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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部分

我的国学梦我的中国梦-第2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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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祥之祭,主人在事情要通过占筮选择吉日以及作尸的人,要亲自检查祭器的洗涤情况,在做这些事情时都要腰缠葛绖、手拿丧杖、脚穿绳屦(ju)。等到有关执事报告一切准备就绪,然后才丢开丧杖开始行礼。通过占筮选择吉日以及作尸的人时,有来宾参加,等到有关执事报告占筮结束时,主人又拿起丧棒拜送宾客。到了大祥之祭,主人还要通过占筮来选择吉日和作尸的人,只是已经换为吉服。

    庶子不可以手拿着丧杖就朝夕的哭位,如果父亲不为庶子主持丧事,那么庶子的儿子手执丧杖就朝夕哭泣是可以的。父亲在,但不为庶子的妻主丧,而由庶子本人主持丧事,在这种情况下庶子手执丧杖就朝夕哭的位置也是可以的。

    诸侯出访他国,恰好遇到这个国家的大臣去世,在往这个大臣家里吊丧时,这个国家的国君应该代替死者的儿子成为丧主。诸侯到臣子家里吊丧时,头上戴的是弁纽,身上穿的是锡衰。国君所吊的死者即便已经下葬,丧主也一定要用麻布束发。如果主人还没有穿成服,国君在此时来吊丧,就也不穿锡衰。侍奉有病的人不宜身穿丧服,等到病人死了,就为他主持丧事。如果不是侍奉有病的人来为别人主持丧事,就不改换自己原来的丧服。侍奉长辈病人一定要换下丧服,对于幼辈病人就可以不必了。

第458节 牧野之战() 
妾没有祖姑可以衬祭,有没有高祖的妾可以衬祭,在这种情况下只好衬祭嫡祖姑,但衬祭祀使用的牺牲得换一下,由原来的特牲改为少牢。媳妇辈的丧事,虞祭和卒哭的祭祀,可以由她的丈夫或儿子来主持;但在将她衬祭在祖姑庙时,则应该由她的公爹来主持。大夫死而无后,他的亲属中作为士的人不得代为主持丧事,因为大夫和士尊卑悬殊;只有大宗的嫡长子可以用士的身份代为大夫主持丧事。在主人尚未除去丧服时,倘若有他的兄弟从别的国家奔丧回来,主人可以不用推辞成为丧事主人。

    陈列明器的原则是:宾客馈赠的明器要全部陈列出来,但不必全部放入墓中;主人自备的明器不必全部陈列出来,但可以全部放入墓中。从别的国家奔赴兄弟的丧事,就可以先到墓地去哭,然后再往丧事家对着丧事的主持人哭。奔赴朋友的丧事,就应该先在殡宫哭,然后再到墓地去哭。庶子的丧事,做父亲的就不在中门外设置停灵治丧的地方。和诸侯是兄弟关系,虽然在别的国家仍然服斩衰。下殇小功这种丧服,腰带是用连根漂白的麻制成,下垂部分要挽起来搭到腰带上。

    把妻子的灵柩葬在祖姑时,如果祖姑有三位,那就应该附在自己的嫡亲祖姑那里。妻子是在丈夫做大夫时死的,其后,丈夫降为士而死,在这种情况下,丈夫附葬妻子时的祭礼只能用士牲,不能改为大夫的牺牲。如果妻子死后,丈夫由士升为大夫而后去世,在这种情况下,丈夫附葬妻子时的祭礼就可以用大夫的牺牲,也就是少牢。作为父亲的继承人,对被父亲休弃的母亲就不穿任何丧服了。

    之所以不穿任何丧服,是因为被休弃的母亲已经是他家的人了,不用当由自己来祭祀。妇人不作为丧主而应该手持丧杖的情况有:婆婆在世而丈夫去世,妻应当手持丧杖;长子去世,母亲应当为他手持丧杖;女儿在出嫁前父母去世,家中没有亲兄弟,由族人代为主持丧事而不手持丧杖,在这种情况下,由长女手持丧杖。

    穿绍麻、小功丧服的亲属,到了虞祭和卒哭的祭祀时还要戴免冠。如果下葬以后而不立即举行虞祭,那么即便是丧主也可以和大家一样都戴上帽子,等到虞祭时再全体脱帽戴上免冠。为兄弟服丧的人,由于死者很久没有入葬,有的已经按礼除去丧服,但等到要埋葬时,还要穿上原先的丧服;如果埋葬后接着举行虞祭和卒哭的祭祀,那就戴免冠,否则就脱掉丧服。

