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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野蛮史诗-第21部分

小说: 野蛮史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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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首领和沈君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首领没什么变化。作息规律同之前没有变化,他好像没有想象中注重,沈君会不会如约归来。

    沈君坐在阳台上,看着花圃里娇艳的花朵,停在上面的蝴蝶,轻微挥动着翅膀。花茎随着风向稍稍倾斜,惊扰了上面的蝴蝶。

    蝴蝶挥动翅膀飞起来,绕花辗转像是在同它跳一曲,优雅的华尔兹。

    车从敞开的大门驶进来,打开的车门里走下来,同她父母相仿的两位长者。沈君从窗台上下来,脱掉身上的睡衣。换一条v领的白色蕾丝裙下去,浅棕色的长发松散的系在脑后。

    拿起眉笔在眉毛上,勾勒几下画出弧度优美的眉型。橘色的唇彩涂在唇上,优雅中不失活泼,不会给人距离感。

    小芳把收进来的衣服,挂到衣柜里伸着脖子看沈君,竟然画了淡妆稀奇。看到她身上穿的连衣裙,她终于不用只洗睡衣了!

    谁能理解她每天洗睡衣,从毛绒睡衣洗到丝绸睡衣的感受!“姐你要出去约会吗?”

    “不是,家里来客人了!”拉开鞋柜拿出里面的低跟凉鞋,沈君弯腰换上,打开卧室门走出去。

    佣人泡好茶,给来人倒上。沈母喝一口,“左隽怎么没一起来?有段时间没见他了!”

    “那小子!”左母叹息,“到底女孩省心,我家左隽忙起来看不到人影!也不知道他是真忙还是假忙!”

    沈母掩嘴笑,“小君也就这些时日,在家呆着,以前不知道人已经拉着行李,在世界各地跑了!”

    两个人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左父倒乐的在一旁喝喝茶了。

    沈君从楼上走下来,从冰箱里端出水果。洗好摆进果盘里端出来。“左伯父,左伯母吃水果。”

    左母笑着点头,捏起一个千玺放进嘴里。“小君越来越漂亮了。”而且还有气质温婉大方,她陪左隽绰绰有余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这几次她旁敲侧击的,提起联姻的这件事。青挽有意岔开话题了!

    左母离开邀沈家一家,下星期到她们家里做客,说沈父这两天就回来了。两家很久没好好吃顿饭了,一起聚聚。

    沈母虽然猜到她的用意,人都到家里了,不答应也不好,只能应下了。

    “你对我妹怎么想的?”沈牧坐在沙发上,听着会所里舒缓的音乐,问坐在他对面的左隽。

    “什么怎么想的!”左隽拿起桌上透明的玻璃杯,把里面的明黄色液体灌下去。

    “兄弟装就没意思了,前两天遇见左伯母,她还向我问小君。”沈牧踢下,他桌下面的腿,“趁早说清楚,我不看好你们。”

    “怎么!我记得你以前,可是巴不得我跟沈君一起。”拿起桌上的烟,抽出一根点燃,吸一口吐出烟雾。

第三十章夜轩的告别() 
烟扔到沈牧面前,左隽弹掉烟上的烟灰。

    “嗓子疼,不抽。”沈牧推开烟盒,“以前年少不懂事,以为和我混在一起的都是好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咱俩玩到一起正常。”只能说你自我意识不错。

    我会,一年,一年后的今天,我会在次回到你身边。沈君你失约了,夜轩靠着石壁坐到冰冷的地上。

    今天之前,他是全心全意的信沈君。只要是她说的他都信,沈君不回来,他没想过、他没设想过她不回来的可能性。

    但事情真实发生了,他没有想象中的接受不了。这一年里他改造部落,让部落离了他一样可以生存。甚至有意无意的培养,沙瓦成为下一任首领。

    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他确实潜意识做好了,沈君不回来的准备。他没有资格责问沈君,不管她是什么原因选择留下。

    他没有权利剥夺,她跟家人相处的权力。沈君接下来由我找你。

    “首领,你不在等几天吗?”阿娃踌躇,“或许沈君有事,耽搁了晚两天回来?”

