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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我给神仙当网管-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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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红玉这时候已经顾不得其他,强行催动功法,双袖翻飞,攻向黑袍男子。

    黑袍男子的伤势本就比简红玉轻了太多,随手接下简红玉的招式,如同猫戏老鼠。

    “你还傻愣着干嘛,去龙虎山!”简红玉看到宋秋呆呆站在原地,盯着一个木匣子紧看,既焦急又恼怒,自己已经在用生命去为他争取逃脱的机会了,他还傻站着不动,等死么?

    宋秋置若罔闻,面色平静。

    他探手伸进木匣子里取出了一样物件。

    那是一块板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一章 一颗种子() 
在一名修仙者处于绝境的时候,会有人拿出剑,会有人拿上枪,也会有人拿起飞刀,但从未听说过有人会拿板砖。

    况且板砖和板砖也是不同的。

    真正的板砖,结实一点,拍人的时候拍的准一点,说不定真能起到不错的效果。

    但是宋秋手里的板砖,不是真正的板砖。

    板砖只是形容,手机才是本质。

    当然,手机也可以做很多事,比如报警。

    但是拿着手机的宋秋没有选择打电话报警,而是很镇定、很平静地对着黑袍男子说道:“我要用它拍翻你。”

    正在和简红玉打斗的黑袍男子闻言哈哈大笑。

    诺基亚手机黑袍男子也认识,这时代的修仙者早已经不再是原来与世隔绝的生活状态,他们也早已经完美融入地到现代社会当中,一言一行均和正常的现代人一样。

    诺记手机虽然一贯以经久耐用皮实闻名于世,甚至不少人宣称可以用它来砸核桃。但是砸核桃可以,想用诺基亚手机砸翻一个修仙者,他不是疯了,就是疯了。

    因为除了疯了,再也想不出其他任何理由。

    “原来是个疯子。”黑袍男子笑容突敛,冷冷说道。

    他手中风雷阵阵,无数道有若实质的紫电锁链将简红玉压制的死死的,那身红衣就像是惊涛骇浪中的孤帆独舟,或许下一刻,就将倾覆,落得个舟毁人亡。

    简红玉一张脸煞白一片,被紫电锁链压迫的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不知何时,一名中年西装男人从后厨里走了出来,看着眼前的打斗场面,毫无惊色,只是关切地望着身边惶恐不安的老板娘,将手中的公文包轻轻放在一旁桌上,空出双手,将她紧紧地揽在了怀中。

    门外秋雨骤急,街边的路人行色匆匆,没人有空闲朝这热闹劲十足的店里瞧上一眼。

    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板砖手机,宋秋忽然仰头向黑袍男子问道:“你是不是姓杨?”

    黑袍男子皱眉不答,不知道宋秋此言何意。

    他不回答,宋秋也不在意,手指在手机上按了一个键。

    手机屏幕亮起。

    他右手高举,准备举手机朝黑袍男子劈去。

    黑袍男子讥诮道:“你拿那个东西往我脑袋上劈,我躲一下算我输。”

    宋秋闻言无怒无喜,他高举手机欲往下劈的动作像极了科幻电影里手拿光剑的战士。

    于是,手机上就真的生出了一道光。

    那道光呈现出棱形柱体的形状,最上端最尖细,越往下端走,柱体越宽,一直延伸到手机顶部,那样貌分明是一根硬鞭。

    黑袍男子一愣,那光柱已照头砸下。

    头顶天灵盖如同遭到猛烈轰击,道法高深的黑袍男子竟感觉瞬间道法流失殆尽,头脑一阵昏沉,不由自主地仰面摔倒在地,双目紧闭,昏死过去。

    本已认命的简红玉呆住了。

    正在观战的西装中年男人和老板娘也呆住了。

    这个看起来不可一世的黑袍男子居然真的被宋秋一板砖撂倒了?

    宋秋还站在那里嘀咕:“你不是‘电击狂魔’,学人家玩什么电啊,不是找削么?”(不知道电击狂魔的书友,可以百度)

    简红玉怔了许久,不确信问道:“仙器?”

    宋秋挠挠头,状似憨厚的一笑,任谁也看不出就是他刚才一板砖撂翻了一名修仙者。

    简红玉倏地想起一件事,蹙额问道:“你抬手看看,他的功法里天然带了雷毒,你刚才和他击过一掌,须得赶紧救治,否则病入百骸,再难根治。”

    宋秋抬起右手,手臂手掌光洁如玉,哪还有半点焦黑?

