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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无限之至尊巫师-第103部分

小说: 无限之至尊巫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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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的发了牢骚之后,他郑重道:“是这样,克劳馥小姐,我个人认为这次行动极度危险,我已经做好了葬送分魂的准备。”

    邓布利多皱眉,插言道:“我之前并不知晓你竟然如此不看好这次行动?”

    “其实并没有直接的证据,主要是通过前世经验的角度,对已知信息的综合分析,而得出一个模糊的预估。我使用了预言系的历史回溯,也强化了巫师的超凡直觉,都是零发现,这意味着有圣域级以上的力量在干扰,盖子捂的非常严实。”

    邓布利多道:“我也有做了一些类似的前置调查。我觉得也许有利好的一面。就算不是一次时空置换事故。综合以往的神迹的相关记载,我有理由认为,神爱世人,其力量较为活跃的时期,给予了早期人类不少帮助。当然,不是那些邪神。”

    凯恩笑了笑,没就这个话题跟邓布利多深入掰扯。

    反正都决定要去了,两人都是缺乏足够凭证的猜测,邓布利多那个还有点影,他的说法近乎主观臆断,撕逼赢了又怎样?

    况且他也不觉得真能撕出个结果。

    他是以多元宇宙的见闻为判断依据的,邓布利多则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的相关典籍记载,两人根本不在一个频道。

    他对劳拉道:“克劳馥小姐,我知道你是命运之子,但面对以不讲道理出面的超凡力量,爆人品也未必次次都行,而一旦死了,也就真的死了。”

    劳拉和邓布利多都听的懵圈,命运之子,爆人品,这两个概念两人都不是很理解。如果说后者还能大概的明白是个什么意思,前者就真的是只剩不明觉厉了。

    劳拉自然是希望凯恩解释一下。

    “简单的说,将世界法则的运转理解成一种算法,这种算法每多长时间会出现一次由一系列巧合构成的其他数据综合体。这样的一个极微概率综合体,就是命运之子。”

    “假如人有一个名为幸运值的隐性属性,那么命运之子的幸运值远高于常人,假如人还有一个名为厄运值的隐性属性,那么命运之子同样远高于常人。”

    “两者结合,这人会想个灾星般,去哪里、哪里就有非同寻常的事件发生,他(她)不找事,事也会找他,其他人,无论是敌是友,大都伤亡惨重,而他每每能最终脱险,甚至连严重点的伤都不会有,而收获却不错。”

    听到这里,劳拉已经有了毛骨悚然的感觉。她现在已经是业界知名的遗迹猎人,准传奇级的冒险也完成了数次了,跟凯恩的话一映照,果然全部契合。

    “至于爆人品。是指超耐压的性情特征,越是极端场合,越是可以超常发挥,思维速度、动作反应、都达到了人类的极限,奥运选手一级,并且不是单项,而是能拿铁人赛冠军的那种。”

    又中!

    劳拉每每绝地逢生,靠的就是极少失误的超高难度跑酷,没有预演,一次性成功。

    另外就是运气,比如地下河分叉,根本无从判断,憋一口气潜下去,选错了就会窒息而死,但她总是能选对路,不是能转危为安,就是有换气机会,最终脱险。

    凯恩总结:“人力有时而穷,命运之子爆人品,也有天花板,面对绝对力量,照样会失败。虽然有一点诅咒嫌疑,但必须说,命运之子鲜少能善终,屡屡行险而成功,养成了思维惯性。用我前世的行业术语说,这叫脸探草丛,作死终会死。”

    “很多人活一辈子,阅历以及决断都远不及你,所以我说我认为该说的话,你非要去,我不拦,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劳拉露出了认真思索的表情,邓布利多则放下基本已经被他吃空的点心盘,问:“命运之子要如何鉴别?”