    “阿娃,沈君会回来,不是现在。”视线一一扫过部落里的族人,夜轩道:“从现在开始,沙瓦是部落里的新首领,你们对他要向对我一样爱戴。”

    沙瓦没有惊讶的,在首领做这一系列的事情时,他就有预感。首领会离开,或许更早的时候,在上任首领送首领回来之后。

    他就注定了,不会在这里长时间呆下去。他属于这里,也不属于这里。

    桑塔转脸,猛眨眼睛不能哭,一个糙汉子哭太丢人了。首领又不是不回来。

    “首领,你要走了,我也没有什么好送你的。”木莲从人群里走出来。

    “这把匕首是我耗费很多功夫打造的,不知道你从这里离开。用不用的到。”木莲仰头,不听话的眼泪还是从眼眶里滚下来。

    “我希望它能代替我们陪着你。”说着木莲停顿一下,等嗓子能说出话了,他又道:“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不管你到哪里。我们整个落月族的人永远站在你身后。”

    “首领请收下。”木莲腰鞠成九十度,手臂略高于肩部,把匕首呈递给夜轩。

    夜轩接过匕首,明明是小小一把却万分沉重。他别开脸薄唇抿在在一起,温热的液体从眼眶里滑下来。

    男儿不是不会流眼泪,只是没到怎么忍都忍不了的时候。

    沙瓦解开腰上的酒囊,递给夜轩,“这是我酿的酒,首领你带在路上喝吧。”瞥一眼木莲,沙瓦擦掉脸上的泪痕,让他抢先了。

    桑塔在一边哭的纠结,一边自我谴责一边哭。这两个人送开东西了,没义气自己准背竟然不通知他一声。

    想到什么桑塔转身,用最快的速度往部落里跑。首领要走了族人们,情绪低沉这十来年全仰仗首领照顾了。

    在看到木莲送东西,跟出来送行的人一个一个消失。再出现手里不是抱着兔子,就是拎着鱼。更甚的还有祖孙三代,赶头野猪过来的。

    夜轩给族人们耐心解释,心意到就行了。这些活物他在路上没法带,也带不了。让他们把牵来的,抱来的在送回去。

    告别族人,夜轩化身为黄金巨蟒。咬起原本坐在他脚边的狐猴,让他趴在蛇脊上。在部落上空盘旋几圈,钻入云里消失不见。

    最后气息消失的地方是这里,夜轩站在医院楼顶上。黑眸看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

    沈君到过这个城市,但他不确定她还在不在这个城市。狐猴看一眼下面,回过头紧紧扒住夜轩的肩膀。

    夜轩走在人行道上,和他擦肩而过的人,都盯着他看。这人穿着古怪,也不知道是在哪里拍电影,出来买生活用品的明星。

    “请问,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一个刚放学的女孩,从书包里拿出笔记,和圆珠笔。红着脸递给夜轩。

    签名?“不好意思,我不是明星。”夜轩对着女孩笑,是他跟社会脱节了吗,现在女孩追星都那么大胆吗!

    啊!不是吗!女孩露出可惜的样子。上公交车投币的的时候,还在转脸看夜轩。

    像是想到什么,女孩从包里翻出手机,对着夜轩咔咔连拍几张照片。刚拍完公交车就开了。

    太扎眼了吗!夜轩低头看自己脚上。走进一家服装店,在出来已经从头到脚,换了一整套衣服。

    沈君在店里仔细看,她想开一家书店。这是她看的第三家店面。她对这家很满意,首要的是位置很好,隔一条街是一所学校。

    里面有高中部,和大学部是她们市里老牌名校。在全国排名前二十。所以人流量不是问题。

    看好了沈君留下电话,她回家给沈母商量。沈母直接答应了,只要不干空乘什么都好说。

    沈君说二楼是搁置的,她打算等一楼装修好了。她搬到楼上住,学生有晚自习,这样能延长营业时间。

    沈母说可以,不过要带着小芳。遇事有个商量的,方便相互照顾。这个要求沈君没有异议,忙起来她一个人,肯定顾不过来。即使沈母不说,她也打算让小芳去店里工作。

    这几天夜轩白天从宾馆出去,凌晨钟声敲响的时候回来。解开衬衫扣子,脱下来挂到衣架上。走到洗手间里,手伸到感应水龙头下面,接水捧起洒在自己脸上。

    拿着毛巾擦脸夜轩坐到椅子上,手指按着鼠标,看着箭头在屏幕上滑动。剧组招募演员,夜轩点进窗口。

    世界上找人的方法有很多种,这个方法没有效率,在换下一个。总有一个方法能结合当时的环境,遍地撒网。

    夜轩穿着白色的衬衫,衣摆掖进西裤里。领口的两颗扣子没扣,半露出精致的锁骨和胸膛。脚下的皮鞋黑亮没有沾染丁点灰尘。

    长发依旧束在脑后,一张俊脸不遮掩的展露,浑然天成的魅惑撩拨着路上过往行人。

    号码是在网上随机抽的,见截止日期是下个月六号,夜轩看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三十一号决定直接到剧组试镜。