    如果墓地远在四郊之外,等到安葬后丧主捧着神主归来哭泣时,要先都戴上帽子走一段路,进入城郊后再脱帽戴上免冠,返回祖庙去哭。国君来给臣下吊丧,即便是在不该戴免冠的时候,丧主也一定要戴免冠,要种的麻带不要有散垂的部分;即便是异国的国君来吊丧,凡是大功以上亲属也都要这样打扮。为未成年而死的人服丧,到了除服之祭时一定要服玄冠、玄衣、玄裳。为成年人服丧,到了除服的祭祀时要服缟冠、细衣、素裳。

    奔父亲的丧,到家后应该在堂上用麻束发,袒露左臂,从东阶走下正堂,在东阶的东面边苦边跺脚,然后升堂,在东墙下穿好衣服,系好麻带;奔母亲的丧,不须束发,只须在堂上袒露左臂,从东阶走下正堂,在东阶的东面边哭边跺脚,然后升堂,在东墙下穿好衣服,戴上免冠。

    此后,无论是奔父亲的丧或者奔母亲的丧,就该就孝子的位置,边哭边跺脚,然后走出殡宫的门,停止哭泣。头三天内,总共哭五次,袒露左臂三次。嫡长子的媳妇去世,公婆本应该为她服大功。但如果由于嫡长子残疾或者没有子嗣,不能做父亲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嫡长子的媳妇死了,婆婆只为她穿小功丧服。

    *********

    (16)大传

    按照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祭。天子举行禘祭,是祭祀诞生天子的始祖天帝的,并且用自己的始祖来配享。诸侯在合于祧庙而祭祖先时,可以上到太祖。而大夫、士的合祭祖先,要比诸侯简省得多,最多可以到高祖。

    牧野之战,是武王伐纣的关键战役。当这场战役取得胜利以后,周武王就将胜利的喜讯焚柴祭告上天,祭告土神,祭告随军而行的祖先神主,接着又率领天下诸侯回到周都,在周人的祖庙里,手捧祭品,忙而不乱的各行其事,追加尊号古公直父、季历、西伯昌为王,来避免后辈的爵位高于上述祖先。

    排列好上代祖称的顺序,是为了尊敬自己应当尊敬的;排列好下代子孙的顺序,是为了亲近自己应当亲近的人;排列好兄弟等旁系亲属的关系,集合同族的人在祖庙中聚餐,按照父昭子穆的顺序排列座次;用礼义区别男女。做人的道理,也就是这么多了。

第459节 制定丧服的依据() 
圣人一旦坐上天子宝座而治理天下,有五件事是当务之急,老百姓还不包括在内。第一件是排列好所有亲属的顺序,第二件是报答有功的大臣,第三件是选拔德行出众的人,第四件是任用有才能的人,第五件是体恤有仁爱之心的人。这五件事如果通通做到了,那么百姓就不会有不满意的,没有不富足的。这五件事如果有一件做得糟糕,老百姓就要大吃苦头了。

    所以,圣人一旦坐上天子宝座而治理天下,一定要从依礼法端正亲属之间的关系开始抓起。统一度量衡,制礼作乐,改变历法,改变服色,改变徽号,改换器械,改变衣服,以上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随着朝代的更迭而让百姓也跟着改变的。但是,也有不能随着朝代的更迭而随意改变的,那就是同族相亲,尊祖敬宗,幼儿敬长,男女有别,这四条可不能因为朝代变了就让百姓也跟着变。

    凡是同姓的男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宗,组合为一个昭穆分明的族属,从外族嫁过来的女子按照自己丈夫的昭穆为昭穆,从而确定自己的名分称呼,以便于参加族内的交际和聚会。名分称呼明确了,男女之别才可以做到。对于嫁到本族的异姓女子来说,如果她的丈夫属于父辈,那么他的妻子就属于母辈;如果她的丈夫属于儿子一辈,那么他的妻子就属于儿媳一辈。如果把弟弟的妻子称作儿媳,而称呼嫂嫂为母亲,这不是乱套了吗?所以说名分称呼,是人伦中的大事,不可以不慎重!

