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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圣唐之天策神将-第134部分

小说: 圣唐之天策神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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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李善徘徊着,犹豫着到底应不应该去武婕妤那里问一下。盘算了许久,李善还是放弃了,至少这样明目张胆的去皇上妃子的寝宫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机会总是可以找到的,没必要现在冒这个险。

    李善也是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下,再这样下去不是种马也成种马了。到处留种,那边龙雪灵还生死不明呢,这边竟然莫名其妙出来了一个孩子,老子竟然又当爹了。(。)

第二百零一章 争蛋糕() 
这几天李善暂时放下来武婕妤的事情,皇宫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就算是进了也只能做你该做的事情。想之前李善与武婕妤的那次相会,真是一年难得遇上一次。

    所以李善也就不再关心了,反正孩子在那里也跑不了,武婕妤也被人照顾的好好的,李善压根不需要操心。

    这孩子是自己的,那倒也不错,李善甚至有心帮助这孩子当上皇帝了,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唐朝的吕不韦?这想法还是让李善小小的激动了一把。

    最重要的是,如果按照历史推算,这个孩子应该是寿王李瑁,这么说可能很多人认识,但是换个说法大家就清楚了,他是杨玉环的老公。

    不得不说,李善对于唐朝的各种名人还是很敏感的。他已经隐约感觉到了历史车轮的偏移,如今更加明显了。这个寿王李瑁很可能就成了自己的种,和唐玄宗没关系了。

    不过就算是唐玄宗的儿子也没关系,李善是不会让唐玄宗有机会见到杨玉环的,这是原则问题,李善可不想让历史重演。

    但是这些都是空想罢了,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现在的他要考虑的是,该接受谁家的邀请呢?

    桌面上摆着两封请柬,一封是王元宝的,另一封是杨崇义的。这请柬的内容也是出奇的一致,就是想请李善去家中做客。

    李善很清楚这两人的意图,作为刚刚上任的军火处尚书,李善是有一块大蛋糕在手中的,那就是火药的原料供应。

    无论是以后李善需要什么东西,单纯的走国库的可能性并不大,而官商就是最好的选择。谁能拿下军火处的原料供应权,谁就相当于拿到了一个长期饭票。而且这个饭票的价值难以估量,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会非常的赚钱。

    李善自然也知道这件事情,事实上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火药的发展前途他一清二楚。将来需要的东西他也非常清楚。甚至是以后的煤矿,石油都将是必需品。这种财富可以真正的让一个商人富可敌国。

    李善最先想到的人是张彦昭和卓成,但是这两人虽说是他的亲信,却并不在京中。而且李善也想要避嫌。如果真的让张彦昭做这件事情的话,首先天地会的实力有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京城中的局势还是太复杂了,李善怕一失足成千古恨。

    而眼下最合适的人选似乎就在这两人之中了。王元宝或者杨崇义。

    “阿福,你去派人回了杨崇义,就说今日本官公务繁忙就不去赴宴了。另外派人通知王元宝,本官今天晚上去赴宴。”李善把杨崇义的请柬递给了阿福。

    思来想去,王元宝还是更适合一点。首先两人就有过合作,其次相比于杨崇义,王元宝的财力更加雄厚,钱多好办事嘛。

    王家大宅中,气氛相当的火热,

    “老爷。李大人回帖了,今天晚上到。”

    王元宝正在试裁缝新做的衣服,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将袍子随手扔到一边笑道:“好,财神爷已经请进门了,能不能把聚宝盆拿到手就看咱们的本事了。你赶紧去准备,今天晚上的宴席一定要丰盛。另外,你去把阿三叫来。”

    下人匆匆下去准备了,王元宝则笑眯眯的坐下,喝了口酒。不知道在盘算着什么。

    而另一边,杨崇义则不是那么开心了。

    “爹,怎么了?”杨妙菱从自家店铺回来看着杨崇义眉头紧锁的样子,上前问道。

    杨崇义将名帖往桌上一扔。叹了口气道:“今日我下帖子请李大人来咱们家吃饭,被回绝了。

    “哪个李大人?”杨妙菱还不知道李善的事情,她这些日子忙着处理一批刚从西域运回来的货物,所以也没有时间管这些事情。

    “李善,就是上次在拍卖行见过的那个李大人。”

    杨妙菱听了脸色一红,似笑非笑的道:“原来是他啊。不过他也不过是个将作少将的职位,论实权也不能给咱们带来多少利益啊?爹为什么对他这么重视?”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杨妙菱心里的算盘清楚的很。

    杨崇义苦笑了一声道:“将作少将?那已经是几天前的事儿了,如今李大人可是正三品的尚书令,而且掌管的是火药的制作,这可是块肥差啊。只不过又被那王老儿给捷足先登了。”

    杨妙菱小手轻掩娇唇,惊呼了一声道:“这么快?他才不过二十出头,怎么可能就当上了尚书?”

