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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三境传奇-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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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灵王?……克、克拉门苏?”

    少年叹气:“跟土包子说话,我真是自找没趣。”

    这时一个袖手站在旁边的男水贼开口了,是对着另一人:“你说心烦?”

    “是的,有种不好的感觉。”

    “是不是漏了什么人?”

    他们的目光向四周逡巡开去,其中一人的眼神仿佛直接穿过了我藏身的树丛。

    我心脏狂跳,无比渴望听到包里那位的声音,但他始终一言不发。

第四十四章 生存游戏() 
“杀了他们。”

    一直袖手站着的男水贼应该是头目,他淡然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没有迟疑,没有商量,也没有等待,另外三人手中的匕首瞬间穿过了船客们的喉咙,整个过程快得看不清楚,仿佛下一秒钟,受害者们就死作一堆,船老大也在其中。连一声惨呼都没有。

    七条人命,瞬间就没有了。像切豆腐一样轻松。

    我在树丛后一动不动地盯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心跳忽然慢了下来,仿佛失去了感觉。我看着那一堆死人身下慢慢流淌出鲜红的颜色,蜿蜒着爬进了浑浊的沼泽。

    水贼们互相使了个眼色,可能是打算散开搜索漏网之鱼。这时,一下轻微的金属撞击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我刚在努力判断声音来自哪里,几乎同一时刻,一个灰色的身影从船只后方跌跌撞撞地跑出,直冲我隐蔽的方向而来。

    是跛脚的半羊人。黑皮衣押解的俘虏。他脖子上的链子不见了。

    我承认,此刻我甚至希望这个倒霉的半羊人快点被杀死,也不想让他有机会撞破我的藏身之处。我身后就是岩壁,没有任何退路了。

    他跑得并不快,中间还摔倒了一次,爬起来还回头瞅了瞅,然后拖着脚继续跑。我好郁闷啊:你说你都这样了,不老老实实蹲在哪里,出来现个屁啊?还来祸害我?更郁闷的是,水贼们饶有兴趣地目送他,并不急于动手。

    于是半羊人以不怎么迅捷的速度踏进了我头顶上的树丛——是的,我正蹲在下面——然后女水贼大约终于看不下去了,甩出匕首,刺中了半羊人的后脑勺。

    半羊人圆圆的眼睛直瞪着我,张开的嘴巴里伸出发光的刀刃,朝我压了下来。

    我听到两个男水贼的对话:

    “半羊人。”

    “嗯。”

    “不好的感觉,就是他?”

    “……不知道。”

    女水贼走了过来,她要回收匕首;我躲在半羊人的尸体下,手里攥着打开的折叠刀,脑中已有了盘算。

    半羊人和我的体格差不多,根本无法完全遮住我,女水贼过来拔刀,就算不把他的尸体翻开,对我视而不见的可能性也是极小;我在尸体和树丛一片混乱的掩护下,大约只能继续躲藏几秒钟(看对方的眼力了);如果等她回收了那把发光匕首,我再想占据上风就难上加难……综合考虑之下,我别无选择。

    我的视野被限制在树丛前极小的范围内,半羊人死去之前略微抽搐了几下,我趁机向前移动了一步。

    女水贼光裸的腿走近了,光脚穿着一双精致的露趾草鞋,停在我面前。

    我无声无息伸出握刀的手,飞快地朝距离最近的那只脚扎了下去。

    离开胖普屯前,我特意保养过这把小刀,重新打磨并上了油,对它锋利的程度有一定信心。

    女水贼大声惨叫,本能地弯腰,可能是想看清脚伤;她还没来得及取回插在半羊人脑壳上的武器,因为在她被突袭的下一秒钟,我已经站起身,这个动作正好让半羊人的尸体滑了开去,导致她对距离产生了误判,发光匕首在她手旁溜过,而此时,脚上的剧痛又使她一时有些无措——她没有第一时间忍痛回收武器,这对于她来说是个致命错误,却正是我孤注一掷的机会。

    我的手始终没有离开折叠刀,而是紧握着它一扎到底并迅速一收——这一刀很可能豁开了她的两根趾骨,但我无暇细看,猛然在与她极近的距离下欺身跳起,脑袋重重撞向她的下巴。这个动作在近身搏斗中常常被提及,也许并不光明正大,但往往很有效。

