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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部分

重卡战车在末世-第509部分

小说: 重卡战车在末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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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大角星。

    它是北天夜空中第一亮的恒星。

    也是四象之一东方苍龙的一只角,列为二十八星宿之首,与北斗七星一起,作为指示方向的星星。

    距离地球很远,又是一颗红巨星,沈聪得到幻影之翼的记忆时,很难相信这里会存在有生命的星球。毕竟大角星质量不比太阳大多少,但直径是太阳的21倍,是太阳的215倍,恒星风的强度远超太阳风。

    在这样的红巨星辐射下,没有厚重磁场保护的星球,几乎不可能诞生生命。

    但既然狂暴碎星者选择了这里,前面七颗星球又都证明确实有生命存在,沈聪只能相信这里也有生命。

    只不知道是低等生命还是高等生命。

    “按道理说,红巨星是离开主序期的恒星,属于恒星的晚期。真要有生命演化,演化的时间绝对比地球长,要是发展出文明,文明应该很发达了。希望有比地球更发达的文明,这样我才能取得更多的知识。”

    知识就是前进的动力。

    沈聪深刻认知到这一点。

    ……

    大角星的行星数量,远超沈聪的预料,从一个天文单位距离开始,到三百个天文单位外,排列着超过四十多颗大大小小的行星。

    其中狂暴碎星者的遗泽,降落在第十三颗行星上。

    这颗行星暂时以大角十三代称。

    大角十三位于36个天文单位之外的轨道上,这个距离大致相当于太阳系的冥王星轨道。是一颗有着浓厚大气层的固态岩石星球,大小有十个地球那么大,整体呈现黄褐色,可以看到大气层正在不断被恒星风吹散。

    “以这样的流失速度,要不了几千年,大角十三的大气层就得流失干净了。”

    也就是说,不加以改变的话,大角十三孕育的生命,顶多还可以繁衍几千年,然后就得灭绝。

    裸露在恒星风的吹拂下,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

    “如果大角十三的文明高度发达,说不定有办法避免大气层流失的危害……又或者,这里已经被金属文明代替,以金属文明的高强度身躯,完全可以抗衡恒星风。不过大角十三并没有卫星,第二种可能性更好一些。”

    一个星球连卫星都没有造出来,显然科技不会多发达。

    几天之后。

    沈聪大角十三的轨道,开始绕着大角十三进行转动。这一转动,许许多多此前没料到的信息,迅速回馈过来。

    大角十三也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了一个鲜明立体的形象。

    “土地沙化、河海干涸、火山频发、地震不断。整个大角十三在被大角星加热,破坏了原本的星球生态体系。”

    “大气层很厚,透过大气层,可以在地表看到大角十三的生物活动迹象……这是一种类人形生物?”

    画面迅速放大。

    分辨率已经达到厘米级别。

    沈聪可以很明显看到,潜伏在山洞中的外星人部落附近,几名似乎是猎人的外星人,穿着厚重的外骨骼装置一样的装甲,扛着几只怪异的生物,向部落赶回去。看上去很落后,衣不蔽体,但外骨骼装置却尽显高科技质感。

    “这是一个发达文明!”

    沈聪迅速做出了判断。

    仅仅从外骨骼装置的机械结构上面,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这套外骨骼装置,从力学层面来判断,十分完美,地球的科技水平无法达到这样的程度。发展机械文明的赤球,智慧虫的机械水平同样要落后很多。

    外星人很快进了部落中,消失不见。

    沈聪寻找下一个外星人,不多时间扫过整个大角十三的地表。发现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外星人踪迹,仅有少量的沙地生物在活动。而外星人居住的地方,一般都是在地表之下,很少来到地表之上。

    “真的很像地球人类,除了一些体表特征的差异,整体风格几乎是一致的。难道大角十三的演化过程,和地球相仿,在没有发生灾难之前,生活环境也与地球差不多?否则怎么会有如此相似的物种出现?”

