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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部分

重生之必然幸福-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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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笑呵呵的,“我弄了三个大盆子,下面铺了一些细土,还扎了眼儿,然后都种上了。”

    到时候,还能挪两盆子到孙媳妇儿那个二进院子里,开出一个小草莓园子出来,来年,他就能领着乖孙孙摘草莓了。

    “这草莓芽之后,会伸出来蔓子,一节一节的,等他们结节处长出来了根须,拿剪刀剪了,又是一棵新的草莓了。”

    老爷子怕林微不知道,还特意讲了一下。

    草莓生长力旺盛,就是不能浇水太勤快,土也不能太硬。浇水太勤快,根茎会坏掉。土太硬,不好生长,也容易枯黄。

    “算了,等草莓开始芽的时候,我来注意着,到时候我去打理。”

    种庄稼他虽然不如能手,但也不是四体不勤的人。

    “好。”

    林微笑道,“那种草莓的事儿就拜托爷爷了。”

    这会儿俩人也到了院子里,林微看着墙根上三个装满了土,上面有些草莓枯茎叶的盆子,点点头,“果然是草莓。”

    俩人看完,那边王姐开始喊人吃饭。

    林微和老爷子赶紧进屋,帮着端饭菜。

    “那个金花小姑娘呢?”

    王姐见人没出来,还以为是自己不注意的时候,人又出去了。

    “我等会儿去房间看看吧。”

    王姐一边摆着碗筷,一边说道。

    林微笑笑,“大概还在屋子里学习。”

    人毕竟是住在唐家,也怕万一人烧生病迷糊了,她忍了忍,还是去敲了门。

    不过也没说话,只是敲了敲门,听见里面椅子挪动的声音,林微翘了翘嘴角,转身往客厅走。

    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

    “吃饭了。”

    林微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然后坐下,等着老爷子动筷子。

    老爷子见金花垂着头过来,有些没精神的样子,问她,“金花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就是有一道题做不出来……”

    金花不敢说自己在呆,也不想出来吃饭,于是小声说了一句。

    老爷子点点头,“学习用功是不错,但该吃饭还是要吃饭的。以后到了吃饭的点儿,甭管做不做得出来,先填饱肚子再说。”

    “……嗯。”

    金花头垂的更低了一些,“我以后吃饭的时候再也不迟到了……”

    老爷子一愣,随即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吃饭吃饭!”

    这孩子怎么那么敏感?

    他的意思明明是怕她饿到了,怎么到她嘴里就成了指责了?

    本想解释两句,看她都快要哭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林微见怪不怪了。

    王姐倒是有些诧异,她刚来,有些摸不清情况,也不知道这个金花是什么身份?是姓金,还是姓唐?

    只是觉得这孩子虽然可怜,但是却有些不懂事儿。

    不过,主家不说什么,她也不好说什么。

    沉默地吃过饭,王姐让林微在客厅里走走,她自己手脚麻利地收拾了碗筷去洗。

    觉着林微差不多也活动了半个小时了,便喊了她休息,自己就一边洗碗,一边时不时地看一下壁钟,等到了时间点,把药罐子拿下来,稍微放了一会儿,才找了一个干净的碗和抹布。

    抹布被她叠了两下,然后垫着药罐子的柄,握着罐子稍微倾斜,把药慢慢倒进碗里。

    林微进来,正看见她专注的样子。

    感觉到有人进来,王姐没抬头,等药都倒进了碗里,这才道,“药还有些烫,等个六七分钟再吃。你先玩去吧,我给你看着时间。”

第九百九十四章 倒了血霉() 
    这半天相处下来,王姐还是挺喜欢林微的,人好说话没架子,还容易相处。

    她自己的性子就是比较直爽的,自然也喜欢这样大大方方有笑脸的人。

    俩人正说着,就见老爷子走到厨房门口,对王姐说道:“王姐,明天你要去买苹果的时候,分两种买。我年纪大了,喜欢吃粉一些的苹果。林微喜欢吃脆一些的。”

    王姐点点头,“好。”

