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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部分

重卡战车在末世-第253部分

小说: 重卡战车在末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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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为此找到了陈秀妮,以几枚活性大地瓜作为代价,将她的载具大货车借过来。

    试图让她的大货车,吸收金刚之血,满湖的金刚之血,沈聪根本消耗不完。不过很遗憾,或许是陈秀妮的载具还处于结金阶段,进化程度不够,并不能彻底吸收金刚之血,自然无法观察到,金刚之血的效果。

    “皮金阶段才能勉强吸收,也就是说,即便金刚之血对骨金、肉金、结金、滑金有加速作用,也没机会利用。皮金阶段,如果不是用共振稀释金刚之血,一样无法吸收……或许,金刚之血可以对lv2…漆黑时代有加速效果。”

    沈聪对此结论,抱有很大的期待。

    一旦真能这样,那么他的进化速度,将大大提升。

    “3月15****完成了滑金,开始皮金,今天是3月25日,十天时间,我的皮金阶段,已经快要接近尾声。”握紧拳头,看着皮肤表面,因为紧绷而显露出来的暗淡金属光泽,沈聪嘴角不禁弯曲,“这样的速度,正是我所需要的!”

    伴随着皮金的即将完成,沈聪的皮肤,已经可以看出来金属光泽。

    这是一种与原本肤色接近的光泽,就像是夏天流汗时的油光一样,只不过要暗淡不少,不是细微观察,并不是那么容易看出来。

    在肌肉紧绷的时候,这种光泽就会加深。

    沈聪的肤色偏白,当他出拳的时候,在灯光或阳光的照耀下,整条胳膊仿佛闪烁着淡淡的白色光芒,像是一条晶莹银臂。

    乍看上去十分漂亮。

    但漂亮并不是沈聪的追求,他追求的风格其实是彪悍,漂亮和彪悍似乎是相反的形容词,所以不受沈聪待见。

    好在他都是穿着地狱植装露面。

    即便不穿战甲,也要穿衣服,没人能看到他真正爆发时的皮金状态。

    “我有感觉,再过两天时间,我就能完成皮金阶段,现在已经几乎感觉不到凉意,恢复了以往的温热触感。”

    沈聪气息有些凝重。

    因为皮金阶段完成后,就将是觉金阶段,感觉上皮金属渐变。觉金阶段属于lv2…漆黑时代,这个时代的进化,将不再是身体框架的改变,而是体内平衡的进化,内分泌、感觉、消化、排泄系统,都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一旦完成lv2…漆黑时代的进化,基本上身体就彻底属于金属结构。

    除了神经系统。

    或者换句话说,再也不是血肉之躯,不用吃喝拉撒了。

    目前还没有彻底完成lv2的进化个体,黑铁巨熊和海水鳄,都是刚刚lv2阶段,还依靠血食为主,难以通过它们确定进化的未来。所以到底lv2之后会是什么样状态,沈聪也不知道,只能无意义的瞎猜。

    遐思片刻,沈聪止住。

    他会憧憬未来,但是从不沉溺于幻想,因为他明白,只有把握住现在,才能决定未来。

    “金刚之血的吸收速度,越来越快了,大金刚已经有超过3%的体积,从变铁进化为变钢。而且还在提速,这确实符合我之前的推论,制约吸收金刚之血的条件,是进化的程度。而我,很显然一直在拖后腿。”

    大金刚是一个载具,机械设备,本身就是金属产物,各种状态的改变,都是非常迅速的。

    但沈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机物质构成,改变非常细微。

    进化上面,一直都是沈聪自己身体,在追赶大金刚的进度。这也是无奈的事情,总不能奢望三五天时间,就从一团肉变成一坨铁疙瘩。

    ……

    如果说吸收金刚之血,进化变钢,事情越来越顺利。

    那么研究虫核,沈聪就有些不知所措了。他仔细感知过,虫核确实有活性,很多疥螨变异体的尸体、卵等堆积的虫核,散发出来的整体活性波,类似雾生菌差不多的活性,雾生菌也是群体产生的活性波。