    相比较于人类。

    大角十三的外星人更加粗壮、魁梧,肤色以棕黄色为主,有细密的鳞片密布,身高大约相当于《普罗米修斯》中的外星人“工程师”那么高,两三米是有的。而它们的面部和五官,比较接近于猿人。

    头骨低平,眉骨突出,鼻翼宽阔,嘴巴突出,张口时可以看到牙齿尖锐。

    沈聪从信息库中调出猿人的复原图,与大角十三外星人比较,发现两者竟然格外的相似。这让一个疑惑的念头,在他的心中生出,无法按捺下去。

    “该不会大角十三和地球关系,就跟《普罗米修斯》中一样,是造物主和人类的关系?”

    《普罗米修斯》中的外星人,在地球上喝下黑水,然后分解为最基本的dna,创造了地球上的生命,因为环境的不同,演化出的人类和造物主之间,有点差别,但差别不大。

    而大角十三的外星人。

    从形态上来说,与人类的差别,比《普罗米修斯》中大不了多少。

    这令沈聪不觉间怀疑,是不是大角十三外星人曾经造访过地球,在地球上播撒了生命的种子。

    这才造成了两颗星球的智慧物种,神奇般的相似。

    且还有一个非常的间接证据。

    那就是大角十三的文明遗迹。

    沈聪扫描发现,大角十三地表虽然已经严重沙化,却有不少人为改造过的痕迹。譬如运河遗迹、城市遗迹、道路遗迹、人造岛遗迹等等。这些残存的遗迹表明,曾经大角十三有过繁荣的地上文明。

    不知道什么原因,大角十三的地表环境开始恶化,外星人不得不躲进地下。

    有可能它们就是预料到灾难的发生,才坐飞船带着生命种子,造访了早期的地球。

    “会是什么样的灾难?明显不是狂暴碎星者的遗泽带来的改变,那点分量连地球都无法彻底毁灭,何况比地球大十倍的大角十三……极有可能是因为大角星吧?”沈聪看向星空中悬挂着的大角星。

    这颗红巨星呈现明亮的红黄色,虽然因为距离太过于遥远,看上去还没有太阳大,但却远超太阳照耀在地球上的程度。

    恒星风也比太阳风要狂暴。

    “或许,曾经还在主序期的大角星,和太阳一样温和。不知道多少年前,它从主序期开始衰老,迅速跌落主序期,成为一颗红巨星。成为红巨星的大角星,给大角十三上的文明带来了致命的毁灭。”

    可以想象。

    无数年前,恒星风带来了毁灭的气息。

    大角十三上的“人类”,逃离这颗越来越狂暴的“太阳”,疯狂迁徙外太空,而逃不走的,就只能躲在地下苟延残喘。

    不知道多少年过去。

    大角十三的文明已经渐渐快要走到尽头……也许曾经有一艘飞船,载着大角十三的希望,一船生命种子,造访了地球。将生命种子洒在地球这颗更加美妙的星球上,着新的文明孕育。

    “当然,这是我的脑补画面。”

    钢铁星球迅速分裂出一个分身,降落在大角十三的地表,分身变形,拟态成为一名仿真的大角十三外星人。

    连外骨骼都模仿出来。

    目视前方,眸子中没有情绪波动:“不管有什么牵连,即便地球人类真的起源于大角十三,我也不会承认它们的合法地位。这里的火种粒,一切都属于我,谁也不能非法占有。”

第906章 沃波福的野草() 
大角十三地表沙化严重,沈聪的分身行走在沙漠之中,向早已经确定好的目标前进。他的外骨骼装置,是仿造外星人的外骨骼装置。

    只是试了试,感觉并不好用。

    碍手碍脚。

    毕竟他已经是场化状态的身体,依靠火种能量推动,更加简洁高效。

    想着,外骨骼装置迅速融入身体中,他恢复外星人的普通造型,漫步沙海。很快就走到一处矮山位置,矮山可以看得出来,以前应该是一座非常高大的山峰。现在剩下光秃秃的基座。

    像是一个鸡蛋放在沙子里。

    鸡蛋下方,就是一个外星人部落的入口。沈聪走到鸡蛋上,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黄得发红的大角星,直接跳到洞穴入口。

