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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大宋天朝1630-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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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跟着去了?你说,你跟你们都头熟识,那马忠会不会吃了李哲的酒,就上了李哲的船,忘了我的交代。”

    “啊?那怎么敢?”辛通惊讶的回答,

    “马都头虽然老实话少,但心里也是有心计的,连我这样最底下的小队长都知道指挥使您才是咱们左厢的中流砥柱,那李哲只是个公子哥儿,说不定哪天就调走了,我们都头就是再傻,他也分得清这里面的轻重。”

    “哼!”料他也不敢,陆轩口中说道。

    “不过,你还是要盯紧着他点,你们都里发生什么事都要跟我报道。”

    “是。”

    陆轩看着俯首帖耳的辛通,心中满意:又道:

    “你只管好好替我办事,事后赏赐少不了你的,”

    辛通大喜。

    “就是你们那个都头马忠也算是个人才,人虽然木讷了点,但眼色还是有的,也该是时候提拔一下了,你也一样,我自己心里有数。你回去只管告诉马忠,让他好好办事,我这边还是记着他的。”

    “是。”

    辛通依言退下。

第三十九章宴客来() 
陆轩听了辛通上报的李哲第一天的表现,还算满意,底下的安排应该是足够了,一个区区纨绔子弟也想在他军中出头,休想!前次算这小子聪明,躲过了他给安排的陷阱,但是接下来就不可能总是有这种幸运了。

    陆轩即便不能亲手将他弄死,也要给李哲点苦头尝尝,坏了他的好事。

    虽然如今大宋军中律法森严,早已不复当年兵为将有的局面,如今的大宋军官都是职业军官,士兵们也都是职业兵,军官们很难让下面的人都言听计从,但身为高级军官,凭着军中的人脉威望,给李哲制造麻烦还是很容易。

    不得不说,陆轩怜子心切,已经顾不得军中军官的种种戒律,他这样的举止,已经犯了军中之大忌,他原本在军中的上司同僚上上下下都已经因此对他产生不满,他却还茫然未知。由此可知,人性总是有弱点,一旦受了切肤之痛,便是再精明的人,那也很有可能会变的愚蠢。

    且不说陆轩这边在背后蝇营狗苟,却说李哲带着马忠到了宴客来。

    宴客来,就在城中,东城区最繁华的市中心,是一座高达四层的水泥石头建成的楼,四四方方,墙面全是半米见方的青石筑成,楼层高大,内里有两人合抱的巨大圆形石柱支撑,石柱上瑞兽缭绕,雕满花纹图案,都是请最好的匠人成就,当真是美轮美奂。就是和后世的高档酒店比起来也别有一方风味。

    说起来这种石头建筑,却是当年中原的宋人没有的,是之后来到这天竺东西交汇的地方才跟那西方远来的匠人学的,看起来还真的有些希腊罗马时代的感觉。

    李哲带着马忠到此,那店里的小二一看到李哲那辆装饰精美的马车,立刻便知道是贵客来临,忙迎上前来,“客官,来啦!”迎着人就往里进。

    店里的正堂天井处,是一处围着的戏台,此时台上还有两个浓妆艳抹的人在那里唱曲,李哲这种现代人,听不出什么好坏,一步不停的往里走,倒是马忠和胡适两个听着摇头晃脑,好像很有感觉的样子。

    几个人上到四楼顶层,找了一处包厢坐下。

    那小二方才问李哲点什么菜,早有胡适接上去应付,李哲只管高声吆喝,

    “拿酒来,好酒,要中原来的好酒才行。”

    那小二应声道:

    “好嘞,来啦,中原蜀地的好酒,剑南春,马上就来。”

    李哲前世不喝酒,穿越之后也只是一般,对这酒没什么感觉,但看旁边马忠的那样子,听到这剑南春的名字,却连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

    “这剑南春很有名么?”李哲好奇问道。

    “有名,当然有名,这酒听说是前朝唐朝时就已经誉满天下,被传为天下名酒。据传李白为了喝这酒就曾脱下自己的貂裘来换这酒喝,所谓‘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说的就是此酒,还有到了我朝,苏学生也曾赞此酒说,‘三日开瓮香满域,甘露微浊醍醐清’。”

    呦呵,李哲心里吃惊!这马忠看着肤色黝黑,面容粗粝,看着土人一样的军汉,没想到提起美酒来,竟然能旁征博引,谈吐文雅,倒像是州学里的士子一般。这家伙有内容啊。李哲越发被激起对这厮的兴趣来。

    “马都头,听起来还像是读过书?”

