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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再铸皇明-第10部分

小说: 再铸皇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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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支配,言行举动皆为**而做,整个人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想到这里,柳旭开口道:“我们兄弟今天齐聚一堂,还是先开怀畅饮,至于其他王兄弟散席后自己去谈,也更放得开!”说完,朝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妓子使了个眼色:“你们有什么拿手的曲目,快露两手让我们瞧瞧,若是表演的好请在座才子为你们写首词,立刻就能扬名江南!”

    这明末士人和妓女是相辅相成的,妓女因士人写诗唱和而名传四海,士子又因和妓女彼此结缘而备显风流,此风自北宋柳永开始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到了明末如名妓柳如是、董小宛都是其中翘楚。是以柳旭这话一说,几位妓子都是眼前一亮,打算拿出看家本领赢取一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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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各有用处() 
几名妓子相互看了看,最后把目光都集中在柳旭身边的妓子身上。她很明显不是其中最漂亮的,虽然一头乌黑的秀发如海藻般清丽,一点丹唇红若烈火,但是消瘦的脸颊和高耸的鼻梁让她很明显不符合明代的审美。然而,正像柳旭暗自揣测的那样,长得不漂亮还敢出来唱曲,想来是有绝艺在身的。

    那名妓子站起身来,深深施了一个万福:“微末之技,不足以奉视听,但求尊者一乐。”

    她用的是一把月琴,这把月琴饱满好像十五的月亮,琴颈很短,整个琴身呈现出圆月的金色,上面还雕镂着各色各样的花纹。柳旭还看到琴身的一些地方已经被主人摩挲得略带油光,这种由人体油脂和木头肌理组合成的材质让这把月琴更显得宝贵。

    “月琴可圆人难圆,佳音一作追魂魄,好琴,好琴。”柳旭喃喃道。

    妓子唱的是一首吴地山歌,内容柳旭是听不懂的,但是这吴侬软语即使听不懂也让人好像饮了醇酒一般沉醉。四野俱寂,黑夜降临,柳旭仿佛看到一轮明月自柳梢花下渐渐升起,这轮月亮是这样的圆,她的光辉自天穹正中洒向吴地的山水,山被月色笼罩,好像披上了一件纱衣,水被月色光顾,波光潋滟中透着吴地山水特有的温柔。

    她说话了,虽然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但是柳旭能感受到那种几乎凝成实质的哀怨,是远方的戍卒经久未归,还是宦游的士子徘徊不去,还是薄情的商人浮梁买茶去?柳旭不知道,他只知道明明是天光大亮的白日,四下的光线却被妓子手中的月琴收去,被收去的光线攒成一轮月光,高高挂在酒楼之中。

    一曲终了,柳旭恍如隔世,他不禁自言自语道:“若是那满清入关,此等音乐可得再闻否?”

    究竟是奋勇一搏,将那满清彻底毁灭,让落后不能再战胜文明,还是见好就收,准备家当搬迁南洋?他有生以来头一次觉得对于自己的思想没有把握,这让他有些惶恐。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啊,好,好。”苏河大声赞叹着:“有此曲珠玉在前,我们哥几个若是没有清词丽句,还是不要拿出来献丑了吧。”

    柳旭闻言一笑,若是比抄书背诗,他还真不怕出丑,毕竟他身后还有着清朝几百年的诗歌积蓄,更有纳兰性德、查慎行等人作靠山。

    想了想,此时抄出一首好诗来颇有利于自己的大业,这也算是借花献佛,让百年后的纳兰对此间的妓子表示敬意。

    是以柳旭立刻毫不犹豫地说道:“店家,拿纸笔来!”