    这样的动静,自然吸引到外星人的注意,很快就有几个外星人走出来探查情况。

    看到沈聪后,立刻用外星人的鸟语叽里咕噜说了一通。

    沈聪听不懂,但是通过情绪的翻译,大致了解它们是在询问自己的身份。沈聪随便变出一台电脑,将一段简陋的动画播放出来。

    画面中。

    一架火箭从星球上起飞,飞到了大角十三,然后火箭上一个人降落在地表,然后这个人来到部落洞口。

    简单,直白。

    粗暴的展现了自己“外星人”的身份。

    这个电脑和动画,迅速将大角十三的外星人惊住,它们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鸟语。沈聪静静分析着它们的话语,并利用蝉语言翻译,试图学会它们的语言。

    好大一会。

    部落的人才止住吵闹,其中领头的人大声冲着沈聪说了一句鸟语。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意思不言而喻,是邀请沈聪洞**部。

    沈聪点头跟上。

    地下洞穴,他的感知早已经扫描过这个洞穴,洞穴四通八达,仿佛一座地下城。里面大概有三千多名外星人,有工厂、有学校、有训练场、有食堂,过着大集体生活,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洞室。

    领头的外星人似乎是要把沈聪当成隆重的贵宾。

    但被沈聪拒绝,直接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和对方的嘴巴,说了句:“我要学外语。”

    头领顿时明白,当即将沈聪带到地下城的学校,找来学校教授知识的人,给沈聪上课,学习它们的语言。

    沈聪不让人打扰自己,专注跟外星人学习。

    学得很快,三天时间,已经了解一切。

    毕竟他把外星人的图书资料全都记录下来,再让外星人将的发音念一遍,于是对照图案了解具体意思。

    一门外语学会了。

    ……

    闷闷图,是这个部落的名字。

    扎伊尔,是外星人对自己这样物种的称呼,意思是会制造工具的大块头动物。沈聪直接理解并翻译为——粗人。

    教授沈聪的粗人,名字叫“雷火雷火放在一起燃烧”。这是很奇怪的起名字方式,它们的名字没有姓和名两部分,而是以文字来确定身份,“雷火雷火放在一起燃烧”的儿子,叫做“岩石岩石放在一起炙烤”。

    从沈聪理解的语境来判断,这种起名字方式简直是雷人,但粗人们却很认可这种名字。

    闷闷图部落的首领叫“水边的野草我没见过”,据说它父亲的名字叫“盛开的木花我没吃过”。

    果然,是一脉相承。

    沈聪直接简化,称呼它叫野草。

    野草来催促过几次沈聪,希望用盛大的舞蹈来欢迎沈聪的到来,它们这里不流行吃喝庆祝,全都是以各种交际舞蹈作为欢迎的礼节。

    “不用了,我们直接聊一聊。”

    沈聪对跳舞没有兴趣。

    更何况,他感知过闷闷图部落的舞蹈,那简直就是比丑大赛。各种扭曲、各种拧巴、各种不理解动作,毫无美感,是一个把丑陋当作艺术的种族。

    “宇宙天尊,你确定不参加我们的舞蹈欢迎仪式吗,那太遗憾,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举行全族一起的舞蹈了。地下的生活很太艰难,据说在远古时代,我们生活在地面,那个时候人们每天都在跳舞。”野草遗憾地说。

    “我对你们的历史很感兴趣。”

    “是吗,我一定要把我知道的都讲给你听,那是非常非常值得炫耀的历史……但是宇宙天尊,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你来自哪里呢,为什么来到我们沃波福星球?你是带着和平还是战争而来?为什么你跟我们长得一样?”

    沃波福星球,是大角十三的名字,这个词语的意思是“最美的宝石”,指的是大角十三是星空中最美的宝石。

    沈聪给它起了新的名字——灭球。

    正在毁灭的星球。

    “我是宇宙的探索者,我探索整个宇宙,寻找一切生命的起源,窥视进化的秘密。我的身体只是一具机器,我没有固定的形态……我似乎在你们的地下城中,感受到了我想要寻找的石头。”沈聪微微一笑,他的感知已经辐射到地下城深处。

    那里严格来说,是一处封印之地。

    闷闷图部落的小孩子,严禁去往那里玩耍,就连成年粗人,都不会去那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沈聪感知到火种能量的存在,他猜测,那里堆积着火种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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