    “还有,你要是挑苹果的时候,要记得看看颜色,如果黄红相间,果面细腻,上面的颜色有条红,说明光照好。如果果面看起来比较粗糙,那也是日照充足的,应该是气候干旱地方出来的,会比较甜,口感也好。”

    “颜色偏暗,有绿条的,一般比较酸涩,口感不好,别买这种。”

    林微听着老爷子讲这些,也有些惊讶,她没想到老爷子对这个还有研究。

    见俩人听得认真,老爷子笑道,“我这也是被你外公逼的,以前不在首都还好说,想吃就吃,不想吃不吃就行了。现在到了首都,他三天两头的问,我没办法,又不想委屈自己,就自己挑选苹果,也弄出来经验了。”

    其实别说不想吃苹果了,他是什么水果都不喜欢吃。还有绿叶子的菜,他也不爱吃,可有什么办法?

    不想吃,最后还不是得吃!

    “总之你们记得,挑选苹果时就挑那种有条红的,红白相间又果面细腻的,这种毛孔细小,松脆,好吃。要是人家给尝尝,你就看看果肉,要是浅黄色,种籽黑亮,闻着香的,去买准没错。”

    老爷子说了一通,见王姐复述的分毫不差,满意地回书房工作去了。

    这一会儿功夫,药也差不多了,王姐催林微喝药,然后又提醒她,“你婆婆说,你喝了药,等个一会儿,然后单脚跳,你别忘了。”

    说着,把药罐子里继续添上水盖上,准备明天早起熬第二汁。

    而此时,程曼那里灯火通明,客厅里满满一屋子人,泾渭分明。

    程姥姥和程亮,程曼和林志远,还有林果,坐在一边。

    林老爷子老两口,还有林志正一家子,或坐或站,在另一边。

    常明伟陪着笑脸,跟林明月站在中间。

    几人都不说话,常明伟没奈何,只好开了口,他朝林志远和程曼赔着笑,“二哥二嫂,是我太年轻,考虑不周到。你们要怪就怪我,是我时间上没安排好。”

    程曼笑笑,不说话。

    时间上没安排好?

    一句时间上没安排好,就能抹销他做的那些事儿?

    他是看不起他们,还是看不起整个林家?

    “人都说,最后出场的都是压轴的。我就想着,等到爸妈快来了,也找好住的地方了,我正好过来给你们送请帖,顺便再告诉你们一下住的地方,好招待明月这边的亲朋好友。”

    他今儿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本来是准备来送请帖的,结果倒好,正好跟林明月的家人碰上。好不好的,两方似乎还经历了一番战况,瞧那地上的血迹,他要是还看不出来,直接抠了眼珠子都行。

    然后他一过来,这边老太太和林明月就开始哭,哭林志远和程曼的不是,哭林微的冷血无情,哭没地方住,哭自己中午没吃饭,哭受冷受冻……

    一番哭诉下来,他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林志远和程曼回来了,一个好脸色都没给。

    这个情况,他要是直接说来送请帖的,那真的就是自己给自己没脸了。于是,这张请帖只能躺在文件包里,没有露面的机会。

    好在他机灵,能够圆上。

    “那你这是来给我们送请帖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常明伟做事儿不地道,可程曼也不好不说话,但依旧没给个笑脸。

    常明伟一听这话,心里一跳,然后笑得谦恭,“我今儿来就是两件事儿,一件事儿是想问问二哥二嫂,这住处应该选个什么地方比较好。二来,也是来送请帖的。”

    程曼是个能耐人啊,还给他挖了一个坑。

    他要是先说来送请帖的,她估计能把他堵死。好在他还算机灵,先说了别的。

    “住处的事儿,你别跟我说,我不太懂。以前我也没操心过这事儿,都是小唐准备的,所以我不清楚。”

    程曼皮笑肉不笑,“你直接问明月的意见吧。”

    反正,她就是不吐口让人住下。

    即便是今晚让人住下,也得让他们求着她,并且选好之后的落脚点。

    当然,最坏的打算就是常明伟前脚走,她后脚就离婚。

    林明月没想到这皮球踢到自己身上,看了一眼常明伟,柔顺地低下头,“我听明伟你的。”

    常明伟一听,简直要气死。

    蠢货!

    他都弄了个台阶让他们下,结果她把球又扔了回来!