    墨是早就磨好的松烟墨,闻起来让人有清凉之感,显然是添加了冰片、樟脑一类的药物,笔是精制狼毫,纸是洒金生宣,件件都是精品,也可以见出即使店家是附庸风雅这准备功课也做得极好。

    “伯阳,有此曲在前,咱可不能出乖露丑哈!”王振没想到从来不以诗词见长的柳旭竟然开口要写诗,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吃味,毕竟他自幼攻唐诗,对于自己的水平是颇有自信的。

    柳旭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挥毫在纸上写下:

    木兰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细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一诗既出,全场皆寂。柳旭回头望去,王振张口结舌,嘴里喃喃有声,徐孚远目瞪口呆,有些惊慌失措,苏河表情最是夸张,一口酒含在口中竟然忘了吞咽,乳白的酒液顺着衣领流下而自己却浑然不觉。至于刘如意和李奉天两人也是同样的震惊,只不过他们地位较低,不敢发表言论,只是默默背诵此诗,生怕忘却。

    过了良久,演奏的妓子悠悠叹道“妾身此生有此诗傍身,我刘月想来定会青史留名矣,只是郎君何来之晚也!”她眼睛直视着柳旭,里面是藏不住的崇拜和幽怨。其他几位妓子见此,也不敢再弹琴演奏,生怕成了陪衬,只是拿眼瞧着柳旭,好像要用目光把柳旭戳出个洞来。

    徐孚远长叹一声:“往常我还和人说,伯阳工时文八股而不通诗词,未免美中不足,而今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此诗一出,可孤篇盖全明!”

    柳旭对众人的反映早有预料,毕竟这可是纳兰性德成名作,拿性命呕出来的千古一诗,所以也不谦虚,只是说道:“兄弟此诗酝酿了数年,而今一曲奏罢,怀抱大开,因有此篇,也算是恰逢其会吧。”

    两个小唱少年显然是懂诗的,他们的眸子自从木兰词一出就不曾从柳旭身上离开,让王振多喝了好几杯酒。闻讯赶来的掌柜见此大喜,连忙让人将宣纸送到县中最好的装裱师傅处裱好,日后就是传家之宝,至于今天消费也是全部免单。

    柳旭一诗作罢,心情大好,举起酒杯说道:“今日若有诗无酒,岂非大煞风景?各位与我满饮此杯,祝我们明日大事一帆风顺!”

    “好,好!”众人很给面子,纷纷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于是场面开始变得热烈。

    这时热菜也上了桌,柳旭吃了一口扣肉,稍一转头,就见两个少年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不由得失笑道:“我又不好娈童,更不好小唱,你们在我这呆着也是没有好处拿的。”

    弟弟周珺眨巴眨巴眼睛,开口说道:“你之前说找我们有用,不知我们可以帮你什么?”柳旭这才想起之前的话,于是说道:“你们两个,怕死吗?”

    周珺没想到柳旭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禁有些为难,但是他知道眼下这个机会难得,于是大声说道:“不怕死,只怕被人欺负。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志气,看你容貌谈吐,似乎以前也不是平凡人家出身吧。”柳旭从眼前的少年身上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这种感受既让他感到熟悉和亲切,又让他感到一丝威胁。

    周珺的脸色黯淡了下来,他用几乎微不可查的声音轻轻说道:“家中遭变,凄惨无比,不足以奉视听,现在我兄弟二人唯有老母在堂,又身患重病,不得已来此卖唱买药。”

    “这倒说得通了,”柳旭打量了两人一下,说道:“我有件大事要做,需要借助你们之力,之前问你怕死否只是试探,其实此事非常安全,我们几位都参与其中。你们要是愿意去做,我承担令堂的全部汤药费,你们一人可以拿二十两银子。”

    苏河惊讶道:“乖乖,柳兄不爱娈童,却舍得花这么多钱,显然是有大筹划了!”

    这银子在明末的购买了还是挺强的,按照一石米一两银子,一人每年吃三石米计算,这二十两银子够一个人吃七年了。之前派人去乡下雇人也不过是半钱银子,可见柳旭此时投入之高。

    只是高回报多半伴随高风险,两位少年虽然不知道这个投资原理,也下意识地感觉到让自己做的事情绝对不是什么唱唱西厢、打打双陆的简单事情。

    周珙比起弟弟来少了几分果断,他有些迟疑道:“按说公子如此抬举,我兄弟二人理当效犬马之劳,只是什么事竟然能给出如此之多的报酬?”

