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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

不聊斋-第132部分

小说: 不聊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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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过的一些官场抱负,曾经规划过的一些施政蓝图,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如同被戳破的气泡,转瞬便被化为灰灰。不愿妥协,不会低头弯腰,注定无法混得开。

    但这个,就是陈唐的秉性和选择,选而无悔。

    当决然转身,功名官身,已成过去式。天大地大,更见天地壮阔。

    陈唐忽然想到,当日燕还丹所说的,实在有先见之明。原来大胡子早看破陈唐的性格,在官场上,注定不会持久

    一路奔驰,思虑良多。在半路上,遇着乡镇人家,又花钱买了些油盐用品,以及服饰。换下本来衣衫,带上无忌面孔,摇身一变,便等于换了个人。

    然而皮相能改,路引文书等却难以伪造,没有那些,想要走大路官道,很容易便被识穿,因此只得拣道而行。

    他身怀武功,有马妖为骑,倒不担心在野外活不下去。进山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打猎。开始之际,屡屡无功而返。毕竟飞禽走兽,不是痴呆之物,傻傻地站在那儿等你去抓。它们感觉灵敏得很,远远听到动静,立刻便逃之夭夭了。加上现在的气候寒冷,荒野之中,想要碰到个野兽也不容易。

    搜索寻觅了一个多时辰,天快要黑了,好不容易才逮着这只大山鸡。因为没有弓箭,也怕冲上去时,会使得这山鸡惊动飞走。考虑一会后,陈唐决定学武侠般,来一记弹指神通,用石子为暗器。

    不知是身怀真气的缘故,还是天赋的确不俗,一击即中,将大山鸡收入囊中。随后又寻了这个山坳地方,打火野营。入冬冷冽,山上不见什么蚊虫,但即使炎热的酷夏,他也是不怕。有剑匣,还有那方镇纸,随便放在身边,蚊虫顿时无影无踪,不敢近身数丈范围。

    至于胭脂马,也不用拴住,就放牠在外面自由活动,吃草吃树叶,随便选择。

    在这儿,可无法提供精细的料食给牠了。

    胭脂马吃惯了好的,口味学刁了,不吃草叶,闻着烤鸡的香味,就赶紧过来,眼巴巴地瞅着。

    这马妖,原来也是个吃货!

    山鸡还没有烤好,陈唐便暂且不管,当即拿出那方县令官印来。

    之前上任为官,官印乃是十分紧要的凭证,不可损坏而或丢失。但现在不同了,无官一身轻,更没了顾虑,对于官印内的气息,自是不肯放过。

    汲取官气,对他而言,早已轻车熟路。手握官印,功法施展,不过一会儿功夫,此印中的气息便被吸纳一空。

    这方官印蕴含的气息不算多,但也能抵两三年的功课效果。今日陈唐拼杀了一阵,又奔跑颠簸半天,正感疲乏,被这气息滋润,顿时又显得精神奕奕起来。

    当烤鸡熟了,便取下来,撕了一块,扔给胭脂。这货张口一叼,便含在嘴里,大口嚼吃起来,吃得很香的样子。

    一只烤鸡可不多肉,除毛除内脏等,所剩不过两三斤。稍稍冷了些后,陈唐当即大快朵颐起来。一会之后,手上就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了。那边胭脂还垂涎欲滴地看着,显得非常不满足。

    “没了,下次抓到个大的,再让你吃个够!”

    陈唐把骨架子一扔,满嘴油腻地说道。

    想了想,又拿过那方被汲取掉气息的官印,见其模样,已渐渐暗淡了下去。

    微一犹豫,随即伸手将其抛到了火堆里,噼里啪啦地烧了起来。

    (上章有读者对于马妖的能力很是表示怀疑,作者君很纳闷,我明明写得清清楚楚,是极速状态下的冲刺,跑了数里地,主角心疼马,所以放缓了速度——注意,是放缓,不是这马跑不动了!)