    同一高祖的子孙彼此互相只穿绍麻丧服,这已经是五服的最后一等了。同一高祖的子孙,已经出了五服,彼此互相,只须袒露左臂、戴免冠示哀就可以,这是因为同姓血缘已经很远,所以减少其中的情谊。同一高祖的子孙,彼此同姓而已,亲属关系已经没有了。这些同姓的人,从高祖以上已经姓氏有别,从玄孙一下已经出了五服,他们之间可以彼此通婚吗?回答是:这些人都是系在一个老祖宗的正姓之下,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没有分别;在合族聚餐的时候,大家还是按照辈分入席。因此,周代制定的办法是,只要是同姓的人,即便离老祖宗已经百代,也不可以彼此通婚。

    制定丧服的依据有六条:第一条是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第二条是根据社会地位的尊卑,第三条是根据异姓女子嫁来以后所取得的名分,第四条是根据本族女子的出嫁与否,第五条是根据死者是成年人与否,第六条是从服。从服又可分为六种:第一种是属从,也就是因为亲属关系而为死者服丧,如儿子跟从母亲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第二种是徒从,也就是非亲属而为之服丧,例如臣子为国君的家属服丧;第三种是本来有从服而变为无服,例如国君的庶子,本来是应该跟从他的妻子为他的岳父服丧的,但因为怕触犯国君的禁忌,就不服丧了。

    第四种是本来没有从服而变为有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不为自己的母亲的娘家人服丧,而庶子的妻子却要为之服丧;第五种是本应该跟着服重服而变为服轻服,例如妻为自己的娘家父母服齐衰一年,是重负,而丈夫为自己的岳父母仅仅服绍麻,是轻服。第六种是本应该跟着轻服而变为服重服,比如国君的庶子为自己的生母仅仅头戴练冠,葬后就要礼记除去,而庶子的妻子却要为之服齐衰一年。

    从恩情这个角度上讲,沿着父亲逐代上推以至于远祖,那时愈远愈轻;从道义这个角度上讲,沿着远祖逐代下推以至于父庙,那时愈远愈重。这样,远祖在恩情上虽轻,在道义上却重;父亲在恩情上虽重,在道义上却轻。这样的有轻有重,从人情道理上讲也就应该这样。国君身为大宗的嫡长子,有义务聚合族人宴饮,敦睦族谊,但族人却不可以自恃和国君有血缘关系而用家人之礼来对待他,这是国君所处的地位决定的。

    庶子不祭祀祖祢(mi),这表明祭祀祖祢的事情应该由大宗的嫡长子来做。做父亲的是庶子,就不能为自己的长子服丧三年,因为庶子卜筮祖祢的继承人。嫡长子以外的儿子为自己后裔的始祖,继承嫡长子以外的儿子的嫡长子是大宗,继承嫡长子以外的儿子的庶子是小宗。有百世不迁的宗族,就是大宗;有五世就迁的宗族,就是小宗。百世不迁的大宗,就是嫡长子以外的儿子的嫡长子的那一支。

    继承嫡长子以外的儿子的嫡长子那一支,就是百世不迁的大宗。只能继承高祖的宗,是五世就迁的小宗。因为尊敬祖先,所以才尊敬嫡长子,而尊敬嫡长子,也就等于足劲祖先。诸侯公子的宗法,第一种是只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第二种是只有大宗而没有小宗,第三种是没有人可以成为自己的宗,也没有人把自己当作宗,这就是诸侯公子宗法的情况。诸侯的公子有这样的宗法,也就是由国君立一个同母弟作为其余被封为士大夫的异母弟的宗子,这就是公子的宗法。出了五服的族人,恩义已经断绝,就不再彼此互相挂孝。至于五服以内的亲属,该怎样服丧还是怎样服丧。

第460节 古人的相见之礼() 
从恩情上讲,从父亲开始逐代上推以至于远祖,那是愈往上推愈轻;从道义上讲,从远祖开始逐代下推以至于父庙,那是愈远愈重。由此看来,爱自己的父母乃是人的天性。爱自己的父母就必然会尊敬祖先,尊敬祖先就必然会尊敬大宗的嫡长子,尊敬大宗的嫡长子就必然会团结族人,团结族人就必然会宗庙尊严,宗庙尊严就必然会重视社稷,重视社稷就必然会爱护百官,爱护百官就必然会刑罚公正,刑罚公正就必然会百姓安宁,百姓安宁就必然会财用充足,财用充足就必然会万事如意,万事如意就必然会礼俗美好,礼俗美好就会导致普天同乐。诗经上说:文王的功德,伟大而令人叹美,人们永远怀念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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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少仪

    听说古人的相见之礼,如果是第一次拜访君子,就要说:某某很希望把贱命报告给您的传达人员。不可指名道姓地求见主人。如果是拜访和自己地位相等的人,就说:某某特地前来拜会。平时难得见面的,就说:某某很希望将贱名通报给您的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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