    那都头,“读过几年私塾。”

    李哲笑了笑道,“那以马都头的才华,想必一定是佼佼者了,那为什么没有继续读州学?”

    马忠挑了一下眉毛,似有难言之隐。

    “回虞侯,在下是吠舍。”马忠面无表情的说。

    李哲闻声一凛,立时省得了马忠的难处,原来这马忠不是纯正的宋人。

    吠舍,是这天竺种姓制度里的第三阶层,天竺种姓制度,第一层为婆罗门,第二层为刹帝利,实际上也就是纯种宋人,而到了第三层,就是血统不纯的宋人,或者白种雅利安人,原本的刹帝利,如今宋人来了,就被从第二层打落入了第三层。至于第四层就是贱民,也就是首陀罗。

    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

    四个等级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下一等级的人不能从事上一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互相通婚。《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李哲自穿越以来,作为贵族子弟整日里就是在宋人这个圈子里生活,日常所见的全都是刹帝利,对这整个天竺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实际上,在天竺洲数百万宋人以外,数千万真正的天竺人,却全都是整日生活在这样的枷锁里面。

    马忠身为吠舍,比起首陀罗自然是高上一等,能够从军,能够读一些普通的书,但是想要真正能更上一层,踏入真正的统治阶层,却是绝对不可能的。

    自从宋人征服天竺以来,宋人虽然不信婆罗门教,但也是心安理得的享受和维护这当地的种姓制度,这制度明显有利于宋人整体阶层的利益,又有利于整个天竺社会的稳定,作为受益者,宋人又何乐而不为。

    怪不得李哲觉得马忠的面相有些奇怪,不太像纯正宋人的面相,再加上他那明显有别于宋人的肤色,原来马忠却是一个宋人和当地人的混血儿。原来也是一个可怜人。

    这样的混血儿在军中想要向上爬的难度可想而知,马忠能凭着自己的才能成为都头,可见这家伙绝对是有真本事的,但也仅此而已了,仅仅是一个副都头,连低级军官的门槛儿都没有跨上,真正到了战场,他这样的副都头实际上连指挥一个小队的权力都没有。

    想要真正凭军功上位,难啊!这会儿连李哲都能想得到马忠在捧日军的军官中所受到的排挤了。

第四十章诱惑() 
李哲心有所感,为马忠鸣不平,但当前社会现实就是这样,他也不能改变,顶多只能稍感抱歉而已。恰逢此时酒菜端了上来,缓解了一些尴尬,李哲抢先端起酒杯,对马忠道:

    “来,吃酒!”

    马忠见了美酒,也随即展颜,端起一个大碗,也道:

    “吃酒!”

    一翻腕,半碗剑南春好酒已经是吃了下肚。

    胡适为两人请进了一个唱歌的胡姬进来,捧着一把胡琴,那胡姬高鼻深目,肤色白皙,一看就应该土人中的雅利安种,在李哲这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倒是颇有姿色。

    那胡姬看着两位大爷,先袅袅婷婷的行了个礼,道了声老爷,然后方才坐下,琴声一响,檀口轻开,美妙的声音开始回荡在包厢里。

    柳营,月明,听传过将军令。

    高楼鼓角戒严更,卧护得边声静。

    横槊吟情,投壶歌兴,有前人旧典型。

    战争,惯经,草木也知名姓。

    虎韬,豹韬,一览胸中了。

    时时佛拭旧弓刀,却恨封侯早。

    夜月铙歌,春风牙纛,看团花锦战袍。

    鬓毛,木雕,谁便道冯唐老。

    却是那歌姬看两人都是军官,因此选了一首军旅的朝天子来唱。女子那高亢的嗓音,虽然尖细,竟然也能将这首元曲中的那种铿锵之气唱出来,可见这胡姬的唱功。便是李哲在后世听遍了无数的名曲,流行歌曲,也觉得这曲子里,自有一番味道。

    伴着这美妙歌声,包厢里的气氛终于开始热闹起来,李哲和马忠二人遂开始推杯换盏。

    李哲吃了几杯,便立时咳咳咳的呛了起来,这酒虽然没有后世的那些高度酒度数高,但也是辛辣无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香甜的米酒,马忠看了也笑了起来,

    “没想到都头却是个不会吃酒的?”