    惊讶之余,杨妙菱还有些羞喜,这样一表人才又年少有为的人,却是让人倾慕。

    杨崇义摇头道:“我也没想到啊,要不说王元宝眼睛毒呢?这些年他看中了多少机会,要不然我也不会一直被他压着一头。只是这一次的损失有些大了。”

    杨妙菱嘴角微微上翘,道:“爹,那可不一定,就算是买东西也要货比三家。我觉得李大人不会这么轻易就把这份肥差交出去的,还得看看我们出价如何。既然今天他没空来,那我们明天再请,爹亲自去请。只要这差事一天没交出去,那我们就有机会。”

    杨崇义看着自己的女儿,似乎有所明悟,神情有些狡猾的道:“女儿,你跟爹说实话,你是不是看上李大人了。”

    杨妙菱脸色一红,娇嗔道:“女儿好心给爹想办法,爹你却那女儿开玩笑。”

    杨崇义哈哈一笑道:“女大不中留,你也老大不小了,爹还想着你这高傲的性子能看上哪家的公子呢。只不过李大人已经有了妻室,而且位高权重,如今你就算嫁过去也是做小,太过委屈了。”

    杨崇义发妻早亡,漆下无子,只有杨妙菱这么一个女儿,视如珍宝。杨崇义的意思是让杨妙菱招个女婿进杨家。只不过杨妙菱年纪虽小,心气却高。京城中的公子哥一概不入她眼,而且她喜欢的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而能够倒插门的女婿又有几个不是吃软饭的。所以杨崇义也是发愁的很,没想到杨妙菱竟然看上了李善。只不过,李善已经有了妻室,杨妙菱是商人的女儿,身份低下,如果给人家做妾,只怕也是要受欺负的,以杨妙菱那样的性格怎么受得了。

    杨妙菱绣鞋一跺,嗔道:“女儿什么时候说要嫁给他了,爹你可不要瞎想。”(。)

第二百零二章 王元宝的馈赠() 
晚上,李善穿戴齐整,柳如烟给他整理着冠帽。

    “相公,你说这王元宝请你去干嘛啊?虽然咱们在荆州的时候和他有些渊源,但是如今你是官他,他是商。咱们还是少和他来往的好。”柳如烟一直不是很赞成李善经商的,尤其是李善现在平步青云更是没有必要为了钱而烦恼。

    李善却是不甚满足,钱这种东西哪有嫌少的?这笔买卖可是囊中之物,反正总是要拿去让人发财的,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钱当然还是自己赚到手最好了。

    “你放心吧,现在生意上的事情我是不会去动的。你看自从我把生意交给彦昭他们之后我不是也一直没有过问吗?不过这次军火处的原料采购是个大事,我得亲自把关,不能有闪失。”

    苏瑾夕抱着李萱过来笑道:“咱们相公啊挣钱的法子多了去了,一不贪赃二不枉法,姐姐你还是太过小心了。”

    柳如烟道:“我不是小心,咱家如今衣食无忧,我是怕相公太过操劳了。”

    李善知道柳如烟是真的心疼自己,无论自己是贫是富,是好是坏,柳如烟都一直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自己,没有怨言,也从不放弃。这让李善非常的感动,记得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那么到现在为止,陪伴李善时间最长,最默默支持他的女人就是柳如烟了。

    “放心吧如烟,我会有分寸的。”李善这段时间却是很忙,军火处刚刚成立,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是李善一手操办,再加上眼看各国使臣就要来到长安了,准备工作迫在眉睫。李善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休假了。