    简红玉看见,目光中更带深邃:“小家伙,我倒是走眼了,你究竟是谁,不只随身带着仙器,就连北邙山的紫雷功也能轻易化解”

    她话还没有说完,蓦地想起自己下山来的目的。这次从龟丘山上逃下来,她之所以选了这个方向,便是因为想着既然摘星诀测算到了仙缘在这个方位,那自己便碰碰运气,运气好碰到仙缘,便说不准能够觅得一线逃生之机,运气不好,认命便是了,反正也逃脱不了,不过一死而已。

    简红玉重重叹道:“原来是你。”

    宋秋不明所以地眨眨眼睛,还不知道简红玉已经摸到了他的几分根底。

    黑袍男子苏醒过来,身体却不能动弹,不敢置信地用尖锐刺耳地声音朝宋秋叫道:“你是谁?你怎么会有仙器!”

    简红玉走过去一脚踹在他的腹部,打散了他的丹田气海,让他的修为废去泰半,口中冷笑道:“你现在给我闭嘴,以后有的是机会说话。”

    黑袍男子吃痛,身体蜷缩,一脸怨毒地盯着简红玉,不知道是因为痛苦,还是因为畏惧,真的一句话都没再多说。

    站在一旁的老板娘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不停,看样子被几个人吓得不轻,西装中年男人不停地抚摸着她的背,低声安慰着她。

    简红玉正在思考怎么处置这两人,务必让他们不能泄露了今天的底细,西装中年男人走过来,朝二人作了一个揖。

    “今天的事情请两位放心,内子是不会泄露出去的。”

    简红玉感受着西装中年男人身上散发出的拙朴气息,沉默了一会儿,还了一礼,笑道:“原来也是位道友,果然这世界真小,哪里都能碰到同道中人,倒是我失礼了。”

    “道友客气了。”

    “如果我们刚才被黑袍男子击败了,你会怎么做?”简红玉挑眉问道。

    面相憨厚老实的中年男人淡然说道:“在我的地盘,只有我能做主。”

    简红玉很快就带着黑袍男子走了。

    她赶着回龙虎山,以便好好地审问这个男子。

    宋秋不知道,简红玉之所以如此急切地回去,不只是因为这一个原因。

    在龟丘山顶的那一席对话,黑袍男子试图挑拨简红玉和她师兄的关系,虽然当时简红玉立即表示了不信,但怀疑就像是一颗种子,一旦种下了,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生出根来。

    为了彻底挖出这颗种子,简红玉必须回去。

    而且是立刻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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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爱是TM的王八蛋() 
秋雨过后,太阳半遮半羞地从云丛中露出了真容。

    江城的秋天,远比其他地方更为寂寥凛冽,秋意肃杀,草衰叶落,因此这样难得的晴朗天气也使得江城人格外珍惜。

    宋秋不是江城人,但这并不妨碍他享受这惬意舒服的天气。

    他从网吧里面找了一张可以放躺的椅子,搬到网吧门外。

    仰躺在椅子上,晒着温煦和暖的阳光,宋秋闭着眼睛伸了一个懒腰,美滋滋地喊了一声:“爽!”

    道真和尚也学宋秋的样子,搬了张椅子,躺在上面。

    两人并排躺着。

    一颗脑袋上长着黑不溜秋的短发,另一颗脑袋上是光滑透亮的光头,凑到一块,比照之下,倒也算是相映成趣。

    宋秋闭着眼睛,任由阳光洒在身上,暖暖洋洋的,别提有多舒服。

    道真和尚却是恰恰相反,他把眼睛睁得大大的,静静地看着蔚蓝明净的天空发呆。

    他们并肩躺在狭窄干净的小巷中,这条小巷用障眼法布置过,一般人路过这里,是绝计不会看见的,用太白金星的话说,就是“唯有有缘人才可见之”。

    道真和尚冷不丁地开口说道:“你那天吹的笛子很不错,我很喜欢。”

    宋秋睁开眼睛,诧异望过去,问道:“咦,那天你也在江城大剧院?”