    但是奇怪的是,雾生菌的活性波,并不难模拟。

    虫核的活性波却无法模拟,太散乱了,沈聪只要一模拟,就会发现,自己掌握不了活性波,彻底崩溃。

    而且很快,沈聪也没办法研究虫核。

    失去生命力的虫战士,身体僵硬,血液顶多维持四天时间,就会凝固,身体也会在四天时间内,彻底变成普通人身体,正常腐烂。

    疥螨变异体随之很快死亡。

    这是一种必须与人体共生的金菌。

    现在沈聪手上的虫战士尸体,已经全部开始腐烂,虫核全部死亡,只能丢掉。倒是还有一具正在培养虫核的人体。

    这个人已经脑死亡,但身体却像植物人一样,还保留有生命气息。

    疥螨寄生虫在他的身体上疯狂繁殖,无数的尸体随着血液,运送到腹部的位置,在那里形成一个核桃大小的血疮。

    这个血疮就是虫核,移植后,只要不排斥,很快就能让一个普通人,成为虫战士。

    “或许我应该找一个人实验虫核移植,观察虫核强化普通人的过程,来找到虫核的真正秘密。”

    “亦或者,我应该抓一个活的虫战士,研究研究。”

    摸着下巴,沈聪将身上披着的防化服脱下,拿去消毒清洗。他现在就像是一名疯狂邪恶的科学家,用人体做实验。

    老实说,他对自己现在研究,很反感。

    不是反感实验本身,而是反感整天接触尸体,感觉有点恶心,但是这里也没人有能帮助他搞这项科研,什么都得自己来。

    虫核的秘密,吸引力太大他不舍放弃。

    振奋一下情绪,投入研究,他开始新一轮的观察。用显微镜观察疥螨变异体,试图找出这些能在毛细血管中游移的微小金菌,到底怎么做到,把普通人变成虫战士,给他们强大的力量。

    ……

    西海公园聚居地,正在发生巨大的改变,杀虫队和五姐妹的主导这里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潘华带着自己的老婆胡艳,骑着一辆大得夸张的摩托车,在一条通往伐木区的道路上骑行。

    他是过来巡视伐木区进度,作为一名铁人,潘华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聚居地要开垦新的耕地,他过来巡视,检查有没有意外发生。他坐下的摩托车,就是他的载具,末日前是一辆哈雷重机。

    末日后,他和自己的哈雷重机发生了神秘的联系,成为一名逐渐变强的铁人。

    他的父母、亲戚和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都已经罹难,唯一幸存的老婆,却逐渐坏了脑子。他是亲眼看到,在地洞里躲避的时候,自己老婆胡艳越来越糊涂,越来越疯狂,最后还想吃他。

    她的牙齿变成了兽人一样的牙齿。

    整个人如同野兽。

    末日风暴结束后,很多类似胡艳的病患,都被驱赶走,或者关押起来。但是潘华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老婆,他将胡艳拴起来,带在身边,每天都坚持沟通训练。久而久之,胡艳的凶性渐退,被彻底驯服。

    成猎犬一样的存在,只能听懂他的简单命令。

    每晚抱着胡艳睡觉,潘华都期待第二天醒来,胡艳能喊自己一声“老公”,但这个愿望,已经持续了大半年,一直落空。

    很多次潘华告诉自己,胡艳已经是另一个人,或者不能说是人,是野兽。

    但他始终无法抛弃。

    “你是属于我的胡萝卜,一辈子不能分开。”(。)

第448章 电击少年许文强() 
此时。

    密林疾驰。

    胡艳坐在哈雷重机后座,双手搂着潘华的腰,温热的体温隔着皮衣传递。这让潘华感觉到,好像重新回到当初恋爱那会,自己载着她,潇洒兜风,好不得意。

    “胡萝卜,抓稳了,老公要飙车!”潘华忍不住大喊一声。

    然而回应他的,只是低沉的吼叫,胡艳已经不会说话,只会乱吼乱叫。

    听到吼叫声,潘华的脸色豁然一变,哈雷重机打个甩尾,溅起许多泥土,稳稳停在新翻整的林中路上。迅速下车,双手抽出刀,看向已经跳下车,开始低沉嘶吼的胡艳。

    胡艳的吼声,只在遇到危险时才会发出。

    她叫了。

    说明此时遇到了危险。

    顺着胡艳吼叫的方向,潘华一边警惕观望,一边在大脑里猜测,是遭遇了大型进化兽,还是别的危险。

    他能从胡艳的吼叫声中,判断危险程度。拥有敏锐感觉的胡艳,总是能提前发现危险,叫声越紧促,表示越危险,现在她的叫声就非常急促。

    危险,很危险!