    “综合测试,但就目前而言,我没有这种施法能力和相关工具。如果校长对这类人比较有兴趣,我倒是可以提供几个,跟圣杯有关的小女孩克拉瑞,是。救世主哈利?波特,也是。这都是明年会来霍格沃茨求学的。”

    “喔,居然有这么多。”

    “是啊,这都是移动灾厄,身手、运气不够好的,一旦被牵连,鲜少能全身而退。”

    邓布利多也露出了思索的神色。

    因为预言球中记载的‘打败伏地魔的是80年降生的巫师’的预言的实现,使得哈利?波特已经成为伏地魔的眼中钉、肉中刺,必然是除之而后快的。

    邓布利多特意通过奥利凡德,以魔杖为切入点,做了预设。一旦伏地魔的紫杉木魔杖对上哈利的冬青木魔杖,由于使用的是同一只凤凰的羽毛,兄弟魔杖对决就会产生特殊效果,当年莉莉?波特加持在哈利身上的古代保护魔法,会再次坑到伏地魔,至少也能保哈利一命。

    而这宿命恩怨,则给凤凰社带来了可进可退的机会。主要哈利不死,伏地魔的注意力,就会牢牢的被其吸引,越是拖的久,越是焦躁疯狂。这也是原历史线,为什么凤凰社死保哈利的原因。

    有哈利拉仇恨,伏地魔的行为将是可以预测的。反之,那真就想起哪出是哪出了。

    本就无可逃避,现在又听凯恩说哈利‘很耐用’,邓布利多就觉得,或许可以促成哈利和克拉瑞组成小团伙,适当的线放的再长一些,用之跟伏地魔斗法。

    他觉得,只要伏地魔由暗处走到明处,就基本完蛋了。

    未来人审讯时,他特意问过伏地魔的情况,未来人的回应很刺激:

    “谁?没听说过。圣域、半神?如果只是高阶巫师,意味着无法施展法则级以上的法术,后期也就敲个边鼓,根本不重要。”

    大巫满地走,高阶不如狗。一个把自己搞到半疯的玩黑魔法的,就别跟我扯了,旧支一方随便揪出个有名有姓的头目,就是那个水准。

    倒是没跌成杂鱼,不过黑魔王成了头目一级,仍旧感觉很lo。敢情到那时欧洲巫师界的黑魔王,名头已经那么不值钱了。

    当然,做人不能好高骛远,未来已经改变,所以该谋划还是要谋划。

    凯恩又喝了一杯热茶之后,劳拉有了决断,她决定参加。

    凯恩表示理解,虽然一他前世的心态,对这种做事全靠赌脸的风格极度鄙夷。但换成是他自己,如果凯瑟琳出事,他也是要迎难而上的。

    理由也很简单,如果可以,尽量不要开某些先例,怂一次,有可能就怂一世。

    选择怂,是因为暂时的怂之后能赢。这是因智慧而怂。

    而另一种怂,是因为怕输、怕死。这种怂,凯恩就觉得不可取,这次能放弃至亲,下次准备放弃谁?终究会将自己的所有原则都放弃。

    也正是因为这样,预防,永远要高于解决问题的取舍决断。

    某些让人陷入两难的抉择一旦出现,其实就已经先输一筹。

    为什么没有事先想到这样的可能?相关的应变手段是程度不够,还是干脆没有?

    天朝的那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

    明知人怕出名猪怕壮,不做好安全防范,被人绑了票,说难听点,被**都活该。一个巴掌拍不响,他有抢劫心,你不给空当,他也做不成抢劫事。

    按照这个理论,理查德?克劳馥,那就是个坑闺女的浪爹。再多说也没啥意思了,显得马后炮。

    要上就上吧,没有谁是一定不能死的。连他自己身死都已经算进预案中了,其他人莫非还能更金贵?真有那么情长?至少凯恩没有,无非是理性结合感性,觉得那样很蠢,觉得可惜,但事情推进到真的尘埃落定,也就无须再bb什么了。

    出发,185……

一百五十四章 力弱先裱脸() 
醒来之后的凯恩有种感觉——立刻死了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唯一幸运的是,意识还是清晰的,这或许与身体传递的难以言喻的痛苦有相当的关系。

    足够的刺激,往往是醒神的良方,想晕死过去都做不到。

    从尸斑、尸绿、以及腹部的肿胀程度看,宿主死亡应该超过了24小时,不久前有殡葬人员处理过,插了尸气针,正燃着微蓝的小火。

    人死后,呼吸道、大肠里的细菌大量繁殖,产生硫化氢、甲烷、氨,它们会通过口鼻及**排放,这是尸臭的由来。

    点燃尸气针,就跟沼气灶原理相似,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给死者化妆,用于遗体告别。