    就算她侥幸没咬断舌头,直达脑部的巨大冲击力也够她受的;女水贼被撞得明显一懵,我在这个当口,左手一把拉住她的头发,染血的右手持刀抵住她的脖子。

    从我开始动手到制住她,可能还不到十秒钟;我从没想过自己能做到这样的事,谢天谢地成功了。我想,人在危急时刻能发挥出什么样的潜能真是不好说。

    她的同伴们目击了这一切,不知是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压根就没想到她会被制住,总之,那三个男水贼愣愣地看着我们,几乎没动一下。

    女水贼一边惨呼一边用通用语高声咒骂,中间还夹着几个精灵语词汇;她比我高将近一个头,我用刀抵她的喉咙很不方便,于是重重在她膝后踹了一脚,压着她跪了下去,这样的高度差就很顺手了。

    这时我才看清她长什么样——浅棕色长发,尖尖的脸,五官如果不是因为剧痛和咒骂而扭曲了,可能很美丽,耳朵不是尖的。至少不是纯种精灵。

    “再嚎我就再补一刀。”我冷冷地说,声音竟然一丝也没有颤抖。

    她停下了高分贝的惨叫,脑袋动了动,向我投来极度憎恨的阴冷目光。

    “呵呵,”为首的男水贼轻声笑了起来,“真令人意外,萝拉竟然败在一个半身人手中,真是耻辱啊。”

    另外两人则皱着眉不说话。

    “那么,勇敢的半身人,”贼首说,“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跟我们一一战斗吗?”

    “我没那么想,”我提高了声音说,“只想跟你们做笔交易。”

    “交易?”

    “我放过她,你们放过我。”

    “怎么进行?”

    我想了想说:“我和她坐船先走,到了地方,我把她留在船上,你们可以接走她。”

    贼首用一种逗小孩似的语气说:“哎呀,你把船开走了,我们怎么离开呢?”

    我努力保持不被激怒,冷淡地说:“你们先来埋伏,一定有在沼泽中移动的办法。”

    贼首一愣,笑着点点头:“的确如此。”

    我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们有任何异动,我都会杀了她。”

    他笑了好一阵,缓缓道:“听上去也不是不可行,只不过,我们为什么要为了她而受你牵制呢?”

    ——他的意思是,这个名叫萝拉的女性,没有作为人质的价值?

    我一时没有回答,因为我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他的心理战术。

    但我懒得跟他耗。

    我一言不发,用膝盖抵着萝拉的背部把她压倒在地,跪压住她肩胛附近的脊椎,然后……我意识到如果现在空出手去翻包什么的,被逆袭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分开一条腿压住她的小腿,举起折叠刀,飞快割断了她两条大腿后部的肌肉。她再次大声惨叫并剧烈挣扎起来。

    我不是外科医生,不知道割断肌肉到什么程度才能使她无法动弹,她的挣扎反倒给了我一个参考,于是我在她的小腿和手掌上又补了几刀,同时留心避开了动脉。

    “小心,你把她砍残了,她就更不值钱了。”贼首冷冷地说。

    “放心,不是什么治不好的伤。”我冷冷回答。其实心里根本没底。

    我得说,我做这一切时没有一丝不忍。大概,在我看见他们毫不犹豫刺穿船客喉咙的那一刹那,所谓仁善之心就已经杳无踪影了。

    “非要这么残忍吗?”贼首摊摊手,迈着优雅的步子朝我走了过来,“你看我的方案怎么样,老实告诉我还有谁藏了起来,交出财物,我……嗯,我保证不会虐杀你,给你个痛快的。”

    我重新用刀抵住萝拉的脖子:“你再过来一步,我真的会杀了她。”

    他轻叹一口气:“你真觉得我在乎这种事吗?居然败在一个半身人手上,这种垃圾就算是手脚完好的我也不会要,谢谢你替我处理她。”

    他脚下不停,可能是真的不在意萝拉的生死。

    我把刀刃扎进她的脖子半寸,也不知道颈动脉破了没有,同时大声道:“哦?你身后那两位呢?在你眼中也是垃圾吧?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会被你舍弃吧!”