    深呼吸一口气,潘华准备往前查探一番,这是他的职责,既是巡视伐木区,也是消灭周边威胁。

    然而没等潘华前往查探。

    密林周围悉悉索索作响,从前后左右多个方向,突兀涌现出无数身穿黑衣的不明身份人类,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刀枪棍棒,背上背着弓箭,腰间挂着一根圆形长筒这是虫战士的标准装备。

    黑衣人的胸口前,统一用金线绣着一只类似蜘蛛一样的虫子,疥螨变异体的造型。

    大概有四五十人,一起将手中的刀枪棍棒,指向了潘华。

    潘华当即头皮发麻,牙花都有些打颤,轻吐出三个字:“虫战士!”

    这时候道路前方,忽然从密林中拐出来一顶四抬大轿,轿子是用木头,蒙上了黑布,黑布上一样用金线绣着一只疥螨变异体。四抬大轿前面,还有一名骑士,骑士是个外国佬,一头金发,脸上有明显的虫核。

    座下是一只类似牙狼、但体形更大的金兽。

    骑士和四抬大轿,速度不急不缓,来到潘华和胡艳面前。

    潘华握刀的手已经颤抖起来,紧紧将低吼不已的胡艳,护在身后,脸色苍白的看着骑士和四抬大轿。

    骑士到了地头,立刻翻身下了大牙狼,然后用流利的汉语喊道:“大总统驾到!”

    周围的黑衣人立刻鬼哭狼嚎一般跟着喊:“恭迎大总统!”

    气氛诡异中透露出几许搞笑,显得不伦不类。

    但是潘华却笑不出来。

    脸色已经从苍白,转向了灰青,这场面这架势,他已经猜到来人是谁。

    “恭迎大总统”的呼喊声中,四抬大轿里面伸出两条白嫩嫩的玉臂,将黑色布帘掀开。是两名身穿透明薄纱,内里三点式清晰可见的妙龄女郎,长相漂亮没话说,也非常诱人,只不过身上依稀能看到乌青伤痕。

    其中一名妙龄女郎,俏生生的喊道:“大总统,到了。”

    “到了吗?”

    轿子里传出来一副懒洋洋的声音,随即,了大概十秒钟,走出三个人。准确的说,是走出了一个三十多岁光景的男子,搂着另外两名身穿薄纱的妙龄女郎。

    这个人,长相普通,脸色白皙。

    眼上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头上戴着一顶白色黑条纹的绅士礼帽。

    身披一件白色风衣,白衬衫、黑马甲,还围着一条白色围巾。

    他的个子并不高,长得也不帅,更不好,根本没办法撑起来风衣的形,因而风衣在身,显得不伦不类。但若不去计较不伦不类的风衣,也不去计较他的身高、长相,猛一看还有点上海滩许文强的味道。

    风衣男嘴里咬着一根香烟,露出些许的笑容,温和的看着潘华,用食指、中指和大拇指将香烟摘下,声音有些尖细。

    “好久不见,潘组长。”

    “你、你怎么会来这里。”潘华紧张得说话都有些结巴起来,但还是强撑着,不让自己露怯,“你不呆在蘑菇城享受,竟然会来这么偏远的地方。”

    “想念一些老朋友喽。”风衣男笑道,“想念老潘你呀,当初我在潘组长手下,一起进森林采蘑菇,遇到一头老虎,潘组长大发神威,将老虎打死,然后我们一起野外烧烤,那真是一段令人回味的往事呀。”

    似乎真的在缅怀,风衣男目光望着远处的天空,走了会神。

    一分钟后,回过神来,又道:“当然,也想念他们,爱偷懒的阿泰,蘑菇城的宝贝疙瘩陈大,黑又粗的丑汉子托塔天王,五姐妹的老三唐翠翠女神。瞧,老朋友我都记得呢。就是不知道,你们还记不得,我这个老朋友呢。”

    不等潘华回话,风衣男忽然语气一变,声音变得阴沉:“恐怕记不得了,谁会在意当初一个做事笨手笨脚,还脾气臭嘴硬的吊丝。你们根本没把我当成朋友啊,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

    说完,眼光怨毒的盯着潘华。

    潘华被对方的眼神,弄得直愣愣打个冷颤,心下忐忑,试图缓和气氛:“许云,当初、当初没人看不起你,是你想多了。”

    许云猛然暴喝:“叫我许总统!”

    潘华脸色僵硬,想硬气,但眼神闪烁后,还是气弱妥协:“许总统。”

    “这就对了。”许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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