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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部分

三国重生马孟起-第162部分

小说: 三国重生马孟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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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德得到了具体的消息后,就从陇西出发到了徐州东海,这些时日算起来的话,此时应该正是北宫伯玉大军围攻陇县的时候。不过如果说就这么几日,北宫伯玉就能攻破陇县,那么这个马超是第一个不信,别看有韩遂和边章在,但他们可还没这么大的本事。

    从兵力上来说,北宫伯玉他们已经十万人左右了,确实并不算少。但陇县的守卒也比一般的地方要多,而在马超的印象中,如果没记错的话,陇县至少有五千人。毕竟那是整个凉州的治所,是刺史府所在地,凉州刺史耿鄙如今虽然不在了,但防守的士卒却一个都不会少的。而且这五千人的战力也绝不是凉州其他地方能比得了的,只能强不会弱就是了。马超可是在敦煌做过太守,所以他对这些可以说还是比较了解的了。

    其次那就是因为有老师阎忠在,所以陇县可不是说破就能破的。韩遂边章他们有本事是不错,两人都是凉州名士,确实是颇有智计,马超也承认这个。但他们两人在自己的老师面前,说实话,确实还差不少。不是马超小看他们,虽然如今自己老师的年纪大了些,但要比起真本事来,两个韩遂再加上两个边章也都不是自己老师的对手。

    要不怎么韩遂和边章两人只能是凉州名士,而在整个大汉来说,名声就不如凉州了呢。自己的老师那可是闻名天下的名士,只不过就是比较低调而已。但即便如此,还是天下闻名,所谓盛名之下无虚士,这话用在自己老师的身上正好。

    如果两军就是光明正大的对垒,马超还不会太过担心。但就怕叛贼用些下三滥的招数出来,那样儿的话,自己老师可就要不安全了。毕竟北宫伯玉还有韩遂他们是不会放过自己老师的,也许韩遂和边章不会用什么下三滥的招数对付自己老师。但北宫伯玉和李文侯这两个人,那可就不好说了,马超对他们的人品确实是不怎么放心。

    凉州算是马超的第二个家了,而且他还当过敦煌太守,所以自然也听说过北宫伯玉和李文侯这两个人。北宫伯玉是以他熟知汉人的一些东西、而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出名儿,至于李文侯此人,他则是以心狠手辣出名。那么这么两个人的组合,如今围攻陇县,马超确实是特别担心自己的老师阎忠。

    马超分析了一下当前的形势后,觉得事不宜迟,自己必须马上就得离开,是越早越好。

    “主公,这是老夫人给您的!”

    庞德口中的老夫人,自然就是马超的母亲刘氏。说着,庞德就拿出了一件盔甲,把它双手呈给了马超。

    马超一见,眼眉就是一挑。要说之前还真没怎么注意,庞德手里原来还拿着东西的。不过这回是不得不注意了,这东西他认识啊,正是家传的鱼鳞紫金甲,是一直都在自己父亲身上穿着的。

    之前在陇西的时候马超也想过这件宝甲,不过想来应该是自己母亲给拿走了。那么既然是自己母亲给拿走了,在她的手中,那马超自然就不会厚着脸皮去要,他也觉得有没有其实好像区别也不大,那么宝甲在自己母亲那儿放着也挺好。

    刘氏拿走宝甲后,为什么没给马超呢。其实很简单,她就是不想给他,因为她害怕。作为母亲来说,她对自己的这个儿子还是很了解的,如果说自己把宝甲真给他了的话,那么没准马超就敢一个人去闯千军万马,然后给他父亲报仇,所以刘氏可不敢把宝甲给马超,她就害怕这个。

    但当时听了庞德所说的话后,刘氏知道了,自己这儿子最后还得走出这一步啊。得知自己老师被困,自己儿子是不可能坐视不理的,他必然要去陇县救阎忠。那么怎么救,还是得和叛贼硬碰硬,那么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把宝甲给儿子呢,怎么也能防身啊。所以她就让庞德把宝甲给马超带来了,刘氏当然也知道,沙场之上,多些防身的东西当然还是有好处的。

    马超接过宝甲后,就用双手这么捧着,他能感觉出自己母亲对自己的关心。可以说手中捧着的并不是宝甲,而是自己母亲对自己的爱。

    “福达,令明,咱们这就走吧!”

    “诺!”“诺!”两人应诺。

    “孟起哥哥,一切小心!”