    

第两百五十四章:凶手() 
(再强调下本书设定,从开篇到现在,一直都是类似武侠小说的世俗框架结构。

    有修道者,但没有神仙,没有飞天遁地,一件法宝翻江倒海;有武者,但绝非那种掌劈山河,破碎星辰的高武。

    所以想看那些的,请不要太期待;还有,本书兵甲设定已经反复阐述,真正的兵甲每一个个体,本身就是武者,特别是精锐兵甲,以及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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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五章:持金() 
(发现上章的说明有些冗长,影响读者观感,于是删之。)

    走了数天的荒山野岭,而今转上官道,见着人来人往,竟有种恍然之感。

    陈唐当即找人打听,很快弄明白了目前所在的位置,乃是宁州管辖下的一个县府,名叫“水东府”。此地名称来历,皆因靠着一条大江,浩浩汤汤,乃是天下有数的江流之一:洈水。

    顺着洈水而上,可进入秦州。

    听到这个消息,陈唐心中大喜,如果能走水道的话,速度会快上一大截。

    “你要去秦州?我可听说了,那儿已经乱了起来,很不太平。”

    那人好心地提醒了句。

    秦州,果然也乱了。不知燕还丹他们可否安然还乡,有大胡子在,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陈唐道了声谢,开始思虑接下来是继续走陆地,还是换水道。水东府是不好进入的了,身份敏感,又没有路引文书,万一遇到盘查,容易露陷。

    虽然不知道缉捕自己的文书有没有传到这边来,但小心谨慎一些,总无坏处。南服县那边的兵甲人马,已经完全甩掉,可要是在此地露了行踪,便等于前功尽弃了。

    眼下陈唐换了面目,不过胭脂马容易引起注意。前些时日,陈唐与牠沟通,问是否能掩饰住皮毛色泽,胭脂马随之给出了回应。如炭火般的体貌,变得黯淡了些,重归本来的枣红色。虽然主体还是一匹红马,可毕竟没有显得那么神俊了。

    然而不管怎么说,在这世道,骑着马的读书人,本身就会吸引到别人的目光。

    陈唐不进城,也不会在此地停留多久,了解些情况,补充点生活用品后,便要离开。

    相比别的州郡,宁州虽然也发生了变故,但总体而言,秩序还是比较稳定的。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兵荒马乱,争斗纷纭的情况。估计与杨临鹤的手腕有关,能压得住场面。

    思虑一番后,陈唐还是决定找一条大船走。速度既快,能有效地避开杨临鹤方面的围追堵截。杨子楚是杨临鹤的得意儿子,很可能是当着接班人来培养的,现在死了,杨临鹤的怒火可想而知。定然会不惜代价地要把陈唐逮住,碎尸万段,帮儿子报仇雪恨。

    一位大统领的能力毋庸置疑,当他发动起所有的渠道人脉,很快便能拉起一张巨大的罗网来。

    因此,当下最为明智的做法,便是尽快跳出宁州这个圈子,进入到别的州域。那样的话,就是另一番天地,会显得从容自如许多。

    于是,陈唐又问了路径,骑着马奔向最近的码头。

    自古便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说法,水东府比邻洈水,水道发达,渔业、船业皆是繁荣。沿着江流,一路上设有大大小小的码头,不下数十个。

    这水东府外,由于靠着县府,码头自成规模。占地面积大,自然而然,就成为一座集市。有些时候,甚至比城中还要热闹几分。

    响午时分,陈唐骑马进入码头街市。远远便嗅闻到一股浓郁的鱼腥气味,以及一阵喧哗的声音。

    这方世界,肉食为奢侈,鸡鸭猪羊,产量不多,更不说牛马。与之相比,鱼类其实更为丰富些。在水里捕捞,往往比到山上狩猎要丰收得多。在大的江河之地,一网下去,沉甸甸的,能捕到不少鱼虾,然后运到岸上去卖。

    在潘州,也靠着一条江流,不过只能算是小江河,与这洈水完全没有可比性。

    陈唐策马,缓缓而行,置身在喧闹的街市中。走得一阵,被飘来的一股浓浓的鱼香味给吸引,当即过去,寻到一间食肆。

    “公子,要吃什么?”

    一名伙计麻利地招呼道。

    “有甚好吃的?”

