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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重生都市风水仙-第16部分

小说: 重生都市风水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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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方晴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赵一天在别人面前能不说话,就尽量动手,能动手,就不bb,还不曾像今天一样,一口气说那么多字。

    方晴只以为赵一天是在说笑话,什么“死罪”不“死罪”的,尽管get不到笑点,她还是配合的笑了几声,说道:“赵同学,你真是霸道,不过很有男子气概,你都不知道,学校里有多少女生喜欢你!”

    赵一天看了方晴一眼,没有说话。

    他还真的知道!

    在学校的时候,赵一天几乎要把“明见人心”的效果压在周围一米方圆,才能避免一波又一波的“爱意骚扰”,女孩子对他的“爱意”,都已经泛滥成灾,他又如何不知。

    用来召开“鉴宝大会”的主会场,就在临湖的邀月大厅,那处大厅,有一半横跨水上,若是碰到满月时节,凭栏凌风,踏波邀月,不知道有多么逍遥自在。

    顺着指示牌,很容易找到邀月大厅的位置,方晴和赵一天一起前往,两人聊的还算愉快,只是一路上大多数时候是方晴在说,赵一天在听。

    “是你你你怎么会来这里?”

    就在两人走到邀月大厅门口的时候,正好有两个女孩子也正准备进门,彼此视线交错的当儿,其中一个女孩突然惊呼。

    胡玉静穿着一身白色公主裙,马尾散开,用漂亮的白色发卡卡主,就像是一顶王冠一般,把她衬托的就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白雪公主。

    她捂着小嘴,指着赵一天,满脸疑问,又看到方晴靠在赵一天很近的地方,不知怎么,一股异常不舒服的感觉涌上她的心头,她顾不得再问赵一天,一脸不善的道:“你又是谁,怎么和他在一起?”

    赵一天淡淡扫了一眼胡玉静,迈过门槛,直接进了大厅。

    旁边的方晴原本想解释一下自己和赵一天没什么关系,可见赵一天是这个态度,只好笑了笑,追了上去。

    和胡玉静一起的,叫杨丹红,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虽然要比胡玉静、方晴这个等级的差一些,也算是百里挑一,少见的美女。

    她和胡玉静一起半天,一直都觉得胡玉静有些心不在焉,不怎么搭理人,好像真是个公主似的,傲慢无比,可谁知道,胡玉静一看到赵一天,顿时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跟捉奸到出轨的丈夫似的,各种撒泼。

    偏偏赵一天还没搭理她,这就精彩了!

    杨丹红心里的八卦,痒的就跟什么似的,挠心挠肺,恨不得把胡玉静扒个底儿掉,搞清楚究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一章 “贤”者借刀杀人() 
邀月大厅一侧摆了一溜长桌,上面摆满了食物和酒水。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几十号人,各自分成不同的圈子,端着酒杯,或优雅、或放肆的闲聊着。

    赵一天和方晴走进大厅,不经意间,就有十几双目光扫了过来。

    绝大多数目光都是从赵一天的身上一扫而过,然后落在方晴的身上。

    只有一双,在他的身上停留了好几秒钟,然后才若无其事的移开,继续和身边的人谈笑风生。

    赵一天修复神魂之后,“明见人心”的能力自动开着,他很容易就从十几双目光里,锁定了唯一不同的那个。

    她是一个极富女性魅力的漂亮女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穿着一件风格极为大胆的小黑裙。

    这件黑裙环在她脖子上的裙带,如同奴隶项圈,黑裙的胸口有意无意又开着一个巴掌大的开口,转过身,就是大片裸背,再搭配上她的精致妆容,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焦点。

    盯着这个女人有几秒钟,赵一天才意识到,她是苗秀宁!

    在学校的时候,苗秀宁虽然也是每天穿的漂漂亮亮,却经常素面朝天,远不如现在光彩照人。

    端着香槟站在那里的苗秀宁,就像是最芬芳的花朵,吸引了无数狂蜂浪蝶环绕在她左右。

    直到这一刻,随着方晴的出现,才分走了相当一部分的注意力。

    “那个小妞是谁啊?看起来长得真不错,肉感十足,肯定满床飞!”

    “行了,少惦记!没看到那小妞旁边站着一位护花使者吗?”

    “切!屁的护花使者,你们等着,看我分分钟搞定他!”

