔弱而未经世事的小女孩也跟一个家仆要来了一根细小的棍棒,这已经是她柔弱的手腕所能使用的最轻巧的武器了。

    陈佩儿轻轻握着白芷的手,将自己的热量和信心传递给她。

    “不要怕!”陈佩儿看着白芷,轻轻的说。

    “我不怕。”白芷一笑,泛出一个酒窝。

    “三小姐,贼来二十步矣!”柳和又高声喊着,他和其他两个武装个家仆已经取出了背在背上的标枪,将他们握在手中,枪头的金属在月色照耀下寒光四射,让飞速奔跑而来的贼人大受刺激。

    他们加快了速度,高声叫喊着、咒骂着、嚎叫着,似乎希望通过这个手段让对面的敌人放开一条生路。

    “全体听令,敌不退,我不退,我们不杀尽贼人不罢手!”陈佩儿没有战斗力,但是她的声音就是最好的武器,听了他的话,所有人都用力抓紧了手中的武器,再没有丝毫动摇。

    “哪怕是再胆小的男人,也不会允许自己在一个女人面前逃走,这或许是做女人不多的好处了!”陈佩儿这样想着。

    柳青又射出一支箭,这只箭射在了贼人的胸口,让他带着满心的遗憾死去了。

    “三小姐,贼来十步矣!”柳和声色俱厉,高声呼喊!

    “全体都有了,射标枪!”柳青接过柳和手中的标枪,用力投射了出去!

    “嗖,嗖,嗖!”三个家仆也用力投射出了手中的标枪。

    沉重的标枪射程非常近,在三十步左右的距离就会损失大多数动能,但是在短距离中,较大的重量和锋利的枪头却是标枪最强大的杀手锏,足以杀死装备重甲的敌人。

    在十步的距离中,即使是步兵也会在眨眼间相互接触,没有闪避的可能,唯一的生机就是祈祷自己不被射中,然后杀死眼前的敌人。

    四枚标枪各自射中了敌人,带着巨大的动能的标枪穿透了他们的身体,在他们的**间生生开出了一个圆洞,鲜血此刻已经不是迸射出来,而是彻底如同喷泉一样喷涌出来,巨大的血压让血液四散飞射,将身边的战友全身淋成一个血人。

    “全体都有,他们前后受敌,给我挡住他们,徐捕头就能杀了他们!”柳青射出标枪后就拔出腰间宝剑,带着家仆冲杀上去。

    “都跟我上,别让我看不起你们!”柳青持剑高呼,神色严肃,头发飞散,好像一个鏖战疆场的女将军,这一幕也似乎将要永远刻画在在场的人心中。

    她战斗起来好像一只疯狂的母狮子,而她的步伐又好像一只轻灵的云鹤,疯狂的刺击和灵动的步伐在柳青身上达成了一种诡异又和谐的妥协,她既是疯狂而嗜血的,又是超凡而美丽的。她用残忍的方法刺杀她的敌人,从胸口刺入,从脖子刺入,从背后刺入,她的刺击无孔不入而犀利无比,哪怕是裹着牛皮的胸甲也不能够抵挡;她的步伐好像鬼魅,又好像一只悠游于云间的水鸟,没人能够跟上她的步伐,她闪躲,她纵跃,她翻滚,她可以利用周身一切的空间和一切的缝隙,好像水银泻地一般,无处追寻,无处捕捉。她杀了一个人,她舔舔嘴唇,似乎觉得不够,然后带着一种孩子一般的天真,带着一种学者求知的孜孜以求,继续寻求下一次杀戮。对于她而言,杀戮不是一种苦工,而是一种生命的需要。

    这个女人,似乎是为杀戮而生。

    她放声狂笑着,高声呼喊着“过瘾,过瘾,十五年苦功,今日终于有用处了!”她的身体被迸射出来的鲜血盖满,哪怕是红色的武术袍也能看出那紫红色的血浆层层叠叠、密密麻麻地彼此遮盖,形成了一副红色的水墨画,若是这画放在纸上,估计会成为文人画家追捧的精品吧。就是这样,这个修炼了十五年武术却从来不被人认可的女人在此刻疯狂斩杀,如痴如狂。

