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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仙侠大混乱-第47部分

小说: 仙侠大混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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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

    “呸,你才是蛤蟆,你全家都是蛤蟆!”孙行土破口大骂。

    “哦,原来你还真的看不起蛤蟆啊。”李牧点点头,认真道,“不要小看蛤蟆呢,它们虽然丑陋,虽然普通,被人忽视,被人看不起,默默无闻。但在我的眼里,它们却不卑微!”

    “它们吃掉有害的昆虫,可以令作物免受虫灾困扰植物生长,长出谷物粮食,我们才有食物可吃,不至于饿死。

    它们长相丑陋,令人厌弃。但只要稍微懂医术的人都知道,从蛤蟆身上提取出来的蟾酥,是有名的药材,可以治恶疽疮,治温病发斑,杀疳虫,治鼠瘘小儿劳瘦疳疾,破腹内结块,祛邪气,破结石瘀血、痈肿阴疮等多种功效。

    它们默默无闻,它们让人厌恶,被人忽视,但在我眼里,它们和广大的劳动人民群众一样,是高尚而伟大的。

    我不认为癞蛤蟆卑贱。很多人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异想天开痴心妄想不切实际的想法。但这何尚不是一个小人物胸怀远大志向的象征?

    想当年秦太祖年轻之时,也只不过是一位帮地主牧牛的放牛娃。但他却凭自己的努力,统一了中原,开创盛极数万年的大秦皇朝。虽然现在大秦皇朝已经覆灭,成为历史,但谁敢说当年那个看到前朝帝王出行时说出那句‘彼可取而代之’的小小放牛娃,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李牧读过这个世界的史书,知道在天庭建立之前,曾有过数个仙家皇朝。其中大秦皇朝的建立者,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放牛娃,却凭借自己的努力,开创了传承数万年的强大帝国。

    这件事一直被史学家津津乐道。

    众人也没想到孙行土随口骂了一句癞蛤蟆,李牧却回击如此长篇大论。虽然心中感觉怪异,但也觉得李牧的话鞭辟入里,掷地有声,无可反驳。

    “所以,你们不是看不起癞蛤蟆吗?那我今天就要为它们正名。你们要比试?行,我就跟你们比一比,以蛤蟆为题,作一首诗,你们敢不敢接?”

第89章 《咏蛤蟆》() 
以蛤蟆为题作诗?要为蛤蟆正名?

    李牧此话一出口,周围顿时沉寂,鸦雀无声。众人内心都十分震惊。

    一直以来,咏花咏柳,咏蜂咏蝶的诗词,倒也有不少。甚至,青蛙之类也会出现在某些诗句当中。但咏诵蛤蟆的诗,却是极少极少,甚至没有。

    作诗咏蛤蟆,没有先例。虽然条件只有一个,但其难度却不比之前楚中天和嫦娥斗诗时的难度低。

    在人们的眼中,蛤蟆完全就是个不起眼的生物,很多人都不会往这方面。短时间内要作出一首好的咏诵蛤蟆的诗,可以说十分考验作诗者的能力。

    除非……对方有备而来!

    孙行土有些迟疑,目光悄悄斜瞄向舞台上的楚中天,似乎在询问后者的意见。

    舞台上的楚中天,同样也露出迟疑之色,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过了好片刻,他才下定决心,抬起头,用目光向孙行土示意。

    他两人的眼神交流很隐秘,但却逃不过李牧的目光。李牧早就怀疑这两人坑壑一气了。

    这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目的就是逼自己上台,肯定另有所图。自己自然不能如他们所愿。

    提出这个咏蛤蟆作为比赛命题,一来自己心中已有把握,二来可以把握主动权,反客为主,不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他们不答应也罢,如果敢应战,自己绝对能够做出一首诗来令他们怀疑人生!