    道真和尚笑笑,说道:“我这个人比较喜欢这些,一般这些表演活动我有空都会去。”

    和尚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那是怀念,抑或是缅怀。

    宋秋已经挪开视线,没有看到道真和尚眼中的情感,感慨说道:“说起来,道真师傅,你还真是厉害,还没有度过天劫、修成佛陀,竟然就已经可以和武德星君不相上下了。”

    道真和尚平静道:“战斗力不能代表修为,况且成佛与否,只是一线之间,你成佛不能代表你佛法高深,无人可及,你未成佛,心若向佛,非佛也是佛。更何况,我已立誓,此生永不成佛。”

    宋秋摇摇脑袋,总觉得这句话似曾相识,却总也想不起来,咂舌道:“出家人不都是一心求佛么,怎么道真师傅你反而就不愿了?你的境界太过高深,看来我是懂不了了。”

    “对了,道真师傅,你未成佛陀,便该算是修佛者,我今天恰巧也碰见了三个修仙者,为什么你未成佛陀就直接和这群神仙混迹在了一起,而那些外界的修仙者则好像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宋秋疑惑问道。

    道真和尚微笑道:“修仙者修佛者都是修士,自古以来,修士就有两条路途。一条是投入凡间门派,是为散修,一条直接拜入仙佛门下,便叫做真修。两条道路殊途同归,身份其实并无差别。只是真修们因为授业师尊的眼界修为要超过一般凡间门派,所以修为进境要快上许多。尤其近百年以来,因为环境的污染,散修的修行遇到了很多困难,进展缓慢不少,人数也比以前少了很多。”

    宋秋一拍巴掌,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这就是国企和私企的区别嘛。你们真修就是国企,有编制的,他们散修就是私企,没有编制的。这些年呢,因为社会大环境不好,经济不景气,所以私企的员工都不好过,得不到进步和提升,人也越来越少。而你们国企的人呢,旱涝保收,怎么也不会亏太多,所以修为境界依旧保持着极快的速度提升。是这个意思吧?”

    道真和尚沉默了很久,终于憋着一口气,说道:“你这么一说,倒也没什么毛病”

    宋秋好奇问道:“说到修士,我们常说的妖魔鬼怪,真的都是人类天生的敌人么?”

    道真和尚摇摇头,说道:“妖、鬼、怪都是和人一样,有善有恶。不能因为他是妖怪或者鬼魂,就把他划为不共戴天的仇雠。至于魔”

    “哪里有什么魔啊,都是人变的。”道真和尚望着头顶飘过的白云,平静说道。

    “一百多年前,那时候正值战乱,白骨遍野,民不聊生。北原那里有一只家养的土狗,意外得了道,修成了妖。成妖之后,它却不和同类一样,躲进深山老林修炼,反而依旧装作一条普通的狗,陪在主人身边。那主人也只是个平民子弟,在那灾荒年生自然遇到了许多危险,但都被那条狗妖偷偷化解。直到有一次,一群洋兵碰到了他们,你也知道,那时候华夏人人命低贱,那群洋兵也喝高了,兴奋之下,便想要随手开枪打死那主人。结果危急关头,狗妖顾得隐藏身份,直接化作妖怪,咬死了那群洋兵。事情说到这里,其实也算是一个感人的故事,那主人和那条狗是从小一起玩大的伙伴,按理来说,就算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也应该各自互道珍重后分别吧?”

    “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主人竟然稳住了那条狗,偷偷摸摸地找了个机会,向一群教会的洋和尚揭发了这件事,就为了贪图那检举揭发获得的一块银元奖励。”

    “后来呢?”宋秋忍不住问道。

    “后来?后来还能怎么样?”道真和尚闭目回忆当时的情景,说道:“我碰到那条狗妖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没救了。肚子上破了条好大的口子,还在哗啦哗啦的流着鲜血,临到死的时候,它还在惦念它的主人会在最后回来找他,回来看他,内心之中,毫无恨悔怨愤。”

    “这些事情,也是我用大轮回功将它的灵魂度化后才看到的。那个主人,在我眼里,就是一个魔。”道真和尚说话的方式还和未出家的人一样,从不自称贫僧,宋秋经久之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原来妖怪也是重感情的。”宋秋叹道:“不过一百多年太远了,你能不能说个时间近点的,建国后的?”

    道真和尚笑道:“你可别害我,建国以后,妖怪都不准成精的!”

    或许是说出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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