    来到了王元宝家,巨富之家果然不一样,虽然因为朝廷的限制,即使再有钱也不能门前立狮子,门口挂牌子。但是这丝毫不妨碍他们把宅子建的富丽堂皇。

    而且有种糟粕其外金玉其中的感觉。进了院门就是一个横立的假山,把眼前的景象完全挡住了。但是这就是设计的精妙之处,如此一来就有了无限的想象。

    从假山侧面进去,来到了一处别院。水池中饲养着无数的金鱼,石雕的龙头在四周喷着水,精心剪裁的芭蕉在四周矗立着。

    这可是在长安,没想到竟然能够见到江南风格的小院。李善着实羡慕了一下,有钱就是好。

    “王老板。今日怎么有空请我吃饭啊?上次送的酒我可已经喝完了,真是回味无穷啊。”李善到了王元宝家。

    王元宝眼睛都笑的眯成了一条缝,将李善让进了内堂:“来来,李大人请。李大人今非昔比,这身价地位王某还真怕请不来您的。酒您放心,只要您喜欢,我让人给您再送十几坛。”

    李善毫不客气的酒坐在了主座上,笑道:“虽然李某深受皇恩,平步青云,但是贫贱之交不可忘。王老板是李某的朋友。永远都是,你请我来吃饭我岂能不来啊。”

    王元宝道:“李大人真是重情重义之人啊,王某敬李大人一杯,这就可是从西域进来的葡萄酒。李大人有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今日王某特意搜罗来了夜光杯,与李大人重温凉州豪情啊。”

    王元宝其实不会作诗,也不懂诗文,但是混迹上流社会少不得附庸风雅,幕后也有专门的人帮他出谋划策。

    李善倒是很高兴,虽然他之前做了这首诗。其实他还真没喝过葡萄酒,也没用过夜光杯。看着。

    “当时军中简陋,虽然做了这首从军行,但是李某也没有用过这夜光杯。实乃人生一大憾事,没想道今日也能用夜光杯饮葡萄酒,真是痛快啊,王老板有心了。”

    王老板从下人手中接过一个木盒,里面盛着一排夜光杯,制作精巧在月夜下流光溢彩、玲珑剔透煞是好看。

    “既然李大人喜欢。这夜光杯酒送给李大人了。”

    这夜光杯是祁山玉所制,价格不菲,李善推辞道:“王老板言重了,这夜光杯是件宝贝李某人岂能夺人所爱。”

    王老板笑道:“宝刀赠英雄,这夜光杯是件雅物,王某一个粗人岂不糟蹋了这物件。李大人当世英才,此物在李大人手中才算是找到了主人。”

    李善也就是客气客气,不要白不要:“哈哈,王老板如此盛情我就却之不恭了。”

    王老板道:“这夜光杯只是个玩物,今日王某确实有份礼物要送给李大人。”

    李善眉毛一挑,心道王元宝看来是下了血本了,这夜光杯竟然只是开胃小菜,对于正餐就更加期待了。

    王老板拍了拍手,一个大汉从门外走了进来,抱拳道:“阿三参见主人。”

    这个人鼻梁高耸,眼窝颇深,皮肤白皙胡茬却是很浓密,看样子像是新疆人,身高估计在两米以上,浑身都是爆炸性的肌肉,看样子是个练家子。阿三,怎么突然让李善想起了印度阿三这个梗,难不成这个阿三也会开挂吗?

    王老板道:“这是我的商队从大食国买来的奴隶,此人力大无穷,擅长格斗,大人如今位高权重身边没有个使唤的人怎么行,这人就送给大人做保镖吧。阿三,以后这就是你的主人了,向主人展示一下你的能力。”

    阿三看来一眼李善,走到李善跟前单膝跪下道:“阿三拜见主人。”阿三的声音有些生硬,明显汉语是后学的。

    这确实是个好礼物,李善一直就没有忠心保护自己的保镖,所以总是四处哄骗别人保护自己,也是难过的很。这个大食国的奴隶看样子不错,长得就很有安全感,而且这种奴隶都很忠心,西方的奴隶制和中国的封建制度还是有些不同的。

    阿三走到院外,假山旁一个磨盘大的石块,他双腿微蹲,双臂用力,大喝一声直接将石块举过了头顶。爆炸性的肌肉此时更加突显出来,三百多斤的石块被轻松的举起,似乎并不太费劲,果然天生神力。

    李善拍着手站起来道:“好,好,天生神力,果然不错。”

    “阿三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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