    “李兄这一番言论可谓字字诛机,鞭辟入里人有茅塞顿开之感。蛤蟆是日常中常见之物,以蛤蟆为题,倒也新颖有趣。”

    楚中天开声道,“这比试既然是楚某提出的,楚某自然不能退缩,只能与李兄比试一番了。说不定还能有幸见证李兄作出名颂千古的传世之作呢。”

    他说完,转身对台上的评委们拱拱手,说道:“这次学生与李兄的比试,虽然不符合诗会规则,但也请几位老师做个见证。”

    “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们拒绝还有用吗?”几位评判无奈想道,只得点头答应下来。

    “李兄弟上台吧。”楚中天对李牧道。

    “等等……”李牧准备上台,孙行土却突然叫住。

    “你又有什么事?”李牧回头,不耐烦的道。

    孙行土道:“防止某些人用‘荷花上有蛤蟆’这样的词来凑数,我觉得比试应该添些彩头才行。”

    “哦,那你想怎样?”李牧道。

    “不怎样,就想跟你打个赌。若你赢了,昨天我在城北洛河镇落霞山脉收购的赤铁矿场拱手相让。那片矿场虽然储量不多,但其价值绝对不低于黄金十万两。”孙行土道,“但若你比赛输了,便把你手上唐伯虎所赠的画交出来吧。”

    原来是冲着唐伯虎的画来的。李牧心中冷笑。脸上却表现出犹豫之色,迟疑起来。

    “怎么,你不敢?”孙行土看来眼里,心中更是得意,刺激道,“还是你没信心,害怕输?”

    “哼,有什么不敢的,赌就赌!”李牧像是被激怒的样子,愤愤道。

    “好,怕你输后反悔,赌注先交出来谭老保管,免得有人耍赖。”孙行土说完,从身上拿出一张地契,展示上面印签并无虚假,将其交到舞台上的老者,道:“谭老,麻烦您了!”

    对于孙行土的举动,李牧自然是求之不得,但表情却十分愤概,哼了一声,也把画卷交出来。

    “这……”

    谭老被逼做公证,脸色有些犹豫。但看了两人一眼,最后还是无奈答应下来。

    见李牧交出画卷,孙行土也终于放下心了,嘴角露出得意的微笑。

    舞台上楚中天,嘴角同样勾起一抹不为人知的弧度,斜眼向孙行土看了一眼,目光有嘉许之意。

    “哼,就让你们得瑟一会儿,等会有你们哭的时候。”李牧内心冷笑。走到舞台,坐在先前嫦娥所坐的位置。

    这场比赛虽然不合诗会的规则,但既然楚中天本人要求,众评委和主办方也只能答应。当两人坐落后,便有执事官点燃一根香插在香炉上。

    比试同样以一柱香为限,在这时间内,必须作出一首咏诵蛤蟆的诗。

    楚中天低头作苦思状,李牧嘴角冷冷一笑,根本不作伪装沉思的样子,直接伸手抓起毛笔,蘸满墨汁,大笔一挥,如龙蛇疾走。仅片刻功夫,一首二十八言的诗便已经完成。

    李牧加上标题,轻呵一口气,放下毛笔。

    看到李牧这么快就开始作诗,台下的孙行土心里咯噔一下。显然,对方有备而来,早就把诗想好了。

    计时的香才刚刚点燃,李牧便已放下了笔。

    他根本不等香烧完,把纸拿起,直接展示给评委和台下的观众看。

    楚中天也抬起头,当看到李牧的诗时,整个人愣住,手中握着的毛笔也掉落下来,在桌面上的白纸染了一团漆黑。

    诗很短,而且龙飞凤舞,完全像个初学者拿笔涂鸦,难看之极。

    但诗的意思,却表现有豪气激荡人惊叹不已:

    《咏蛤蟆》

    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

    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七言绝句,一气呵成!

    人目瞪口呆。

    李牧心中得意,此诗乃是前世太祖所写,其气势宏浑,自然不是一般的诗词可比。

    当然这首诗早在唐朝之前就有了版本,只是到了太祖那个时代,他老人家将诗稍作修改诗更增洪宏激荡的气概罢了。

    这首诗原本是咏青蛙的,但诗中却没有提及半个蛙字,李牧稍微修改一下,便变成了一首咏蛤蟆的诗,自然没有半点毛病,也看不出端倪。

    毕竟蛤蟆和青蛙都有类似的生活习性。

    前两句“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既写出了蛤蟆的生活习性,又突出了其独特的个性。“如虎踞”更是放大了的蛤蟆的形象,给人一种胸怀广阔,气象万千之感。

    后两句便是诗是重点,“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写出了敢争天下先的勇气以及气吞江山如虎英雄意识,俯瞰天下群雄,大有“天上剑仙三百万,遇我也须尽低眉”的豪情壮怀。

    此诗构思巧妙,托物言志新颖。写蛤蟆既不离开蛤蟆,又高于蛤蟆,真实而又感人,简直绝妙。

    此诗一出,再无蛤蟆诗!