    助理喊一个号码,见进来一个身高起码超过一米八五的青年。低头看资料上的照片,他愣住。

    周耀对来人显然很满意,旁边的制片人换个姿势,继续用衡量的目光看着一一八号。

    “你要试哪个角色?”周耀问他,这个人不管演技如何,首先在外形上他给他打满分。

    “周导”助理皱眉,是什么情况,这人怎么看都跟照片上人的形象,相差十万八千里。两个人完全是两个类型!

    “试出镜率高的角色。”夜轩想到在街上店里,看到的那些宣传视频、张贴的海报回答道。

    “周导?”助理硬着头皮打断,“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跑进来,浅蓝色的衬衫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在上面。汗湿的头发贴在额头上,看起来稍显狼狈。

    “你是多少号?”制片人问。

    “一一八。”来人忙不迭地道。

    “你们两个都是一一八?”周耀抓住重点,工作人员怎么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现在钱很好赚吗!

    得到确切的回答,周耀沉默拿出手机打个电话,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你知不知道,你点开的网页是招募群演的?”

    “在你说之前不知道。”夜轩坦荡的回答,眼神没有丝毫避让,“你看过页面上的信息吗?”他问。

    周耀沉默,显然是给夜轩最好的回答,是的他没看。出品人把面前的笔记本,推到周耀面前示意他看。

第三十一章书店开业() 
写的确实引人入胜,浮想联翩做这行靠的还是噱头。“虽然是一场误会,我这里确实有个角色适合你,就是不知道你演不演。”

    “说来听听!”夜轩也不端着,只要能达到他的预期。

    角色他接了,在电影的结局部分,一个三分钟镜头的反派。男主角的死对头,为了刺杀男主请的一个武林高手。最后被男主杀死。

    初步估测他会在一个月后进组,有两个可能按班就部的拍。这样在拍最后一场雨戏的时候,人工降雨。要么就是看天,哪天下雨了,直接召集参与那场戏的演员。先拍出这条来。

    既然要在这里长时间停留,不能光住宾馆了不方便。所以这两天他开始留意住房信息。人不多暂时只是他自己住,所以买个三室一厅的足以。

    沈君看着装修的店面,很满意墙纸全部换了,里面的书架装饰多以木质为主,走复古风格古香古色的。看着就有读书的**。定做的门扁最近两天能到,订购的书下午能送来。

    看来她这半个月的努力还是可以的,效率很高。开业的那天沈牧左隽一起来了,来到被沈君丢一套衣服。

    感情把他们当书店营业员用了?沈牧出来见他身上的白丅牛仔,记得上次这样穿还是学生时代。已经久远到像上个世纪的事了!

    左隽情况跟他一样,出来对着墙上的镜子照。这是一个有一米高二十公分宽的镜子,边上镶着雕刻有花纹的木边。“小君开这个书店,真是下了功夫了!”

    “是啊,她做事一向认真。”沈牧碰碰喷了发胶的头发,发型是做不了了。除非沈君愿意给他们洗头的时间,估计没这可能性。

    夜轩打开冰箱门,给自己倒杯牛奶。听到到裤兜里的手机响,喝一口牛奶,拇指按到绿色接听键上。“喂?”

    “是我,你半个月前试镜的那个制片人。”

    杯子放到餐桌上,夜轩拉出椅子坐下,他比他想的要晚打来。

    “你似乎并不意外!”陈放低头看着,夹在手指里燃了半截的烟。很少有人能熬过他的,这个夜轩算号人物。

    “我以为你会更早打来。”夜轩说的坦诚,掏出裤兜里的名片,看眼上面的名字丢进垃圾桶里。

    他不是十分有把握,要不这张名片也不会从宾馆跟到,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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