    “别!我认得这个女人,她好像是跟周明一起来的,好像是叫方晴能从周明手里抢女人,怕是不好对付”

    因为方晴姿色出众,原本被忽略掉的赵一天,又成了一群二代议论的焦点。

    “方晴我知道,抚州师院的第二校花,听说跟苏晚晚关系不错哎,褚少,你也是抚州师院的,这女人你应该认识吧?”

    旁边喝着闷酒装隐形的褚凤银被问到,强忍着不去看赵一天,勉强说道:“听说过,不熟。”

    “褚少的目标可是苏晚晚,自然跟方晴不熟,要不然,岂不是没了机会?我可是听说,苏晚晚的背景很是不一般,对不对褚少?”

    褚凤银被问的烦闷,却又不能发火,只好跟人碰了一杯,借着喝酒掩饰过去。

    先前被拦住的二代叫魏天华,算是一群二代里面,家世最为显赫的一群。

    抚州地界,褚陈周魏号称四大家,都是百年以上的坐地虎,几百年开枝散叶,宗族众多,难免就有贤与不肖。

    褚凤银原本也是被华贵在“贤”这一挂的,只是因为苏晚晚乱了方寸,几次败在赵一天手里,意志消沉,最近有变酒鬼的倾向。

    魏天华说话嚣张,看似放浪形骸,却也是“贤”这一挂的。

    别看他嘴上说着分分钟搞定赵一天,却安安稳稳的等周围人把了解的信息吐露了个干净,他又从褚凤银那里套了几句,褚凤银虽然避重就轻,还是说了一些赵一天的消息,魏天华觉得满意,这才眼珠子一转,往缩在一角的周明那边走去。

    周明缩在角落里,看着方晴挽着赵一天走进来,自己却像是一只受伤的野兽一样,只能躲在角落里喝闷酒,他心里的痛苦,就像是刀子在割,喝一口酒,骂一句“狗男女”,恨的不行。

    魏天华走过来,嗤笑了一声,干脆提了一瓶洋酒丢给周明:“既然喜欢喝闷酒,干脆一口气把这瓶干了,我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你这副人生败犬的死样子!”

    周明把酒瓶放到一边,猛的起身,一把抓住魏天华的领口,几欲择人而噬:“你说谁是人生败犬,信不信我弄死你!”

    “我信!”

    魏天华嘴角一抹讥讽毫不掩饰:“我信了你的邪!我说的就是你!你瞧瞧,别人玩了你的马子也就算了,居然还大摇大摆的带过来,你不光是头顶绿油油,这脸,也啪啪的,肿的不像样子。你冲我发什么邪火?有本事,冲那个正主儿去啊!”

    出乎魏天华的预料,被他这么连番刺激,本该暴跳如雷,失去理智的周明,反倒冷静了一下,一屁股坐了回去,一脸的颓废:“你以为我没试过?我打不过他,那小子太邪门,他用手按住我的肩膀,我感觉一条胳膊都要废了”

    “这么说,还有几分本事!”

    魏天华眼珠子一转,又有了主意:“切!我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会点儿武功吗?他能有你表哥厉害?再说,武者再厉害,还不是我们养的一条狗?你也不想想,你表哥周庆安一个旁支的破落户,凭什么能有今天?要不是你们周家瞧上他的天分,把他当成一条忠狗来养,他能有现在的风光?”

    “对!我该找我表哥!我表哥很厉害的!我让我表哥去收拾他!”

    周明被提醒,冲动的就要去找人,却又被魏天华给拦住。

    他不满的瞪了一眼周明,说道:“你是不是傻?你这会儿就算找到你表哥,准备怎么开口?说你没能管住女人,被别人给睡了?这话好说不好听,你表哥也只会认为你无能。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直接去找曹放东,让他把赵一天赶出去!他就算不给你面子,难道还能不给你表哥面子?”

    “有道理,就这么办!真不给面子,我就让我表哥出面,弄他们!我表哥一定会听我的!我可是嫡子嫡孙!”

    周明兴奋的拍了拍魏天华的肩膀:“等我出了这口气,改天咱们辉煌俱乐部聚一聚,我请!”