    情况很糟糕,但还不算最糟糕至少宿主不是四肢着地、即便健全也无力口吐人言的动物。

    魂穿第一式,吃掉蛋壳。

    凯恩给自己准备的‘蛋壳’是保护灵魂一齐穿越的魔法能量,和一系列魔法预制件,又称之为种子魔法。

    选择最适合的几个种子魔法次序施放,超凡力量的神奇,开始在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上展现。

    就像在被d扫描设备修复般,肉体上光芒流转,有氤氲的光烟升腾,皮肤的色泽在一层层的变换,从灰败到光鲜,从枯涩到光滑,从松弛到紧致,从苍白到粉嫩……

    之后,燃烧开始,柔和的白蓝色火焰,半透明的,骨骼在这燃烧中发出哔哔啵啵的声响,就仿佛扔进火堆中的竹子,皮肤下也仿佛又大量的虫子在蠕动,体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着。

    骨骼重塑,超级燃脂,甚至就连停尸的铁板都被腐蚀掉一层,吸纳入体内,用于肉体的二次再构建。

    ‘当啷!’无意中回头看到这一幕的殡葬人员,手中的工具掉到了地上,眼睛外凸,一张嘴宛如鲶鱼嘴般开阖着,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火焰熄灭,绿色的光宛如风般绕体飞旋,体毛重新生长。

    凯恩无声的坐起,眼中闪烁着幽火般的绿光,他轻盈的下地,行到呆若木鸡的殡葬人员身旁,探手在其额头一点,光芒在额头扩散,对方晕死了过去。

    随便找了见大褂穿上,凯恩抽了抽鼻子,很快通过气味找到了卫生间,排泄。

    水、火、风、地,灵魂代表光,而死亡之体就代表孕育一切的暗,一套复合法术完成,这人就算是重新活转了。

    凯恩出门时看了眼咔哒作响的落地钟,20点刚过没多久。

    “时间不错。”从门口拿了锹,他直奔殡仪馆后面的墓园。

    有魔法指引,挖掘点并不难寻。

    不是谁的坟,而在一座墓葬天使石碑的侧面,幼儿空棺里暗格中有一个小小的首饰盒,凯恩从内里取出了包括灵魂计时器在内的几样物品。

    这些物品是先一步投送到1852年,以保证确定可以挖到。

    在墓园徜徉一番,收了一波散溢魂力,凯恩向着灯火辉煌的城区行去。

    大约半个小时后,他从一条暗巷中行出,径直往对面的高档酒店中闯。

    酒店的门童眼亮,上下一扫就大概知道是什么人,一见凯恩的着装扮相,就要赶人,结果对上凯恩的眼睛,顿时一阵恍惚,随后便恭敬的将凯恩迎进了门。

    前厅执事同样眼里不揉沙子,挺了挺胸,昂着下巴,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

    然而行走的过程中便从迷惑到恍悟,等真的接近,已然成了巴结:“奥斯顿先生,您这是被洗劫了?现在的治安实在是太差了,尤其是那些来自异国的贱民。需要召巡警来为您服务吗?”

    “警察不急,洗漱、理发、服装,替我安排全套,我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只是外出散散步,就搞的这么狼狈。”凯恩说着扫了厅堂休闲位那边两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一眼。

    其中一个看着这边吃吃的笑,另外一个还冲他大有情意的做**动作。

    执事一副了然表情,躬着身道:“您放心,您只是散步累了,在这里下榻一晚。”说着横了门童一眼,那意思:小崽子,还不快滚,妨碍老子在大爷面前捞好感度……

    对富贵者而言,这是英国最好的时代;对贫穷者来说,则是最差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底层人士,也是在睁开眼睛看世界,结果清晰的看到了贫富的悬殊差距。

    看到了贵族宫殿式的庄园生活,看到了农人破败的茅屋草舍;看到了工厂主舒适的生活享受,也看到了失业工人绝望的生存挣扎。

    没有比较,没有伤害。

    那么,究竟是该以朴素的姿态行事,还是将自己包装成上流人士?

    这对凯恩而言,是个几乎不需要考虑的问题。

    俯视易、仰望难,上流走入底层,多被敬畏,底层尚未接近上流,就会被其走犬逼退。

    凯恩并不嫌贫爱富,那不是他做事时考虑的角度,他考虑的是顺逆势,顺势可借力,一切都为更好的达成目的而服务。

    邓布利多和劳拉他们原本为他安排的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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