    只要刚才有人接话,说不用麻烦了,就住在程曼和林志远这里,他再说一些天晚了,先住在这儿,他这两天赶紧去找房子的话,这一切不就解了吗?

    他以前怎么没有觉得林明月蠢?

    光看脸去了!

    闺女是蠢蛋,爹娘也全是蠢蛋吗?

    常明伟心里气得吐血,面上却还是笑道,“爹,娘,你们看呢?”

    再厚着脸皮问一回,可别折腾了,住在这儿不好么?

    真是让人恼火!

    “反正结婚是在你家,办喜宴也在你家附近吧?”老太太横了程曼一眼,摆着丈母娘的谱,“你就在你家附近找个住的地方好了,咱今儿就走!这地方我看着就觉得晦气,咱们大喜的日子,大喜的人,不能给冲撞了!”

    最好也是个院子,让程曼那女人看看,常明伟这个女婿不比唐慎差!

    至此,常明伟卒。

    老太太一开口,他就知道要糟,没想到她一点儿后路都不给他留。

    现在就要跟他走?

    他上哪儿给这么多人找地方去?

    好好地,跟林志远和程曼打好关系不好吗?

    那林微是谁,怎么心里都没个数?

    她再也不是乡下不值钱的小丫头了,看事情能不能眼光放长远一些?

第九百九十五章 关外面() 
    找房子住?

    这是容易的事儿吗?

    他爸再是厂长,他妈再怎么在教育部门,可每个月工资加起来,估计还不如林微去当几天翻译的!

    人家有唐家在背后撑腰,买起房子来也容易得很。

    哪里像他,即便家里有钱,也够买个四合院的,但是首都四合院就那么点儿,多少人等着呢,能轮到他们家?

    都没脑子吗?

    常明伟脸上有点僵硬,可还是挤出来一点笑:“妈,这么晚了,我就是去找房子,最快也得到明天晚上。”

    今天就走,说的可真简单!

    他们家现在住的是他爸单位分的房子,跟这儿标准的四合院比,能比得上?

    上哪儿去安排这么多人?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一串串的!

    “你就没买个院子什么的?”

    老太太皱着眉,“你家也不是没钱,不买个房子咋结婚?”

    乡下娶媳妇儿还都盖个新房子呢!

    瞧瞧林微,人不声不响买了那么多房子。上次来参加婚礼,再加上这次,她知道的房产都有好几处了。

    上次他们住的那个院子,林微结婚的那个院子,还有老二家现在的这个院子,说不定程亮住的也是林微给弄的!

    这不是挺容易的吗?

    咋到了他这儿就不行了?

    常明伟脸上又僵了,皮笑肉不笑地道,“妈,我家不如二哥二嫂家一半有钱。”

    他爹妈都是拿工资的,看着好看,听着好听,可是有钱程度能比得上程曼和林志远这俩做生意开饭馆的吗?

    再不愿意承认,这也是事实。

    “什么?!”

    老太太大惊失色,霍地站起来,“你这不是骗婚吗?”

    跟她闺女说的完全不一样也就算了,结了婚连个大房子也没有?现在家里条件还不如老二一家的一半?

    那得是多穷?

    林老太太完全惊呆了,这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她这次来这边,就没准备回去了,还想着让闺女和女婿给她撑腰,她好住在这边呢!

    “骗婚?”

    常明伟绷着脸,压抑着到这儿以来的怒火,咬牙道:“既然你们说这是骗婚,那这婚就不用结了!”

    说着,掉头就走。

    妈的,送个请帖简直一肚子气!

    “明伟!明伟!你别听我妈乱说,她脑子不好,你别生气啊!”

    林明月一看,赶紧去追。

    老太太见常明伟拔腿就走,本想过去说句软话,看自家闺女追过去,犹豫了一下,又坐了下来,还在嘟嘟囔囔地说着,“还不如老二家有钱,嫁什么嫁?呸!平白地骗一个黄花大闺女,也不觉着亏心!”

    她闺女长得好看,还是大学生,又是学医的,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媳妇,不过说两句不好听的话,那常明伟还受不了了……

    要不是订了婚,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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