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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部分

重生之胆大包天-第489部分

小说: 重生之胆大包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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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

    三分球入网,好漂亮的进球。

    这位仁兄喜欢岛国动画《灌篮高手》,模仿三井那样神准的三分,显然成功了,刚才被别人催促的一记三分冷箭,像是教科书般标准的姿势投出去的,那篮球入筐“刷”的那声音真是美妙。

    篮球上的男生在篮球入筐之后紧握着拳头做了一个yes的额动做,那嘴角勾勒出来自信而迷人的弧线,让微观的女生们尖叫。

    “太帅了!”

    “王皓,你酷比了!”

    “三分哦,进了哦!还是空心的噢!”

    篮球上满是青春飞扬的气息。

    汗水的味道。

    燕京外国语学校。

    进入校园李均就忍不住感慨道:“最后的校园时光啊!”

    不仅是最后的校园时光,他年少的时光也结束了,他们同龄人也将先后踏入社会,他们各自将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不过他唯一的点就是远远将同龄人抛之在身后了。

    不需要和广大的毕业生们一样为前途迷惘了。

    谁的青春不迷茫,他的。

    此时燕京外国语大学牲口们目光情不自禁地看向一个女生。

    那女生身材高挑纤细,五官精致,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打扮得十分具有仙气,她仿佛天生自带着笑弧,让人不自觉地为之着迷。

    “她真漂亮,好像她是外校的吧。”

    “是啊,是啊。”

    此时这个众人心里的女神却是在嘀咕道“那不是那个暖心男吗,好久没有再见到过他,今天终于见到了,好开心。”

    以前她总是找机会来看表哥潘江北,但是之后再来燕京外国语学校就是想见见那个暖心男。

    但是表哥不爱搭理她,那个暖心男也没有见到,好伤心。

    那个表哥现在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很有背景的女孩,说她会助力他成功,还叫她少来找他,不要让人误会。

    可怜天仙一般的人儿,却是各种被嫌弃。

    这愈发地让那个暖心男在心里温暖自己,还记得那天大雨滂沱。

    李均为一个漂亮女生让了一把雨伞,后来那女生还找了好几次自己。

    李均此时看着王语嫣,因为那么漂亮的姑娘停驻在自己跟前,李均不能视而不见。

    要知道他对这个女孩也是印象深刻。

    本来重生之后,眼光,记忆审美随着年纪的变大,阅历的丰富而改变,就算美人如斯,曾经的心动感觉已经不再。

    但是对于面前的女孩,那种曾经的心动感觉,没有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就彻底消失,反而增曾经的感觉依旧在。

    “你好,好久不见。”

    女孩率先开口说道。

    “你好,好久不见。”

    ……

    “你是来找你表哥的吧?”

    “额,不尽然是……”

    王语嫣说得犹犹豫豫,欲言又止,贝齿咬着红唇。

    “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李均问道王语嫣。

    “我们一起走走?”

    李均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么美的姑娘要跟自己走走?”

    “这为什么呀?”

    “要是因为很早之前一把雨伞的事情,那么这姑娘也太傻白甜了一些吧?”

    和这个姑娘走在燕京外国语的道路上。

    “你,李均学长,你是和我表哥一届的吧。”

    知道她的表哥是日语系的潘江北,是那个混合寝舍友,那个人其实李均不大喜欢,李均对他的性格有点不喜欢,他很像是天龙八部的慕容复,心里总是充满着仇恨和说不出的阴冷气质。

    尤其他曾经说的一句话,对李均那是印象深刻。

    他说他特别喜欢将别人当作假想敌,喜欢仇人这个概念。因为有了仇人,我才会有前进的动力。觉得一定要比仇人生活得更好,才有意义。对我而言,仇人才是标杆,仇人才是灯塔,仇人才是兴奋剂,仇人就是我的心肝我的命。没有仇人,每天的生活索然无味,天下太平,总得生出点什么事儿来才行。

    他是一个喜欢比较别人的人,还是一个自以为是,极其自恋的人。

    若不是同为混合寝的舍友,李均是不太喜欢跟那种人来往的。

    但是这王语嫣和那潘江北是表兄弟,一家人,怎么差那么多,这王语嫣小姑娘简直就是傻白甜,为了一把雨伞,至于每次见面都感谢吗?