    “剁椒鱼头、豆腐鱼头、烤鱼煎鱼,还有虾蟹之类……”

    伙计一口气报了十数个菜名,都是水产。

    陈唐便点了三个招牌菜,肴尝尝鲜。之前数天,都在山林间渡过,条件限制,天天都只能吃烤肉。虽然也美味,但吃多了,难免生腻,连个好汤水都喝不上。

    现在出到外面,越到好吃的,自然不能放过。刚好吃饱了肚子,然后坐船去秦州。

    等了一阵,第一道鱼汤端上来了,果真是浓郁芳香。里面加了些翠绿的菜叶子,把鱼腥味尽数革除掉了。

    香味引得系在外面的胭脂马频频探头探脑,眼巴巴瞧着。

    不过这等情况之下,却不好给牠吃,未免太过于惊世骇俗。所以,只能委屈牠了。

    陈唐肚子正饥,立马开吃。

    天气寒冷,吃着滚烫热辣的鱼羹,当真是一大享受。最后结账,需要的钱财比预想中要便宜许多,简直超值。

    吃饱喝足,去牵马的时候,胭脂颇为幽怨地喷着鼻气。

    陈唐拍了拍马头,笑道:“下次请你吃更好的。”

    这母马儿还是挺好哄的,很快便乖乖地走了。

    当来到水边处,见此地临水,建起一片平地,延伸出去。外边停泊着不少船只,大大小小。有渔船,有商船,还有些画舫之类。

    码头上颇为忙碌,人来人往。有的在吆喝,有的在搬运,也有不少像陈唐这样的,要来坐船的旅商路人。

    陈唐目光扫去,习惯性地要先观察一阵,然后再去打听询问,有没有前往秦州的大船。

    看了一会,他视线忽而一凝,发现了什么。

    在右侧数丈开外的地方,有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女孩子,傻乎乎地站在那儿。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扑闪扑闪的,时不时扭头观望,仿佛在寻觅,又似乎被熙攘的人们给惊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这是个与家人失散的孩子?

    陈唐心头一怔,更大的问题在于,此女衣衫不俗,颇为华贵的样子。颈脖之上,还挂着一副金光灿烂的项圈,价值不菲。让人看见,莫名眼热。

    她乌黑的头发扎成两根羊角辫,手中抱着一物,依稀是个木偶玩具。站在那儿,与整个码头热闹的情形格格不入。

    陈唐见状,叹息一声,顿时想起一个典故:三岁小儿,持金过市。

    果不其然,很快,他就发现四周有两、三个长相不善的汉子,在有意无意地朝着小女孩围拢过去……

第两百五十六章:女孩() 
(刚才一个多小时,突然暴涨五六千收藏,把作者君吓一跳,不知怎么回事。本书已经一个多月没上网站推荐了,更别提有土豪赏识飘红什么的。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收藏是怎么回事?有人发红包?可也没见着呀,况且票票什么的完全没变化……)

    市井、庙会、码头……这些地方最是鱼龙混杂,多有泼皮闲汉出没。他们就像是觅食的野狗,一旦发现合适的目标,立刻便会扑上来,将之撕咬破碎,生吞活咽掉。

    这个衣装华贵的小女孩,如果前呼后拥,有侍卫环护,给那些汉子吃豹子胆,他们都不敢打主意。

    但现在,只得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就像是孤独无助的草儿,叫人生怜,可更能让人心生歹意。别的不说,光是其这一身服饰,剥下来的话,都足够让普通人过上舒适的生活了。

    那两三名闲汉应该是在旁边觊觎许久,终于肯定小女孩与家人失散了,而她的家人不知所踪。如此一来,就使得他们具备了下手的勇气和机会。

    于是,如同鬣狗狩猎般,从不同方位围拢上来。与此同时,他们心中可能都已在盘算,得手之后,将做何等处理?小女孩身上佩戴的珠宝饰物等绝对能卖上好价钱,难处理的是她本身。是直接沉进江水里,毁尸灭迹呢?还是把她卖到青楼,而或一些大宅子去。瞧其长得粉雕玉琢似的,极为水灵,卖的话,应该也能一笔收入……

    两笔钱财,足够大家分一笔,然后过一个丰足的肥年了。

    如斯想着,这些泼皮脸上都不禁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咦?”

    突然间,他们不约而同停住了脚步,现出惊疑之色。因为他们见到,有一个靑袍面瘫脸的家伙,走到了小女孩的身边去。那家伙身后,还跟着一匹枣红马。

    情况发生了变化,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互相传递过眼色,跑到一边去,聚在一起小声商量起来:

    “什么情况?”

    “那人是谁?”

    “难道是女孩的家人?”

    “不是,我刚才注意到了,那家伙是刚来到的码头。其背负书箧,多半是游学的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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