    把蛤蟆本身的形象升华到如此高妙的境界,确实也没有其他诗词能够比拟了!

第90章 获胜与意外() 
蛤蟆诗一出,全场鸦雀无声。

    人都被这首诗震撼住了!

    这首诗通俗易懂,通过对一只普通蛤蟆的描写,借物言志,平凡中蕴藏不凡。诗词气势魁雄,豪怀壮志人感受到那无与伦比的雄心壮志。

    写物,把蛤蟆升华到鸿鸮般的高妙境界。喻人,把自己胸怀壮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以说,此诗一出,再无蛤蟆诗!

    台下观众被震撼住了,台上的评委,也同样内心震惊。

    楚中天神色苦涩,呆呆看着李牧高举的诗,如丧考妣,脸上神情比哭还难看。

    那首诗,他虽然也可以临时模仿,作出一首类似的诗,但好坏自然高下立判。无论怎么修改,他都无法作出比李牧那首诗拥有更高的意境。而且,模仿他人作诗也有拾人牙慧之嫌,被人不齿!

    重新执起掉落的毛笔,看着白纸上那团污染的墨迹,楚中天的脑袋却是空白一片,李牧的那首诗,在眼前萦绕不去他内心无法安静。

    过了许久,他依旧没能想出一首比李牧的蛤蟆诗更加优秀的诗。晃了晃头,无奈的放下笔,抬眼看向李牧,嘴角抽搐片刻,才艰难的挤出几个字:“你赢了!”

    “这……这……这……”

    台下的孙行土目瞪口呆,不敢相信。

    楚中天竟然认输?

    自己帮他夺取这幅唐伯虎真迹,不惜枉做小人,甚至还搭上了一座价值不止十万两黄金的赤铁矿场。

    他倒好,还没有比试就直接认输?

    他不是一直吹嘘自己有多么吗?别人仅凭是一首诗,他就直接认输?

    孙行土心中悲愤,他也不是没有看出李牧这诗的厉害之处。但他心里不平衡啊。楚中天明明说过,在诗词方面,碾压李牧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但现在,剧情反转得有点突然。

    对于楚中天的身份,他自然不敢指责。他也知道李牧早有准备,故意挖坑给自己跳。但自己正是因为相信了楚中天,才默认赌局的。

    现在,唐伯虎真迹没拿到,矿场也没了。偷鸡不着蚀把米,而且还只能打断门牙往肚里咽。

    这一刻,他欲哭无泪,看着台上的李牧,目光充满怨毒。

    李牧可不理会他的眼神,既然想设套坑我,就要有被坑的觉悟。朝楚中天拱拱手:“承认了。”

    “啪啪啪……”

    台下,沉默的观众,终于反应过来。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孙行土的脸色,阴沉得可怕。

    李牧举起手,示意掌声停下,正要说几句客套话。但就在这时,会场不远处的芦苇丛中,突然传出两声尖唳。只见两只灰黑色的大雁,从芦苇丛中惊慌飞出,冲天而起。

    这湖心岛是由流沙冲积而成,平日里人迹罕至,湖的四周也长满了芦苇杂草,那是水鸟的栖息之地。只是最近诗会在这里举办,才热闹了许多。

    那两只惊飞的大雁,估计原本就栖伏于此。敢情是刚才响起的掌声令它们受惊,才会惊慌逃离。

    雁声尖锐,突然传来倒是把人吓了一跳。但众人也只是看一眼,并也不作理会。

    孙行土本来就心情不佳,郁郁不乐,心中苦恼无法发泄。那两只大雁突然惊起,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当看清是两头畜生之时,心中便更加愤怒了。

    “连两只畜生也敢来吓我?”孙行土心中大怒,猛然一把抓住身下椅子的扶手,用力一扳,硬生生扳下一块木头。

    “去死吧!”他挥手把手中木头往其中一只急速逃离的大雁扔去。

    “嗖!”

    木头如同离弦之箭,竟然发出尖啸之音。那两只大雁虽然离开很远,但孙行土修为不低,手劲极大,而且又是含怒出手。

    只听“噗”的一声,木头准确命中其中一只大雁的脑袋,顿将后者的脑袋砸成粉碎。鲜血与羽毛飞溅而落。

    无头的大雁,急速掉落!

    孙行土这几下动作瞬间完成,从出手打雁,到命中掉落,前后也不过是几个呼吸时间。但李牧却看得清清楚楚,心中不禁骇然:“这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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