    姑娘又在说那年那天大雨瓢泼,自己给她雨伞,她非常感动的事情。

    李均对于她的再次感谢,只是笑笑,他差不多把那件事情给忘记了。

    “你毕业以后准备做什么?”

    王语嫣问道李均。

    这姑娘难道自己是燕京外国语学校另类的事情?

    王语嫣当然不知道,其表哥潘江北自然不会说李均那么优秀无边的事情,他是一个善妒的人,见不得说别人比他要优秀,所以怎么会在自己那漂亮表妹面前说别人比自己强,还在学校人家就闯荡出偌大公司,赚了很多财富,每年为学校捐赠十万本图书,还捐资燕京外国语学校的教学楼……

    所以,这个外校的王语嫣虽然认识李均,但是仅仅限于对方借给她雨伞的纯粹感动之中。

    “我毕业以后啊,我自己给自己打工咯。”

    李均也一改往日的眼神口吻。

    ”哈哈,学长你这搞笑,自己给自己打工。“

    “不可以吗,自己给自己打工。”

    “那你自己给自己发工资,那你不是老板吗?”

    李均毫无犹豫地点头。

    “学长,你别说笑了,你才刚毕业,人生需要很多阅历和经历才能再去一些事情,你只是刚从校园的象牙塔走出,会做什么生意啊。”

    王语嫣的话,让李均不知道如何作答。

    这年代可不像是后世那个万众创业的时代,因为后世那年代在手机互联网上都可以做生意,但是这年代刚出象牙塔的华夏学生,创业,那是一件让人会匪夷所思的事情,按照华夏老一辈的说法就是你还没有学会爬,就想学走。

    李均早已经学会了走,直接跳过了婴儿阶段的爬。

    已经提前打下了一个偌大的商业帝国。

    

第902章 阿姨,交给我吧!() 
年轻的男女荷尔蒙分泌的季节。

    他们眼里都是对未来的各种美好憧憬,在花朵一般的年纪,从来都是无忧无虑的感觉。

    燕京外国语大学校园里。

    李均和王语嫣漫步。

    李均发现了女孩的异样。

    “你流鼻血了。”

    王语嫣也感觉到鼻孔有一股热流涌出,然后手指一抹,感觉到湿润。

    她的鼻子,在不受控制地流血。

    摊开碰触鼻孔的手,手心是刺目的红艳一片。

    “上火了也没这么大鼻血。”

    李均连忙拿出纸巾给王语嫣止血。

    可是姑娘的鼻血却是一直止不住。

    这……李均连忙带着王语嫣的去医院。

    医院里。

    医生做了处理,止住了血,接着医生给王语嫣做了检查。

    检查报告让李均瞳孔收缩。

    王语嫣得的是白血病。

    前世和自己女儿得的病一样,俗称血癌,一旦发病,没有合适的匹配骨髓移植,是一种治愈非常渺茫的血病。

    王语嫣看到自己的病有一种崩塌的感觉。

    这年代有限的知识只是知道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疾病。

    世界五大绝症:运动神经元症渐冻人症、癌症、艾滋病、白血病、类风湿。

    白血病是造血组织的恶性疾病,又称“血癌“。其特点是骨髓及其他造血组织中有大量白血病细胞无限制地增生,并进入外周血液,而正常血细胞的制造被明显抑制,该病居年轻人恶性疾病中的首位。

    白血病这年代死亡率95%。

    王语嫣的妈妈在检查报告出来的时候也到来了。

    李均在门口接的王妈妈。

    他让下属写了一块大牌子。

    “王语嫣妈妈这里来。”

    王语嫣妈妈一把上前抓住李均。

    王妈妈虽然是三十九,近乎四十岁的任,但是其在这年代绝对是保养得非常好的,那手指,那肌肤跟王语嫣有得一拼,都是极其白皙。

    李均被王妈妈一抓,连忙被问道“我女儿怎么了。”

    “她得了白血病。”

    李均也如是告诉。

    “语嫣,语嫣,他得了白血病……”王妈妈泣不成声。

    两人奔向王语嫣的病房。

    到了门口,万妈妈就是一副寻死觅活的模样。

    “我可怜的女儿啊!”