    周珺拉了哥哥一下,大声说道:“你我在酒楼卖唱,何时能赚够钱给母亲治病?百善孝为先,只要能让母亲痊愈,我们兄弟就算是赴汤蹈火也是在所不辞的。而且几位都是饱学才子,还能让我们去做杀官造反的勾当不成?”

    柳旭欣赏地看了周珺一眼,这个少年比起他兄长来说多了几分果断和决绝,又天性纯孝,是可以培养成心腹的。更难得的是,周珺说话滴水不漏,还给自己留下了余地,这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了。

    柳旭当下说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们二人干什么抄家灭族的事情,但是一旦事成,公子我必然获利甚多,你们二人若是愿意跟着我,以后莫忧不富贵,哪怕是重振家业,告慰祖先也是也是易如反掌!”

    “既然如此,还请公子吩咐,我兄弟二人一定尽力去办!”

    柳旭脸上露出一个诡秘的微笑,让家仆拿出一个十两的大银锭:“山人自有妙计,眼下不说,你们先拿着钱去安顿了老母,若能多召集几个能说会唱的少年小唱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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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POV:周珺 将星闪耀() 
周珺走出福如楼,哥哥跟在他的后面,亦步亦趋,好像一只忠诚的小狗。是的,虽然他是弟弟,但是哥哥的懦弱和脆弱总是让周珺以为他才是两人中起主导地位的那一个。

    周珺停步,回头望了望灯火璀璨、弦歌不绝的高楼,心中突然泛起一股迷茫。

    这种迷茫不是战胜了毕生强敌之后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迷茫,更不是少年不识愁滋味,放眼四望无来者的迷茫,这种迷茫是经历了无数磨难挫折之后终于找到一丝幸福的曙光,但是又患得患失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迷茫。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周珺低声呢喃着宴席上作出的诗句,轻轻对哥哥说:“哥哥,你说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作出这样的诗句呢?他的心中又该有多少的哀愁?古人说,情深不寿,作出这种诗句的人怎么会是那个意气风发、多谋妙算的年轻公子?”

    “你的意思是,这首诗并非由他所作?”

    “不,唐人宋之问能为了一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杀死自己的侄子刘希夷,可见这好诗之难得,这种诗谁舍得送给别人?此诗必是那柳公子所作无疑。”

    “那你的意思是?”周珙有些不能理解弟弟的想法:“你先说这诗必然不是由他所作,又说不可能由别人所作,那到底是谁作的?”

    “我不知道,假如真是由他自己所作,这个人的感情该多么沉重啊,而他却能把这种浓重得化不开的哀愁驾驭的灵活自如,这有该是怎么样的心性!”

    “所以说,”周珺斩钉截铁地对哥哥说道:“这就是我们兄弟俩翻身的时机,如果还想为父亲报仇,还想重振我周家基业,就必须为这个柳公子效劳!”

    “可是”哥哥还是有些迟疑,他是家中长子,不能像他一样孤注一掷,周珺是明白的,可是哥哥的个性实在太软弱了,太软弱了,这样的性子在太平年代管家尚可,在这纷乱的世道如何能在虎豹豺狼间保存自己?

    周珺用力握了握自己的拳头,那一对拳头依旧沉稳而有力,凝聚在肌肉间隙的力量给了他一种无坚不摧的感觉。

    “母亲,哥哥,就让我周珺来守护你们吧。”周珺抬头看了看天,东方的天空中一颗大星正在发出璀璨的光辉。

    他相信,那是他的将星。

    周珺和哥哥走了大概一刻钟,来到了他们借住的白象寺。因为母亲的病情,没有人家或者客栈愿意收留他们,毕竟如果母亲死在家中是十分晦气的。好在这座白象寺的和尚们没有因为母亲生病而把他们拒之门外。

    周珺很感激和尚们的援助,在逃亡了半个月之后终于安顿下来,这对于母亲的伤势是有帮助的。但是他同时也知道,母亲必须得到及时的治疗,否则她受到的内伤必然恶化。

    白象寺很小,只能容纳三五个和尚,而这些和尚就凭借着寺庙微薄的香火钱维生,但是这并不代表和尚们的生活是清苦的。事实上,周珺多次在夜间嗅到酒肉的气息,更是常在勾栏院见到光头出没。

    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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