    虽然机会渺茫,也只能寄望于他们之间的内讧了。

    但是来不及了。

    贼首已经走到跟前。

    这一刻如果我是绝望的,或许我真的会刺穿萝拉的脖子。但我收手了。

    我跪坐在萝拉身上喘了一会儿,然后站起身,若无其事地走到沙滩边缘,就着沼泽的污水洗了洗手,甩甩干。

    贼首停在一步之外,歪了歪脑袋,微笑着看了萝拉微微抽搐的身体一眼,说:“怎么样,现在你愿意考虑我的提议吗?”

    他回收了萝拉的发光匕首,插进小腿侧的刀鞘里,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包里那位像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我整理好衣服,转过身,朝他挤出一个笑容:“你见过德加尔家发出的一张通缉令吗?”

第四十五章 黄雀在后() 
贼首示意我继续说。

    “我听说,德加尔家在通缉一个十分像我的人,好像悬赏不少钱呢,要活的,毫发无伤。”

    “我记得……”他眼睛微眯,上下审视我,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如此。”

    “真没看出来,”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德加尔家为什么通缉你呢?”

    “谁知道,”我摊手,“也许是对我一见钟情吧,所以才强调要‘毫发无伤’嘛!”

    “哈哈哈!”他大笑了一阵,忽然冷下脸来,“你以为这种说辞我会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面不改色,“反正既然你知道那张通缉令,细枝末节我也不必多说,总之,如果你们想发这笔财,不妨对我客气一点,比如,不要靠近我,不要碰我之类的,作为回报,我可以配合你们行动;否则……我也不是很想让这张通缉令过期。”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有个问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既然你明知他们在通缉你,为什么还要来夜莺之森自投罗网呢?”

    我翻了翻眼睛:“碰运气罢了,不是有句话叫‘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他摇摇头,看样子并不相信我:“好吧,我们不碰你,不过相应地,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不然,我宁可不要赏金。”

    我点点头:“好。”

    他抛给我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吩咐另外两个水贼搜刮死者身上的财物。看来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可惜了那张酷似精灵的漂亮面孔。

    “对了,我叫亚摩,”贼首没有亲自动手摸死尸,而是好整以暇地面对着我说话,“你是……?”

    我想这可能是他的一个试探,因为通缉令上是有我的全名的,于是老实回答:“席拉。”

    他点点头:“这是你的真名?”

    我半真半假地说:“德加尔家认为如此。”

    “事实是……?”

    我挑挑眉没有说话。在良辰镇我听说,为了防范黑魔法,有些人会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真名之类的信息;贼首大约也考虑到这一节,因此见我含糊其词,他并没显得十分在意。

    我原本以为他们会征用受害者的船,结果,水贼少年深入树丛中,拖出了一条独木舟,舟身狭长,看上去最多只能站4、5人,不够躺,甚至也不够坐。这种水上工具是没法搬运那个女水贼的。

    这让我略有些不安。刚才我没有杀死女水贼,除了已无必要之外,还有另一层原因:按照我的预想,只要她还没死,水贼们总不至于弃同伴于不顾,而带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患上路,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破绽——我就可以伺机利用了。

    但现在看来,水贼们倒像是要舍弃她的样子。

    水贼们把财物打包丢进独木舟,贼首走向仍在抽搐的萝拉,弯下腰看看她:“真可怜……你这样子,连走路都做不到了呢。”

    萝拉挣扎着撑起脖颈,死死盯着他,尖声道:“杀了他!杀了那混账!”

    “这可不行,”亚摩笑了起来,“你已经一文不值了,可是,你知道她值多少吗?对,是‘她’。”

    他蹲下身,手指刮了刮萝拉的脸颊,用轻柔的语气说:“还记得我的阿克塔斯沙漏吗?出自十臂那迦的工艺,盛满了吉陵伽山的红宝石,像银河一样美丽。”

    “……你、你曾说,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像……”

    “是呀,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像第一次见到阿克塔斯沙漏,”亚摩回忆似地闭上眼睛,又睁开,“可是现在的你,就像沙漏已经清空,时间已经逝去,记忆蒙上了灰,紧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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