    “我的女儿啊你还那么小,你的人生还那么长,怎么就得了那样子的病。”

    王语嫣听到妈妈伤心的话语,她也是眼泪流过不停。

    她今天被吓坏了。

    以前听说的那些得白血病的人都死了。

    “阿姨,通过化疗或者骨髓移植可以治好的。”

    “真的吗?”

    王妈妈看看李均又看向医生,希望从医生那里佐证。

    “白血病的特点是骨髓及其他造血组织中有大量白血病变异细胞无限制地增生,并进入外周血液,而正常血细胞的制造被明显抑制。通过化疗的话,可以抑制病情,能够治疗,不过化疗对人体伤害极大,未必能有效根治这种血液病。”

    “骨髓移植确实可以完全彻底治疗,不过,骨髓移植也不是万能的,白血病有很多种,最严重的是先天性白血病,但是现在有一种先天性白血病是不能骨髓移植的,是白血病之中难以治疗的。”

    王妈妈听得心里咯噔。

    难道女儿得的是先天性白血病,那种最难治疗的白血病。

    “幸好,患者不是这种。”

    这医生差点没把王妈妈吓死,李均也是听得很呛,王语嫣这样一个如花美丽的姑娘被一场病就夺去生命,那让人感觉太可惜了。

    接下来医生说道:“现在患者面临有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国内这反面的医疗技术还不是完全成熟,按现在的医疗水平其治愈的概率也只有三分之一,另外王小姐的骨髓移植,我们医院暂时找不到相配的骨髓……”

    “我是她妈妈,我的骨髓一定适合我的女儿。”

    “您是什么血型。”

    王妈妈答复完,医生却是说道:“那不一定,需要,去匹配,孩子的父亲,或者兄弟姐妹……”

    “我丈夫走了,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们母女一直相依为命。”

    “就是有骨髓,你们能否支付治疗的费用,大概需要十五万。”

    这个时代一般的人家都是生不起重病,要么是因病致贫,要么是重病干脆就不治了,找一些民间的中药偏方,好死赖活能活几个月,一两年也就成了,直接就放弃治疗不在少数。

    王妈妈在男人走后,成为了女强人,倒是做起了生意,相对于别人而言,这年代天价医疗费用她倒是能承担得起。

    王宝宝的资产小有三十万不成问题。

    “手术医疗费用没有问题,医生,你给我女儿快点找骨髓。”王妈妈说道。

    “我会给你们快速匹配捐赠的骨髓,但是的问题是靠捐赠者,别人或者能等到,但是你们女儿是稀有血型罕见的阴性血,所以,这很难,我给你们一个建议,你们也可以自己找稀有血型的捐赠者,你们家境好的话,重金,肯定会有人……”

    “阿姨,这事交给我。”

    李均觉得这个交给他来做肯定比王妈妈做得要好,她妈妈最对算小富,小康之家,最多就能一城进行重金进行广告,而他不一样,可以全华夏,全亚洲,全世界。

    “你……”

    “小伙子,你跟这姑娘应该是同学吧。”

    虽然医生承认这位同学气势不凡,但是最多也就是某个大学里那学生会主席啥的,小小年纪就很会摆架子。

    ……

    没有跟医生反驳什么,李均从医生那里直接拿着王语嫣需要的血型跟配对的要求资料离开了。

    以如今均瑶集团的财力物力,李均绝对比王妈妈要做得好,重金寻找媒体杂志登个广告,重金寻求稀有血型的有缘人。

    悬赏一百万,这年代的一百万,那诱惑力巨大,一定能很快就搜罗到稀有血型的情况。

    白血病,李均上辈子就是为女儿得这个病而焦虑,后来猝死,也不知道女儿的白血病最后康复没有,上一世他没能为女儿做些什么,这辈子他准备做些什么,比如成立白血病研究中心,或者后世建立大数据之类,为白血病患者们提供帮助。

    而且可以商业化运作,不过,李均将赚的钱用在那些贫穷不能支付的患者身上,避免前世自己那样的悲剧。

    这一世,李均不仅要享受人生,还有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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