    “不疯魔,不成佛,大概就是这样吧。”看着被柳青吓得四散奔逃的贼人和目瞪口呆的自家家仆,陈佩儿叹了口气,这样想道。

第六十五章 POV:王二狗 梦耶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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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狗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自己在爬山,爬家乡的山。

    家乡的土地虽然平旷,但是并不是没有山的啊,他头上扎的是白色的头巾,身上穿着青粗布梢子,脚下穿得是千层底的布鞋。那梢子很简单,用三尺布就能做成,前面后面各一块,好像牛鼻子一样。那青布的质地真粗糙啊,直到现在,王二狗都能回忆起那种粗糙的布匹在身上划过的触感,那种触感简直就像是用人在用砂纸在你的皮肤上擦来擦去,如果不立刻脱下,只怕用不了多久人的皮肤就会发红。

    自己当时怎么会穿那种衣服呢?

    是了,人总要有一件衣服遮身的,否则和野兽有什么区别呢?而自己当时的皮肤早就因为频繁的摩擦而变得粗糙而迟钝,哪里能感受到这种摩擦的痛苦!

    他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囊,里面有半块饼子,这饼子是拿粗麦子做的,里面好像还混进去了不少沙子,吃起来咯牙得很,若是不懂的人上来就大口去啃,只怕会伤到牙齿。只是,谁会奢侈到大口吃饼呢,这么宝贵的粮食,大家都是小口品尝的。

    这年月,这顿能吃到粮食,下一顿就不知道能不能吃到了,几乎每个人都是把一顿饭当成最后一顿吃的。

    王二狗慢慢爬山,这山不高,看上去也就一二百丈,他有信心在一上午之内爬山去。至于爬上去之后干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北直隶的山都是些石头山,山上光秃秃的,这些天又没有下雨,没有什么植物,偶尔有那么一两颗绿色的树,也是一副恹恹的样子,好像病了很久的老牛,再也拉不动犁了。

    王二狗腿脚很好,走得也很快,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他的布鞋踩在石头的山路上,不打滑也不踩空,踏得稳稳当当。

    他听见一声鸟鸣,那是一只山和尚,那是一只多么美丽的鸟啊,它头上有一个醒目的羽冠,黑黄相间的颜色让他看上去不像个和尚倒像个威武的大将军,真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叫它“山和尚”!这鸟的叫声很好听,远远听上去就像一个人再吹一把笛子,这悠远而清脆的声音就在山间田野冲突回荡,几乎是霎时间整个世界就充满了鸟鸣。这鸟可是一只好鸟,它吃蝼蛄,还吃金针虫,还能吃天牛,这些虫子都是害虫,会毁坏庄稼。

    “什么时候,我能像你一样飞起来,像你一样自由呢?”王二狗看着远处翩然飞舞的山和尚,喃喃自语道。

    到了山顶,树木就逐渐多起来了,兴许是山下的树都被人砍光了,这山上的树还没人来砍,不过估计也是迟早的事情了。王二狗的爹还活着的时候经常带他来山上认树,爹爹懂得可真多啊,他指着那些树,告诉他:那个是臭椿,和香椿长得像,但是是臭的,不能吃;那个是槐树,槐树也是鬼树,上了年岁的槐树都是有精灵的,不能轻易冒犯,要喊“姥姥”;那个是大叶杨,这可是一种好树,树形高大、美观,树干灰白、端直,简直就是个高大威猛的官老爷,做人就要做这样的人,高大、正直!

    爹爹还教他认各种花儿,有什么金叶犹、太平花、紫珠、金银花、酸味草爹爹教得很认真,他却总是想着什么时候去喊着伙伴们掏麻雀窝,什么时候去抓田鼠,以至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根本没记得多少,而现在爹爹死了,只剩自己一个人了,想学也没得学了!

    王二狗在山上待了一会,认了十几种花木,倒是认出了七七八八,这让他很开心,毕竟还是知道一些的,他觉得这样也算对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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