    李哲犹自嘴上硬撑,“哪有,不是不会吃酒,只是酒量不好,不好而已。”

    “哈哈哈!”马忠大笑起来。

    这下子,倒感觉包厢里气氛好了许多。

    李哲乘机开口说:

    “其实,马都头你能力强有目共睹,本官虽然只是刚来,但也是能看出来的。你的身份,在这军中任职,咳咳,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便,捧日军中的积弊我也知道一点,马都头你在这里混,有些可惜了啊!”

    李哲这番话语出至诚,虽然是交浅言深,但却恐怕是正说中了马忠的心思,马忠虽然沉默寡言,但能看得出,对自己带兵的能力还是有几分信心的,这会儿被李哲说得一声不吭,只顾一碗一碗的吃酒,不多时已经是酒至半途,有些醉意醺醺的了。

    “虞侯说玩笑话了,像我马忠这样家境的人,不在朝廷军中又能去哪里,除了当兵,我什么都不会。”

    “着啊!哪里不能去,就是当兵的才好啊,你在这朝廷军队里不得意,但我大宋的好男儿志在千里,这外面的广阔天地,又有哪里不能去?”

    “虞侯你的意思是指?”

    “我的意思是当兵那也是看去哪里当兵,如果是在朝廷当兵那当然没什么可说,但是现在我大宋鼓励海外开拓,那才能挣大钱。那些各大世家藩主哪个不是在海外培植私兵,组建那些义从兵,垦殖团,南洋,澳洲,炎洲,到处都是,哪里都缺人。

    便是那些贩奴团也是需要人手,都头这样的军官,如果肯屈尊,那些家主藩主恐怕是打破了头也要来请的吧!”

    “虞侯说笑了,哪有那种事。再说虞侯您也知道,那些家主藩主,只有比军中更歧视我这样的人,那可是私军,在那里,更是鱼龙混杂,我这样的人,出不了头的。若是碰见个不好的主家,”马忠想了想,摇摇头说。“还不如就在这捧日军里混饭呢。”

    岂止是不如,简直比现在更惨!马忠说的也是实话,在这捧日军中当兵,好歹是给官家当兵,讲究个旱涝保收,军中的这些将领们虽然歧视,但还不至于去专门坑害马忠他们这些的人,但是去给藩主们当兵,那才是身家性命都卖给了人,若是遇见一个英明神武的藩主那当然好,但如果不幸,碰见不好的藩主,那才叫真的惨。

    马忠虽然是混血儿,但也是心高气傲,不会做这么愚蠢的选择。

    嗯?李哲摇摇头,“但我要说,如果有人不歧视你的出身,而且还更愿意请马都头您这样有真材实料的人呢?”

    “哪有那种人?哦,不对。”马忠这时候才猛然警醒,李哲说这种话绝不会没有目的,再想想李哲的出身,感情坐自己对面的这个李哲本身就是一个贵族来的,同样也是一家世袭藩主,虽然爵位不高,只是一个男爵,但是同样也有自己的领土,也有组建自家的义从兵的资格的。

    “虞侯您?”

    马忠有些惊讶,难道是李哲对自己有意?所以对自己说这番话,李哲一介州学毕业的世家子弟,年纪轻轻,就也敢去进行海外拓殖么?

    那对李哲家这样的世袭贵族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活儿,在野外餐风露宿不说,涉足的都是不毛之地,猛兽毒虫,面对各种艰难险阻,风险与机遇并存,投资很大,但结果却并不是一定会成功,李哲这样在安逸的家境中成长起来的纨绔子弟,有这样的实力?同样,也有这样的野心?

    李哲并没有明确答复,只是神秘的对马忠笑笑,说道:

    “没错,马都头你的本事我李哲是看在眼里的,如果我是坐在军中高位,像是马都头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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