    魏天华敷衍的笑了几声,等看到周明走远,才不屑的撇撇嘴,骂了一句:“傻逼,真以为你周庆安就是你们周家的一条狗?也不动脑子想想,什么叫此一时彼一时!算了,不操这闲心,找个好位置,看戏去咯!”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二章 赤膊上阵的魏天华() 
进了邀月大厅,赵一天自然就和方晴分开。

    倒不是畏惧那些富二代刀子一般的眼光,而是赵一天本就和方晴没什么瓜葛,把她带进人群,让她不至于被周明报复,已经仁至义尽。

    赵一天觉得有点饿,取了一只餐碟,随意夹了一些食物,才试了一下,就不禁皱紧了眉头。

    熟食味道太差,他才吃了一口,就忍不住吐了出来。

    又试了试切片的刺身,感觉好上不少,却也仅仅只是勉强能入口的程度。

    食材在处理上比较犹豫,没有一气呵成,选用的刀具也有问题,不可避免的在刺身上面沾染了几分铁的味道,让以鲜为美的刺身,夹了杂味。

    一般人吃不出来,可赵一天是何等人物,一下子就吃出了不妥之处。

    看着赵一天在美食周围大吃特吃,苗秀宁找了个借口,跟身旁的人告罪一声,有意无意的绕到了他的身后。

    “赵同学,你真是让我意外!”

    “苗老师,彼此彼此。”

    赵一天一点也不吃惊苗秀宁的出现,对她微微点头,继续皱着眉头吃各种冷鲜。

    苗秀宁见赵一天转过头去,继续吃吃吃,简直像是当她不存在。

    别说是苗秀宁,就算是脾气再好的女人,被一个男人如此无视,难免也会生气上火。

    “赵一天,你什么意思?东西就这么好吃?”

    赵一天回过头,认真的对苗秀宁说道:“东西不好吃,也就勉强能入口,我只是饿了临时垫垫肚子,回去还要自己煮,才能吃饱吃好。”

    “好大的口气!”

    魏天华怂恿了周明找赵一天的麻烦,可等了半天,也不见周明的人影,他又见到苗秀宁也凑到赵一天身边,一时忍不住,就跟着走了过来。

    偷听了几句,魏天华却是发现,赵一天明明什么都不懂,却口无遮拦的在这里大放厥词,他觉得自己找到了破绽,毫不犹豫的就发动了凌厉一击。

    魏天华嘴角挂着一丝讥讽的笑容,手中端着一杯干邑,穿着得体的西装,整个人从着装到礼仪,完美的无可挑剔,他一出现,就直指关键:“临湖山庄的总厨耿生,可是位高级厨师,师从特级厨师(技师)名厨关月,特别擅长烹制刺身。你居然说耿大厨亲手制作的刺身只能勉强入口,简直就是污蔑!”

    赵一天放下手中的盘子,微微皱眉,看了一眼魏天华,说道:“我不认识你,我自己吃东西,和朋友讨论几句,有你什么事?多嘴!”

    魏天华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一股说不出的难受劲,憋的他想打人。

    他也有些闹不明白,赵一天那句“多嘴”,为什么听起来,是这么的刺耳。

    魏天华只能强自镇定,冷笑道:“你也不看看你的穿着打扮,靠你自己,我想你是没资格进来的。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怀疑你是偷偷进来骗吃骗喝,也算理由充分!”

    “我们都是有身份的人,从来不以貌取人,也就不追究你的身份。可你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一下我们?大家都是正装,你穿一身运动服就跑过来,你就不觉得尴尬吗?这也就罢了,你居然还大放厥词,说耿大厨的手艺只能勉强入口!”

    魏天华一番呵斥,只觉得自己有理有据,思路清晰,说的再精彩不过。

    谁料想,赵一天只是微微抬了抬眉毛,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说了这么一句:“刺身选用的东方蓝鳍金枪鱼产自扶桑青森,今早6点离开的水面,然后用的液氮速冻保鲜,三文鱼产自挪威,三天前离开的水面,复合盐溶液冷冻保鲜。”

    他才一开口,就惊的魏天华呼吸一窒,尼玛要不要这么变态?吃一口刺身,连什么时候出水,用的什么保鲜方式都能吃出来?

    更让魏天华震惊的,还在后面。

    “即便冰晶少,解冻后的食材,和鲜活食材看似没什么差别,可在处理的时候,仍然有不小的差异。厨师在动手的时候,就有些犹疑。做刺身,最好的刀是毫无味道的冰刀,其次是不沾异味的竹刀,就算不得已选用钢刀,也要选用灶火熏染的老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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