    糜贞赶紧上前,拉住了马超。

    “啊,属下告退!”

    庞德看此情形说道,他知道糜贞和马超有话要说,所以自己再待在这就不好了。而且自己得先把一切都给准备好才行,然后到时三人直接上马就走了。

    “福达,赶紧走!”

    庞德到了崔安近前,赶紧拉了他一下。这些时日以来,他们两人可以说混得最熟不过了。

    “干啥拉俺?”

    崔安毕竟反应慢,所以他不能理解庞德的意思,而庞德对崔安的那些动作眼色和言语,这些其实就和对牛弹琴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庞德此时是暗中责怪自己,自己倒是忘了这茬了,这位反应太慢,自己这些都没用啊。没办法,他只能在崔安耳边耳语了两句,崔安听着狠狠地点了点头,“啊,啊!”

    他这回总算是明白了,敢情自己主公和主母有悄悄话要说,可人多了还怎么说啊,对,就是这么回事儿。

    “那个主公,俺也下去了啊!”

    马超一笑,“你们先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庞德和崔安转身离开,而糜贞她从庞德他们来,就一直待在马超的身边,而这些事马超自然都不会背着她。她此时确实是很舍不得马超离开,但也知道救老师是马超必须要去做的事儿,所以自然不会阻拦,只是却不得不为马超担心。

    马超摸了摸糜贞的头,笑道:“贞儿,放心,我没事的!”

    虽然马超很想带着糜贞一起走,但他也知道不行。一个是此去陇县,实在是太危险了,所以自然是不能带着她。还有一点,那就是糜贞必须在家中陪着糜太公,以尽孝道,她怎么都不会离开的。

    “孟起哥哥,我,我为你换上甲胄吧!”

    糜贞说话声音很小,毕竟还没过门呢,但此时的她却很想帮马超把宝甲和盔甲穿上。

    马超一笑,“如此那就有劳贞儿你了!”

    糜贞点点头,“孟起哥哥不用客气的!”

    说着,她就动手解下马超的衣服,然后为他穿上宝甲。马家祖传的鱼鳞紫金甲可不是穿在外面的盔甲,它一共也没有多沉,而且还很薄,所以是一件穿在里面的宝甲,然后外面还可以穿别的盔甲之类的。

    马超看着糜贞的动作,此时像极了一个小媳妇给夫君穿戴着盔甲衣物。马超清楚,糜贞那可是大富之家的大小姐,平时都是下人服侍着她,而除了她父亲糜太公外,她可从来没服侍过别人,就更别说是给人穿戴盔甲衣物了。

    马超一下就握住了糜贞的手,看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他深情地对她说道:“贞儿,我马孟起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马超这话说得也太直白了,好在如今的糜贞已经慢慢熟悉了马超的作风,所以她的脸上也只是微微的一红,然后就该干什么继续干着什么,不过心里却是非常的高兴,一阵甜蜜。恋爱中的小姑娘嘛,尽管马超的话很直白,但她也喜欢爱郎多夸夸自己。

    为马超穿好了宝甲后,糜贞又搬来了马超的盔甲。盔甲可是沉多了,糜贞也是很吃力的才搬了过来,对,就是搬过来的,因为盔甲对糜贞这个才十五岁的大小姐来说,确实是太沉了。不过马超对此倒是也不阻止,也不帮忙什么的,因为他太了解糜贞了,这事儿必须得是她自己完成她才能开心,谁帮忙都不行。

    糜贞费了好大劲才给马超穿好后,马超心疼地一手拉着她的手,另一只手则用锦帕给糜贞轻轻擦着汗,“贞儿,真是辛苦你了!”

    糜贞对马超一笑,“没有的,我很开心!”

    马超猛地抱住了她,“傻丫头,等我回来!陇县事了,我会尽快赶回来的!”

    糜太公如今已经时日无多了,所以马超早已想好,只要解决了陇县之事后,就马上再返回徐州,不能耽搁。

    “嗯。我等孟起哥哥回来!”

    马超背上了自己的雪饮刀后,然后拿起了长枪,就转身离开了。

    糜贞则是一直把马超送到了门口,看到马超背影消失后,她这才回了屋。

    马超骑着白狮,他一想到糜贞在门口时望着自己的眼神,就是一笑。说实话,糜贞的那个眼神像极了一个妻子送自己夫君出征时,期盼着自己夫君能早日归来的那种眼神。马超提醒着自己,以后可不能再太过于冒险了,因为自己也是有家的人了,除了母亲亲人外,还有最为重要的妻子。

第一九六章 三英闯营欲入城() 
凉州,汉阳陇县,此时北宫伯玉的大军已经攻了几日了,可陇县就是久攻不下。

    如今叛贼的大军可以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组合,怎么说呢,因为北宫伯玉的大军如今分成了两方,这第一方自然就是以北宫伯玉为首的,他和他的兄弟李文侯,他们两人是一个鼻孔出气儿,而他们主要是武力强大,有实力。而第二方那当然就是以韩遂为首的,韩遂和边章这两个凉州名士的组合了,他们主要就是谋略,有智计。

    要说刚开始起兵的时候北宫伯玉和李文侯他们也就三万人多点儿,等到韩遂和边章加入了进来之后,他们的队伍人数是越来越多,最后达到了近十万人马。可这些人马不都是北宫伯玉和李文侯他们两人的,韩遂和边章同样也是有着自己的人马的。因为后面很多汉人也加入了他们,而他们自然不是为了北宫伯玉他们来的,只是为了韩遂和边章两人来的。

    不过最后北宫伯玉人还是最多,他有三万多不到四万的人马。而李文侯的人马相对就少了些,他的人只是一万多些。韩遂则是第二多的,他有近三万的人马,至于边章呢,他比李文侯的人要多,两万人左右吧。所以他们两方如果就单以手上的人数来说,其实都差不了多少,但如果以战力来论呢,还是北宫伯玉他们占优,而谋略上自然就是韩遂他们占优了。

    所以两方人马其实都清楚地很,如今双方那是合则两利,分则两害,所以只有两方人马合作才能有最好的前途,要不分开对谁都没好处,那样儿没准会被汉军各个击破也说不定,这个就连李文侯他都知道。至于说最后的利益如何分配,他们当然也有他们自己的一套,所以之后就有了他们这个比较特别的叛贼组合,他们也是一直都在合作着,直到现在。

    这不这次围攻汉阳陇县,也是双方合作攻城。北宫伯玉和李文侯攻一日,然后韩遂和边章他们攻一日,到时谁先破城,城内的资源谁就可以多拿一些,商定好了这些后,四人就合作攻城了,不过他们算是都看出来了,汉阳陇县可不比之前的其他地方,确实是块难啃的骨头。

    又一次败退了后,北宫伯玉再一次失望地回到了自己的大帐,士卒看到自己大帅如此也不敢说什么,谁要是敢多说话,谁就该倒霉的了,都知道自家大帅的脾气特别不好。

    李文侯此时进了大帐,一看北宫伯玉这样,他亮开了大嗓门:“大哥,小弟刚刚想出了一个办法,也许能成!”

    北宫伯玉听后,心说,如今就连韩遂和边章两人都没什么好主意,就凭你也能想出办法来?笑话。不过他却不能这么说,还是依旧向李文侯问道:“那不知贤弟有何好主意,但说无妨!”

    李文侯咧嘴一笑,“大哥,那阎忠不就在这陇县吗,听说他这个人可是不错啊,那么咱们就可以威胁他,就说如果陇县守军不投降咱们的话,等城破的时候,咱们就屠城三日!”

    北宫伯玉一听,心说你出得这是什么馊主意,亏得李文侯你能想出来。他对着李文侯直摇头,“贤弟,不可,不可啊!本来此次咱们起义以来,就没有多少汉人投靠我们,他们都投靠韩遂和边章了。如果咱们要真这么做的话,那就更没人来投靠我们了!”

    北宫伯玉可以想到,自己真要这么做了的话,那被人骂被人恨是一定的。虽然如今自己也没什么好名声,但总归没有屠城的骂名不是,不过要真像李文侯说得那样做了的话,那这辈子是洗刷不了一个骂名了。北宫伯玉受了汉人的影响,所以他对自己的名声其实也很看重,而不像李文侯那样。

    其实李文侯也不是傻子,他当然也知道北宫伯玉说得这些,但是他觉得这已经是没办法的办法了,眼看着陇县就是久攻不下,他是着急啊,看着自己大哥这样,他更是着急。他知道自己的名声不好,所以你看自己才这么点儿人马,和自己的名声不无关系,但为了攻破陇县,爱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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